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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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挂牌编号:
佛三(挂)2011-044
挂牌人:
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
二○一一年月日
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决定委托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采用土地使用权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交易编号
土地位置
宗地总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FAR)
建筑密度(D)
绿地率(GR)
佛三(挂)2011-044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肇高速西侧地块
4000
商服用地(加气站用地)
≤1.0
≤35%
≥30%
40
815
16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单位可单独参加竞买:
(一)在佛山市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二)经批准经营燃气业务不小于5年时间,且合法经营两个或以上天然气加气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20日登录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网址:
http:
//)下载,或到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20日,到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3号五楼)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20日下午5:
00时。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月20日下午5:
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业务办事处)。
该地块挂牌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上午8:
30时至2012年1月31日下午4:
00时。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买,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8771005587765456(传真)
联系人:
李小姐
帐户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开户银行:
建行佛山三水赤岗支行
帐号:
44001667137059000182
帐户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开户银行:
农行佛山三水驿西支行
帐号:
44-440601040002225
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佛三(挂)2011-04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决定采用土地使用权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我局指定下属事业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承办。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一)地块位置: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肇高速西侧地块。
(二)地块范围:
东至广肇高速、南至防护绿地、西至防护绿地、北至防护绿地和河涌(详见宗地图)。
(三)出让宗地面积:
4000平方米(6亩)。
(四)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加气站用地)。
(五)建筑容积率(FAR):
≤1.0。
(六)建筑密度(D):
≤35%。
(七)绿地比例(GR):
≥30%。
(八)土地开发程度:
“五通一平”(通路、通讯、通临水、通临电、外围通燃气和土地平整)。
(九)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商服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计算。
(十)土地使用条件:
宗地的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按照佛山市城乡规划局的规划设计条件(编号:
440607201100247)进行建设。
竞得人负责地块内的一切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包括排水、供水、供电管网、园林绿化、道路等)所需的费用,一切建设由竞得人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
(十一)动工及竣工时间:
地块的动工时限为6个月,自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计算。
地块的建设时限为10个月,自约定动工时限终止之日起计算。
动工标准:
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已实施基础施工。
实施基础施工是指经依法批准,实施建筑物向地基传递荷载的下部结构的施工,而只进行旧房拆卸、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基坑支护等工程的,不视为已动工开发建设。
竣工标准:
以最后一幢主体建筑物取得《竣工验收通知书》。
在约定的动工、竣工时间到期前,竞得人须将相关已动工、已竣工证明材料报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土地市场管理科备案。
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动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竞得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竟得人继续履约。
竞得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单位可单独参加竞买:
(一)在佛山市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二)经批准经营燃气业务不小于5年时间,且合法经营两个或以上天然气加气站。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20日下午5:
00时。
上述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元(¥1650000元)。
注:
申请人必须在2012年1月20日下午5:
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以转帐方式汇入指定帐户:
(
帐户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开户银行:
建行佛山三水赤岗支行,帐号:
44001667137059000182;
帐户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开户银行:
农行佛山三水驿西支行,帐号:
44-440601040002225)。
竞买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达帐才能有效,不接纳代缴或现金方式存入,填写进帐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
佛三(挂)2011-044(挂牌编号)、竞买保证金。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20日登录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网址:
http:
//)下载,或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3号五楼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挂牌出让报价单;
(5)宗地界址图;
(6)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7)土地成交确认书;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其他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20日,到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业务办事处)五楼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注:
香港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办理的认证其身份有效的法律文书,并需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转递专用章”;澳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出具的认证其身份有效的公证书(该公证书的公章落款为“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证明事务专用章”);台湾省人应提交台胞护照及身份证(原件)。
台湾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证明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提交经我国公证处公证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应提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该地区大使馆或领事馆公证或认证其身份有效的法律文书(原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资格审查
我中心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
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2年1月20日下午5:
00时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为10个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
2012年1月10日上午8:
30时;
2.挂牌截止时间:
由挂牌主持人在2012年1月31日下午4:
00时主持确定挂牌截止;
3.接受挂牌报价时间:
挂牌期间上午8:
30时至12:
00时和下午2:
30时至5:
30时。
七、该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本宗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捌佰壹拾伍万元(¥8150000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元)。
八、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1.挂牌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挂牌公布;
2.挂牌主持人介绍各地块的情况。
(二)挂牌竞价
1.挂牌主持人介绍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等竞价规则,宣布挂牌竞价开始;
2.竞买人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3.挂牌主持人收到《挂牌竞买报价单》后,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4.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
设有底价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截止前将密封的挂牌底价交给挂牌主持人,挂牌主持人现场打开密封件。
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挂牌主持人在2012年1月31日下午4:
00时正(以现场悬挂时钟为准)主持确定挂牌截止。
2.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
(四)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
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
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出让底价者除外。
(五)出让结果公布
我局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九、报价规则
(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挂牌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
(三)竞买人以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方式报价,《挂牌竞买报价单》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十、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中心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竞得人无需另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的,须于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办理用地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竞得人需要另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的,新成立项目开发公司投资者不涉及到境外公司或境外个人的,须报佛山相关部门审批时,应在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成立;须报省相关部门审批时,应在成交之日起4个月内成立;新成立的项目开发公司投资者涉及外资所占股份超出20%的,该项目需报国家相关部门审批时,应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成立。
成立项目公司后10个工作日内与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补充版》,并到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办理用地手续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若竞得人超出规定的时间尚未成立项目开发公司,须按照上述规定的对应成立项目开发公司的时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按土地出让总价款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根据本项目的规划,最多不能成立超过1个项目开发公司,且须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前约定将来成立项目开发公司的股东名称(姓名)及各自所占的份额,并书面提交《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申请书》(详见范文),否则,竞得人将竞得的土地变更至单项公司名下时须按规定缴交相关税费。
如竞得人不能按约定到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取消《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土地成交确认书补充版》,竞得人所缴交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予退回。
(三)本次挂牌地块设有挂牌底价,在挂牌活动结束前须严格保密。
(四)竞买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五)确定竞买人后,竞买人在挂牌现场与挂牌人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
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土地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买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买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竞得人拒签《土地成交确认书》的,挂牌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禁止其三年内参加本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
其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向挂牌委托人的违约赔偿。
(六)土地的交付
本宗地自竞得人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3个月内由佛山市三水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土地按现状交付竞得人使用,交付土地当日由佛山市三水区土地储备中心与竞得人签订《土地交付确认书》。
竞得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
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竞得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竞得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1‰向竞得人给付违约金。
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的,竞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他部分,竞得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七)地价款的缴付:
无论是否成立项目公司,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含定金)。
如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视作违约,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交款项不予退回,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如产生利息或滞纳金的,利息或滞纳金须在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缴交,否则,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缴交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
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利息、滞纳金、契税和印花税付清后,竞得人方可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八)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定金抵作地价款。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十)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十一)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
竞得人须另外缴交的税费有:
总地价款3%的契税,挂牌服务费500元。
如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则挂牌转入现场拍卖,由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与经公开选定的中介拍卖机构联合拍卖土地使用权。
竞得人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10日内须按拍卖成交价的1.5%缴交拍卖佣金。
(十二)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局重新组织出让。
(十三)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四)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竞买申请书
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经认真阅读编号为佛三(挂)2011-044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你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
我方现正式申请参加你局于2012年1月10日上午8:
30时至2012年1月31日下午4:
00时在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举行的佛三(挂)2011-04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我方愿意按挂牌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元(¥1650000元)。
若能竞得该地块,我方保证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
若我方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特此申请和承诺。
附件:
见附页
申请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申请日期:
年月日
附:
竞买申请所需资料(请在□内打“√”选择)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核原件);
□2.(组织竞买的)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及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个人竞买的)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核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竞买的决议(原件);
□6.企业(公司)章程(竞买人为非公司的,可不提供);
□7.股东会、董事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文件(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8.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9.联合竞买的,须提供《联合竞投协议》。
□10.
□1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
竞买人编号:
________
地块编号
由竞买人填写
竞买报价
人民币元
¥元
竞买人
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
收到报价时间
_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
由挂牌主持人填写
挂牌主持人
(签名)
确认时间
_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
宗地界址图
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土地成交确认书
在2012年月日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________(竞得人)竞得编号佛三(挂)2011-04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该地块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总价为人民币___万元(大写)(¥___)。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_______(竞得人)应当于2012年月日之前,持本《土地成交确认书》到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业务办事处)与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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