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docx
- 文档编号:23125999
- 上传时间:2023-05-08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9.44KB
税收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docx
《税收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收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税收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税收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为依据,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挖掘增收潜力,强力组织收入,大干六十天,确保12月10日前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全年4.59亿元税收任务。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
商业用房出租人,房地产开发公司,交通运输业,建陶、纺织、化工企业和重点纳税企业,重点建筑工程,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
检查内容:
商业用房出租人是否依法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依法缴纳销售房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企业所得税;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如何按照政策尽快理顺纳税渠道;建陶、纺织、化工行业和重点企业是否足额纳税、是否存在漏征漏缴问题;重点建筑工程是否存在漏征漏缴问题;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是否依法纳税;收费、罚没部门是否严格执法,是否存在账外账、小金库、账外收支相抵情况,是否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
重点检查2022年及2022年税收缴纳情况,对欠缴税收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检查方法
(一)实行最低税负下限制度。
对税负低于全省平均税负的批发和零售业进行专项治理;对税负低于全省平均税负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进行专项治理;继续利用数据监控和涉税信息,通过税务约谈、风险自查、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多种方式堵漏增收,公平税收负担。
(二)开展纳税直评。
县综合治税办公室抽调财政、国税、地税业务骨干力量,成立四个直评组,对企业开展税收直评,有效评估企业税收风险点,对违反税收政策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严格税务稽查。
充分发挥稽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作用,把好征收最后一道关口。
提高办案效率,组织好一般纳税人企业的自查工作,努力减少税款的损失。
对自查不认真,纳税疑点较多企业进行重点稽查。
(四)实行发票协查。
对涉及虚开发票的走逃企业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同时集中力量按时限完成协查任务,将涉案税款追缴入库。
(五)开展小规模纳税人检查。
制定小规模纳税人检查方案,根据计划分阶段推进。
重点是繁华街道较大门市、用票户和用电大户。
加强管户清查、纳税检查结果评估,国、地税根据规定的检查范围进行清查,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清查结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季度目标考核。
(六)加强营改增纳税人管理。
营改增征收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纳税辅导、纳税服务的同时,强化征管力度。
(七)加大经济税收分析和收入督导调度力度。
密切关注税源变动趋势,结合政策变动情况、征管情况和税收规律,努力做好月度、季度、年度税收预测。
深入重点税源企业,了解税源大户生产经营及税收实现情况,把握大企业对实现组织收入计划的支撑力度。
分片包干,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问题。
四、检查步骤
(一)动员部署(10月16日--10月20日)。
成立县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全县会议进行动员,通过组织部署、政策引导和媒体宣传,广泛调动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及纳税人的积极性;财税部门、各乡镇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各部门、各乡镇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进行分组,乡镇、部门一把手召开工作组培训动员会议,明确工作时限,落实工作责任。
(二)重点检查(10月21日--12月10日)。
县税收大检查领导小组从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抽调人员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县国税、地税、收费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1.房屋租赁业:
①城区以中兴大街和凤中路交叉口为中心,东南西北划分小组责任片区,对责任片区商业用房屋租赁行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帐。
其他乡(镇)以乡(镇)政府驻地村为重点,结合实际划分责任片区,对责任片区商业用房屋租赁行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建立台帐。
该项工作在10月18日前完成。
②税收检查小组参照国家税法,结合片区实际,按照房屋地理位置、租赁数量、面积大小等确定税收定额任务,10月20日前报县综合治税办公室。
③各税收检查小组按照税收定额任务,制定检查计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责任路段商业用房屋租赁行业税收进行全面清缴,12月10日前完成300万元以上征收任务。
牵头部门:
地税局
责任领导:
马全平
配合单位:
财政局、国税局、收费局、各乡(镇)、公安局
一组组长:
梁迎利
成员:
牛建林曹忠民宋召夺乡(镇)4人公安1人
二组组长:
耿会敏
成员:
齐亚军杨彦文胡英波乡(镇)4人公安1人
三组组长:
耿立亚
成员:
张吉彬杨晓亮张新群乡(镇)4人公安1人
四组组长:
赵俊民
成员:
牛瑞献张建涛冯新献乡(镇)4人公安1人
2.房地产业和重点建筑工程:
①对万方天合、兴发、超宏、昊骞、鹏基、华域、万信、帝华、顺腾、北街等1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面积、建设面积、销售状况等信息予以核实,通过调查房地产开发公司及个人银行账号,掌握项目预收款数额,10月20日前完成;②对刘秀公园、一号线下穿地道桥工程、西客站站前广场、东环路大修等重点施工纳税情况进行核实,10月18日前完成;③检查工作小组按照《税法》要求,对重点建筑工程依法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参照房地产预收款数额,结合日常征收,依法对房地产业足额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2月10日前完成1200万元以上税收任务。
责任领导:
牛胜全
配合单位:
财政局、国税局、收费局、高邑镇、住建局、公安局
一组组长:
牛胜全
成员:
程宗润张亚东吴润坦住建局、公安局各1人
李路峰
二组组长:
王武地
成员:
马振法张聚良宋青军住建局、公安局各1人
3.交通运输业:
①结合日常征收工作,对全县交通运输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建立台帐,10月20日前完成;②依照国家税法,用活营改增政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高邑的车在高邑缴税、高邑的业务在高邑办理,12月10日前完成1000万元以上税收任务。
牵头部门:
国税局
责任领导:
张彤辉
配合单位:
交通局、交警大队、财政局、地税局、各乡(镇)
工作组长:
苏周
成员:
魏敬周
4.建陶、纺织、化工及工大、华辰、天力等重点企业:
①对建陶、纺织、化工、重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调账检查,开展纳税评估,摸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10月20日前完成;②参照企业纳税评估情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检查。
对纳税大户、重点纳税企业或者存在纳税风险的企业,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实行综合治税,达不到定额的一律补缴税款,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的一律拉闸限电,12月10日前,国税完成2550万元以上任务,地税完成660万元以上任务。
(建陶行业:
采用定额或以电核税对企业征收;纺织行业:
对规模以上企业一般纳税人按账核实征收,检查组检查账目,看是否存在偷漏税行为。
化工行业:
实行税负下限,各企业税收入库达不到监控数额的,由直评组进行检查;重点企业:
利用同行业和历史数据进行比对,对违反税收政策等问题按规定处理)
牵头部门:
国税局地税局
责任领导:
李树德吴建铎
配合单位:
财政局、地税局、收费局、工信局、工商局、
供电局、各乡(镇)
建陶组组长:
李树德雷应计
成员:
贾明杰李国军
(任务:
国税:
1100万元;地税:
410万元)
化工组组长:
耿步杰宋京邦
小组成员:
焦英民王辉
(任务:
国税:
1050万元;地税:
50万元)
纺织组组长:
吴建铎张立国
成员:
张贵申吴志友
(任务:
国税:
400万元;地税:
200万元)
5.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
①对全县个体户和427家小微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台帐,对登记基础信息进行核实,10月20日前完成;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用定额方式对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进行全面检查,12月10日前完成450万元以上税收任务。
责任领导:
李永利
配合单位:
工信局、工商局、各乡镇
高邑镇:
李路峰郝迎年冯爱国宋社民王建锁
乡(镇)供电局各1人
万城乡:
冯纪飞韩振刚乡(镇)、供电局各1人
王同庄:
李京玉刘林周乡(镇)、供电局各1人
富村镇:
吴文峰焦彦民乡(镇)、供电局各1人
大营镇、中韩乡:
郭晓东魏英夺郑进中
乡(镇)、供电局各1人
6.收费、罚没收入:
①对县直各部门收费、罚没项目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台账,10月18日前完成;②以管理台帐为依据,结合部门实际,确定定额任务报县综合治税办公室,10月20日前完成;③落实收支两条线,全面开展检查,12月10日前完成300万元以上收费任务。
牵头部门:
收费局
责任领导:
李晓波
配合单位:
财政局、相关部门
工作组长:
张文革
成员:
高利峰李红娟
7.餐饮服务、其他行业、企业:
到12月10前,完成3840万元税收任务。
责任部门:
地税局
工作组长:
赵敬莉
成员:
张惊涛李丽鹏
(三)总结提高(12月11日--12月31日)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税收缴纳有关问题处理到位。
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依法征税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检查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俊立为组长的县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督导、司法保障、质量评估、责任追究四个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全县税收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庞甲辰同志兼任。
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以主要行政领导为组长的组织机构,于10月20日前报县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工作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本小组成员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开展工作。
各工作小组成员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落实部门责任。
全县党政机关对本部门干部有沿街租赁门店应纳税款的,要积极督促其带头及时足额缴纳。
财税部门要认真履行执法主体职责,按照财税法规,对各项税收严格检查;国土、住建部门要做好纳税基础信息资料的提供工作;住建部门要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核实机关干部租赁房产信息,及时向地税部门通报;各金融机构对大检查活动要给予大力支持配合,对检查中涉及的账户查询、资金冻结和划转等事宜依法及时办理;县综合治税办公室要通过县电视台、《今鄗新闻》以及张贴公告等形式对党政机关干部商用房屋租赁情况予以公示;各乡镇要协助开展税收政策的宣传、调查摸底、催报催缴等工作,高邑镇要组织城中八村两委班子成员带头缴纳税款,督导个体户及时足额缴纳。
(三)畅通举报渠道。
各税收单位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工作,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网址。
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税收和罚款的金额,给予适当奖励。
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同时要采取措施为举报人保密,凡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强化活动宣传。
在全县印发税收大检查活动通告,并采取电视广告、悬挂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税法,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涉税、法律责任等知识,增强自觉申报、主动纳税意识。
《今鄗新闻》、电视台要开办税收大检查活动专栏,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五)严明工作奖惩。
对按时或超额完成检查任务和大检查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对反应迟钝、消极怠工、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要全县通报,并视情节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
对抗税不缴的钉子户,要采取查封银行账户、扣压货物等严厉措施,该移交司法机关的移交司法机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税收 大检查 活动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