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灭火规划和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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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灭火规划和计划
1、防止井口地面火灾危害井下安全的措施.................................................2
2、各种外源火灾的防灭火措施....................................................................4
3、自燃煤层开采的防灭火措施....................................................................9
4、现有火区的管理和灭火措施...................................................................12
5、在火区周围进行生产活动的安全措施....................................................13
6、发生火灾时的通风应变措施...................................................................14
7、发生火灾时防止瓦斯、煤层爆炸和防止灾情扩大的安全措施..............16
8、发生火灾时的矿工自救和救灾措施.......................................................18
防止井口地面火灾危害井下安全的措施
我矿有两进风井,即主斜井和副立井,均未安设防止烟火进入井下的防火铁门,但设有卷闸门。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若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止烟火进入井下的措施,具体内容如下,望全矿所有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1、在副立井进风到井口房设卷闸门,主斜井封闭并在皮带走廊处设挡火帘。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
木料场距离矸石场不得小于50m。
3、不得将矸石山和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4、井口附近构筑物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建筑,井筒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支护。
5、井口房和主风机房附近50m内禁止烟火和用火炉取暖,井口房内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和休息室。
6、井口及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⑴必须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⑵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段10m的井巷范围内,必须为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并在工作地点配备干粉灭火器2台。
⑶在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斜井口及副立井口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收火星。
⑷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7、井口50米范围内,包括补修房、库房等地点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若检修等工作需用时(油脂类),使用人员禁止携带烟火等物品,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不得在库房等地点存放,且不得到处乱扔、乱放、乱倒,必须交回到指定场所。
8、井口50米范围内,包括补修房、库房等地点必须配齐灭火器,且有能覆盖各地点的消防洒水管路,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灭火器及消防洒水管路完好。
9、地面消防材料库内灭火器及其它消防材料必须按规定配置,并定期检查,发现灭火器失效或材料变质必须及时更换,保证消防材料库内灭火器及其它消防材料完好且数量充足。
10、分别在主井口及主井筒各安设一组烟雾、一氧化碳传感器,第一组传感器安设在主井口平巷段(主井强力皮带机头上侧,距顶板不大于300mm),第二组传感器安设在主井筒(热风炉出风口下风侧10米处巷道顶部,距顶板不大于300mm),要求传感器必须按规定期进行校验且与矿井监测系统联网,利用矿井监测系统24小时监测矿井总进风空气中CO含量,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1、若井口附近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当火灾较小时,组织职工进行灭火。
当火灾较大时,不能立即扑灭,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消防部门并通知主要通风机房及相关人员做好全矿井反风工作,若烟火从进风井口进入矿井时,必须切断井下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包括局部通风机),进行全矿井反风,井下人员沿总回沿线经回风立井升井。
各种外源火灾的防灭火措施
外源火灾的主要特点是突然发生,来势迅猛,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出人意料之外。
由于这种突发性和意外性,常使人们惊慌失措而造成恶性事故。
矿井中一切能够产生高温、明火、火花的以及由可燃材料制成的器材和设备,如使用不当都可能会引起外因火灾。
绝大多数外因火灾是由于机电设备质量不高,安装不良,又缺乏严格的检修、维护制度,长期带病运行而引起的。
外源火灾的防治主要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其次是在井下尽量采用不燃或耐燃的材料和制品。
(一)电气事故引发火灾防治措施及装备
1、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
各井井下设有水泵房、中央变电所等机电硐室,应注意采取以下防火措施:
1)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妨碍运输,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并采用防爆型的照明设备。
2)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3)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故应在硐室内设喷粉灭火器2个和砂箱1个,砂箱用1.5~3.0mm铁板制作,容积不少于0.2m3。
4)硐室不应有滴水,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5)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
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6)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7)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柴油、煤油和变压器油,擦拭机械用的棉纱、布头等,要存放在铁桶内封闭,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8)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住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7)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并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井下低压动力为660V,照明为127V。
3)低压负荷开关选用BKD型并配合JY82-3型检漏继电器,以保证安全用电。
4)向井下配电的PGL1型低压配电屏设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
5)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必须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掘进工作面实现两闭锁(风、电及瓦斯、电闭锁)。
局部通风机由专人负责管理。
6)所有防爆开关,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电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
7)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8)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二)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
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
1)副立井井口房内,设有专职检查人员,检查下井人员,严禁各种烟火下井,避免火灾发生。
2)工业场地及风井场地进、回风井口20m内严禁明火,禁止电焊、气焊等作业。
3)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每次操作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要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②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应在前后两端各10m范围为不燃性材料支护的井巷内,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应至少配有2个灭火器;
③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不燃性材料做成的设施接住火星;
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⑤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⑥煤层中未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4)对工业场地的矸石山、炉灰场、坑木场、消防材料库等位置产生的明火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明火,防止明火带入井下,引发井下火灾。
坑木场、消防材料库和井口房还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卷盘和灭火器。
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发井下火灾
(1)供电线路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通信线路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2)井口安设导体消雷器,消雷器的接地体距井口管、轨、线接地网相互间距在20m以上。
(3)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所有伸出井口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的铠装铅皮在入井处均接地,接地引入线均采用截面积为50mm2的橡套电缆,引出井口的接地体相互间距在20m以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5Ω。
通讯线路在入井口处装设一组熔断器和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
(4)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5)通讯线路在入井口处装设一组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
(6)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避雷装置进行检查试验。
自燃煤层开采的防灭火措施
(一)、井下自燃煤层发火预测预报及防灭火的措施
1、由通风科负责每月对全矿的总回风道、采区回风道进行一次详细的自燃发火征兆观察,从大范围上分析井下有无自燃发火。
2、通风科每周对井下采煤面的上隅角、回风巷和采空区回风密闭及其它可能发热的地点进行一次全面观测。
观测的参数包括:
现场的气体成份(cH4、CO2、CO、O2)、气温、水温、其他火灾征兆等;在防火墙封闭时间长、温度异常和有自燃倾向的区域内的回风风流中要安设C0传感器,CO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24ppm。
3、对于已有发火危险或已出现发火征兆的地点,检查周期缩短到每班一次,并每7天取样一次送具有国家资质化验室分析,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同时,矿领导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火灾灾情的分析并制定处理对策。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出火灾预报:
(1)、巷道中出现雾气或“挂汗”(温度不同的两段风流交汇处,因水蒸气过饱和而凝聚出现的雾气除外)。
(2)、巷道中出现火灾气味时,如煤油味、焦油味、松香油味等。
(3)、从煤炭发热或自然地点流出的水或空气,其温度较平常增高。
(4)、空气中有害气体(如CO、NO2等)浓度增加,人体感到不舒服,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二)、防止煤炭自燃及消防器材设置的安全措施
1、生产技术部门在设计采区或工作面时,必须认真考虑防火问题并遵循下列原则:
(1)、尽量采用能够避免对井巷煤柱进行过多切割的开采工序。
(2)、留足保护煤柱,采取采区分隔管理,避免各采区互通。
(3)、合理布局通风设施位置,避免井巷与采空区贯通。
(4)、减少穿层溜煤井的个数,避免区域角联通风系统的出现。
(5)、实现集中生产,尽量缩短生产战线,对旧采区实行逐步收缩,逐步封闭。
2、采用沿空留巷的开采方式推进的工作面,矿井要制定专门防火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不向采空区丢煤或少丢煤,采高必须严格控制,不留顶煤或底煤,端头及工作面的浮煤应清扫干净,不得遗留到采空区。
4、加强巷道支护,尽量避免冒顶、漏顶事故发生。
万一发生冒顶、漏顶事故,必须将冒顶、漏顶区域的浮煤、虚煤清除干净,并采取措施将冒顶区接实、封严。
5、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各种设备必须回收干净,保证采空区顶板能够充分垮落密实,尽量消除采空区漏风;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在进入采空区以前,应将托板取掉。
6、采煤工作面及采区回采结束后,必须尽快砌筑永久性密闭(防火墙),最迟不得超过10天。
7、采空区密闭(防火墙)必须保证质量,严密不漏风,施工时要掏槽,掏槽深度符合要求。
在有涌水的地点施工永久密闭(防火墙)时,还应设置返水管,打水泥底座。
8、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只有经过取样化验确认无自燃发火时,方可启封。
9、启封已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必须制定防止煤炭自燃的安全技术措施。
lO、启封已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后三天内,每班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检查通风工作,并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份。
只有确认无自燃发火后,方可恢复生产。
11、井下所有的机电硐室、火药库及绞车房、空压机房、变电站等都要备有干粉灭火器和砂箱等消防器材。
12、井下消防材料库设在井底车场,其中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备有明细台帐,矿长组织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3、各处消防器材由机电运队、各采掘队组进行管理。
过期的灭火器材必须及时更换,板结的砂子应及时疏松或更换。
14、因处理火灾消耗的器材,必须在24小时之内由管理单位补充到规定数量。
15、井上下均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满足防灭火需要。
现有火区的管理和灭火措施
本矿无火区。
在火区周围进行生产活动的安全措施
本矿无火区,更不在火区周围进行生产活动。
发生火灾时的通风应变措施
1、通常用照明信号及电话等手段通知井下人员。
照明信号一般采用多次切断照明电源的办法。
安装电话的地点所有工人,干部都必须知道。
为了能比较容易地撤出人员,应当尽可能利用井下的现有运输工具。
2、采用控制风流的措施:
在火灾时期要正确控制风流保持风流稳定,对阻止火灾及烟气蔓延扩大,防止引起瓦斯爆炸保证井下人员安全撤离灾区,以及对灭火工作都是十分重要的。
因此,必须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瓦斯积聚的可能性,自然风压和无风压的大小,方向等具体情况,及时做出正确的判断,拟定出合理的控制风流措施。
3、采用设置密闭是稳定的风流方向,防止发生风流逆转的措施。
上行风流中发生火灾时,首先是在向火源供风的风路中建立密闭墙或关闭该风路中已有的防火墙,并选择一条畅通的风路。
让火烟自由的排出矿井。
且密闭墙应当构筑在它和火源之间无有可能逆转的傍侧风流的地方。
如果这个条件很难满足,而密闭墙又必须构筑在傍侧方流之前,就应当首先傍侧风流密闭起来,避免密闭区内火灾气体发生爆炸,当傍侧风流与高温火烟汇合,可能引起再生火源时,或者能够向火风压出现的地点送风,有促使后面傍侧风流逆转的作用时,必须严密密闭旁侧风流。
4、采用局部风流短路的方法:
尽可能利用火源附近的巷道和设施,将风流直接短路,把火烟气体导入总回道排排至地面。
5、当火灾发生在总进风流中时,一般采取全矿井反风,以阻火侵入人员集中的采掘工作面。
当采掘工作面进风侧发生火灾或因灭火工作需要某区域或局部改变风流方向时,可以利用各种通风设施进行采区反风或单一采面反风。
发生火灾时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防止灾情扩大的措施
1、采煤工作面运、回巷,掘进巷道各安装辅助隔爆水袋,隔爆水袋距工作面煤壁60—200m,每组隔爆水袋的总水量不得小于200L/㎡,棚区距离不得小于20m;矿井轨道大巷、回风大巷、轨道上山、运输上山、回风上山安设主隔爆水袋,每组隔爆水袋的总水量不得小于400L/㎡,棚区距离不得小于30m。
2、采用分区通风、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独立用风的巷道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防止当某一地点发生瓦斯爆炸时,波及其它地点,使瓦斯爆炸范围尽可能缩小。
3、矿井的总回风井口装有防爆盖,防爆盖必须完好,当今下发生瓦斯爆炸时,能自动打开,防止瓦斯爆炸冲毁主扇。
保证井下瓦斯爆炸后,在短时间内恢复矿井通风。
4、采区必须有反风设备及反风设施,反风设备及设施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保证设备、设施完好,保证在进风巷道发生瓦斯燃烧或爆炸时能在10分钟内改变采区内的风流方向。
5、通风队根据井下通风系统情况,适时优化通风系统,力求满足安全生的同时,使通风系统简单,便于管理。
6、矿井必须在地面设置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季度由矿长组织矿山救护队、通风队和有关部门,分别对井上、井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7、由技术部组织编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上报有关部门,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下发矿属各单位,各单位必须贯彻到每个职工。
8、矿井每个入井人员不仅要随身佩戴自救器,还要懂得自救器的原理,会使用自救器,防止在发生瓦斯爆炸时,能安全逃生。
9、任何人员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及灾区通风、瓦斯、煤尘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灾。
并迅速汇报矿调度,在灾区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按照《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受火灾威胁人员撤离险区,并组织人员利用一切灭火器材灭火。
10、火势无法控制时应及时对相关巷道进行封闭,利用现有管路对火区进行注水、注氮、注浆,将火区有效控制、隔绝。
发生火灾时矿工自救和救灾措施
为防止矿井发生火灾时,防止灾情的扩大,避免人员伤亡结合本矿实际,特编制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首先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和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与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2)撤退时,任何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惊慌,不能狂奔乱跑,应在现场负责人及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
(3)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
(4)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中毒危险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尽快通过捷径绕到新鲜风流中去或在烟气没有到达之前,顺着风流尽快从回风出口撤到安全地点。
(5)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出,应在设有储存备用自救器的硐室换用自救器后再行撤退,或是寻找有压风管路系统的地点,以压缩空气,供呼吸之用。
(6)撤退行动既要迅速果断,又要快而不乱。
撤退中应靠巷道有连通出口的一侧行进,避免错过脱离危险区的机会,同时还要随时注意观察巷道和风流的变化情况,谨防火风压可能造成的风流逆转。
(7)如果无论是逆风或顺风撤退,都无法躲避着火巷道或火灾烟气可能造成的危害,则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
(8)逆烟撤退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在一般情况下不要这样做。
除非是在附近有脱离危险区的通道出口,而且又有脱离危险区的把握时,或是只有逆烟撤退才有争取生存的希望时,才采取这种撤退方法。
(9)撤退途中,如果有平行并列巷道或交叉巷道,应靠有平行并列巷道和交叉巷口的一侧撤退,并随时注意这些出口的位置,尽快寻找脱险出路。
在烟雾大、视线不清的情况下,要摸着巷道壁前进,以免错过连通出口。
(10)当烟雾在巷道里流动时,一般巷道空间的上部烟雾浓度大、温度高、能见度低,对人的危害也严重,而靠近巷道底板情况要好一些,有时巷道底部还有比较新鲜的低温空气流动。
为此,在有烟雾的巷道里撤退时,在烟雾不严重的情况下,即使为了加快速度也不应直立奔跑,而应尽量躬身弯腰,低着头快速前进。
如烟雾大、视线不清或温度高,则应尽量贴着巷道底板和巷壁,摸着铁道或管道等爬行撤退。
(11)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时,还应注意利用巷道内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进行降温,改善自己的感觉,或是利用随身物件等遮挡头面部,以防高温烟气的刺激等。
(12)在撤退过程中,若发现有发生爆炸的前兆(当爆炸发生时,巷道内的风流会有短暂的停顿或颤动。
应当注意的是,这与火风压可能引起的风流逆转的前兆有些相似),有可能的话,应立即避开爆炸的正面巷道,进入旁侧巷道或进入巷道内的躲避硐室。
如果情况紧急,应迅速背向爆源,靠巷道的一侧就地顺着巷道爬卧,面部朝下紧贴巷道底板,用双臂护住头面部并尽量减少皮肤的外露部分。
如果巷道内有水坑或水沟,则应顺势爬入水中。
在爆炸发生的瞬间,要尽力屏住呼吸或是闭气将头面浸入水中,防止吸人爆炸火焰及高温有害气体,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戴好自救器。
爆炸过后,就要辨明情况和方向,沿着安全避灾路线,尽快离开灾区,转入有新鲜风流的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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