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6定额说明市政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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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6定额说明市政部分
.
总说明
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
额),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建设工
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
算规范》(GB50857-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2-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的。
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
上册包括:
第一册“土
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
册“隧道工程”;中册包括:
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括:
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
“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除工程”;第
十一册“措施项目”。
(附录包括:
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
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
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
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
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
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
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
六、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
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
.
.
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
造价鉴定的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
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八、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
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
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十、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
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除隧道工程岩
石隧道井下掘进外,其他人工均按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特殊情况
下支付的工资。
本定额中一类综合用工单价为80元/工日,二
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20元/工日,三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35元/
工日。
(二)材料
1
.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
材料。
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是指从工地仓库、
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
.
.
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
设计
文件、规范规定的预留量不在损耗量中考虑。
2
.材料(包括半成品)单价是指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
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出库后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包括
材料原价(供应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等。
材料原价(供应价):
指材料的出厂价格或供应商的供应价格。
材料运杂费:
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
生的全部费用。
运输损耗费:
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产生的费
用。
采购及保管费:
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所需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等费用。
定额采购
保管费率按材料供应价和运杂费之和扣减包装回收值后的2%计
算,其中:
采购费率为0.7%,保管费率为1.3%。
未计价材是指定额项目中未注明单价,且消耗量带有括弧的材
料,应根据括弧内所列消耗量乘以相应的材料(包括半成品)单
价计算,列入综合单价。
3
.本定额中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
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混凝土按运至施工现
场的预拌混凝土编制,砂浆按预拌砂浆编制,定额中混凝土的养
.
.
护,除另有说明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4
.本定额中未考虑现场搅拌混凝土子目,实际采用现场搅拌混凝
土浇捣,人工、机械具体调整如下:
(1)
人工增加0.80工日/m3;
(2)
混凝土搅拌机(400L)增加0.052台班/m3。
5
.本定额中未考虑普通现拌砂浆子目,实际采用现场拌和,人工、
机械具体调整如下:
(1)人工增加0.382工日/m3;
(2)
扣除定额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机械消耗量,增加灰浆搅拌机
(200L)0.020台班/m3。
(三)施工机械
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
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
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幅度差。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2015年)规定,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价格
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关资料综合编制。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包
.
.
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
动力费和其他费。
(四)关于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
费用。
包括:
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
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检验试验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
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
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他费用(技术转让费、
技术开发费、投标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
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本定额按正常、合理的配备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人员和管理设备,
并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各施工企业管理费用的基础上综合取
定。
(五)关于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所获得的盈利。
十一、本定额除另有说明外,各项目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
品、设备机具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
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水平运距是按150m考虑的。
十二、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施工现场有水、电供应考虑的。
十三、本定额所指施工组织设计是指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
设计。
十四、本定额与省颁其他通用工程计价定额的关系:
凡本定额包
含的项目,应按本定额项目执行;本定额缺项部份,可按有关册、
.
.
章说明执行相关定额,取费仍执行本定额。
十五、本定额中注明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
×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六、本定额缺项部份需要编报补充定额的,按照编报补充定额
的程序,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报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
管理总站备案。
十七、本定额中使用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八、本定额总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说明”或“章节说明”。
市政工程费用说明
一、费用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
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
理费和利润。
二、费用说明。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
各项费用。
(二)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
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方面
.
.
的费用,内容包括:
1
.单价措施项目费。
单价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大
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降水等。
2
.总价措施项目费。
(1)
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地方现行
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
标准的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包括环境保护
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
①环境保护费:
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
各项费用。
包括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低噪音、防扰民措施费
用;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
措施等费用;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
堆放的土石方采取覆盖的费用;土石方、建筑渣土外运车辆
冲洗、防洒漏等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
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等。
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67%
②文明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
.
包括“五牌一图”的费用;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及压顶装饰
等费用;土石方、建筑垃圾采取覆盖、洒水等控制扬尘费用;
工地出口设置冲洗车辆、泥浆沉淀池等费用;现场厕所便槽
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
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
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
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
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
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
理费用;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
费用;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3.00%
③安全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
购置及安全宣传的费用;远程监控设施费用;电气保护、安
全照明设施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配电箱三级配
电、两级保护装置要求、外电防护措施;起重机、塔吊等起
重设备(含井架、门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及
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防护棚等设施费用;建筑工地起重机
械的检验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
施费用;施工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
配置费用;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5.20%
④临时设施费:
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设
置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
除、清理或摊销等费用。
包括施工现场采用彩色、定型钢板、
.
.
砖、混凝土砌块等按照标准设置围墙、围挡等费用;临时宿
舍、办公室、食堂、厨房、厕所、诊疗所、临时文化福利用
房、农民工夜校、临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
塔、水池等费用;临时供水管道、临时供电管线、小型临时
设施等费用;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及至已通车的汽车公路最
短距离不超过50m的临时简易道路铺设、临时排水沟、临时
排水设施等费用;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4.00%
(2)
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
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包括
施工时固定照明灯具和临时照明灯具的设置、拆除;施工现
场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示灯等的设置、移动、拆除。
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69%
(3)
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
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是指施工前不可预见的因素所发生的费
用。
包括阻碍交通费、半幅路面通车的道路工程以及行人通
行的施工降效、交通维护措施费用等。
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85%
(4)
.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
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降效等费用。
包括防
寒保温、防雨、防风等临时设施的搭设、拆除;对砌体、混
凝土等采用的特殊加温、保温和养护措施。
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42%
(5)
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或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
取的遮盖、包裹、封闭、隔离等必要的保护措施费用。
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38%
(6)
工程定位复测费
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
和复测工作的费用。
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17%
(7)
赶工费
发包人压缩的合同工期在国家定额工期20%以内,原则上不计
算赶工费;在国家定额工期20%以外,宜组织专家论证,在编
制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时,赶工费按(分部分项工程
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6.4%计算。
工程结算时,按
.
.
合同约定计算。
(三)其他项目费
1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是指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
款中的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
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
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
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根据拟建工程特点确定,一般可以分部分
项工程费的10%~15%为参考。
施工过程中由发包人掌握使用,
扣除合同价款调整后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报价时,暂列金额应根据招标工程
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
.暂估价。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
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
总价。
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
估价。
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可参考工程造价信息或
市场价格确定。
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区分不同专业,
按有关计价规定进行估算。
.
.
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时,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
备暂估单价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
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
的金额填写。
编制竣工结算时,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
确认的材料单价替代各暂估材料单价后调整综合单价。
暂估
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按各专业工程的中标价或发包人、承
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的专业工程总价计算。
3
.计日工。
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
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
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计日工项目和数量应按招标工程量清
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计日工中的人工单价按120元/工
日。
计日工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合计按20%计算。
编制投标报价时,计日工的项目和数量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
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计日工单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自行
报价。
编制竣工结算时,计日工的费用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
量和合同计日工综合单价计算。
4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施工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工
.
.
程,提供协调配合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
服务;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服务,
应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
(1)
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
的内容和向总承包人提出的要求,按下列标准计算:
①当招标人仅要求总承包人对其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
管理和协调时,总承包服务费按相应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
1.5%计算。
②当招标人要求总承包人对其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
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总承包服务费根据
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相应专业
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③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总承包服务费按招标
人供应材料、工程设备价值的1%计算。
(2)
编制投标报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
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情况,按照
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
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报价。
(3)
编制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
如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调整的,应
.
.
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
(四)规费
规费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
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主要包括:
1
.社会保险费。
(1)
养老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
保险费。
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22.13%
(2)
失业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
费。
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1.16%
(3)
医疗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
保险费。
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8.73%
(4)
.
.
工伤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
费。
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1.05%
(5)
生育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
费。
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58%
2
.住房公积金。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5.82%
3
.工程排污费。
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
实际发
生时,按规定计算。
(五)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
税。
第一册说明
.
.
一、第一册《土石方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土方工
程、石方工程,共二章。
二、本册定额通用于《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其他专业册(专业册
中指明不适用的除外)。
三、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底宽7m以内,
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基
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
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一般土方和一
般石方计算。
四、土石方运距应以挖方重心至填方重心或弃方重心最近距离计
算,挖方重心、填方重心、弃方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遇下
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
.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
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下表系数。
项目推土机、铲运机人力
坡度(%)5~1015以内25以内
系数1.7522.5
2
.采用人力垂直运输,深度超过1.5m应计算人工垂直运输土、
石方、淤泥、流砂。
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
距7m增加工日,深度按全高计算。
3
.
.
.拖式铲运机3m3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
距离。
五、坑、槽底加宽应按设计文件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
件未明确的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
明确也无施工组织设计的按下表计算。
坑、槽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cm)
管道结构宽度(cm)
混凝土管道
金属管道
基础90°基础>90°无
50以内404030
100以内505040
250以内605040
250以上706050
管道结构宽度:
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砂垫层按无管座计算),
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设挡土板
则每侧增加15cm。
六、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
量按有关规定按实计算。
管沟回填土扣除管道、基础、垫层和各
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七、机械填石碾压或夯实,执行机械填土碾压或夯实相应定额项
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八、本册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的机械的种
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
调整。
十、本册定额子目中未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
.
.
实际施工中发生,另按其他册相应规定计算。
弃土、石方的场地
占用费按承发包合同约定处理。
十一、本册定额子目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
现场降尘。
十二、凡本册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土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挖一般土方、沟槽土方、基坑土方、淤泥
流砂,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运土方,反铲挖掘机挖土,自卸汽
车运土,填土碾压或夯实等项目。
二、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名称
用锹、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
挖。
机
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满载者
主要用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锹开挖
土、素填土、压实填土方能铲
接铲挖
全部用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许用撬
遍刨松
的名称及其含义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CB50021-2001(2009年局部修
.
.
三、干、湿土、淤泥的划分:
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
大于或等于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
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的为淤泥。
除
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子目外,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挖土
子目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
采用井点降水
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
板的费用另行计算。
五、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推
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六、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项目外,在支撑下挖土,按实
挖体积,人工挖土项目乘以系数1.43、机械挖土项目乘以系数
2.20。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七、挖密实的钢碴或碎、砾石含量在50%以上密实性土壤,按挖
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0、机械乘以系数1.50;挖碎、砾石含
量在30%以上密实性土壤按挖四类土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八、人工挖沟、槽土方一侧弃土时,乘以系数1.18,但随挖随
运不乘系数。
九、三、四类土壤的土方二次翻挖按降低一级类别套用相应定额。
淤泥翻挖,执行相应挖淤泥项目。
十、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
钢板桩等围护的跨度大于8m的深基坑开挖。
定额中已包括湿土
排水,若需采用井点降水,其费用另行计算。
十一、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由于场地狭小只能单面施工时,挖
.
.
土机械按下表调整。
宽度两边停机施工单边停机施工
基坑宽15m内15t25t
基坑宽15m外25t40t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方的挖、推、铲、装、运等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填方按设计(竣工)的回填体积计算。
二、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
修建机械上下坡便道的土方量
以及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而设计的加宽填筑土方量并人土
方工程量内。
三、挖土放坡应按设计文件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
明确的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
也无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按下表计算。
放坡系数表
机械开挖
放坡起点深度(m)人工开挖
沟槽、坑内作业沟槽、坑边作业顺
3.1:
0.501:
0.331:
0.75
1.501:
0.331:
0.251:
0.67
2.11:
0.251:
0.10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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