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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实施与保障嘉兴
嘉兴市区通信基站布点规划(2015-2020)…..文本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1.1条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
规划范围:
嘉兴市区南湖区、秀洲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新嘉街道、解放街道、建设街道、新兴街道、南湖街道、东栅街道、七星街道、长水街道、城南街道、嘉北街道、塘汇街道、新城街道、高照街道、大桥镇、新丰镇、余新镇、凤桥镇、王江泾镇、油车港镇、王店镇、洪合镇和新塍镇,面积为986.7km²。
中心城区依照《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5年修订)确定的范围,面积约257.95km²。
第1.2条规划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文件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
(4)《工信部&国资委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2014]586号)
(5)《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建规[2015]132号)
(6)《浙江省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7)省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8)《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无线宽带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90号)
(9)《关于印发<“宽带中国”2015专项行动浙江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10)《关于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通知》(嘉土资发[2015]60号)
(11)《嘉兴市建委关于开展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嘉建委规[2015]184号)
2、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2)《通信管道与通信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
(3)《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4)《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规定》(YD5039-97)
(5)《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计标准》(YD/T2008)
3、上位规划及规划衔接
(1)《嘉兴市域总体规划》(2014-2030)
(2)《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5年修订)
(3)嘉兴市“多规合一”成果
(4)《嘉兴市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2-2020)》
(5)嘉兴中心城区单元控规
(6)各镇总规、控规
(7)其他相关规划
第1.3条规划原则
1、符合规划布局,体现依法建设原则
通信基站是城市基础设施系统的组成部分,必须以各类资源合理配置为前提,体现城乡规划引导及布局意图,符合城市建设的客观规律。
控规作为规划管理的直接法定依据,应将通信基站的规划建设纳入控规之中,并按照“定点、定量、定类型”的原则合理布置基站。
2、确保运营安全,体现资源共享原则
历史原因造成嘉兴目前通信基站的布点比较粗放,在规模、布局和集约利用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从保证移动通信服务运营平稳有序的角度出发,现状设施资源的梳理应以尊重历史、确保运营为前提。
各类系统和各家运营机构的设施建设要求必须加以整合,以节约城市空间资源为前提,发挥网络优化效应,优化设施布局建设方式。
3、兼顾公共利益,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综合考虑基站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预判协调各类城市要素之间的利益矛盾,促进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保障社会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和谐。
第1.4条规划任务
1、借鉴国内城市基站规划建设经验,分析基站现状分布优缺点
分析国内城市基站建设现状及趋势,研究通信基站在不同区域设置的不同特点,为嘉兴市通信基站布点进行基础分析。
对嘉兴市区现状通信基站进行全面梳理,结合人口分布、用地分布、通信基站发展趋势分析现状基站分布优缺点。
2、通信基站建设需求预测分析
全面分析嘉兴市现有的基础条件和优劣势,从城市发展、经济发展的角度,结合城乡规划用地分布、规划人口密度分布、未来技术演进及信息通信需求增长等内容,对中心城区和外围九个乡镇通信基站需求进行预测,同时适度超前,明确基站站址控制总量,以满足市区未来5年通信基站的需求。
提出“信号覆盖、容量提升、站址共享”等多要素融合的“综合覆盖布局法”,按基站设置密度,将市区范围划分为高密区、密集区、一般区、边缘区、限建区和禁建区等6类。
3、将通信基站设置纳入城市规划,根据基站类型提出规划管控措施
基于城市建设坐标体系形成站址布局,通过强化共建共享实现基站站址的总量控制。
以中心城区、新市镇为重点,制订市区范围内所有控规编制单元的规划图则。
结合各单元的用地性质和用地规模、人口规模等,将预测的基站数量纳入到控规之中,并明确基站的建设类型。
4、制定基站建设导则,在选址、区域控制和基站动态调整机制上提出建设引导
在基站选址上,确立优先依托建筑物设置的原则,确需设置落地塔的以绿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为主;在选址排序上,按照政府机构办公建筑、行政事业单位建筑、市政公用设施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商业办公建筑、工业和仓储建筑、居住建筑的先后顺序,强化基站与城市其他公共设施的集约共享;在区域控制上,强化特殊区域内的景观设置以及高度、距离、电磁兼容、发射功率控制等要求;在动态调整机制上,根据城市空间发展的变化,合理基站选址和数量,建立逐年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基站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5、确定基站建设管理要求,在控规的基础上建设基站
提出基站设置的总体要求,即新增站址基站必须共建;存量站址基站按照“合理归并、共享资源”的原则,由铁塔公司通过技术改造、景观改造等实现有效整合,进一步提高共享比例。
在原基站设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站及其附属设施的选址、建设、运营、维护和安全等管理要求,并提出对废止基站及其附属物的处置原则。
通信基站设置规划纳入控规之后,后续建设必须以控规为法定依据,在单元控规的范围内位置可以调整,原则上数量应保持不变。
第1.5条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对象包括宏基站与微基站。
宏基站可分为路面塔与楼顶塔两种形式,路面塔又可分为单杆景观塔与路灯杆塔;微基站可以看成是微型化的基站,将所有的设备浓缩在一个比较小的机箱内,集成信源、远端射频单元、天线等集成一体的设备。
以宏基站构成规划区内的移动通信骨干网络、以微基站作补充。
第二章通信基站需求预测
第2.1条移动通信用户发展分析
从过去几年数据来看,嘉兴市区移动通信业务平稳增长。
总体而言,净增用户数逐年增加,年均用户增长率则随着用户基数的不断提高而呈现振荡下降趋势。
但随着市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高速发展,移动电话普及率较高。
到2014年末,全市移动电话普及率为96.17%,业务发展渐趋饱和,移动电话用户数逐年增长。
第2.2条移动通信用户预测
移动通信业务的发展,一方面受到宏观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通信行业总体发展趋势等;另一方面受微观因素的影响,如本地的市场竞争格局和运营商自身采取的市场策略等。
因此对用户的预测将以历史发展为依据,以业务环境分析为前提,以内外部环境因素为指导进行。
通过对整体通信市场规模的判断,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分析和业务发展现状情况,综合趋势外推法、瑞利分布多因素预测法和成长曲线法对规划范围移动用户数的预测,确定规划范围内2015-2020年移动通信用户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综合取定2015-2020年规划范围移动用户数(万户)
预测年份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移动用户数
123.19
126.36
129.43
132.44
135.39
138.29
第三章通信基站设置引导
第3.1条基站设置类型
1、室外基站
室外基站分为宏基站和微基站。
宏基站的优点在于发射功率强、信号覆盖面大,可支持多载波多扇区、扩容方便,因此宏基站是移动通信基站布局的首选和重点。
根据建设方式的不同,室外宏基站可分为楼顶塔基站和落地塔基站。
楼顶塔基站附设于建筑楼顶,租用建筑物业作为机房,在楼顶安装天线实现网络覆盖,目前绝大部分基站采用这种建设方式。
落地塔基站独立占地,通过架设铁塔和自建机房实现网络覆盖,主要应用于城郊地区的广域覆盖。
微基站主要依托路灯杆、监控杆、公共绿地等场景融入中心城区、主干道,实现无线信号深度覆盖,与宏基站构造分层或立体无线电信号覆盖。
微基站体积小、重量轻,对机房空间要求低,可以挂墙安装在室内或室外,与宏基站相比其服务容量比较有限。
2、室内基站
室内覆盖系统可将信号源信号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内部的每个地方,以实现室内无线信号全覆盖。
室内覆盖系统可以应用在建筑室内、地下空间等封闭场所,如机场、车站、商场、剧院、办公楼等。
室内覆盖系统除了解决室内信号不足的问题之外,还可以缓解室外移动通信网络的话务负载。
目前的室内覆盖系统已经基本实现多运营商、多系统合路,即多信号源合路后使用同一套室内分布系统实现建筑内部全覆盖。
第3.2条基站设置通则
1、选址原则
(1)遵循专项规划布点数量要求。
按照站址密度分区,在总体建设数量上予以控制。
规划确定的站址为规划的理想点位,具体建设时可结合用地条件在其周边一定范围内优化调整。
(2)满足间距和挂高要求。
站址应尽可能平均分布,天线高度满足覆盖需要。
严格控制超高站(站高大于50m或高于周边建筑物15m)、超低站(站高低于15m)、超近站(站间距小于100m)。
(3)遵循城市市政管线。
规划基站应结合电信廊道设置。
沿城市道路的基站,原则上应设置在有电信管线的一侧。
需在高压电线、国防光缆、地下管线等附近建站时务必满足倒塔距离及相关间距要求。
(4)机房集中建设结合公用设施。
位置相近的基站可集中建设配套的机房,机房应采用附建的方式与垃圾转运站、雨污水泵站等市政公用设施结合设置。
(5)保证基站符合环保电磁辐射要求。
在市(县)区的建筑物密集地区,应尽量使基站天线主瓣方向20m内没有遮挡。
基站具体建设选址应编制环评报告。
(6)结合地势或高层建筑、高塔利用的地方。
如果高层的高度不能满足基站天线高度要求,应有房顶设塔或地面立塔的条件,以便保证基站周围视野开阔,附近没有高于基站天线的高大建筑物阻挡,确保小区的大部分能被基站天线通过直线传播覆盖。
一般市区基站高度不超过30~40m,郊区农村基站高度不超过40~60m。
(7)禁止设置的规定。
不得影响给水、排水、电力、燃气等市政工程管线的正常运行。
不得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如道路交叉口的行车视距三角形范围内。
不宜在大功率无线发射台、大功率雷达站、高压电站和有电焊设备、X光设备或产生强脉冲干扰的热和机、高频炉的企业或医疗单位设站。
在泻洪或泛洪区、岩石、沙石或淤泥地质地区禁止设置。
2、选址排序
拓展区域按照服务半径、覆盖需求等,依据布点规划进行布局;已建区域可根据周边实际建设情况,按照规划确定的选址排序进行选择。
(1)楼顶塔站址选择排序
优先依托原有塔桅、建筑物设置的原则,确需新建落地塔的,以不影响景观设置为基础;在选址排序上,按照利用政府机构办公建筑、行政事业单位建筑、市政公用设施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商业办公建筑、工业和仓储建筑、宾馆酒店、居住建筑的先后顺序,强化基站与城市其他公共设施的集约共享;站址选择应满足通信安全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要求。
(2)地面塔站址选择排序。
一般顺序为:
沿城市道路的绿化带、道路红线内的绿化分隔带、城市公园广场、其他用地内的开敞空间。
3、高度规定
基站高度必须满足相应密度分区中控制要求,并满足控规中建筑限高要求。
在敏感设施周边,必须满足相关单位的限高要求。
4、色彩设置规定
基站色彩应符合城市色彩专项规划的控制要求,与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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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 实施 保障 嘉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