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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应用APPS开发项目竞赛技术文件
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浙江赛区选拔赛
“移动互联网应用(APPS)开发”竞赛项目技术文件
(学生组)
2013年浙江省高职院校学生APPS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竞赛内容与形式………………………………………………1
第二章竞赛方式与对象………………………………………………3
第三章竞赛场地与时间………………………………………………4
第四章竞赛实施细则…………………………………………………5
第五章竞赛项目组织与管理…………………………………………7
第六章成绩评定与奖励办法…………………………………………8
第七章申诉与仲裁……………………………………………………10
第八章竞赛技术纲要…………………………………………………11
第一章 竞赛内容与形式
一、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项目名称为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浙江赛区选拔赛“移动互联网应用(APPS)开发”技能竞赛。
二、竞赛目的
1、对学生:
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就业能力。
借鉴世界技能大赛(WorldSkills)的先进理念和经验,采用以行业为背景的移动互联网应用(APPS)开发作为案例,按照工程的实施步骤和周期,对知识体系和实践技能进行全方面考核,引导学生灵活地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鼓励学生形成良好的思维品质和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对教师:
引导和培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教师的专业技能,使其与行业技术同步;引导教师在教学模式和学生评价模式的改革,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产合作。
3、对学校:
进一步引导计算机类专业建设的“教产合作、校企合作”方向,深化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内容,培育行业所急需的高技能信息技术人才;提高高职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和国际影响力。
4、对家长:
提高家长对孩子的信心和认可,收获对未来的希望。
5、对企业:
参与到计算机类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将企业的产品、服务、标准以及用人需求传递给高职院校,提升高职计算机类专业学生能力素质与企业用人标准的吻合度。
三、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将全面考察学生对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基础知识的了解与掌握和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的设计、编码、测试及发布的综合应用能力2个环节。
竞赛内容涉及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基础知识和操作实践技能,具体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基础知识,全部为选择题(其中单选题60题,每题1分;多选题20题,每题2分,多选漏选均不给分)。
要求在2个小时内完成;第二部分为操作实践技能,共六个题,包含UI设计(1题)、代码填空(2题)、排错(2题)及综合设计(1题),
要求每个参赛队在3个小时内完成。
三、竞赛形式
1、考虑到比赛设备数量有限和参赛院校数量较多的实际情况,本次竞赛只允许每个高职高专院校派遣不超过三支参赛队参加本次比赛。
2、竞赛内容共分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基础知识和操作实践技能两部分。
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基础知识部分,要求各参赛队每人独立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计平均成绩;操作实践技能部分,要求各参赛队以队为单位,在规定时间段内一起完成,各参赛队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3、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基础知识部分为笔试,所有竞赛选手个人独立完成。
题型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
其中单选题为60题,每题1分;多选题20题,每题2分,多选漏选均不给分。
参赛选手比赛期间禁止以任何形式携带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
4、操作实践技能部分考查参赛选手对技术掌握的程度和操作的熟练程度,采用现场开发、调试的形式,设赛题6道。
主办方安装统一的集成开发环境,赛题需求文档和所需素材(图片文件、声音文件及视频文件等)事先由主办方装入指定目录。
竞赛结束时,各参赛队要按照大赛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竞赛成果,竞赛完成的全部文件存放在以“2013APPSXX(XX为2为数字的参赛队编号)”命名的文件夹中,提交的电子文件要按照现场考试要求的名字进行命名,如不符合命名规则,体现单位信息与编号信息的,该队竞赛成绩将被取消。
5、在比赛期间,指导教师不能进入赛场进行现场指导或在场外进行远程指导。
第二章 竞赛方式与对象
一、竞赛方式
1、本次竞赛采用团队比赛方式,每支参赛队由3名参赛选手组成,选定1名队长,在3个小时内共同完成给定项目的任务要求。
2、每个参赛队配1名指导教师,但在比赛期间指导教师不允许进入竞赛进行
现场指导或在赛场外通过通信设备进行远程指导。
3、考虑参赛院校较多而比赛设备有限的实际情况,大赛组委会要求每个参赛院校选拔出不超过三支队伍参加竞赛。
4、报名截止后,各个参赛院校不允许临时更改由报名时确定的参赛队伍的学生名单和指导教师名单,若在竞赛时发现有这种行为的组委会将直接取消其比赛资格。
二、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为浙江省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参赛,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学生也可参赛,性别不限,年级不限。
2、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钻研、业务精通。
3、参赛选手报名时,组委会采用包括书面报名表以及电子版形式报名。
在现场参赛时要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4、参赛选手的指导老师必须是本校内在职在编的专任教师。
第三章竞赛场地与时间
一、竞赛场地配置
本次竞赛在指定比赛赛场进行,比赛地点为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区4号大楼,具体场地另定。
(1)赛场采光、通风和照明状况良好,保证每个参赛队伍有较好的比赛环境;同时提供稳定的电源功率,满足比赛设备的正常工作。
(2)下午操作实践技能竞赛每队提供2计算机,每台计算机上均装有所需开发环境,并提供电子版的API文档和英文在线翻译工具。
二、竞赛时间安排
本次竞赛时间安排为两天,比赛日期为4月27、28两天,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
比赛日期
赛程时间
赛程任务安排
4月27日
(周六)
9:
00~15:
30
选手报到
4月28日
(周日)
8:
30~9:
00
参赛队进入指定现场
9:
00~11:
00
竞赛第一部分内容
12:
00~12:
30
参赛队进入指定现场
12:
30~15:
30
竞赛第二部分内容
第四章 竞赛实施规则
一、竞赛选手须知
1、本次竞赛的比赛时间合计为5个小时,各参赛队在一天内完成竞赛。
比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离开比赛场地,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但离开期间的时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同时,组委会会适时地向选手提供饮水和食品。
2、封场期间参赛选手不得离开封闭场所,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现场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及时回来进行封闭;同时,在封闭期间,组委会会向封闭场所内的各个选手提供饮水、食品。
3、竞赛所需的硬件、软件和辅助工具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参赛队不得使用自带硬件、软件和辅助工具;现场提供的物品各参赛队可以根据竞赛需要自行选择使用。
4、参赛队按照参赛时段进入比赛场地,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用尽可能短的时间完成竞赛任务。
5、参赛选手必须在正式比赛前30分钟到赛场报到,报到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并携带(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参赛证、胸牌。
同时向组委会领取比赛题目并进入比赛工位,熟悉比赛考试题目
和环境,但不准答题。
只有等比赛正式开始后,方可进行分工、讨论、设计和操作。
6、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在赛场内大声喧哗,不得作弊或弄虚作假;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若因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进行比赛,裁判长有权终止该队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的,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7、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各参赛队应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参赛队欲提前结束比赛,应向现场裁判员举手示意并记录比赛终止时间,比赛终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
8、竞赛操作结束时,各参赛队要按照大赛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竞赛成果,竞赛完成的全部文件存放在以“2013APPSXX(XX为2为数字的参赛队编号)”命名的文件夹中,提交的电子文件要按照现场考试要求的名字进行命名,如不符合命名规则,体现单位信息与编号信息的,该队竞赛成绩将被取消。
10、竞赛操作结束后,参赛队要确认已成功提交了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在比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离开赛场前,参赛队须将竞赛现场恢复到初始状态,并经裁判员确认。
二、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数量:
允许每个高职高专院校可以报名不超过三支参赛队伍参加比赛。
2、参赛队组成:
每支参赛队由三名在籍学生组成,性别不限,年级不限,并选配一名学生作为本队队长。
3、指导教师组成:
每支参赛队配置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经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
指导教师一经确认后,就不允许更换,但允许指导教师在竞赛当天缺席。
4、每支参赛队伍的参赛选手在报名确认后,原则上不再允许更换。
如在筹备过程中,选手因生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参赛的,所在高校需出具书面说明后,按照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或更换人员。
三、指导教师须知
1、严格遵守赛场的规章制度,尊重裁判,文明竞赛。
不得在赛场外面进行张望、喧哗等。
2、比赛期间,指导教师不能进入现场进行指导,也不能在场外通过通信设备等手段远程指导学生进行比赛。
四、赛场纪律须知
1、不服从裁判员管理、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队比赛的,裁判员应提出警告。
警告次数累计达到二次以上的或未达到两次但情节特别恶劣的,经裁判组全体裁决后,中止该队比赛,并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竞赛过程中,由于选手技能不熟练或疏忽大意造成计算机等设备损害的或有产生安全事故隐患行为发生时,裁判组可暂停其竞赛,并根据现场情况决定其是否可以继续比赛及是否保留其比赛成绩。
第五章竞赛项目组织与管理
竞赛项目组织设裁判、技术、专家和服务四个工作小组,负责竞赛的运行与管理。
一、裁判组的组成与责任
大赛的裁判组由行业专家、普通高等院校及高职院校教师以及浙江省计算机教指委成员组成。
裁判组设裁判长1名,裁判员3名。
裁判员和裁判长具有以下工作责任与义务:
1、裁判员和裁判长必须持“裁判证书”才能进入现场进行裁判,裁判证书由大赛组委会在赛前通过对裁判员的培训考核后颁发;
2、在比赛开始后,裁判员负责对参赛队的监赛和裁判工作;
3、在比赛结束后,参赛队成绩评分工作由全体裁判员集体完成和审核;
4、在比赛开始之前,裁判员协助裁判长检查大赛设备、软件和场地环境是否符合比赛要求;
5、比赛结束后,裁判员要对选手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基础知识和操作实践技能两部分
进行评分,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参赛队的提交结果及时作出裁决,遇有疑问或争议时,须请示裁判长并以裁判组全体裁决,裁判组的决定为现场最终裁定。
6、对参赛队做出的所有裁决,必须在现场裁判员和裁判长的签字才能生效。
二、技术支持组的组成与责任
大赛的技术支持组由本次大赛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技术支持组成员具有以下工作责任与义务:
1、技术组成员负责对比赛设备进行赛前调试与准备以及赛中的维护与管理工作,进而保证比赛的正常进行。
2、协助专家组做好比赛技术文件的研讨和制定工作。
三、后勤服务组的组成与责任
本次大赛的服务管理工作由大赛组委会承担,服务组成员具有以下工作责任与义务:
1、后勤服务组成员由组委会指定,全面负责本次竞赛相关的所有服务工作;
2、在比赛前期,服务组要做好竞赛的宣传、通知文件和技术文件的发布与下发、会场与比赛场地的安排与布置准备以及参赛队报名与食宿预定工作;
3、在比赛期间,做好参赛队(选手与指导教师)、裁判组、技术组以及相关领导的接待与食宿安排工作,做好对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4、在比赛期间,服务组应派遣服务人员进入比赛现场做好服务工作。
要求服务人员负责审查参赛队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携带的资料和物品,若在审查时发现不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交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提供保管服务。
要求服务人员在适当的时候向参赛选手提供饮水和食品以及引领、陪同离开等服务工作。
要求服务人员做好赛场的封场工作和比赛秩序的管理工作。
5、比赛结束后,服务组要协助裁判组做好比赛成绩的登记以及排名工作,做好颁奖礼堂的会场布置、奖品准备等工作。
第六章成绩评定与奖励办法
一、竞赛分值的分配与比例
比赛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与比重
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基础知识
移动增值业务发展、AppStore模式、移动开发平台技术、Android系统架构等
100分(三人平均分),占40%
操作实践技能
UI设计、代码填空、排错、App设计、编码、调试等
100分,占60%
二、竞赛评分的基本标准
1、试卷评分按照现场操作规范的评分标准,根据选手实际操作表现、文档资料以及裁判员的赛场纪录,由现场裁判组集体进行客观评判、计分。
2、采取分步得分、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
各环节分别计算得分,错误不传递,按规定比例计入团队总分,不计参赛选手个人成绩。
三、竞赛成绩的名次排定
参赛队的最终名次依据各项成绩的累加成绩排定,即由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基础知识竞赛成绩(占40%)、操作实践技能竞赛成绩(占60%)两项之和来最终确定比赛名次。
四、竞赛的奖励办法
1、竞赛只设团体奖,团体奖根据参赛代表队总得分,进行排序。
一等奖获奖比例10%,二等奖获奖比例20%,三等奖获奖比例30%。
2、获奖的一、二、三等奖代表队将获得相应的奖状。
3、根据比赛成绩最终确定代表我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的队伍,具体名额将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确定。
第七章 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以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大赛组委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
报告中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的、实事求是的叙述。
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和领队的签名。
3、大赛组委会在收到申诉报告后,应在3小时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诉的答复并受理申诉。
4、参赛队不得采取过激行为攻击工作人员,否则不予受理申诉;在约定时间内,如约定的联系人未到场或中途离开,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1、大赛组委会负责受理比赛中出现的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和比赛结果的公平、公正。
2、大赛组委会根据收集并经核对的证据、证词,按照合法的程序组织召开听证会进行听证和仲裁。
3、参赛队不得因提起申诉或对申诉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比赛不因申诉事件而组织重赛。
第八章 竞赛技术纲要
一、竞赛技术纲要
1、“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基础知识”考核部分的基本要求与内容
(1)Java语言基础,包括Interface、abstractclass、for循环(含遍历循环)、Map类、数据类型转换、synchronized同步关键字
(2)了解3G的发展历程,3G的主流技术标准,数据业务,AppStore模式;了解智能终端及其特点;了解各应用开发平台,包括Symbian、Android、
WindowsMobile、IOS、J2ME、Ophone。
(3)Android特性;Android操作系统组件;Android的各种库和运行环境;Android系统架构;Android版本;
(4)Android开发工具包;AndroidSDK框架;SDK工具集;Android应用程序签名;Android应用程序组件及目录结构;
(5)Activity的生命周期;Android线程与进程;线程安全的方法;Intent;BroadCastReceiver;Service;ContentProvider;
(6)视图;UI组件;常用布局;事件处理模型;
(7)文件存储;SharedPrefences;SQLite;
(8)APP网络编程;HTTP通信;Socket通信;GET方式联网和POST方式联网;常用的XML文件解析方式;
(9)短信处理;电话处理;重力感应;NFC手机支付;定位与地图;APPWidget;
(10)音频、视频播放;音频录制;相机;Android中访问图片;Android动态图形绘制;图形特效;
(11)开发框架;State框架;MVC框架;
(12)跨平台统一开发环境;NobleLeader;移动应用商场应用发布协议;
2、“操作实践技能”考核部分的基本要求与内容
(1)Android的各种库和运行环境;Android系统架构;Android版本;
(2)Android开发工具包;AndroidSDK框架;SDK工具集;Android应用程序签名;Android应用程序组件及目录结构;LogCat命令行工具;DevTools开发调试工具;
(3)Activity的生命周期;Android线程与进程;线程安全的方法;Intent;BroadCastReceiver;Service;ContentProvider;
(4)视图;UI组件;常用布局;事件处理模型;
(5)文件存储;SharedPrefences;SQLite;
(6)APP网络编程;HTTP通信;Socket通信;GET方式联网和POST方式联网;常用的XML文件解析方式;
(7)短信处理;电话处理;定位与地图;APPWidget;
(8)音频、视频播放;音频录制;相机;Android中访问图片;Android动态图形绘制;图形特效;
3、技术规范
参赛代表队在实施竞赛项目中要求遵循如下规范:
序号
标准号
中文标准名称
1
GB/T16260—2006
软件工程产品质量
2
GB/T28172—2011
嵌入式软件质量保证要求
3
GB/T18905—2002
软件工程产品评价
4
GB/T8567-2006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5
CMMILevel3
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定义级)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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