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23170275
- 上传时间:2023-05-15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19.19KB
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
《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规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围
2.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桥门式起重机及厂机动车辆的管理以及从事上述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2.2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2.3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
3.职责
3.1设备部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3.1.1负责对特种设备选购、安装、使用、修理(保养)、改造、检验、注册、报废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与检查;
3.1.2负责指导操作者正确使用和保养特种设备。
3.1.3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3.1.4负责特种设备登记注册的申报、查验和发放工作,建立并完善公司特种设备中心数据库;
3.2各生产单位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2.1组织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定期检查和抽查;
3.2.2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取证培训和复训教育;
3.2.3组织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设备点检、保养。
4.特种设备的采购
4.1新购特种设备应附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测检验证明等文件。
4.2新购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当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的企业。
4.3新增特种设备应执行注册登记制度。
5.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与改造
5.1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程和委托性维保工作由设备部进行安全资格验证。
未通过安全资格验证的单位,禁止在公司承接各类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工程和委托性维保工作。
5.2特种设备在安装前由设备部负责对特种设备安装承揽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验证后报生产副总批准备案,可进行特种设备的安装。
5.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单位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法规、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施工过程中,使用部门应检查并掌握工程安全质量状况。
5.4安装、修理、改造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出具真实反映施工质量的安装(修理、改造)质量证明书或工程自检合格报告书,由设备部组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性检验,做出检验结论,经验收合格后转入固定资产,可投入使用。
5.5建设项目中的特种设备安装完工后,在总项目未完成前,因生产急需使用的,由使用部门向设备部提出申请,由设备部及时组织使用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预验收,合格并办理验收手续可转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并纳入日常管理。
6.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
6.1各职能部门、班组必须指定相应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及其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6.2设备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在用特种设备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容:
①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②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③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④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⑤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3各班组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常规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技术特性。
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应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车间主管负责对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操作人员要按规程操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正常运行,设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6.4设备部每年组织各车间对特种设备进行年度安全技术状态普查及专业安全检查,分析、统计普查结果。
6.5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与报废
6.5.1新装、移装的特种设备经检验、验收合格后,由设备部统一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特种设备注册手续。
压力容器完成注册后,核发《使用登记证》;其他特种设备完成注册后,核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对厂机动车辆核发〈厂机动车辆牌照〉)。
6.5.2特种设备达到报废标准则予以报废处理。
特种设备报废处理后,使用部门应填写《特种设备报废注销申报表》,由设备部办理特种设备的注销手续。
厂机动车辆报废后,使用部门应将车辆牌照交还设备部。
7.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7.1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设备部负责按期向市法定的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容。
安全检验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7.2对于检验中的不符合项,由设备部或生产事业部进行整改,设备部负责初步验证,然后由检验单位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能使用。
7.3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期。
(详见附表1)
7.4所有的定期检验都应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8.特种设备事故处理
8.1安全环保部协助特种设备管理负责人编制、会审、修订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本公司部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各单位必须予以积极配合。
8.2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必要时由主要负责人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8.3安全环保部或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立即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对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9.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9.1.1年满十八岁;
9.1.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9.1.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9.1.4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了解相应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
9.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
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复审合格的,由发证部门在证书正本上签章。
对在2年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并按时参加安全培训的,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的规定延长复审期限。
9.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记录由设备部如实记录存档。
9.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9.4.1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现场管理和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9.4.2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9.4.3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9.4.4禁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9.4.5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公司有关负责人报告。
9.5每两年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预防禁忌症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患有规定的相应工种的禁忌症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10.考核
10.1对于未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管理的,按公司考核制度执行。
10.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或造成重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10.3有关特种的设备的文本资料包括
①特种设备清单和验收资料;
②特种设备档案;
③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
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取证情况和身体检查表。
10.4安全环保部不定期组织抽查设备资料及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1.1为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1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11.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安全环保部主任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1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20学时以上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
11.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规定复审,并参与除公司外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11.6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容:
11.6.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针和政策。
11.6.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措施。
11.6.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11.6.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
11.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法。
11.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11.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11.8.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11.8.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能重新回岗工作。
11.8.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容主要是:
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11.9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11.10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
每年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11.11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12.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2.1为规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2.2公司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每季至少一次。
也可以结合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一起进行,
12.3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设备、维修和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均应参加,并由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考勤,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请假,并另派人员参加。
12.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容:
12.4.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传达公司领导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12.4.2通报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12.4.3了解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12.4.4总结各部门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12.4.5布置下阶段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12.4.6交流其他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
12.4.7审定公司职业管理网络,审定公司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和目标,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12.4.8听取特种设备部门执行安全职责的情况汇报。
12.4.9研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12.4.10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12.4.11组织制订、修订特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案。
13.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13.1为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13.2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13.2.1定期检查即公司每月检查、车间每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
公司每季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检查人员包括:
公司领导、安环、设备和使用部门的领导。
13.2.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13.2.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13.3检查容:
13.3.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13.3.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13.3.3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13.3.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13.3.5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13.3.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13.3.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13.3.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13.3.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3.3.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13.4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13.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
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特种设备 作业 人员 安全管理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