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料.docx
- 文档编号:23113698
- 上传时间:2023-04-30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1.75KB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料.docx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料.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料
哈尔滨华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HHR/GL-CS/09
总则
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保持其完好及有效利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坚持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各类固定资产,做到既保证工作需要又防止积压和浪费,努力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材料设备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公司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配合管理。
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固定资产应具备下列条件:
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生产经营用设备、器具、工具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非生产经营用设备物品,都应该为企业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分类及编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94)执行。
固定资产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1、房屋建筑物5、煤气检测仪器仪表
2、交通运输设备6、通信设备
3、机器机械设备7、办公设备
4、仪器仪表8、生活、文体设施
目录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
三、固定资产的安装、验收、调试
四、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封存处理
六、固定资产的保管
七、固定资产的使用
八、固定资产的维修与计划修理
九、固定资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十、固定资产报废标准及有关规定
十一、工器具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职则
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材料设备部统一对公司所属分公司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监督检查管理。
分公司要设置固定资产机构,配备相应的专(兼)管理人员,各级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一、公司总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和总公司主管部门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规定,负责审定签发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对公司技术装备资产价值、技术状况和设备生产能力负直接责任;
3、对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管理目标,工作要求,并督促实施;
4、负责设备资产经营决策,管好、用好,企业设备更新改造资金;
5、协调好施工生产和设备维修的关系,防止设备重大事故发生;
6、组织本公司设备管理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职工素质。
二、材料设备部
1、贯彻执行和健全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
2、建立固定资产的台帐、卡片、档案,统一管理公司资产技术资料。
3、负责资产的购置使用,分配、调拨、封存、处理、维修、改造、更新,报废等过程的综合管理。
4、负责对固定资产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存放地点、使用状况、完好率等情况,随时掌握和记录在案工作;并侧重对企业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5、负责联系设备制造厂家保修及维修等售后服务。
6、建立资产技术档案,做好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的积累及分析,准确及时地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7、参与对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培训、考核、调配、晋级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部
1、负责根据发票、交付使用资产清单、资产调拨单、投资协议,资产盘点表等入账依据以购建、调拨、投资、捐赠、转让、变卖、盘盈、盘亏,报废等形式,对增加和减少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包括原值、累计折旧和净值)进行核算;
2、负责组织、参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和盘点结果资产价值的确认,以及盘点表填报、盘点报告编报,盘点结果账务处理等项工作;
3、协助材料设备部门办理资产调拨、变卖、报废手续、填报相关资产价值工作;
4、负责组织参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文件的编制工作;
5、负责从财务管理角度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相关部门共同管理好固定资产。
四、各分公司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固定资产,做好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记录,确保固定资产完好无损。
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借用、调拨、转移、变卖固定资产。
3、积极协助配合财务、技术设备和综合部等有关部门,参与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4、接受财务、设备部门和办公室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方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五、综合部
1、负责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生活用具和文体设施等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的审定,编报工作。
2、参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3、负责对固定资产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存放地点、使用状况,完好率等情况,随时掌握和记录在案工作,并侧重对企业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
1、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遵循“生产上适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批准的金额预算办理,防止盲目购置,造成积压。
2、购置重要设备、国外设备,运输车辆时(包括自筹资金)应由本单位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填写《固定资产选型调查申请书》或《车辆购置申报表》逐级上报,经总公司技术设备部和财务部审核报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选购。
3、购置一般设备,由材料设备部按“设备购置计划”听取使用单位意见,做出选择决定,报主管经理审批后坚持择优入选的原则进行购置。
4、因技术落后或因破旧无修复价值,需报废更新的设备,由各分公司申请,材料设备部鉴定,主管经理批准可报购置。
三、资产的安装验收和调试
1、开箱验收
对于新购置的资产设备,要在设备管理部门参加下组织开箱,对技术资料,随箱备件和专用工具进行清点、验收,并及时组织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如发现问题应当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2、设备安装完毕,由材料设备部会同使用、安全部门做安装质量检查,再按规定试车、试生产等,检验合格后办理设备移交手续,填写“设备开箱检查验收(移交)单”,经参加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后送使用部门,材料设备部,计划财务部各一份,关键设备还应有总工程师,主管经理参加验收移交工作。
说明书,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归材料设备部存档。
四、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
1、资产(设备)档案内容
(1)设备技术资料。
(2)随机技术文件,包括随机工具清单,设备装箱单,设备安装图,设备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产品出厂精度检验单,备件图册,设备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和合格证等。
(3)设备完好状况普查记录。
(4)设备小修、大修及事故报告单。
2、归档范围
(1)主要生产设备都必须建立设备档案,非主要设备应登记建帐。
(2)设备从到货开箱取出设备技术文件开始建档。
自制设备从移交验收结束后开始建档。
(3)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对所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设备档案的编号按设备的分类编号。
3、设备档案的销毁
(1)设备档案确需销毁时,必须在档案鉴定小组组织下进行销毁,鉴定小组受主管经理领导,由材料设备部部长,总工程师和档案管理人员组成。
(2)档案鉴定小组负责对超过保管期设备档案资料进行鉴定,并根据设备档案资料的利用价值,作出其延长保管期限或销毁决定。
经鉴定决定销毁的设备档案资料,由材料设备部部长提出报告,经主管经理批准后,将所需销毁的档案资料销毁。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封存处理
1、单位内部资产(设备)的调拨,原则上必须根据工程需要,经主管经理和材料设备部长批准,报材料设备部登记备案后,方可实施资产(设备)调拨。
2、在本系统内部转移的固定资产,上级部门有偿调入或无偿调入的资产,必须根据资产调拨单办理交接手续并建档,登记入帐,计划财务部根据调拨手续进行固定资产增减财务处理。
3、设备借用需主管经理和材料设备部同意,所有外借设备均需填写借用设备通知单,办理设备借用手续,方准借出。
4、借用设备单位必须保证按期归还,所借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况。
5、设备租赁一律按有偿租赁的原则,签定租赁协议,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设备更新改造,租赁期满,由材料设备部派专人督促收回。
6、设备如果闲置停用六个月以上而又估计不为企业所需要的设备,可由使用部门提出“设备封存申请单”,材料设备部、计划财务部签署意见报主管经理批准后交回,由材料设备部办理封存。
7、经批准由设备使用部门就地封存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净油水,擦净机器,涂防锈油,并盖保护罩,挂上停用设备牌,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保养。
8、闲置封存的设备,其辅机、附件、专用工具、器具均应搞好防腐保养,随同原机一起清点封存。
六、固定资产的保管
1、新入厂的设备(包括通用、非标准或自行加工的)经验收合格手续办理入库手续,同时需开设备使用单。
2、闲置多余,停用设备等应在办理完退库手续之后,由仓库集中管理。
3、各分公司领用的设备,由各分公司负责日常管理。
4、设备卡片的管理
(1)凡设备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每年年终材料设备部会同使用部门,计划财务部对设备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点工作,做到帐、卡、物相符。
5、设备附件的管理应由材料设备部将设备附件同附件明细表一式三份交使用部门,操作工人负责保管使用,操作工人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及时办理清点移交手续。
七、固定资产的使用
1、资产(设备)的使用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学习,必须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操作。
2、生产设备使用原则是谁使用、谁保养。
3、操作者必须坚持搞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在开机前,使用中,停机后,必须按规定的项目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例行保养。
操作者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管好原机零件、部件,附属设备和随机工具,并认真填写运转记录。
4、暂时不能定人定机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并随定人定机单统一报材料设备部备案。
5、材料设备部应建立机械设备安全机构,各分公司设置机械设备安全员,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监督,并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机械设备和操作者的安全。
6、新入厂或大修后的设备必须遵守走合期使用规定。
7、在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应保持良好运转,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带病”的设备不得投入施工。
8、必须加强设备的维修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单机效率,克服重使用、轻维修的思想,在使用与维修发生矛盾时,应坚持“先维修,后使用”的原则。
八、固定资产的维修与计划修理
1、各类设备应执行定期检查。
2、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后,原则上由使用部门报材料设备部,并说明故障原因,材料设备部下达《设备维修通知单》,修好后使用单位会同材料设备部管理员验收签字后,各分公司方可取走,维修费用在各分公司费用中扣除。
3、设备的委托修理(公司在维修技术或能力上不具备自己修理的)其工作程序如下:
(1)根据设备维修计划或使用单位的申请,设备部会同机械动力分公司,分析、确认不能维修的设备,经主管经理同意后方可对外联系办理,修理工作。
(2)选择承修企业:
通过调查,选择修理质量高,工期短和服务信誉好的承修企业。
(3)与承修企业协订合同。
(4)组织专业人员对承修设备验收。
4、将《设备检查记录》《设备维修通知单》《年度设备普查鉴定》等技术状况资料进行收集,依据设备维修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设备修理计划。
九、固定资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1、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的非正常性损坏者,属机械设备事故。
机械设备事故分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
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5000元者;
大事故:
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者;
重大事故:
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者。
直接损失价值的计算,按机械设备损坏后修复至原正常状态时所需的工、料费用。
2、机械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按设备分级管理的规定上报,由技术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调查分析,严肃处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进行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1)要重视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进行得越早,原始数据越多,分析事故原因和提出防范措施的根据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证据。
(2)不要破坏发生事故的现场,不移动或接触事故部位的表面,以免发生其它情况。
(3)要严格察看事故现场,进行详细记录和照像。
3、发生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在事故后三日内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报送材料设备部(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由分公司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连同维修记录,实际损失上报材料设备部),一般事故,大事故由设备部在事故报告单,签署处理意见,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重大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给总公司技术设备部,由总公司设备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发生的各种设备事故,由材料设备部记入设备档案内。
4、设备事故的性质
(1)责任事故:
凡属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擅离工作岗位,超负荷以及维护修理不当等,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称为责任事故。
(2)质量事故:
凡因设备原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因,致使设备损坏或效能降低者。
(2)自然事故:
凡因遭受自然灾害,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
5、设备事故的处理,任何设备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责任者应按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错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一般事故的处罚:
对直接责任者所造成的损失,按其金额10%进行罚款。
大事故的处罚:
对直接责任者所造成的损失,按其金额12%进行罚款。
重大事故的处罚:
对直接责任者所造成的损失,按其金额15%进行罚款。
触犯刑律者要依法治裁,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十、资产(设备)报废标准及有关规定
1、资产(设备)报废的条件
资产(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提出报废申请。
(1)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其主要部件已严重损坏,不能修复或修复费用大于或接近新置费用的设备。
(2)因自然灾害或事故损坏以致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大的设备。
(3)经检测检查,发现继续使用将严重危及安全,并随时可能引起严重事故,而且无法修复的设备。
(4)机型陈旧、效率低,能耗大,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备品配件购买困难的陈旧设备。
2、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
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过技术鉴定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盘亏)技术鉴定审批表》一式五份,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总公司技术设备部接到“审批表”后即会同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鉴定,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报送市财政局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废;并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调整处理财务帐,并做好存档工作。
3、需要用新设备顶替的或工艺上被淘汰且不能调作他用的,拟报废设备,可以随时提出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4、报废设备的处理
根据具体情况报废设备可作如下处理:
(1)作价给能够利用的单位。
(2)将可利用的零部件拆除留用,不能利用的作为原材料或废料处理。
(3)按政策规定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
(4)处理回收的残值应列入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不得挪用。
十一、工器具的管理
工具管理范围包括没列入固定资产的全部工、夹、量、模具等通用和专用工具。
1、各分公司需用工具必须经设备部统一购买,如有特殊原因,自行购买的,事后报材料设备部登记。
2、工具必须登记建帐并与材料设备部总账相一致。
3、工具已到使用年限时,以旧换新,否则不予发放。
4、对纯属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使用者写出书面材料,分公司领导签署意见报材料设备部,经主管经理批准,作报销处理。
5、非正常损失一律按价赔偿。
6、各类工具按规定上架保管,统一管理定期检查。
7、摆放整齐,采取防锈、防潮、防止磕碰等保管措施,做到帐、物一致。
8、对在用工具,要定期进行盘点,各使用单位每季度盘点一次,全公司每年盘点一次。
9、需报废的工具,由材料设备部鉴定,主管经理批准方可报废。
十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及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固定资产 管理办法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