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系统设计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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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系统设计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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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系统设计方案
基于手持设备的
校车管理系统设计方案
手持智能考勤终端,是一种新型无线智能化手持移动考勤设备,它集上下车刷卡/指纹考勤、语音播报、平安短信、亲情电话、家长卡验证、人数实时统计、GPS校车定位、站点管理等功能为一体。
本标准在安全方面遵守CNCA-07C-031:
2007《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有关规定。
本标准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GB4943.1-2001和GB/T22450.1-2008的有关规定。
在编写格式、表述方法和引用标准方面依据GB/T1.1-2009、GB/T20000.3-2003等规定。
1范围
本设计方案适用于以无线通讯和GPS定位为基础,利用智能化技术实现上下车刷卡考勤、语音播报、平安短信、亲情电话、家长卡验证、人数实时统计、GPS校车定位、站点管理等功能的手持智能考勤终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收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SMll.l1-1996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协议
YD/T884-1996900MHZTDMA数字蜂窝移动动通信网移动台设备技术指标及测试方法
ETS300019-1-0:
1994.5电信设备环境条件和环境测试
ETS300019-1-1:
1993贮藏环境条件分级
ETS300019-1-2:
1993运输环境条件分级
ETS300019-l-7:
1993移动和非固定设备使用环境条件分级
CEIIEC60068-2-32:
1975基本环境测试规程
BSEN60950:
2002信息技术设备安全规定
BSEN41003:
1999电信网络接人设备安全规定
BSEN61000-4-6:
:
1996电磁兼容性Part4
ETT300042-1:
1994欧洲数字通信系统电磁相容性,第一部分:
移动和车载无线设备及辅助设备
MILSTD810F环境工程细则与实验室测试
ISO2859-1:
1999性能检测抽样规程,第一部分:
批量检测验收等级
GB2423.1-89电工电子产品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
低温试验方法
GB2423.2-89电工电子产品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
高温试验方法
GB2423.3-93电工电子产品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
恒定温热试验方法
GB2423.8-1995电工电子产品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Ed:
自由跌落
GB/T2423.13-1997电工电子产品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Fdb:
宽频带随机震动中再现性
GB4943-95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
YD/T856-1996移动通信手机电源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YD/T998-1999移动通信手持机锂离子电源及充电器
YD1032-2000900/1800MHz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GSM02.04(V7.5.0)欧洲数字蜂窝通信系统(第2+阶段):
GPRS业务描述;第一阶段
注:
本标准中所引用的GSM技术规范为Release98版本.
3产品外观
3.1外形尺寸及质量
3.1.1外形尺寸(长×宽×高):
168mm×79mm×32mm。
3.2显示屏大小及分辨率
3.2.1显示屏大小:
3.2寸彩色液晶
3.2.2分辨率:
320x240
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批准的技术文件和图样制造。
4.2环境条件
手机在下列条件下能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
-20℃~+70℃;
b)平均相对湿度:
不大于95%(+25℃);
c)大气压力:
86~106kPa;
4.3电气性能
4.3.1一般要求
a)无线接入方式:
GSM/TD-SCDMA;
b)频率范围:
890-915MHz1710-1755MHz;
c)频率容限:
≤0.1ppm;
d)发射功率:
33/30dBm±2dB;
e)供电:
通过适配器及后备电池电池供电;
f)后备电池:
2200mAh镍氢电池;
g)接收灵敏度:
≤-105dBm(帧差错率FER<0.5%、可信度≥95%)。
4.4技术参数
4.4.1读卡距离:
5CM
4.4.2卡工作频率:
13.56MHz
4.4.3卡响应速度:
大于每秒1卡
4.4.4卡寿命:
大于10000次
4.4.5亲情号码容量:
不小于50000
4.4.6学生卡号容量:
不小于5000
4.4.7教师卡容量:
不小于1000
4.4.8考勤包容量:
不小于3000
4.4.9话单容量:
不小于2000
4.4.10话单上报容量:
不小于5000
4.4.11卡类型:
IC/ID卡
4.5主要功能及名词解释
上下车刷卡考勤、语音播报、平安短信、亲情电话、家长卡验证、人数实时统计、GPS校车定位、站点管理、下车遗漏告警、终端离车告警、行驶线路查询、校车超速告警。
4.5.1上下车刷卡考勤
学生上下校车在终端上刷卡/指纹考勤,考勤数据实时传输到平台
4.5.2平安短信
收到考勤数据后,将报安短信发送到相应的家长手机
4.5.3家长卡验证
家长通过在终端上刷卡验证身份信息
4.5.4人数实时统计
实时统计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学生人数及校车上的学生人数
4.5.5语音播报
能够播报学生姓名、站点信息,提示学生正确站点下车
4.5.6站点管理
对校车途经的每个站点及站点对应的学生信息进行管理
4.5.7GPS定位
能够实时定位校车的具体位置,方便平台查询管理
4.5.8下车遗漏告警
特定时间有学生遗漏下车,终端和平台告警,短信分级通知告警
4.5.9终端离车告警
终端离开在指定放置的位置,并在规定时间内未放回,平台将予报警
4.5.10行驶线路查询
查阅在指定时间内校车的行驶路线
4.5.11校车超速告警
GPS车速等信息传送平台,平台判定是否超速,如超速即自动告警提示
4.6结构要求
4.6.1金属零部件要进行防腐、防锈处理。
4.6.2整机、零部件加工应符合图纸要求,装配正确无误。
4.6.3塑料外壳单面连续表面面积小于100cm2。
4.6.4外壳防护性能
外壳防护能力应符合GB4208-2008中有关IP54的规定。
4.7电气安全要求
4.7.1本安接线端子对外壳间应能承受交流50Hz、电压500V历时1min的工频耐压试验,且无击穿和闪络现象,漏电流不大于5mA。
4.7.2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手机印制板绝缘涂层下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4-2000表2的规定。
4.7.3可充电池组外部触点处理应符合GB3836.4-2000第7.4.8条a)的规定。
4.8最高表面温度
终端在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状态下,元器件及导线等的最高表面温度须不高于50℃。
4.9特殊工艺要求
印制电路板调试完毕清洗后,表面须均匀地涂覆两遍三防漆,覆盖层应牢固可靠。
4.10工作稳定性要求
终端应进行工作稳定性试验,通电时间不小于2d。
每天检测1次终端,其电气性能应符合4.3的要求。
4.11环境适应性
4.11.1终端在工作状态应能承受按表1规定条件进行的低温工作试验,其电气性能及外观应符合4.3及4.5的规定。
4.11.2终端在工作状态应能承受按表1规定条件进行的高温工作试验,其电气性能及外观应符合4.3及4.5的规定。
4.11.3终端在非工作状态应能承受按表1规定条件进行的低温贮存试验,其电气性能及外观应符合4.3及4.5的规定。
4.11.4终端在非工作状态应能承受按表1规定条件进行的高温贮存试验,其电气性能及外观应符合4.3及4.5的规定。
表1
试验项目
温度℃
试验时间(h)
恢复时间(h)
低温工作
0
2
-
高温工作
+40
2
-
低温存储
-40
16
2
高温存储
+60
16
2
4.11.5终端应能承受严酷等级+40℃,周期6d的交变湿热试验。
其电气安全、电气性能及外观应符合4.7、4.3及4.5的规定。
4.11.6终端在非工作状态应能承受频率10Hz~150Hz,加速度20m/s2,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各振动5次的振动试验,试验后检查电气性能及外观应符合4.3及4.5的规定。
4.11.7终端在非工作状态应能承受峰值加速度500m/s2,脉冲持续时间11ms,在三个互相垂直轴线的每个方向上连续冲击3次的冲击试验;试验后检查电气性能及外观应符合4.3及4.5的规定。
4.11.8终端应能承受4次高度1m的跌落试验,试验后检查电气性能与外观应符合4.3及4.5的规定。
4.11.9包装后的终端应能承受运输试验,试验后检查包装箱应无损坏和明显变形,箱内产品的电气性能及外观应符合4.3及4.5的规定。
4.12防爆要求
4.12.1终端须符合GB3836.1、GB3836.4的规定,并经国家授权的防爆检验部门审查检验合格,取得“防爆检验合格证”。
4.12.2终端应通过安全火花试验。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5.1.1环境条件
除环境试验或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温度:
15℃~35℃;
b)相对湿度:
45%~75%;
c)大气压力:
86kPa~106kPa。
5.1.2电源条件
除有关标准另有规定,测试用直流供电电源符合以下要求:
a)电压:
误差不大于2%;
b)周期与随机飘移:
△U/U0≤1%。
5.2电气性能试验
5.2.1测试仪表及设备的一般要求。
5.2.1.1测试仪表的精度应保证所测指标的精度要求。
5.2.1.2测试仪表和设备的选型应符合所测性能的特性。
5.2.1.3属计量范围内的仪表须在计量检定周期内。
5.2.2测试仪器仪表
表2
名称
型号
数量
GSM综合测试仪
MT8801C
1
稳压电源
1
万用表
FLUKE187
1
滑线变阻器
1
无线信号变换器
KZG1
1
声级计
1
5.2.3电气性能测试
5.2.3.1待机电流、最大工作电流测试
a)按图5.2.1连接测试电路;
图5.2.1
b)终端工作在额定电压下,手机开机后测得的最大电流即为工作电流;
c)终端处于待机状态时电流表测得的电流即为手机的待机电流。
5.2.3.2发射频率、频率准确度、发射功率、占用带宽测试
a)按图5.2.2连接测试电路;
图5.2.2
b)被测终端处于通话状态,通过同轴电缆接入综合测试仪;
c)由综合测试仪上分别读取发射频率、频率准确度、发射功率、占用带宽,应满足指标要求。
5.2.3.3接收频率测试
a)按图5.2.2连接测试电路;
b)被测手机处于通话状态,通过同轴电缆接入综合测试仪;
c)将综合测试仪设置为频谱测试状态,读取接收中心频率,应满足指标要求。
5.2.3.4接收灵敏度
a)按图5.2.3连接测试电路;
图5.2.3
b)被测终端处于连接状态,通过同轴电缆接入综合测试仪。
综合测试仪采用SO2方式,调节综合测试仪的BS输出电平,测试其FER,满足帧差错率FER<0.5%、可信度≥95%要求的最小BS输出电平即为被测终端的接收灵敏度。
5.2.3.5振铃响度
a)按图5.2.4连接测试电路;
图5.2.4
b)被测手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设置电话机在振铃状态;
c)用声级计在0.5m远的距离对着手机喇叭,测得的振铃声级应满足指标要求。
5.2.4电池组性能试验
5.2.4.1允许最高直流开路电压
电池正常充电完成,直接在电池两端测的电压即为允许最高直流开路电压。
5.2.4.2允许最大直流短路电流
电池正常完成充电,在电池两端串接滑线变阻器和电流表,调节滑线变阻器,使电阻值趋向于0,测的短路电流即为允许最大直流短路电流。
5.2.5手机功能测试
图5.2.5
按图5.2.5连接测试电路,并进行手机功能测试。
5.2.5.1电话本功能
任选1部工作正常的手机,可进行电话本存储、组群、查找。
5.2.5.2短信功能
在系统的支持下,任选2部工作正常的手机,可相互发送、接收短信。
5.3电源波动适应能力试验
按MT210-1990第10.2条的规定进行。
5.4外观及结构检查
按MT210-1990第5.2条的规定进行。
5.5工频耐压试验
按MT210-1990第8.2条的规定进行。
5.6绝缘电阻测试
按MT210-1990第23.4.7.8条的规定进行。
5.7表面温度试验
按MT210-1990第11.2条的规定进行。
5.8外壳防护性能试验
按GB4208-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
5.9工作稳定性试验
手机处于工作状态,每隔24h按5.2测量其电气功能,试验持续时间应符合4.11的规定。
5.10低温工作试验
按MT210-1990第23.2条的规定进行,采用非散热试验样品的温度渐变的低温试验方法。
5.11高温工作试验
按MT210-1990第23.2条的规定进行,采用非散热试验样品的温度渐变的高温试验方法。
5.12低温存贮试验
按MT210-1990第24.2条的规定进行,采用温度渐变的低温试验方法。
5.13高温存储试验
按MT210-1990第24.2条的规定进行,采用温度渐变的高温试验方法。
5.14湿热试验
按MT210-1990第28.2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在试验的最后2h,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和耐压试验,然后检查电气性能和外观。
5.15振动试验
按MT210-1990第25.2条的规定进行。
5.16冲击试验
按MT210-1990第26.2条的规定进行。
5.17跌落试验
按MT210-1990第15.2条的规定进行。
5.18运输试验
按MT210-1990第27.2条的规定进行。
5.19安全火花试验
按GB3836.4-2000第10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6.2出厂检验
6.2.1每台产品均需进行出厂检验。
检验合格的,出具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6.2.2检验项目按表3中出厂检验的规定进行。
6.2.3出厂检验各项指标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有1项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6.3型式检验
6.3.1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转厂定型时;
b)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3年1次(防爆性能除外);
d)出厂检验结果与前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停产1年恢复生产时;
f)国家有关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表3
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要求
检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电气性能试验
B
4.3
5.2
—
○
2
振铃响度
B
4.3.1
5.2.3
—
○
3
本安参数试验
A
4.12.3
5.2.4
○
○
4
手机功能试验
B
4.3.3
5.2.5
○
○
5
电源波动试验
B
4.4
5.3
Δ
○
6
结构
C
4.5
5.4
○
○
7
工频耐压测试
A
4.7.1
5.5
○
○
8
绝缘电阻测量
A
4.7.2
5.6
○
○
9
表面温度试验
A
4.8
5.7
—
○
10
外壳防护性能试验
B
4.6
5.8
—
○
11
工作稳定性试验
B
4.10
5.9
Δ
○
12
低温工作试验
B
4.11.1
5.10
—
○
13
高温工作试验
B
4.11.2
5.11
—
○
14
低温存贮试验
B
4.11.3
5.12
—
○
15
高温存贮试验
B
4.11.4
5.13
—
○
16
湿热试验
B
4.11.5
5.14
—
○
17
振动试验
B
4.11.6
5.15
—
○
18
冲击试验
B
4.11.7
5.16
—
○
19
跌落试验
B
4.11.8
5.17
—
○
20
运输试验
B
4.11.9
5.18
—
○
21
安全火花试验
A
4.12.2
5.19
—
○
注:
“○”表示需要进行检验的项目,“Δ”表示过程中进行检验的项目,“—”表示不需要进行检验的项目。
绝缘电阻和工频耐压在出厂检验时只做常态。
6.3.2检验项目应符合表3的规定。
6.3.3样品在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
抽样方法按GB/T10111-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
抽样基数≤50台时,抽样数量:
2台;抽样基数>50台时,采用GB/T2829-2002一次抽样方案,DLⅡ,RQL=40,样本数量n=4,Ac=0,Re=1。
6.3.4对A类项目,有1项不合格,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
对B类项目,有1项不合格,须加倍抽样重新检验,若仍有1项不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为不合格。
对C类项目,有3项不合格,判定型式检验为不合格。
7标志
安全标志标识执行AQ1043-200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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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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