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花园一期二三区工程基坑支护喷锚工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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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花园一期二三区工程基坑支护喷锚工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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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花园一期二三区工程基坑支护喷锚工程监理细则
江山花园一期二、三区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监理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江山花园一期二、三区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1年4月
1工程概况:
本工程属于广东美的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项目,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高尔夫生活村旁,一期一区已开发并即将完工,一期二区和三区为本次拟建的工程项目,共11栋,高均为31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约24万㎡(含一层地下室)。
本工程二区包括5、6、9、10、15、16、17号楼,三区包括1、2、13、14号楼。
2编制依据:
2.1广东省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97
2.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4广州地区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BT02-98
2.5锚杆喷射砼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3.过程控制
3.1事前控制
3.1.1审核设计图纸,做好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
审核和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的要求,及时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3.1.2审核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书。
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方案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方可施工,一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动。
3.1.3对分包单位的资质,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特殊技术工种的上岗证进行审核。
3.1.4使用的水泥、钢筋、钢绞线及锚具﹑夹片等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并有有关质量的检验测试,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同时应符合设计要求。
3.1.5认真做好各工序的施工原始记录,严格签字手续。
3.1.6熟悉施工验收规范,检查安全措施,基坑边2M内不得堆放重物和行车﹑震动,同时做好硬地面。
3.1.7做好坑面的排水设施系统,将地面水引入市政排水系统。
保证基坑的安全,为地下工程施工提供安全﹑适用的空间,并为基坑周围环境提供可靠的保护。
3.2事中控制:
3.2.1喷锚支护施工流程:
基坑挖土修坡→喷射底层砼→钻孔成孔→锚杆制安及灌浆﹑挂网及焊接→喷射二次砼→养护。
在加强段可二次喷射砼后,进行预应力锚索及腰梁施工。
锚固体砼养护达到足够强度后,进行张拉锁定。
3.2.2基坑开挖及修坡。
a人工放坡在开挖时应采用相应的坡面(按设计)坡顶和坡脚排水﹑降水措施。
基坑开挖应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区分段分层进行。
b严禁超挖。
每次分层挖深宜在1M以内。
机械挖土时应在基坑及坑边壁留300~500厚土层用人工挖掘修正。
开挖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土。
当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立即浇筑层,并迅速进行地下工程施工,尽可能缩短基坑暴露时间:
在不影响后续工序且符合受力条件时,应及时回填地下室外土方。
填土应分层夯实,墙壁外侧应按设计做好防水。
c当采用喷射锚支护结构时,应配合开挖及时进行支护结构的施工。
当采用逆作法施工时,应配合地下室结构施工。
d做好基坑的排水﹑降水,在开挖期间,宜将地下水位降到基坑底设计标高0.5M以下。
当采用明沟排水和集水井排水方案时,要保证基坑不被水浸泡。
e在开挖中要确保地下管道(如上水﹑下水管,煤气管、电讯、电缆)的完好或及早移位。
3.2.3基坑的监测:
a基坑在开挖中应对其监测,并设计可行的现场监测方案﹑监测内容,测点布置,测量仪器及方法。
b基坑监测项目的选择:
现场监测项目的选择
序号
现场监测项目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1
边坡土体顶部的水平位移
△
△
○
2
边坡土体顶部的沉降
△
○
╳
3
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
△
△
△
4
支护结构顶部的沉降
△
○
╳
5
基坑周围地表的沉降
△
○
╳
6
基坑周围地表的裂缝
△
△
○
7
支护结构的应力应变
○
○
╳
8
支护结构的裂缝
△
△
○
9
支撑与锚杆的应力和轴力
△
○
╳
10
基坑底部回弹和隆起
○
╳
╳
11
地下水位(基坑降水时)
△
△
○
12
周围建(构)筑物的沉降
△
△
○
13
周围建(构)筑物的水平位移
○
╳
╳
14
周围建(构)筑物的倾斜
△
○
╳
15
周围建(构)筑物的裂缝
△
△
○
16
周围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的变位与破损
△
△
○
17
基坑周围下水管、水渠、排污管的变位与渗漏状况
△
△
○
18
基坑周围地面超载状况
△
△
△
19
基坑渗水、漏水状况
△
△
△
注:
△——必测项目○——宜测项目╳——可不测项目
c基坑工程应采用仪器观测和目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使仪器观测结果和目测结果互为补充、互相验证,保证现场监测结果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地反映基坑工程的性状。
d现场监测时应记录雨水、气温等气象情况。
e检查支护结构的裂缝时,应重点检查支护桩侧、支护墙面、主要支撑、连接渗漏水情况。
f边坡土体顶部和支护结构顶部的水平位移和沉降观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观测点间距不宜大于15m。
g位于基坑周边2H~4H(对软弱土层取较大值,H为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应观测其变位。
如果在基坑开挖过程和地下工程施工期间发现支护结构严重漏水等可能危及较远建(构)筑物的情况,则应及时补测较远建(构)筑物的变位。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宜沿建筑物周边布置。
建(构)筑物与基坑相邻的侧边和角位必须设置沉降观测点、倾斜观测点和水平位移观测点。
水平位移观测点可设在建(构)筑物的四角部位。
h支护结构、支撑和锚杆的应力应变观测点和轴力观测点应布置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观测点数量视具体情况而定。
i地下水位、基坑周围地表沉降、基坑底部回弹和隆起的观测点宜设在基坑纵横轴线或其它有代表性的部位。
观测点数量视具体情况而定。
j基坑周围地表裂缝、建筑物裂缝和支护结构裂缝的观测应是全方位的,并选取其中裂缝宽度较大且具有代表性的部位作为重点观测对象,详细记录裂缝形状、宽度、长度及其变化情况。
k现场监测的观测仪器应满足观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
观测仪器在使用前应校准,操作和维护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沉降观测基准点必须是稳固的不动点,应设在基坑工程影响范围以外,距基坑边不宜小于3H~5H(对软弱土层取较大值,H为基坑开挖深度)。
且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l现场监测的准备工作应在基坑开挖前完成,从基坑开挖直至土方回填完毕应作好各项观测工作。
当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为一级和二级时,现场监测的时间间隔不宜超过下表规定的时间。
当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为三级时,现场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大。
如发现变形发展速率较大、支护结构开裂等情况,应增加观测密度,并及时向监理、设计和施工人员报告监测结果。
当变形急剧发展,出现破坏预兆时,应对变形连续监测,及时掌握变形发展趋势和准确判断基坑安全性状。
如基坑变形已经基本稳定,可适当增加现场监测的间隔时间。
现场监测的时间间隔
基坑安全等级
基坑开挖
施工阶段
≤5m
5~10m
10~15m
>15m
一级
开挖面深度
≤5m
1天
2天
2天
2天
5~`10m
1天
1天
1天
>10m
12小时
12小时
挖完以后时间
≤7天
1天
1天
12小时
12小时
7~15天
3天
2天
1天
1天
15~30天
7天
4天
2天
2天
>30天
10天
7天
5天
4天
二级
开挖面深度
≤5m
2天
3天
3天
3天
5~10m
2天
2天
2天
>10天
1天
1天
挖完以后时间
≤7天
2天
2天
1天
1天
7~15天
5天
3天
2天
2天
15~30天
10天
7天
5天
3天
>30天
10天
10天
7天
5天
m观测数据应及时分析整理,沉降、位移等观测项目尚应绘制成随时间变化的关系曲线,对变形和内力发展趋势作出评价,当观测数据达到报警值时必须立即通报有关单位和人员。
n监测记录和监测报告应采用正规的表格,并经监测、记录、校核人员签字后方为有效。
o监测人员应在监测工作完成后提交完整的基坑工程监测报告。
3.2.4锚杆施工的质量控制:
a锚杆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b锚杆施工前选取一定数量的锚杆进行钻孔,注浆张拉及锁定的试验作业,检验设计的合理性及施工工艺和设备的适应性。
基本试验锚杆数不少于3根,且试验锚杆材料尺寸及施工工艺应与工程锚杆相同。
c锚杆钻孔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根据设计定出孔位,作好标记。
锚杆孔直径按锚杆类型根据规范要求取不同值。
②锚孔水平及垂直方向孔距允许偏差为±50。
③锚孔钻孔角度允许偏差为±3°。
④钻孔底部偏离轴线的允许偏差为锚杆长度的3%。
⑤孔深应超出设计长度0.5~1米。
⑥钻孔过程中,若遇易塌孔的土质,宜采用泥浆护壁或跟管钻进.钻孔完成后应采用泥浆循环清孔,清除孔底沉渣。
⑦清孔完成后应迅速拔出钻杆,安放锚杆杆体,对于湿式钻孔应用水清孔,直到流出清水为止。
⑧对钻孔记录应详细﹑完整,对岩石锚杆应有判层记录。
确定入岩长度。
d锚杆杆体制作应按图进行,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下料长度要考虑腰深、锚固、锁定长度。
②锚杆制作前应清除油污锈膜。
③锚杆接头应采用双面焊接,焊接长度不小于5倍钢筋直径。
④锚杆杆体材料为钢铰线及高强钢丝时,严禁有接头,严禁使用焊枪断料。
⑤杆体自由段应涂润滑油和包以塑料布或套塑料管,并应扎牢。
⑥沿杆体轴线方向每隔1.0~2.0M应设置一对中架,杆体的保护层不应小于20mm。
⑦扩大头型锚杆在制作时扩大头部位应局部加强。
е锚杆杆体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锚杆杆体安放前应检查杆体制作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检查其各部位是否牢固。
②安放锚杆的杆体时,应避免杆体扭转、弯折及各部件松脱。
③注浆管宜放置于杆体中心,随杆体一同放入孔中,注浆管端部距杆体端部宜为50~100mm。
二次注浆管的出浆孔及端头应密封。
保证一次注浆时浆液不进入二次注浆管内。
④杆体插入孔内的深度不应小于锚杆成孔深度的95%,亦不得超深。
⑤杆体安放时应防止注浆管被拔出;若注浆管被拔出的长度超过500mm时,应将杆体拔出,修整后重新安放。
f注浆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水泥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必要时应使用高硅酸盐水泥。
⑵水泥标号应选用425号及以上标号。
⑶注浆材料应根据设计要求及试验锚杆情况确定,宜选用灰砂比为1:
1~1:
2(重量比),水灰比为0.38~0.45水泥砂浆,或水灰比为
0.4~0.45的纯水泥浆;二次高压注浆宜使用水灰比为0.45~0.50的水泥净浆,必要时可加入一定数量的外加剂及掺合料;砂的粒径不宜大于2mm,砂的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宜大于3%;水泥砂浆只能用于一次注浆;岩石锚杆宜选用水灰比为0.4~0.45的纯水泥浆。
⑷,不应使用污水。
⑸浆液应搅拌均匀,随搅随用,并应在初凝前用完。
⑹注浆泵的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考虑输浆过程中管路损失对注浆压力的影响,确保足够的注浆压力。
⑺注浆过程中,若发现注浆量大大减少或注浆管爆裂时,应将杆体及注浆管拔出,待更换注浆管后,再下放杆体;若中途耽搁时间超过浆液初凝时间,应重新清孔后再下放杆体,重新注浆。
⑻一次注浆待浆液从孔口溢出后即可停止注浆。
⑼一次注浆压力宜为0.5~1.5MPa,二次注浆压力宜为2.0~3.0MPa,一次注浆浆体初凝后,可进行二次注浆。
⑽注浆开始或中途停止超过30分钟时应用水或稀水浆润滑注浆缸及管路。
⑾注浆过程应作详细、完整的施工记录。
g锚杆张拉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张拉前应对张拉设备进行标定。
②锚固体及台座混凝土强度均应大于设计强度的70%时,方可进行张拉。
③台座的承压面应平整,并与锚杆的轴线方向垂直,正式张拉前应取20-30%的设计张拉荷载,试张拉1-2次,使各部紧密接触,使钢绞结拉直。
正式张拉时应拉至荷载的105-110%,待锚索预应力没有明显减小时再锁定。
锚索锁定后48小时内,若发现有明显应力松驰时,应进行补偿张拉。
④锚杆的张拉顺序应考虑邻近锚杆的相互影响。
⑤锚杆张拉控制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⑥锚杆张拉试验应不少于3根。
h锚杆锁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采用符合技术要求的锚具。
②锚杆锁定值应符合设计预应力值的要求。
③锚杆锁定后若经监测发现明显的预应力损失,应进行补偿张拉。
④锚杆张拉与锁定作业均应有详细、完整的记录。
3.2.5土钉墙的质量控制
a土钉墙使用的水泥标号,不得低于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宜采用干净的中粗砂,含泥量≯6%,干净角砾石的料径不宜大于10mm,使用速凝剂时,应先做试验。
b土钉成孔机具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冲击钻,螺旋钻,风枪,地质钻或洛阳钻,注浆泵,砼喷射泵,空压机等应满足施工要求。
c土钉墙可按下列顺序进行施工。
按施工要求开挖工作面→修整边坡→埋放喷射→砼厚度控制标志→喷射第一层砼→安装土钉(包括钻孔、标筋、注浆)→喷射第二层砼至设计厚度→坡顶、坡面、坡脚的排水处理。
d坡顶口应外放1.5M,边入土200mm并打入钢纤,同样做好硬面导层,以保护基坑。
e下层挖土施工必须:
①上层土钉砂浆或砼面层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
②自上而下开挖,每次挖深1~2M以内,及时支护,严禁超控。
③机械开挖后应以人工修坡,坡面平整度允许误差±50mm。
当土质好时,各水平层可连续挖。
土质不好时可跳挖。
支护前松动土应清除。
f喷射砼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砼喷射前,对各种机器应试运行。
②砼喷射应分段,分片由上而下进行,一次喷射厚度不小于40mm,喷头应离受喷面0.6-1.2M,并垂直于受喷面,先喷土钉上方,再喷土钉下方.
③砼面应平整,湿润,光泽,无干斑及滑移流淌现象。
g钢筋网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采用二次喷射砼时,钢筋网应在喷射第一次砼后铺设,钢筋与坡面间的间隙不少于20mm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应在第一层钢筋被砼覆盖后铺设。
②钢筋网应与土钉及其他锚固装置连结牢固,不得晃动,钢筋网可焊接或绑扎,焊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0d,搭接长度不小于300mm,网格允许偏差20mm。
h土钉施工其他应遵守的规定:
①灰砂比宜为1:
1~1:
2。
②灰浆应拌和均匀,严防石块杂物进入,随拌随用,初凝前用完。
③孔位偏差≯100mm,倾角误差≯3°,孔深误差≯50MM,孔径误差≯10mm,土钉筋体保护层≮25MM。
④当钻孔遇障碍调整孔位时不得降低原设计的安全度。
⑤土钉筋体置于孔中前,应先装上对中支架,对中支架间距宜为2-3M。
⑥注浆前应清洗孔中杂物松土、在锚管土钉注浆前,应用清水清洗管体直至管内流出清水为止。
土钉可采用压力注浆,一次注浆压力宜为0.4~0.6MPa或一次注浆初凝后用高压2~3MPa进行二次注浆。
压力注浆应设置止浆→或止浆袋和排气管,浆注满后应保持压力3-5分钟,注浆孔四周的面层砼应具有抵抗注浆引起的压力扩散作用。
⑦注浆时,注浆管应至距孔底250~500mm
⑧注浆用水泥(砂)浆宜加入适量的外加剂,注浆开始或中途停止超过30min应用水或稀水泥浆润滑泵及管路。
⑨采用锚管土钉,注浆压力不应小于0.6MPa,且应增加稳压时间,若久注不满,在排除砂浆渗入地下管道或冒出地表等情况外,可采用间歇注浆法。
⑩沟离边壁宜大于1M。
排水沟和集水坑宜用砖砌砂浆抹面,坑中集水应及时抽排;基坑在整个使用期间,要严密注意地表水的渗入及地下管、地下水池渗漏对基坑壁的危害,支护面层应视开挖土层含水情况设置必要的泄水管。
3.2.6排桩施工的质量控制:
a冲、钻孔灌注排桩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桩位偏差不宜大于50mm。
⑵桩身垂直度偏差砼护壁小于0.5%,钢套管护壁小于1%。
⑶桩底沉渣端承桩不宜大于50mm,摩擦桩不宜大于150mm。
⑷主筋间距偏差不宜大于10mm。
⑸箍筋间距偏差不宜大于20mm。
⑹钢筋笼直径不宜大于100mm。
⑺钢筋笼长度偏差不宜大于100mm。
⑻钢筋保护层偏差不宜大于20mm。
⑼钻孔桩应采取隔桩施工,在相邻桩混凝土达到70%的设计强度后,方可成孔施工。
⑽非均匀配筋钢筋笼的吊放,钢筋笼的安放方向与设计方向一致。
⑾钢筋笼露出桩顶设计标高不宜小于500mm,浇注标高应比设计标高增加500mm,浇注冠梁前,必须清理桩顶的残渣、浮土和积水。
b用于支护结构的人工挖孔排桩的施工方法与工程桩的要求相同。
c当人工挖孔桩穿过透水性大的富含水层时,应先须知止水结构,并应在基坑内降水。
d当支护排桩与地下室外壁的工程桩、柱、墙合二为一且采用下部为全园上部为大半圆的人工挖孔桩时,应按下列要求施工:
①将排桩分成相间隔的两批桩跳挖。
②第一批桩开挖到设计所要求的深度,按设计图纸安装基坑底以下段全园孔的钢筋,然后安装桩孔内侧面模板,再安装桩孔内基坑底以上段大半圆的钢筋,一次性浇灌混凝土。
③人工挖孔桩(包括圆形桩和椭圆形桩)的搭接见图,施工时先挖捣一号园桩,完成桩芯浇灌,在混凝土强度达到70%设计强度以后,再开挖二号桩,并将与一号桩相接处护壁凿去拉出预留钢筋使之与二号桩钢筋驳接,用钢刷、清洁水清理桩壁后,浇灌二号桩。
3.2.7地下连续墙施工质量控制:
a地下连续墙应按下列工序施工:
修筑导墙→泥浆护壁成槽→清底→钢筋笼吊放→混凝土浇筑。
b地下连续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导墙施工要求
地下连续墙成槽前应沿设计墙位布置导墙,导墙厚度宜为150~200mm,导墙深度宜为1.0~1.5。
导墙内面拆模后应立即在墙间加设支撑,在混凝土养护期间重型机械不得在导墙附近作业或行走。
导墙应垂直,顶面应高于地面不小于100mm且应保持水平:
内外导墙墙面间距应为地下连续墙设计墙厚加施工余量,施工余量可取40mm,导墙面与纵轴线距离的允许偏差为±10mm。
②泥浆护壁的要求
护壁泥浆宜选用优质膨润土或粘粒含量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0、含砂率小于5%、二氧化硅与三氧化硅含量比值为3~4的优质粘土,使用前应取样进行泥浆配合比试验,施工阶段必须严格泥浆管理,泥浆拌制和使用时必须进行检验,不合格应及时处理。
槽内泥浆面应高于地下水位0.5m以上,亦不应低于导墙顶面0.3m。
③成槽的要求
地下连续的成槽工艺和选用挖槽机械应根据工程地质、场地环境、泥浆处理等条件合理确定,不同土层可参考下表选用。
有条件时宜优先采用导杆式挖斗成槽机直接成槽。
地下连续墙成槽工艺及机械
成槽工艺
成槽机械
适用土(岩)层
挖斗成槽
液压挖斗机械开启式挖斗、导杆式挖斗
粘性土、粉土、淤泥质土、砂土、冲填土、强风化岩和其他不含较大卵石、碎石、漂石、块石的土层
多头钻反循环成槽
多头钻成槽钻机
粘性土、粉土、淤泥质土、砂土、冲填土、砂层、基岩
刀盘旋铣成槽
液压双刀盘成槽机
坚硬粘土、胶结砂土、人工填海层、硬基岩
冲孔成槽
反循环或正循环工程钻机
各种地层、基岩层
单元槽段的长度可取4~6m,当临近有建筑物和重要管线时,宜采用的短槽段,且挖槽宜相隔1~2段跳段进行,从成槽到混凝土浇筑完成的累计槽壁暴露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
挖槽时应加强观测,如槽壁发生较严重的局部坍塌时,应及时回填并妥善处理。
挖槽结束后,应检查槽位、槽深、槽宽及槽壁垂直度,合格后方可进行清槽换浆。
槽段的长度、厚度、倾斜度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槽段长度允许偏差±2.0%;
槽段厚度允许偏差±1.5%、-1.0%;
槽段垂直度允许偏差±1/150;
墙面局部突出不应大于100mm;
墙面上的预埋件位置偏差不应大于100mm;
④清底的要求
承重墙槽底沉渣厚度不应大于100mm;
非承重墙槽底沉渣厚度不宜大于300mm。
⑤钢筋笼加工和吊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单元槽段钢筋笼应装配成一个整体,钢筋笼必须分段时,可采用搭接接头,接头位置和长度应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要求起吊过程中,钢筋笼应有足够的刚度,可采用纵向钢筋桁架及主筋平面斜向拉条等方法,放置时应确保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可采用保护层垫块等方法;
钢筋笼的钢筋交叉点至少50%采用焊接,焊接点必须牢固,临时铅丝绑扎点在钢筋入槽前应全部清除;
钢筋笼应平稳入槽就位,如遇障碍应重新吊起,查清原因,修好槽壁后再就位,不得采用冲击、压沉等方法强行入槽。
钢筋笼就位后应在4小时内浇筑混凝土,超过4小时而未能浇筑混凝土应把钢筋笼吊起,冲洗干净后再重新入槽;
钢筋笼的下端与槽底之间宜留有50mm间隙,钢筋笼两侧的端部与接头管或相邻墙段混凝土接头面之间应留有100~150mm的间隙。
⑥混凝土浇筑除应满足水下混凝土施工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兼作永久结构的混凝土施工,水灰比不应大于0.6,水泥用量不宜少于370kg/m3,塌落度宜为18~20cm,配合比通过试验确定,并选用合适的外加剂;临时支护结构的混凝土施工不受此限制;
在单元槽段同时使用两根导管浇筑时,其间距不应大于3m,导槽距槽段端部不宜大于1.5m,各导管底面的高差不宜大于0.3m,施工中应采取措施避免混凝土绕过接头管注入另一个槽段,混凝土应连续快速浇筑,并应在初凝前结束浇筑作业,槽段过深时宜加缓凝剂;
墙段之间的接缝可选用圆形接头管或工字钢接头,换浆前接头面应严格清刷,不得留有夹泥或混凝土浮渣粘着物,浇筑混凝土时经常转动接头管,拔管时不得损坏接头处混凝土;
墙段的浇筑标高应比墙顶设计标高增加500mm。
3.3事后控制
3.3.1支护结构质量检测:
a支护结构使用的水泥、钢筋、型钢等原材料和加工的成品,应按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进行检验。
b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小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
②砼地下连续墙应采用超声波透射法检测墙身结构完整性。
检测槽段数不宜少于总槽段的10%,且不少于3段,作为永久结构的地下连续墙,检测槽段数不宜少于总槽数的20%,且不得少于3个槽段。
c锚杆质量的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锚杆承载力应用抗拔验收试验法确定,抗拔验收试验数量为锚杆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②锚杆锁定质量应通过在锚头安装测试元件进行检测,检测数不少于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③除作过验收试验的锚杆外,其余所有锚杆均应进行确认张拉,其最大确认荷载可取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的0.8~1.0倍。
d水泥土墙应开挖定期采用砧芯法检测墙身完整性。
并取样作压强度试验,检测的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5根。
e土钉墙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测:
①土钉抗拔力应由抗拔试验确定,在同一条件下,试验数量不宜少于土钉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
②墙面喷射砼厚度应采用钻孔检测。
钻孔数为墙面积一组,每组不得少于3个点。
f基坑周边止水帷幕的止水效果,应在基坑开挖前进行抽水试验检测,抽水试验点数不应少于3个点。
g对钢筋砼支撑结构或钢支撑焊缝,施工质量有怀疑时,可采用超声探伤等非破损方法进行检测,检测数量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h检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质量检测报告,
①工程和检测工作概况。
②检测方法原理与仪器设备。
③检测资料分析处理方法。
④检测结论及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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