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各章重点与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考试试题分章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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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各章重点与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考试试题分章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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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各章重点与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考试试题分章节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简介
财经法规:
1—4章
会计职业道德:
第5章
二、2011年教材基本特征及主要变化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没有增加太多新东西,只有一些结构上的调整,增加了部分例题。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增加了现金管理的内容,同时对第三节票据结算进行了扩充增加了商业汇票、信用卡、汇兑的内容,删除了银行汇票的内容(挪到会计基础里面)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进行了全面的扩充,由原来不太重要的一章,变成了现在举足轻重的章节。
增加了税收的概述,尤其增加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五大税种。
而原教材的内容合并成了第三章的第三节并且还有所扩充。
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完全新增的章节(新加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小家伙)
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
基本没有变化
2011年教材调整后应注意的问题:
(1)希望大家使用2011年新版教材进行复习;
(2)不要盲目的去做历年真题;
三、教材各章节简介
章节
小节
主要内容
08年考情
10年考情(概)
合计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及3个层次:
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3分
1分
08年:
60分
10年59分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主管部门,制度的制定权限,人员管理,)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协会,学会)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负责人的职责)
1分
2分
第三节会计核算
总体要求,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档案管理及其他相关核算内容
31分有简答
27分
第四节会计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社会监督
9分
5分
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设置,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从业资格规定,专业职务与专业技术资格,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人员工作交接
11分
17分
第六节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概述,违反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分
7分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支付结算的概念,基本原则,主要的支付工具,支付结算的法律依据,以及办理支付结算具体的要求
3分
2分
08年:
29分
10年:
23分
第二节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那些情况下可以使用现金,现金使用的限额,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分类,管理原则、开立、变更和撤销,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以及违反管理制度的罚则。
12分有简答
4分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票据概述,支票、商业汇票、信用卡、汇兑
14分
17分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税收概述
税收的概念与分类,税法以及构成要素
08年:
6分
09年:
出简答
10年:
5分
第二节主要税种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五大税种
第三节税收征管
税务登记,发票的开具与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代理,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
6分
5分
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
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国家预算,预算管理的职权;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预算组织程序、决算和对预决算的监督
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政府采购的概念、原则、功能、执行模式、当事人、采购方式以及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财政支出的支付方式和程序
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主要内容,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特征、作用和功能,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2分
08年:
5分
10年:
13分
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5分
11分
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
包括会计职业道德的教育和会计职业道德的修养两方面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行业自律、社会各界齐抓共管。
四、学习方法
1.看书听课与做题相结合
考生在考试前最好踏踏实实地把教材看两遍,对重点章节考点比较多的最好认认真真地看三遍,并且要善于总结归纳。
做题要有选择的进行练习,保证做题的质量,每做完一个题目,都应该找到这个题目所考察的考点去理解它,题目无限,考点有限。
2.记忆与理解相结合。
《财经法规》并非一门完全靠死记硬背的考试,但又离不开“死记硬背”。
在理解的基础上去记忆,并要善于归纳总结。
3.学习与提问相结合。
希望大家在学习做题之余,多登陆大家论坛提问交流,关注最新资料下载。
4.《会计基础》与《财经法规相结合》。
最好先学《会计基础》,后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很多考点内容财经法规和会计基础都有涉及,但是因为侧重点不同,财经法规中讲的比较笼统,基础中更加细致,有利于学生们掌握。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编整理_全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本章重点】
本章内容是历年考试的重点章节,即使11年新增内容较多,预计考试分值也会在40分上下。
考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案例分析。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1.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
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2.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06年单选、08年单选)(2011年注意单选、多选)
会计法律制度的三个层次:
(多选)
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一)会计法律
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
2.包括内容:
《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1)《会计法》(单选)
我国的会计法律是1985年通过的,经过1993年第一次修订,现行的《会计法》1999年l0月31日第二次修订,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会计法在会计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注册会计师法》——了解
我国早在1986年,国务院就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但是当时还不是法律也没有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是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发布的;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注册会计师法》是规范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行为规范的最高准则。
(二)会计行政法规(重点)(单选)
1.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2.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
3.包括内容:
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单选,多选)
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注意:
答题时要注意题目问的是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还是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
2.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的形式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包括内容: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6号令)、《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10号令)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3号令)等。
补充: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7号令)
3.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印发的制度办法。
包括内容:
(注意多选)
《企业会计准则第l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适用范围:
(单选,多选,判断)
(1)《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小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之外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
(8个)
(3)《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
注意:
在会计法律体系中,法律效力是依次减弱的,除单位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以外,就是会计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最低。
本节学习要求:
1.掌握会计法律体系的3个层次并分清效力高低;
2.每一层次分别由谁制定;
3.每个层次包含的内容或者说《XXX》属于会计法律体系的那个层次。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划分会计工作管理权限的制度。
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05.06.07年单选)(2011年注意单选)
总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统一领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分级管理)。
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这一规定体现了财政部门与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在管理会计事务中的相互协作、配合的关系。
注意:
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的区别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
(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注意单选题、多选题)
《会计法第八条》规定:
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提示:
中国人民解放军四总部: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只有总后勤部可以制定,其他容易成为迷惑选项
(二)会计市场管理
了解一下会计市场的概念:
会计市场是指会计资源市场,是对会计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合理配置,从而达到充分利用的运行机制。
它一方面可以理解为会计资源的流动、流向、交换的场所和领域,另一方面又可以被看作是会计资源与其他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
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直接影响到市场秩序,关系国家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链接:
8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
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会计市场准入管理、运行管理、退出管理(多选)
1.会计市场准入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取得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等所进行的条件设定。
这是对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准入要求,由我国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进行管理。
要点: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由我国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进行管理。
(单、判)
提示: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上岗注册、调转登记、离岗备案制度。
2.会计市场的运行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获准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据相关准则、制度和规范执行业务的过程及结果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会计市场的运行管理是会计市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提示】对于获准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持续符合相关的资格和条件,也属于会计市场运行管理的范畴。
从事社会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我国实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
3.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在执业过程中有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行为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资格,强制其退出会计市场。
此外,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这些机构和人员应持续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并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不符合相应条件时,原审批机关可以撤回行政许可。
(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注意多选题)
职称考试:
针对不同层次的会计人员所设置的评价机制
会计专业人才是我国经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也是我国人才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阶梯式的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和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等。
【提示】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对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也属于会计人才评价的范畴。
(四)会计监督检查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越发展,越需要加强会计监督检查。
包括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这里专指政府监督来讲
财政部门(政府监督主体)对会计市场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1.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对自我监督的再监督
2.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
3.对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指导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行业自律,自己管理自己
两项内容:
协会,学会(了解)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组织,成立于1988年11月
2.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3.会员——只有注册会计师才能也必须成为中注协会员
4.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
5.理事会下设13个专门委员会
(二)中国会计学会
1.创建时间——1980年。
2.财政部所属的社会组织。
3.学会的三大特征——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由谁来管,出了问题找谁?
(08单选10年判断,2011作为单选题准备)
(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1.单位负责人的概念:
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具体那些人可以称之为单位负责人
(1)法定代表人(针对法人企业):
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因为没有股东会),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最高行政官员(例: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
(2)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针对非法人企业):
代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2.单位负责人的职责《会计法》规定:
(1)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2)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3)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单位会计人员归谁管理
单位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制度。
本节学习要求:
1.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三个层次分别包含什么;
2.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3.单位负责人的定义、范围、会计工作管理中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总体要求
(一)会计核算依据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其具体要求是,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合法、可靠的凭证,并据此登记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形成符合质量标准的会计资料。
(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这是《会计法》对会计资料所作的基本要求。
1.依法建账的要求
会计账簿是会计核算的载体。
建账是如实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重要前提。
依法建账是建账的最基本要求。
《会计法》第三条规定: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这是各单位应当遵循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要按照要求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实行代理记账。
(2)设置会计账簿的种类和具体要求,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3)各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当统一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
各单位要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包括:
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
2.会计资料的要求
(1)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目前用于规范会计资料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主要有: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
(2)会计资料:
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多选)
(3)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
真实性,完整性
(4)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链接1】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无中生有(10、02判断题)
【链接2】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
——篡改事实
【链接3】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①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依据虚假)②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真实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
——以假乱真。
3.会计核算的内容
会计核算的内容:
经济业务事项
一类是经济业务:
与外部交换行为;如:
产品销售。
一类是经济事项:
内部发生的具有经济影响的事件。
如:
计提折旧。
具体包括的内容:
(10、06、05、03多选,直接考大标题,按六要素去记忆,重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结合《会计基础第九章进行学习》
款项是指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那些存款地点和用途与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不同,但可以视为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货币资金。
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以及在途货币资金。
注意:
备用金也属于款项
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等。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存货、固定资产(《会计基础》相关章节)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债权——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
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如购买的债券等)等;
债务——单位承担的偿付义务。
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4)资本、基金的增减——所有者权益
基金主要是指机关、事业单位某些特定用途的资金,如事业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后备基金、修购基金等。
资本、基金的增减都会引起单位资金的变化,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及时办理手续,进行核算。
(5)收入、费用、成本的计算
收入:
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单位资产(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对机关、事业单位来讲,是指经费的拨入。
费用:
生产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耗费。
对机关、事业单位来讲,是指经费的支出。
与一定期间相联系的(按期结转)
成本:
是指对象化的费用,即以产品为对象计算分配的费用(不按期间只按对象去结转)
收入、费用、成本是单位资金运用的直接表现,是计算和判断单位经营成果及其盈亏状况的主要依据。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结合《会计基础》利润的形成和分配去理解
表现为(盈利)(亏损)
(7)其他事项——在有关会计制度中未列出的一些新出现的会计事项。
【提示】按照会计六要素的顺序记忆
4.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
用电子计算机软件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二、会计凭证的规定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凭证。
会计凭证按填制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
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原始凭证——登记账簿的原始依据
(一)原始凭证
1.内容——想象一张发票上都记载什么
①原始凭证名称;
②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的日期
③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④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
⑤填制单位签章;
⑥有关人员签章;⑦凭证附件。
(陷阱:
科目、记账符号)
2011年全国会计从业—财经法规重点—会计法律制度(4)
2.原始凭证取得的填制要求
一是办理经济业务事项时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二是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提示】对于“及时”的时间期限,一般理解为是一个会计结算期。
3.审核
《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
4.错误的更正(2010简答、综合、2008综合;2007综合;2006综合、单选、判断;2005综合;2004单选;2003综合;2002单选、判断;2001综合、单选)
(1)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注意:
是不得涂改,不是不得更正)
(2)记载内容有误,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3)金额错误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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