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支部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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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党支部规章制度
企业党支部规章制度
篇一:
公司党支部工作制度
广东元邦集团有限公司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建工作十项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4)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2、党员管理制度
(1)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的党组织。
离开企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2)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
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
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组部下发的《规定》执行,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
(3)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
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3、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1)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配备必要的党报党刊学习资料和影碟等电教设备。
(2)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
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3)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科学确定内容,指定专人播放,做好播放记录,分析播放情况,检查播放效果,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4)党员学习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
4、发展党员制度
(1)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建立档案,经过一年以上培训教育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经支部同意,列为发展对象;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
(3)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严把发展质量关。
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
(4)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利用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对其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2
名职工群众。
(2)联系的重点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
(3)联系的具体内容: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
(4)联系主要采取座谈会、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月至少联系一次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或两年进行一次。
(2)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4)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5)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报上级党组织。
7、党员活动日制度
(1)每月8日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记入《党员手册》。
(2)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
(3)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党小组长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本组党员的思想状况。
(4)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支部请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支部出具证明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
(5)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
8、“创先争优”制度
(1)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计划和措施。
做到计划可行,措施具体。
(2)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员责任目标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活动效果。
(3)“七一”前,对照“创争”计划,组织全体党员进行认真评比,并将创先进党支部和评选优秀党员工作情况呈报上级党组织。
(4)结合纪念“七一”活动,总结“创争”工作,表彰优秀党员。
9、党费收缴制度
(1)党费由本人按月缴纳,并由组织委员将党费缴纳情况记入《党员手册》,特殊情况亲自缴纳有困难的,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缴或邮寄。
(2)经支部同意,特殊情况下可提前缴纳或补缴。
(3)党费由专人管理,建立专帐。
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每年度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应按组织程序作自行脱党处理。
10、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
(1)根据两个文明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合理划分党员责任区,强化党员管理。
(2)明确各责任区的主要任务,实行目标管理。
(3)党员要定期汇报完成责任区任务情况,责任区负责人每月向支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4)加强责任区工作指导,对责任区活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
二、党员电化教育三项制度
1、党员电教片播放和收看制度
(1)及时播放上级发行的党员电教片。
从外单位购进或自制的电教片,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播放。
(2)电教片应做到以“三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反腐倡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严禁播放格调低下,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3)建立健全《党员电化教育记事簿》,及时做好记录工作。
每个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员电教片的收看、讨论。
2、电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电教器材实行专人管理,严禁非专业人员或外单位人员操作设备。
(2)建立电教器材登记簿、电教片登记簿。
电教员调动时需办理移交手续,并由领导监证。
(3)电教设备的保管应做到“三防”,即:
防潮、防霉、防窃。
(4)使用设备时如出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停机,请技术人员排除故障或送维修点修理,一般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5)电教器材限于党员教育工作,不得借给个人或其他部门作为非党员教育之用。
3、电教工作人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员电化教育业务知识,了解电教设备的机械性能,能熟练地播放、复录录像片。
(2)积极组织片源,做好订购工作。
对本单位组织来的电教片,要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以便交流。
(3)播放前,要认真检查放像设备,保证播放质量,要认真检查片名、内容,杜绝政治事故的发生。
篇二:
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制定本单位学习和贯彻落实的计划、安排和措施。
3、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人才的选拔、推荐及培养教育工作,加强管理监督的力度,为商业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讨论接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党员和群众的工作、思想、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紧迫感。
鼓励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营造求真实务、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作风。
7、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要支持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行政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工作职责
1、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⑵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党总支(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⑶处理好党总支(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人才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推荐、监督等工作。
⑸参与研究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创业竞赛、招商引资、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等工作及其他重大问题。
⑹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⑺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2、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是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并报经贸局党委批准或由经贸局党委直接任命产生,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主持党总支(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⑴负责召集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安排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将党总支(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⑵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⑶检查督促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计划或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经常与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负责协调党、政、工、青、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⑸搞好党总支(党支部)班子建设,抓好党总支(党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增进团结,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⑹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等情况。
3、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职责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自觉维护书记在集体领导中的核心地位,维护班子的团结。
⑴组织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组织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①了解和掌握党总支(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
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②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总支(党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③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⑤做好党员和党组
织的统计工作。
另外,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检方面的工作,也由组织委员负责。
⑵纪检委员职责
纪检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检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
②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
③教育广大干部和职工学法、懂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处理好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深入细致的开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做到警钟长鸣,使本单位违纪违法事件降到最低限度。
④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⑤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等。
⑥在查处案件中,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循私情,严格保密,按照《党章》、《准则》、《条例》办事。
⑴宣传委员职责
宣传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①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③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
篇三:
公司党支部规章制度
党支部规章制度汇总
按照集团公司党委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意识,规范组织纪律,经****党支部研究同意,特制定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一、党支部党风廉政制度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政治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制定以下党风廉政责任制。
1.支部党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每年公司党总支书面报告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支部党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要襟怀坦白、奉公守法,严禁以权谋私、违法乱纪。
4.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审批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6.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凡是违反党纪的行为,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二、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发展党员的申报制度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
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建设是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和纯洁党员队伍的重要措施。
(一)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2.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制定的文件,并做好辅导。
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5.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申报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即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和批准。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
1.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要进行进一步教
育、考察,要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
2.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办理转正手续。
3.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手续。
三、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支部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支部成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献以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
2.适时组织学习国际和国内重大时事政治,正确认识国际国内形势,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
3.学习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学习现代化科学技术、历史、文化等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和增加知识量,提高党员干部的知识素养。
(二)学习方法与时间
1.党支部成立学习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负责审定学习计划,主持学习交流,督促、检查、落实学习内容,组长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应委托其他成员组织学习。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2.党支部成员在坚持自学的基础上每月集中学习讨论1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
每次学习参学率应在80%以上。
(三)学习要求
1.党支部成员都要集中认真地参加集中学习。
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并在事后自觉补课。
党支部成员全年请假不能超过3次。
2.坚持理论学习,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加强调研,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党支部成员应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向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作学习辅导,每年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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