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实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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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实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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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实务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知识点
1、招标采购制度
1.1掌握招标师的职业定位、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
职业定位:
招标师(含高级招标师)是指通过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或认定的方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具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在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事招标采购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权利:
1)自主选择从业单位的权利。
招标师有权自主选择从业单位,依法从事招标采购工作。
2)依法开展招标采购业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招标师按照采购人委托或所在单位工作职责安排,有权利开展招标采购相关业务并获取相应劳动报酬。
3)维护招标投标秩序的权利。
招标师有权力告诫、抵制和纠正招标采购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义务:
1)遵纪守法;2)诚信履约;3)保密;4)接受后续教育;5)接受行业监管和自律管理。
责任和范围:
招标师的主要工作是依法开展招标采购活动,包括:
1)编制招标采购计划、方案、招标采购公告、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资格审查;2)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其中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由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编制),组织现场踏勘、开标和评标活动;3)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并参与签订合同;4)采用其他方式组织采购活动;5)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结算和验收;6)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
招标师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企业、政府和行业及其他专业工作提供招标采购业务相关的咨询和培训服务。
1.2掌握招标师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行为规范。
职业道德: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规定,珍惜职业声誉,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行业整体利益;
2)坚持诚信、公正、敬业、进取的原则,以优良的工作质量和业绩,赢得社会和行业尊重;
3)勤奋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招标采购成果文件,不得有欺诈、伪造、作假等行为,保证招标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4)尊重同行,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损害、侵犯同行的权益;
5)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利害关系人的礼金和其他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6)招标师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7)对招标投标活动中涉及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护及保密义务;
8)接受国家和行业自律性组织对其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检查。
业务素质:
1)法律、政策的掌握和运用能力;2)招标采购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3)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同时,招标师应具备相应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行为规范:
1.行使权利的行为规范。
招标师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如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应予以回避。
招标师不得承接同一项目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
招标师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师不得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师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虚假招标。
招标师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招标信息的公开披露工作。
招标师不得违法限制和干扰招标人依法招标、投标人依法投标。
招标师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2.履行义务的行为规范。
招标师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之间私下串通协商,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标评标信息,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招标师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不得收受与工作职责有关单位和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任何财物。
1.3熟悉采购的目标、原则、任务范围,采购的分类和实施条件,选择采购的目标控制要素和策略。
采购的目标:
通俗地说,采购要达到的目标就是“物美价廉”。
“价廉”不能理解为片面追求低价。
原则:
竞争、择优、批量、时机、范围、方式和专业原则。
任务范围:
①明确采购目标;②组建采购机构;③编制采购计划;④采购实施;⑤进行采购后评价。
分类:
采
购
的
分
类
依
据
支付对价的方式
可以分为购买、租赁、委托、雇佣、交换等
选择交易主体方式
可以分为招标、询价、比选、磋商、竞买、订单等
采购主体
可以分为公共采购、企业采购和个人采购
采购标的物来源地
可以分为国内采购和国际采购
采购标的物的属性
可分为工程采购、货物采购和服务采购
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
国际竞争性招标、有限国际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询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等方式。
我国政府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区别于通常的采购,这些采购方式都具有特定的含义和专门的程序,不仅适用于特殊资金和特定部门的采购行为,也可以适用于一般资金和主体的采购行为。
采购的控制要素主要包括:
采购的预算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行为控制。
1.4掌握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的运用特点,适用范围、实施程序及其工作要点。
1)招标。
是一种有序竞争采购方式。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询价。
是指采购人向3个及以上潜在供应商或承包人就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询问价格,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采购方式。
3)比选。
是采购人公开发出采购信息,邀请多个潜在供应商或承包人就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提供报价和方案,按照事先公布的规则进行比较并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采购方式。
4)磋商。
是采购人与一个或多个供应商或承包人就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通过谈判、报价、还价、承诺等步骤达成交易的方式。
5)竞买。
是指采购人通过参加拍卖向拍卖人发出竞买表示从而达成交易的采购方式。
6)订单。
是指采购人主动向供应商或承包人发出订单从而达成交易的采购方式。
以上采购方式中,招标、询价、比选通常是卖方竞争的采购方式。
竞买通常是买方竞争的采购方式。
1.5熟悉政府采购的原则、范围和程序,集中和分散采购的特点。
原则:
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范围:
政府采购范围:
1)主体范围
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采购资金范围
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属于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
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
3)标的范围
政府采购标的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4)契约形式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5)地域范围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管辖的地域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政府采购活动。
程序:
(1)确定采购需求
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反映各预算单位年度采购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开展政府采购的前提。
政府采购预算一般包括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来源、采购项目数量、规格和采购项目时间等内容。
政府采购计划
政府采购计划是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的一种方式,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依据。
进口产品审核
《政府采购法》第10条规定:
采购人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是以下情形除外:
①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②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如果确需采购进口产品且符合以上除外情形时,开始采购前须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办理进口产品审核手续。
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办理进口产品审核手续,应按规定格式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进口产品的申请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采购进口产品。
(2)确定采购组织形式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采购项目,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实行分散采购;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人可以采用《政府采购法》以外的其他采购方式。
(3)确定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应公开招标项目因特殊需要而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邀请招标
当供应商数量有限或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成本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而不值得时,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竞争性谈判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采购人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招标公告后没有足够的合格供应商投标;重新招标未能成立;技术复杂、性质特殊,事先不能确定详细规格和具体要求,或事先不能计算出标的价格总额的;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采购人紧急需要。
询价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采购人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只有唯一的供应商;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凡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
1.6熟悉招标投标的特性、原则、范围和作用,采购、招标、合同之间的关系;了解我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对规范招标投标制度的不同作用,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方向。
招标投标的特性:
招标投标是一种有序的市场竞争交易方式,也是规范选择交易主体、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
1.竞争性:
有序竞争,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招标投标的根本特性。
2.程序性:
《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政策,对招标人从确定招标采购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直至选择中标人并签订合同的招标投标全过程每一环节的时间、顺序都有严格、规范的限定,不能随意改变。
任何违反法律程序的招标投标行为,都可能侵害其他当事人的权益,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规范性:
《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政策,对招标投标各个环节的工作条件、内容、范围、形式、标准以及参与主体的资格、行为和责任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4.一次性:
投标要约和中标承诺只有一次机会,且密封投标,双方不得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就实质性内容进行协商谈判,讨价还价,这也是与谈判采购以及拍卖竞价的主要区别。
5.技术经济性:
招标采购或出售标的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技术性,包括标的使用功能和技术标准、建造、生产和服务过程的技术及管理要求等;招标投标的经济性则体现在中标价格是招标人预期投资目标和投标人竞争期望值的综合平衡。
原则:
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范围:
是指招标人必须和可以使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标的范围。
所有工程、货物和服务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都适用于招标方式采购。
作用:
1)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和项目实施方案,提高招标项目的质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投融资管理体制和各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
2)促进投标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的创新活力,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生产、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企业市场信誉和竞争能力;
3)维护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交易的公平、满意和可信度,促进社会和企业的法治、信用建设,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
4)有利于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合理、有效地使用国有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防止浪费和流失,构建从源头预防腐败交易的监督制约体系。
采购、招标、合同之间的关系;
采购、招标、合同之间的关系:
采购有多种方式,招标只是其中一种常用的方式。
因为招标这种采购方式在我国被广泛地使用,习惯上人们也称招标为“招标采购”。
通常情况下,采购是属于买方主导的购买行为,而招标是属于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方式,既有购买行为,如工程、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也有出售行为,如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科研成果和技术专利等的出售或出让。
采购、供应双方在采购合同订立过程及订立后,双方的行为和责任、权利和义务受《合同法》的约束;但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投标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等须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同时受《合同法》的约束。
招标是规范选择交易主体及其标的,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没有价格要素,属于要约邀请,
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
招标投标各方通过公平竞争、公正评价的规范程序完成了合同主体、客体的选择和合同权利、义务、责任的约定;合同既是招标的决策结果和项目实施的控制依据,也是检验、评价合同各方全面履行权利、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的标准。
了解我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对规范招标投标制度的不同作用,
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方向。
1.7掌握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货物、服务招标的方式、特点和使用范围,分析判别必须招标、免予招标和重新招标的情形。
招标方式:
按照竞争开放程度,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招标项目应依据法律规定条件、项目的规模、技术、管理特点要求、投标人的选择空间以及实施的急迫程度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如符合条件,确实需要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特点:
使用范围:
必须招标:
免予招标
重新招标:
1.8熟悉招标组织形式和运用条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能力要求、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
1.9掌握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货物、服务招标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实施条件和基本程序。
1.10掌握招标投标争议类型、表达方式及相关主体,争议的预防,争议解决的方式、程序要求和应当注意的问题。
1.11熟悉招标投标主要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判别。
2.招标方案和资格审查
2.1掌握工程施工与总承包、货物、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的技术、经济、管理要素特征和采购的需求分析()
工程施工与总承包采购项目技术、经济、管理要素特征:
三大基本要素:
项目的唯一性、产品的固定性、要素的流动性。
工程建设具有投资性质
工程有不同的管理方式和承包方式
管理方式:
传统自主管理方式,各类委托专业项目管理方式,各类特许经营和融资项目管理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承包方式、
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方式。
各类特许经营和融资项目管理与承包方式。
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
招标人自行采购
承包人采购
招标人与承包人联合采购供货
工程内部构造与外部条件:
反映工程构造的直接依据是设计图纸。
工程的主要外部条件:
工程现场作业面条件。
工程地形、地质、和水文条件。
工程施工经常道路和水电通信条件。
工程周围原有建筑物
工程的专业和规模
工程专业技术管理差异
工程规模和标段规模
工程管理四大控制目标:
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和安全
工程风险管理
工程的系统协调性和程序连续性
货物采购项目技术要素特征:
一般特征和需求
产品的多样性
货物的技术性
货物来源的广泛性
货物的技术特征和需求
功能
技术性能
质量标准
产品标准化水平
节能环保指标
货物的交接、检验、服务特征和需求
货物的价格特征和需求
履约风险控制
服务采购项目技术要素特征:
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招标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建筑工程监理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招标
科研项目招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
编制和实施招标采购方案:
确定招标内容范围、标段(包)规模范围、招标方式和实施顺序,
招标内容范围:
工程施工现场准备
土木建筑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
制定招标采购工作目标、计划和工作责任分解。
2.2依据招标采购项目相应的技术管理要求和投标企业的资质标准、业务范围等规定,掌握工程施工与总承包、货物、服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资格审查的原则、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应遵守科学、合法和择优的原则。
科学原则、合法原则、择优原则。
制定资格预审或后审的标准和程序;
资格预审:
适合具有单件性特点,且技术难度较大或投标文件编制费用较高,或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的招标项目。
后审:
适合于潜在招标人数量不多的通用型、标准化招标项目。
掌握起草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组织资格预审,选择合格投标人
熟悉《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运用。
3.招标文件
3.1根据工程施工与总承包、货物、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的相应技术管理要素特征和采购要求:
掌握工程、货物、服务评标方法和要素区别
选择评标方法和要素
掌握合同类型选择:
通用合同条款运用和专项合同条款设置
熟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运用,了解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熟悉《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的运用
熟悉特许经营项目融资、建设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设项目管理,科技研究开发等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和相关运用。
3.2掌握招标文件编写、补充、澄清、发售中应注意的技术和法律问题,
招标文件中的违法、歧视性条款判别。
4.投标文件
4.1熟悉工程、货物、服务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函及其附录、投标保证金、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分项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与说明、技术和服务管理方案的内容和格式。
4.2熟悉投标文件编写、修改、签署、装订、密封、递交、接收、投标有效期等相应要求。
5.评标、中标与签约
5.1掌握开标的程序、内容和组织实施要点
5.2掌握评标专家的产生、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组织实施评标的要求,
工程施工和总承包、货物、服务的评标原则,
各类评标方法、步骤的特点和要求,
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定的主要内容和依据,废标和无效投标的情形;
熟悉投标报价的评价分析及其资金时间价值的运用,标底的编制方法和使用。
掌握编制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熟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评标要求,分析主要贸易术语的投标报价构成和风险责任范围。
5.3掌握确定中标人的原则、步骤、评标报告备案、中标候选人公示和编发中标通知书。
5.4掌握合同协议书签订的依据、步骤和履约担保以及合同文件的构成。
6.国际招标采购
6.1了解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的主要内容
电子逆向拍卖
框架协议程序
6.2了解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采购工程、货物、服务的分类、方式、程序等特点。
分类:
工程、货物和非咨询服务采购,咨询服务采购
方式:
国际竞争性招标
有限国际招标
国内竞争性招标
询价采购
框架协议
直接采购
自营工程
程序:
一阶段招标程序
两阶段招标程序
了解世行、亚行采购工程、货物、服务的资格审查方法和程序、招标文件内容和格式、评标方法和定标程序、合同签订和履行等特点及其与国内招标运作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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