+1219+温州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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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温州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
前言
为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打造区域发展的良好人口环境,确保我市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人口变动的实际情况与人口发展运行的自身规律,制定本规划,作为推进全市人口发展的指导性规划。
规划依据及参考资料:
《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省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温州市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各县(市、区)“十一五”规划等。
规划期限:
2007年-2015年,基期为2006年,近期为2007-2010年,中期至2015年,远期展望至2020年。
第一章人口发展概况
一、主要成绩
(一)低生育水平有效保持
实施计划生育政策近30年来,尤其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市人口控制取得了显著成效,人口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由“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的传统模式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的现代模式转变。
从2001年开始,我市进入了低生育水平时期,6年全市人口年均出生率为12.96‰,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7.5‰以内,总和生育率已多年控制在1.5以下。
2006年,全市常住人口为780.2万人,其中外来人口成为了我市总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公安系统2006年度统计,外来暂住人口达到了273万人,超过当年常住人口的三分之一,外来人口越来越成为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
(二)人口素质较大提高
人口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截止2006年底,全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4.6岁,比1982“三普”时增加了4.56岁,平均预期寿命已达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为4.76‰和6.49‰,儿童生存环境逐步得到改善。
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升。
据2005年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全市每10万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996人,高中程度的人口为9686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9911人。
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1690人,增幅为73.3%,高学历人口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
就全市人才资源总量来看,2001-2006年间,我市人才拥有量从2001年的21.8万人上升到2006年的35.3万人,增幅为61.9%;占从业人口比例从2001年的5.0%提高到2006年的5.5%。
(三)区域人口集聚趋势明显
随着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市人口集聚速度不断加快,人口城市化水平继续快速提升。
据2005年温州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05年全市城镇人口规模达到438.01万人,城市化率达到56.39%,比2000年提高4.49个百分点;居住在乡村的人口338.75万人,占总人口的43.61%,比2000年减少了27.88万人,农村人口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
就区域分布来看,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219.35万人,占全市人口比重为28.2%,比2000年提高3个百分点,人口密度达到1847.94人/平方公里。
大都市区人口集聚速度不断加快,目前大都市区人口占全市总人口比重已经超过50%。
(四)计生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从靠过去单一的行政手段为主管理转向运用经济、法律教育、科技、行政综合管理的方式转变,全面实行了依法管理,杜绝了计划生育“七不准”行为的发生。
全面开展了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群众对计划生育的认可度、认知度和满意度都有了明显地提高。
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机制,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政策和目标管理任务在各级党委和部门中得到贯彻落实。
率先建立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形成了奖励、扶持、优先、优惠、救助、社保“六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机制。
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已全面建立和应用。
(五)生育观念较大改善
温州是全省“性别偏好”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历来生育观念较为落后。
随着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市民整体生育观念得到较大改善。
2000年以来,温州市妇女实际总和生育率已持续地低于1.5,温州市城乡居民的婚育观念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二、问题及挑战
(一)常住人口增长过快,给可持续发展带来新挑战
根据预测结果,规划期内我市人口仍将持续增加,必将给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带来巨大的压力。
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将严重影响我市有限的土地资源、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开发利用,同时对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更大的困难。
人口的持续增加,还会对全市社会公共产品供给和社会公共服务提出更高要求,给我市原本基础相对薄弱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社会公共管理等带来新挑战。
特别是在以人均指标为主的考核体系办法下,人口总量的继续增加将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发展水平评价,带来更大的压力。
因此,如何保持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全面持续协调发展,将是我市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进程中必须认真面对的重大问题。
(二)人口结构问题突出,对经济社会影响较大
我市是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最高的地区之一,200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01,严重偏离出生人口性别比“103-107”的正常范围。
由于受地区文化等因素影响,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始终保持高位,性别比结构极不稳定,且各地区差异较大。
我市劳动力就业结构调整仍然滞后。
从近几年我市产业从业人员数量和比重来看,总体上呈现:
第一产业就业人口持续快速下降,所占比重快速降低;第二产业就业人口快速增加,所占比重稳步上升;第三产业就业吸纳能力近年来一直未能有效放大,所占比重徘徊不前。
2006年,我市从业人员产业分布结构调整为28.10:
32.12:
39.78,与产业结构调整速度相比,从业人员结构调整相对落后。
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1995年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首次突破10%(达10.37%),从此正式进入老龄社会。
老年人口抚养比进一步提高,同时老年人口向高龄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这对我市现有的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养老保障的投入、养老设施的建设规模等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三)人口整体素质仍然不高,制约城市竞争力提升
2006年,全市残疾人数量达到50万左右,占总人口规模6.4%,其中先天残疾儿童人数呈升高态势;各种不健康人群规模扩大,心理和精神性疾患明显增加,全市传染病报告总发病率为516.9/10万人,高于全省水平,职业病及其他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的疾病预防控制形势不容乐观。
通过普及15年基础教育、高校扩张、人才引进等方式,我市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但由于受我市人口基数大、人才培养体系尚未健全、生产生活环境不够优越(在外毕业生流失,流入人口素质相对较低)等因素影响,全市人才总数、每10万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人口数、人均受教育年限等指标上,与兄弟城市相比差距仍然明显,阻碍了我市自主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四)人口区域分布不尽合理,城市化进程仍需加快
温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提出,要由“沿江城市”向“滨海城市”迈进,重点推进温州都市区和温州南部城镇群建设;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力推进温州沿海产业带建设,将其确立为温州未来经济发展的主动力。
目前,主城区尤其是鹿城区人口过于集中,对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压力过大,严重影响市民生活质量,急需推进城市空间优化,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瓯海区、龙湾区、瓯江口区域等城市化水平较低、人口向心力不足,需围绕拓展温州中心城市发展空间要求,继续加快人口城镇化进程;大都市区其他组成部分以及南部城镇群(尤其是龙鳌组合城市),人口集聚仍然不够,需按照城镇功能定位。
(五)公共管理服务体系较为薄弱,人口管理调控难度较大
我市常住人口数量的迅速增长,人口流动加剧,增加了人口综合治理的难度,急需创新多部门合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机制,急需整合、规范并形成覆盖人口社会、人口经济、人口生态环境、人口区域分布,及人口教育、卫生、民政、公安和个人征信系统等内容的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我市人口发展宏观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章总体思路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发展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提高人口综合素质为主线,以人口综合管理体制创新为动力,以人口总量控制、人口结构优化、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人力资源开发为重点,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促进我市由人口大市向人口强市转变,为我市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全面发展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坚持优先投资于人的发展理念,倡导和实践人口优质服务,健全人口服务网络,完善人口公共管理,维护全体市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其生活质量,努力提高全市人口的整体素质。
(二)坚持综合决策,实现协调发展
强调人口发展综合决策,确立和发挥人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和能动作用,把人口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摆在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坚持统分结合,促进整体发展
根据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切合实际的人口发展目标和政策,着力加强薄弱环节的改善提升,整体推进人口问题的有效解决。
(四)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综合治理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人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转变政府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口调控与管理手段,形成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利益导向机制,融人口管理与优质服务为一体,以优质服务推动人口管理。
(五)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维权保障
严格贯彻实施人口发展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奖励扶助,完善社会保障,充分维护人民群众的发展利益,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人口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围绕人口强市建设,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立健全人口发展的综合治理机制、宏观调控体系、公共管理制度和社会服务网络,逐步形成数量均衡增长、素质全面提升、结构动态优化、分布科学合理,人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的人口发展格局。
(二)具体目标
——数量均衡增长。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资源环境条件的双重导向,我市人口规模要在一定控制要求下实现均衡增长。
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810万人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85%以上,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5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825万人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85%以上,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5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保持低生育率水平。
——素质全面提升。
人口健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得到较大提高,人口质量明显提升,群众普遍享有较好的医疗保健服务,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
2010年,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控制在9‰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14/10万以下;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85%;高标准高质量普及15年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较快发展,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以上。
到2015年,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87%,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以上。
——结构动态优化。
逐步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均衡,促进劳动力就业结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探索建立积极的老龄化社会,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201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比前3年平均水平有明显的下降,符合省定指标要求,较好地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全市三次产业从业人员达到约537.7万人,年均增长1.1%;全市人才拥有量达到57万人,年均增长12.7%;全市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7.89%,全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6岁以上。
到2015年,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下降,全市三次产业从业人员达到约598.7万人,年均增长1.6%,全市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8.97%。
——分布科学合理。
实现人口要素在城乡、区域之间的有效配置,促进人口分布和生产力布局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城市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全市人口区位分布更为合理。
2010年,人口城镇化水平达到60%以上;2015年达到65%。
——投入逐年增加。
2010年人均计生财政投入为30元;2015人均计生财政投入达到50元以上。
表2-1温州市人口发展具体指标表
类别
指标名称
2010年
2015年
数量均衡增长
常住人口数量(万人)
810
825
总和生育率
1.5
1.5
自然增长率(‰)
≤7.5
≤7.5
素质全面提升
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
<9
<9
婴儿死亡率(‰)
<13
<1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5
<15
孕产妇死亡率(人/万)
14/10
14/10
国民体质合格率(%)
85
85
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10
>12
结构动态优化
社会从业人员(万人)
537.6
576.3
老年人口比例(%)
7.89
8.97
平均预期寿命(岁)
>76
>76
分布科学合理
城镇化水平(%)
>60
65
投入逐年增加
人均计生财政投入(元)
30
>50
第三章人口总量控制
一、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继续实施保持低生育水平的生育政策。
针对低生育存在的诸多不稳定因素,不断推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坚持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举,把限制与提倡结合起来,兼顾国家利益和家庭利益、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建立健全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经济、社会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
——健全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面建立惠及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进行社会扶助。
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在宅基地分配、村集体分红的双份优待政策,实施计划生育帮扶致富项目。
开展对计划生育家庭的维权活动,维护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
二、建设新型生育文化
——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宣传。
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为主要载体,强化创新意识,加强个性化、互动式、零距离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推广进村入户服务模式、分类集中讲座模式以及人口网、新闻媒体等传媒栏目的互动式教育模式;同时在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场所设立咨询室、悄悄话室等,为群众释疑解惑。
——推进人口文化进校园和党校人口理论研究培训工作。
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适应新世纪要求的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的人口意识、健康的性观念和责任意识,积极推进大、中、小学校人口国情、青春期健康教育和新型生育文化进大学校园活动;全市中学以上学校、城镇以及有条件的学校普遍开展人口理论和青春期教育活动。
继续推进党校系统开展干部的人口理论培训活动,努力造就一批掌握人口理论、具有较强人口意识的各级领导干部,并创造条件开展对人口问题的科学研究工作。
——抓好生育文化阵地建设。
强化宣传示范单位建设,围绕全省新型生育文化工程,开展“生育文明示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和“新型生育文化示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创建评比活动,推动全市生育文明的建设。
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园区建设,按照省相关要求标准,全市建设2个以上省级园区、5个以上市级园区,若干个各具特色的园区(地、室、场馆、长廊、庭院等)。
加强乡镇人口学校、服务站宣教室和协会会员之家建设,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到2015年,建成百个示范乡镇人口学校、服务站宣教室和千个达标协会会员之家或活动室的工作。
加强宣传栏(窗)建设,做到每月更新一次以上宣传内容。
三、完善计生基础网络
——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网络。
按照浙江省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要求,“配精县级,配强乡级,配全村级”,重点加强对工作基础薄弱地区特别是农村的指导和扶持,扭转依靠突击活动和补救措施降低人口出生率的被动局面。
组织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强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村级计划生育自治网络和队伍。
到2010年,全市3个以上县达到浙江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标准;到2015年,全市6个以上县达到浙江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标准;力争一定比例的乡镇(街道)达到“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强镇”标准,一定比例村(居)达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标准。
——完善计生服务设施体系。
全面提升市、县、乡三级计生网络服务水平,重点建设温州市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中心,成为指导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开展工作、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和计生优质服务的核心基地。
规范县级计划生育指导站发展,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评审基本标准》的规定,结合温州人口发展实际,确定县级计生服务指导站规模,合理规范内部结构和科室设置,主要承担对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管理等职能,到2010年全部完成省级标准化建设。
完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功能,在人口规模较大、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在现有计划生育服务站基础上,升格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具备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功能,到2010年全市共建成30个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站;对其他一般乡镇,则重点推进乡镇计生服务合格站建设,完善其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及生殖健康的咨询、孕情环情的检查、术后随访及避孕药具发放等功能,到2010年全市共建成50个乡镇计生服务合格站。
实施计卫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加强部门配合和协作。
在落实部门基础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推动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人口计生、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组成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工作轨道。
相关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经商、务工、购房、租房、就业培训等手续时,应与人口计生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基础信息,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完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在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基础上,建立由市政府统一规划,公安、计生以及其他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一体化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由公安部门负责外来人口信息采集输入,相关部门按照工作需求,每周定期将各自的信息数据导入本部门的信息交换平台。
加强和省计划生育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加快推广应用步伐,达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的要求。
——加强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服务。
建立健全与重点外来人口户籍地政府的协作机制,在《浙闽边人口与计划生育协作区性别比升高问题联合综治协定》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协作区域,逐步落实区域协作责任和信息通报制度,建立起两地或多地区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长效区域协作工作机制。
市域范围内,则要明确流入地与流出地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双责考核”规定,加强对计划外怀孕、违法生育对象的管理和合法生孕对象的市民化服务,做好个案对象的信息采集、反馈、核实和各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配合落实。
——加强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
按照中共温州市委《关于加强我市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温委办[2007]33号)要求,要严格按照流动人口500:
1的标准,配备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
加强对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日常工作职责的监督落实,切实加强对这支队伍的工作检查和绩效考核,推行报酬奖惩制,促使其提高工作质量,认真抓好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登记、传输、发证、注销工作;配合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发现和掌握外来育龄人群的婚育信息;协助乡镇(街道)与房屋出租户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动员并协助政策外怀孕对象落实补救措施,并向外来人员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生殖健康知识,真正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人管、管得了、管得好。
第四章人口结构优化
一、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通过各种传媒手段和宣传阵地,运用各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的思想观念,营造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舆论氛围。
依托基层网络,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科学道理、新型婚育观念、法律法规知识等的普及化,促进社会性别公正,形成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环境。
——提供计生技术优质服务。
加强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宣传指导工作,为育龄妇女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
建立完善随访责任制,加强孕情监控工作,对孕产妇尤其是二胎孕育进行全程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孕情月查、孕情消失调查追究责任制以及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报告登记制度;搞好孕期保健服务,防止女婴非正常死亡,确保母婴健康和优生优育。
施行查环、查孕、查病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建立规范化的健康档案,提升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会同药监、卫生部门做好B超购买检查使用管理工作、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零售市场的管理工作;做好出生婴儿、引产胎儿性别和死亡婴儿性别全程监测工作。
——建立性别比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协调相关部门制订有利于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工作的系列制度,逐步实现部门信息互通、区域联合整治。
落实优惠扶助奖励救助政策,开展一次计生女儿户困难家庭调查工作;建立计生女儿户扶助专项资金,帮助失学女童返学,帮助困难计生女儿户女童继续升学完成学业;全面启动“计生公益基金”,救助独生子女伤亡和计生特困户家庭。
二、优化劳动力就业结构
——加快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进程。
积极实施农业产业化,重点围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加快农业的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鼓励和支持剩余劳动力往二、三产业转移,改变现在我市农业从业人员占比过大,生产率低下的状况。
围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按照城乡管理一体化的要求,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和转移,将之纳入到城乡统筹的劳动力市场中规范管理;加速建立覆盖面广泛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农村劳动力转移后的后顾之忧;建立由政府主办的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中心),结合职业院校建设设立市级农村预备劳动力培养培训基地,提高农村劳动力基本技能水平。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
把握三次产业的就业弹性系数变化规律,通过对我市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实现我市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重点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继续加快商贸流通业等传统服务业发展,充分利用其吸纳力强、门槛低的特点,扩大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积极扶持发展金融、信息、房地产、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提高现代服务业就业比重。
加快第二产业内部结构的升级步伐,处理好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关系,通过传统产业改造、新兴产业培育,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三、加快老龄事业发展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规范和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即征即保。
健全老年人口医疗保障制度,积极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逐步解决落实破产和改制、关闭、停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努力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医疗保障要求;加快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中老年人参保比例同步达到95%以上。
着力加强对老年人口的社会救助,巩固和提高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贫困老人、残疾老人等给予适当提高低保补差数额的照顾,稳步提高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率,集中供养率巩固在80%以上。
——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积极推广以家庭照顾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供养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模式。
继续实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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