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常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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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常识
公文处理常识
一、什么是公文
公文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实施管理、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或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和记录情况的重要工具。
二、公文的特点
一般来讲,公文具有以下特点:
1.具有法定的作者。
公文的作者是指依法设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社会组织机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及其领导人。
2.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公文是发布者依据职权制发的,体现了制发或授权者的意图,在法定的时间和空间内对受文对象的行为产生强制性影响。
3.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政策性。
党和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公文的形式下达,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负有传达、贯彻、执行的责任。
因此,各单位制发的公文,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证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4.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公文是为解决具体的现实问题而制发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这种实用性决定了公文的时效时,即公文应制发及时,提高效率,注重时效。
公文时效的特点还体现在,一些公文随着现实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完成,其使命也随之完成,失去了现实效用。
5.具有规范的体例格式和特定的处理程序。
为了维护公文的严肃性、权威性,提高公文运转效率,党和国家有关机关规定了统一的公文格式以及公文处理的程序和制度。
一些单位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公文处理规定,制发公文时应遵循这些规范和要求。
三、公文的作用
一般来讲,公文具有以下作用:
1.指挥策令作用。
各单位可以通过制发公文来部署工作,传达决策意图和要求,对下级单位的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
2.行为规范作用。
用以规定人们行为规范的条例、规定、办法等规范性公文,一经公布,便成为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规范,必须遵守和执行。
3.宣传教育作用。
公文不但要传达决策意图、布置任务,还要分析形势、解释原因、说明情况,使受文对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发挥主动性和提高积极性。
4.传递信息、联系公务的作用。
单位之间可以用公文进行工作联系、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和商洽公务。
5.凭证记载作用。
公文是制发单位公务活动的真实记录,也是受文单位执行或处理问题的依据。
公文归档后即成为制发单位和受文单位工作的历史凭证,也是编史修志和查考的重要依据。
四、公文处理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公文处理主要包括公文的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公文管理、整理立卷和归档利用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收文办理包括签收、启封、登记、审核、拟办、批办、分送、承办、催办等;发文办理包括拟稿、审核、签发、印制、校对、用印、分发等;公文管理包括文件的公开发布、撤销、废止以及文件的复制、清退等;整理立卷和归档利用包括文件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内容。
五、公文处理工作的依据
一般来讲,企事业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依据有以下三个方面:
1.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如: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14号)、《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国资发〔2006〕171号)。
2.上级单位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和要求。
3.企事业单位根据或参照上述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的本单位的公文处理规定。
六、公文处理工作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公文处理工作的目标是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规范化是指公文处理的每项程序、操作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则、方式和要求,办理结果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和规格;制度化是指在规范化的基础上,将程序、规则、要求、标准等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加以贯彻执行;科学化是指公文处理的规范、制度应符合公文处理的规律和实际,同时公文处理工作中应当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采用现代化的办公手段,以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公文处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精简高效、集中统一;基本要求是及时、准确、安全、规范。
七、做好公文处理工作在组织领导和人员素质方面有何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并模范遵守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
2.各单位应明确公文处理管理部门主管本单位和指导下级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并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3.公文处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策和理论水平,熟知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有强烈的责任感、大局观和保密意识,坚持原则,严谨细致,精益求精。
八、常用公文种类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公文的种类有:
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等14种。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公文的种类有:
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13种。
九、选择和使用公文种类
1.根据行文目的确定公文种类。
如请求上级单位批准、给予指示、帮助支持的,应使用“请示”;安排部署工作的,应使用“通知”;指导下级工作的,则应使用“意见”。
2.根据行文关系确定公文种类。
一般来说,受文单位是上级的,应选用“请示”、“报告”等上行文种;受文单位是下级的,应选用“通知”、“批复”等下行文种;向不相隶属单位行文应使用“函”等平行文种。
“会议纪要”和“意见”在上行、下行和平行文中皆可使用。
3.根据行文单位的职权确定公文种类。
如《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文种,有的只能由党的机关或行政机关使用,企事业单位则不能随意使用,例如,“公报”、“议案”等。
十、公文格式标准化的意义
1.公文作为一种特定体式的文体,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建设、社会管理活动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公文格式即公文的表现形式,规范的公文格式不仅体现公文的法定权威性和约束力,而且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政令畅通。
公文格式不规范,不仅影响公文的质量和美观,更重要的是会影响公文的效力,甚至由于格式不规范而造成各种谬误,直接影响公文的严肃性和应有作用的发挥,有时还会因此造成重大失误。
2.公文格式标准化是公文处理工作本身所需要的。
公文处理要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公文格式的标准化是重要前提。
公文格式标准化,将大大方便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十一、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哪三部分,各部分主要由哪些要素构成。
公文格式中,一般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为眉首,主要包括:
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和签发人。
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为主体,主要包括:
公文标题、主送单位、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公文生效标识和附注。
置于主题词及以下的各要素统称为版记,主要包括:
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
十二、上行文在格式上有何特点,为什么要标注签发人姓名,如何标注
1.上行文在格式上与一般行文的不同之处在于:
上行文必须标注签发人姓名,其中请示件还应当在首页上方留出约1/3的天头作为领导批示区域,并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上行文一般是需要上级单位批复或指示的请示件和重要事项报告件,标注签发人姓名,体现了领导负责制和公文的严肃性。
3.标注签发人姓名应在发文单位标识之下、红色反线之上、平等排列于发文字号的右侧。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一行,其他单位签发人姓名从第二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单位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同处一行。
十三、公文的特定格式
所谓公文的特定格式是相对通常意义上的文件格式而言的,主要有信函格式、命令(令)格式和会议纪要格式。
这些实践中普遍使用的公文格式,有其特定的作用。
如信函格式是针对非普发性公文所采用的一种格式,通常用于答复、解释或说明某具体事项;命令格式则体现了国家政令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会议纪要格式是专门记载会议议定事项的一种固定形式。
上述特定格式印制的公文和通常文件格式印制的公文,其作用和效力是相同的,只是表现形式有所不同。
十四、公文为何要标注发文字号,如何标注
标注发文字号的作用有两点:
一是为检索和引用公文提供专指性较强的代号;二是为统计和管理公文提供依据。
发文字号由发文单位代字、年份、序号三部分组成。
其中,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符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序号前不加“第”字。
例如,“江科办字〔2009〕123号”,其中“江科办字”指发文单位代字,“2009”指年份,“123号”指发文序号。
一般地,发文单位代字应经发文单位正式行文予以确认。
十五、怎样标注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秘密等级是标识公文保密程度的一种标志,保密期限是对公文密级的时效加以规定的说明。
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准确标识秘密等级。
秘密等级按涉密程度分为绝密、机密、秘密,用3号黑体字标识,两字之间空一格。
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应将二者用“★”隔开,“★”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
若公文带有附件,其附件有密级的,应以其中的最高密级标识公文的密级。
凡未标识保密期限的涉密公文,其保密期限按照绝密30年、机密20年、秘密10年认定。
涉及企事业单位商业秘密的公文亦应当标注相应的密级,其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由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确定。
十六、怎样标注公文主题词
公文主题词是在实践中提炼出来、能够概括公文内容、经过规范化和优选处理的词或词组,主要用于公文的检索查询。
标注公文主题词,可根据公文内容按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和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公文主题词表》或本单位编制的主题词表进行标注。
上行文应当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标注。
一般地,一件公文除类别词外,最多标注5个主题词。
标引顺序为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
在标类属词时,先标反映公文主要内容的词,最后标反映公文形式的词(文种)。
若在主题词表中难以找到准确反映公文主题内容的类属词时,可以在类别词中选择适当的词标引。
同时将能够准确反映公文内容的词标在类属词的后面,并在该词后面加“△”标记,以便区别。
十七、公文的成文日期与印发日期的区别
公文的成文日期即落款日期,也是公文的生效时间。
一般是以发文单位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发文以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经会议讨论的公文,可以通过日期为准,如任免通知、会议纪要等;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公文的印发日期即公文的付印时间。
一般情况下,成文日期与印发日期可以有一定的时间差,主要是公文签发之后,往往需要经过复核和印制等环节,因此印发日期可略晚于成文日期。
应当指出的是,某些规范类公文,如政策性、规章制度类公文,其施行日期与公文的成文日期会有一定的时间差,即某些政策、规定从制定下发到实施需要有一定的准备时间,行文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公文中加以明确。
例如“本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表明该规定的生效日期应以2008年9月1日为准,而不是公布该规定的公文的成文日期(该规定的批准公布时间)。
十八、公文如何落款用印
公文的落款用印,一般有加盖印章不落款或加盖印章同时落款两种形式。
一般行政公文,采用加盖印章不落款的形式。
公文的落款用印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需要落款的公文,落款时应使用公文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
联合发文时,落款应与发文单位标识名称和顺序相吻合。
2.印章应压在成文日期上,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成文日期的横向距离是右空4字;纵向与上文的距离要依印章大小而定,其标准是印章加盖在成文日期上,上距正文空1行。
一般地,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图1);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图2)。
3.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排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办法,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页,不采取标注“此页无正文的”方式。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办公厅
图1下套式示意图图2中套式示意图
十九、会议纪要格式的特点
会议纪要格式,是以固定版头印发会议纪要的特定格式,其标识由“××××××会议纪要”组成。
该格式的主要特点:
一是正文中无主送单位,在版记处列明分送单位和部门;二是发文字号常以序号或期数表示;三是在正文结束后,不标注成文日期、不落款和不加盖印章,发文单位和成文日期标注在眉首的红色反线以上。
二十、行文应遵循的基本规则
行文规则是制发公文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行文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
1.行文原则:
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2.行文权限:
⑴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⑵根据授权行文。
上级单位的职能部门根据授权,可向下级单位行文。
⑶同级单位或相应单位可以联合行文。
3.行文要求:
⑴“请示”应当一文一事和主送一个单位,需要同时送其他单位阅知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单位。
⑵“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⑶公文一般不直接报送领导同志个人。
⑷涉及其他单位职能的事项,单位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二十一、草拟公文的基本要求
1.行文必须有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
2.文种的使用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和行文关系确定。
3.公文内容要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
4.行文要重点突出,主旨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并注意连续事件的前因及后续补充文件的衔接;要做到文字简练、通畅;标点符号使用正确、恰当;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无误。
5.涉及其他单位职能的事项,应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并履行会签手续,必要时应联合发文。
二十二、草拟公文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一般来讲,草拟公文前要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准备:
1.了解有关背景。
要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占有资料,按照实事求是、切题、典型的原则,选用材料。
2.学习相关政策。
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有关政策规定,做到合法合规、依法合理。
3.把握领导意图。
准确、全面领会领导意图,主动争取领导对公文起草工作的指导。
4.确定行文方式。
根据职权范围和隶属关系,正确选择行文方向、发文形式和文种。
5.设计文稿框架。
根据行文目的,提炼主旨,编写提纲,安排结构,力求主旨正确、鲜明,层次清楚,思路清晰。
二十三、公文的语言要求有何特点
1.表述明确。
即用词概念准确清楚,造句合乎语言规范,句与句之间逻辑联系紧密,能恰如其分地说明情况、阐述做法、表达思想。
2.表意准确。
即根据不同的语言环境,正确使用精确词语(例如“同意”、“不同意”、“不得”等)或模糊词语(例如“近期”、“大多数”、“原则同意”等),使表述恰当准确。
3.语言平实。
即说明要浅显,议论要精当;要言之有物、言之有理、通俗易懂;应不矫饰、不打官腔,力戒说假话、说大话、说空话。
在表达上,应多用叙述、说明等方式,多用论述性语言和朴实、平和的语言;一般不采用描写或抒情,少量使用议论,不用论辩性语言。
4.用语得体。
即按行文关系掌握好分寸。
如上行文,语气要委婉,措词要平和,恰当使用敬语、谦语;平行文要注意礼貌用语,多用商洽性语言;下行文,应要求明确,语气坚决。
5.用词庄重。
即语言要端庄、郑重、严肃、认真,不带有任何个人的情绪和感情色彩;要使用规范化的书面语和公文专用语,恰当使用某些文言词语,不使用略语、冷僻字和方言土语,尽量少用专业性太强的术语和名词,慎用外文缩写名称和术语,一般不用文言句式等。
二十四、公文结构安排
安排公文的结构,是指对公文所阐述、记述、说明的内容的先后顺序和层次关系进行谋划与安排,应从为主旨服务入手,力求做到思路清晰,纲目清楚,合乎逻辑,结构严谨,详略得当。
1.安排公文结构应当符合人们的认识规律。
公文结构的安排,应当准确反映公务活动的内在联系和客观规律,做到有序、连贯、周密。
如公文内容,可按时间的推移、事物的发展演变过程阐述;也可按事物的层次递进关系阐述,即可由总到分、由远到近、由局部到整体、由特殊到一般、由原因到结果等;还可按解决问题的步骤顺序等来安排。
这样可使全篇思路畅通、前后衔接、语意连贯、浑然一体。
2.安排公文结构应当考虑为主旨表达服务。
主旨是公文的核心,公文的一切要素都要为表达主旨服务。
如整体结构是采用递进式还是并列式,怎样划分段落层次,要看怎样对充分、清晰地表达主旨最为有利;如何选取材料,文字表达详略等,要看主旨表达的需要,主旨明了的一般可简略地写,主旨复杂的就要详细地写;照应和过渡,都要根据主旨表达的需要。
3.安排公文结构应当适合公文文种要求。
各文种的使用均有各自的要求和特点,其结构也不尽相同。
选择结构,要适应不同文种的特点。
例如“通知”,其内容可设计为“根据什么(或为了什么)”、“做什么事”和“怎样做”等;例如“报告”,其内容可设计为“根据什么”、“做了什么”、“做得怎样”和“有什么经验教训”等。
二十五、拟制公文标题的注意事项
1.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要素组成。
其中,发文机关可视情况加以省略,但事由和文种是必备要素。
2.公文标题要准确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突出表达行文的主要目的,并正确选用文种。
3.公文标题中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
二十六、公文标题中使用标点符号的特殊情况
公文标题中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但下列特殊情况除外:
1.公文标题中出现缩语以及具有特定含义的词语时用引号。
例如:
《×××关于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活动情况的报告》、《×××批转×××关于开展全国第五次“质量月”活动意见的通知》。
有时还使用缩略点,例如《关于积极配合“3.15”活动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
2.公文标题中某一部分需要注释或者说明时用括号。
例如:
《关于印发<×××××××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3.公文标题中出现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时可用顿号。
例如:
《关于×××、×××职务任免的通知》、《×××部、×××部关于×××的通知》。
当标题中出现两个以上单位并列时,也可不用顿号,可在单位之间空格以示区别。
二十七、拟写主送单位的注意事项
主送单位是指公文送达的主办单位。
拟写主送单位应注意准确、规范、有序。
1.准确是指公文的主送单位,特别是上行文的主送单位一定是具有该公文受理权限的单位,若涉及若干单位职能的事项,公文的主送单位应是主办单位,其他单位可采取抄送形式。
2.规范是指主送单位要写全称、规范简称或统称。
主送单位较少时,应将单位列全,写全称或规范简称;主送单位较多时,应写规范统称或简称,若写“有关单位”,则应将有关单位名称逐一列明,另附名单一并存档。
3.有序是指公文的主送单位超过一个时,一般应按主要执行单位在前并兼顾编制序列和管理层级的原则排列。
对普发的下行文,受文单位应有固定的顺序,此顺序一经确定,就应相对固定,不能随意变更。
有关主送单位之间要用顿号或逗号分清层次,一般不同层级公文(不同性质类的单位)之间用逗号,同一层级(同一性质类的单位)之间用顿号。
例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各中央企业”。
二十八、如何确定抄送单位
抄送单位是指除主送单位以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
1.应作为抄送单位的情况:
⑴除主送单位外,公文涉及内容需要执行或知晓的其他单位;
⑵特殊情况下的越级请示,应抄送被越过的上级单位;
⑶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上级单位的行文,应写明主送和抄送单位;上级单位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单位行文,必要时应抄送另一上级单位;
⑷会签文应抄送有关会签单位。
2.不应作为抄送单位的情况
⑴呈报上级单位的请示件,不抄送下级单位;
⑵联合发文时,联合发文的单位不作为抄送单位。
3.确定抄送单位时,亦应注意与发文单位的级别相对应。
二十九、拟写公文中引用有关材料应注意什么
拟写公文时,有时需引用有关材料(领导批示、领导讲话、公文、法律法规条文等),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完整。
即要保持所引内容的完整性,切忌断章取义。
引用某一公文时,要写明标题和发文字号,二者缺一不可,但当同一公文被再次引用时,可省略发文字号只引用标题或省略标题只引用发文字号。
引用法律法规条文若涉及到有关条款说明时,要将其“条”、“款”、“项”引全,不要漏引。
2.准确。
即必须保证引用材料的准确无误。
直接引用时,一般将所需内容如实抄录,并用引号加以标注。
间接引用时,必须忠实原文,不得改变原意。
需注意的是,领导同志未公开的讲话和批示,不得直接引用。
3.得体。
即引用材料一定要结合上下文内容进行,使之衔接顺畅,切忌牵强附会;引用内容要适度,能说明问题即可。
4.有序。
即引用有关材料时,要按照一定的顺序。
如引用公文,应按照发文时间、发文单位、标题、发文字号的顺序;引用法律法规,一般应按照法律法规名称、章、节、条、款、项的顺序;引用出版物,一般可按照卷次、版次、页数的顺序。
三十、公文中使用数字应注意什么
1.公文中使用数字,首先要实事求是,准确无误;数字来源应可靠、权威;统计口径应统一,具有可比性。
2.公文中的数字除按要求必须使用汉字外,凡是阿拉位数字书写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位数字。
3.公文中的数字使用汉字的情况主要有:
⑴成文日期(行政单位公文);
⑵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即第一、二层次序数;
⑶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时,以及邻近两个数字并列连用用以表示概数(例如三四天、十之八九)等;
⑷整数一到十,如果不是计量和统计数字,在文字表述中常用汉字,如“一文一事”。
4.公文中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主要有:
⑴成文日期(党的机关公文);
⑵印发日期、附件说明的附件序号;
⑶计量和统计数字;
⑷表示时间,例如年份、日期、时、分、秒;
⑸多位数字。
公文中使用数字,原则上应按《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15825—1995)执行。
三十一、公文中表示“数量”的增减应注意什么
1.公文中表示“数量”增多时可用倍数、百分数和分数;表示减少时可用百分数、分数,但不用倍数;
2.公文中表示“数量”,在“增加、提高、增长、上升、扩大”或“减少、降低、缩小”等词语后面有“到、至、为”字样的句式,与后面带“了”或不带“了”字的句式相比其语义差别很大,在使用时特别要注意不要错用。
例如:
“增加到过去的二倍”,表示过去为一,现在为二;“增加了二倍”,表示过去为一,现在为三;“减至过去的三分之一”,表示是过去的三分之一;“减少了三分之一”,表示是过去的三分之二。
三十二、如何表示公文的结构层次序数
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公文的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㈠”;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⑴”。
需注意的是,第三层阿拉伯数码后是下角圆点而不是顿号,即应为“1.”,而不是“1、”。
在实际中,如果不需要全部四个层次,在只有一个或两个层次时,可以按顺序跳用。
例如,只有一个层次时,可在“一、”或“1.”中选用;只有两个层次时,可用“一、”和“1.”表示。
三十三、公文中“时间”的表达应注意什么
1.公文中的“时间”,要表明完整的年、月、日,尽量避免使用“上年”、“明天”、“本月”、“上月”、“上月以前”、“去年之后”等需借助其他时间概念才能准确理解其含义的时间代词。
2.年份一般不能简写,例如:
“1985年”不能简写为“85年”。
3.表示时间范围时,可用“2000-2005年”、“3-4月”,但不能用“2000-2005年度”、“3-4月份”。
三十四、公文中“空间”的表达应注意什么
1.表示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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