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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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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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一般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一般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
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
DG/TJ08—12—2004
J10355—2004
2004上海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一般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
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
DG/TJ08—12—2004
主编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同意部门: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实行日期:
2004年8月1日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沪建建[2004]289号
对于同意《一般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编的《一般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专家审察和我委审察,现同意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该规范一致编号为DG/TJ08-12-2004,自2004年8月1日起实行。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说。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四年五月十天
前言
本标准系依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03年以沪建建[2003]8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而成。
上海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BJ08-12-90)(以下简称《90标准》)自1990年颁发以来已13年,跟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已不适应中小学教育发展的需要。
2002年4月,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以建标[2002]102号文联合颁发了《城市一般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并于2002年7月1日起实行。
所以,本标准的修编,主要参照《国标》的内容,并联合上海市的实质状况作了调整。
对于用地指标,则依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第40号通告公布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分别对学校的建筑用地、体育用地和绿化用地进行了测算和调整。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为:
1总则;2术语;3学校建设规模、设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4用地面积指标;5建筑面积指标;6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各单位在使用本标准时有何建议和建议,请见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地点:
上海市愚园路460号;邮编:
200041),以供订正时参照。
主编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参编单位: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企业
上海市教育技术装备部
上海教育建筑设计研究所
主要草拟人:
陈国良奚道章叶文俊丁铭杰胡建中何梅珍邵永杰
参加草拟人:
余利惠郑挺林红丁新康沈国平龚柳陆伯鸿周齐佩严明陆如俊甘建栋
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二○○三年十一月
目 次
1总则
为了贯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使教育适应本市社会经济的发展,适应本市中小学教育现代化和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推动素质教育对校园和校舍条件与环境的要求,创建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增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立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保证中小学校校舍建设的规划设计质量,提升建设水平,特拟订本标准。
本标准参照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2002年颁发的全国《城市一般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依照国家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联合本市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的要乞降学校的实质状况拟订。
本标准合用于本市新建一般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改建和扩建学校可参照履行。
内环线之内中小学校的新建或改建项目,如履行本标正确有困难,经市、区教育及有关部门的审察同意,可就地取材作适合调整。
新建实验性、示范性、标记性和“小班化教育”以及有特别要求的中小学校,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调整部分用房面积,其建筑标准可适合提升。
中小学校的校舍建设,应以人为本,一定贯彻安全、合用、经济、雅观的原则。
新建学校应联合当地域的实质状况,依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办理好近期与远期的关系。
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应有适合的超前性。
学校的整体规划在知足各项用地指标和功能分区的前提下,应贯彻节俭用地的原则。
本标准不包含学生宿舍和相应的生活用房,其用房面积和用地应另行申请报批。
中小学校的建设除履行本标准外,一定切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迫性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规定。
2术语
一般中小学校 Gencral primary and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
除市、区(县)实验性、示范性、标记性、“小班化教育”、特别教育和要点高中之外的一般学校。
“五、四、三” 5-4-3-ycar system of pre-university cducation
“五”指小学五年学制,“四”指预备班和初中共四年学制,“三”指高中三年学制。
九年一向制 9-year straight through system, a combination of primary school
and secondary school as one 指小学到初中毕业九年教育学制。
小班化教育 Mini-class education
指学校班额控制在30人以下的教育实践。
窗地比 The ratio of the window size to the floor area
窗面积与室内使用面积之比。
3学校建设规模、设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3.1学校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
中小学校建设应按小学、初中、高中“五、四、三”和“九年一向制”学制设置。
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依据同意的学校规模和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立,小学为20、25、30班,九年一向制学校为27、36、45班,初级中学为24、28、32班,高级中学为24、30、36、48班。
班额人数
小学每班应为40人,初中每班应为45人,高中每班应为50人。
3.2学校设点布局
中小学校设点布局,应依据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的要求,联合人口密度、人口散布、发展趋向,以及城市交通、环境等要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中小学校设点布局应切合以下原则:
(1)学生就近入学;
(2)学校应拥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
新建住所区应规划建设规模适合的中小学校。
每2.5万人口的住所小区宜配建30班规模小学一所和24班规模初中一所;每5万人口的住所区宜配建24班规模高中一所。
其千人指标应为:
高中:
建筑面积266㎡,用地面积626㎡;
初中:
建筑面积442㎡,用地面积981㎡;
小学:
建筑面积461㎡,用地面积1102㎡。
中心城(外环线之内)新建住所区,其千人指标应为:
高中:
建筑面积266㎡,用地面积536㎡;
初中:
建筑面积442㎡,用地面积839㎡;
小学:
建筑面积461㎡,用地面积929㎡。
学校服务半径可参照《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郊区城镇应依据学校规模、交通、方便学生就学等原则确立。
中小学生不该超越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无立交设备的交通骨干道上学。
3.3学校选址
新建的中小学校,校址应选在交通方便、环境适合、公用设备比较完美、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暗影区和地面轨道交通、地震断裂带等不安全地带。
高压输电线及通航河流等不得穿越校区。
学校不该与集贸市场、医院传得病房、太平间、高压变配电所、公共交通枢纽站、垃圾堆场、垃圾(污水)办理站、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3.4 校园规划设计
校园的整体规划设计应就地取材,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依据需要适合预留发展余地。
校园总平面设计应按教课、体育活动、生活等不一样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
各区之间应联系方便、互不扰乱。
教课楼应部署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优秀的建筑朝向、日照和通风。
教课楼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9:
00~15:
00)许多于3小时;内环线内的学校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许多于2小时。
体育场所应保证有一半以上的面积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许多于2小时。
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邻建筑之间的间距应切合城市规划、卫生、消防等有关规定。
校园建筑应合理组合,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应力争表现教育建筑的文化内涵。
校园绿化应联合建筑景观一致规划设计和建设。
体育活动场所与教课楼应有合理的间隔。
设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所、球类场所,其长轴宜为南北方向部署。
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依据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建设。
路线应畅达便利,路面宽度应切合消防车通行要求。
室外给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应依据校园整体规划的要求合理部署。
应按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栓。
变配电系统应独立设置,用电负荷应留有余量。
室外管线应采纳地下管暗设。
学校主要进出口的地点,应有益于人流分散,不宜紧靠交通骨干道。
校门外侧一定留有缓冲地带并设置警告标记。
4用地面积指标
4.1 一般规定
学校用地应包含建筑用地、体育活动用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
建筑用地应包含建筑物、修建物占地面积、建筑物四周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所。
体育活动用地应包含环形跑道、直跑道、篮(排)球场(兼部分课间操场所)、运动器材场所、小学游戏场所。
绿化用地指成片的集中绿地。
4.2 用地面积指标
各种学校的建筑用地可参照《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的规定,并增添自行车泊车场所。
依据学校不一样规模,中学宜设250~400m环形跑道(含100m直跑道);
表4.2.2-2中小学校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中心城)
单位:
(m2)
5建筑面积指标
5.1 一般规定
学校校舍建筑应包含教课及教课协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三部分。
教课及教课协助用房包含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课用房三部分。
1 教室包含一般教室及选修课教室。
2 专用教室包含自然教室、实验室,音乐、形体、美术、书法、史地、多媒体语言、计算机和劳动技术教室等。
3 公共教课用房包含多功能教室、合班教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体育活动室等教课及协助用房。
办公用房包含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会议招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库房、维修管理室及传达值宿室等用房。
生活用房包含教员工和学生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及卫生间等用房。
5.2 教课及教课协助用房
教室
1 一般教室使用面积:
小学不该小于64㎡,中学不该小于68㎡。
数目按学校规模配置,每班1间。
2 选修课教室每间使用面积:
小学不该小于64㎡,中学不该小于68㎡。
其数目按教课课程计划和学校规模配置。
小学30班宜设1间,九年一向制学校和初中不宜少于1间,高中不宜少于2间。
专用教室
1 小学和九年一向制学校设自然教室,其数目按教课纲领和学校规模宜配置1~2间,每间使用面积不该小于85㎡。
另配仪器标本准备室,每间使用面积宜为42㎡。
2 中学设物理、化学、生物和研究性实验室,其数目按教课纲领和学校规模宜配置3~10间,每间使用面积不该小于96㎡。
另配仪器标本、准备室,使用面积宜为47㎡。
3 音乐教室按教课纲领和学校规模宜配置1~2间,每间使用面积:
小学不宜小于
85㎡,中学不宜小于96㎡。
另配乐器室,使用面积:
小学宜为27㎡,中学宜为31㎡。
4 形体教室使用面积:
小学不该小于85㎡,中学不该小于96㎡。
另配换衣准备室,使用面积:
小学宜为27㎡,中学宜为31㎡。
5 美术教室按教课纲领和学校规模宜配置1~2间。
每间使用面积:
小学不宜小于 85㎡,中学不宜小于96㎡。
另配教具室,使用面积:
小学宜为27㎡,中学宜为31㎡。
6书法教室使用面积:
小学不宜小于85㎡, 中学不宜小于96㎡。
7 史地教室按中学教课纲领和学校规模宜配置1~2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96㎡。
8 多媒体语言教室按教课纲领和学校规模宜配置1~2间。
每间使用面积:
小学不该小于85㎡,中学不该小于96㎡。
另配资料室,使用面积:
小学宜为27㎡,中学宜为31㎡。
9 计算机教室按教课纲领和学校规模宜配置1~3间。
每间使用面积:
小学不宜小于85㎡,中学不宜小于96㎡。
另配教具、办公资料室,使用面积:
小学宜为27㎡,中学宜为31㎡。
10 劳动技术教室按教课纲领和学校规模宜配置1~3间。
每间使用面积:
小学不该小于85㎡,中学不该小于96㎡。
另配教具、办公资料室,使用面积:
小学宜为27㎡,中学宜为31㎡。
专用教室使用面积和数目配置不宜低于表5.2.3-1、表5.2.3-2、表5.2.3-3、表5.2.3-4的规定。
表5.2.3-4高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数目配置标准
单位(m2)
公共教课用房
1 多功能教室用于合班教课、视听教课、电化教课、观摩教课和集合,全校宜配置1间,可容纳4~8个班学生使用。
每间使用面积宜为130~310㎡,另配电教器材、放映室,使用面积宜为23㎡。
2 合班教室全校宜配置1~2间。
每间使用面积:
小学不该小于85㎡,中学不该小于96㎡。
3 图书阅览室包含藏书室、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阅读课教室、电子阅览室等用房。
图书阅览室的面积宜按以下标准计算配置:
1) 藏书室生均藏书量:
应按小学每生30册、中学每生40册、高中每生50册配置。
书库面积:
宜按小学600册/㎡、九年一向制学校560册/㎡、初中、高中500册/㎡配置。
2) 教师阅览室宜按小学40%、九年一向制学校37%、初中、高中33%的教职员人数的比率设置座位,每座使用面积不宜低于2.1㎡。
3) 学生阅览室宜按小学5%、九年一向制学校6%、初中、高中8%的学生人数比率设置座位,每座使用面积不宜低于1.5㎡。
4) 阅读课教室小学和九年一向制学校宜配置1间,使用面积宜为64㎡。
5) 电子阅览室宜按小学3%、九年一向制学校4%、初中、高中4%的学生人数比率设置座位,每座使用面积不宜低于2㎡。
4 科技活动室依据教课纲领及教改要求设置,其数目按学校规模宜配置2~7间,每间使用面积宜为18㎡。
5 心理咨询室全校宜配置2间,每间使用面积宜为14㎡。
6 网络控制室使用面积宜为28㎡。
7 体质测试室全校宜配置2间,每间使用面积宜为14㎡。
8 体育活动室按学校规模配置,使用面积宜为700~1420㎡。
另配体育器材室,使用面积宜为30~40㎡。
公共教课用房使用面积配置不宜低于表5.2.5-1、表5.2.5-2、表5.2.5-3、表5.2.5-4的规定。
5.3 办公用房
教师办公室应按教师人数设座,每座使用面积不宜低于5㎡。
行政办公室包含校长室、校务办公室、校长招待室、党支部办公室、教务办公室、总务办公室、财务办公室、文印室、档案室等用房,面积按学校规模配置,使用面积宜为112~238㎡。
广播社团办公室包含广播室、工会办公室、团队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等用房,面积宜按学校规模配置,使用面积宜为42~56㎡。
会议招待室面积宜按学校规模配置,使用面积宜为40~100㎡。
德育展览室面积宜按学校规模配置,使用面积宜为30~50㎡。
卫生保健室面积宜按学校规模配置,使用面积宜为28~42㎡。
总务库房面积宜按学校规模配置,使用面积宜为28~70㎡。
维修管理室面积宜按学校规模配置,使用面积宜为18~24㎡。
传达值宿室使用面积宜为22㎡。
办公用房使用面积配置不宜低于表5.3.10的规定。
5.4 生活用房
教员工和学生食堂包含教师、学生餐厅和厨房。
面积宜按以下标准计算配置:
1 教师餐厅就餐人数宜按教员工人数的80%设座,每座使用面积不宜低于0.85㎡。
2 学生餐厅就餐人数宜按学生人数的40%(小学一、二年级按100%学生)设座,每座使用面积不宜低于0.5㎡。
3 厨房包含初加工、烹调、备餐间等用房,面积按就餐人数配置,使用面积宜为206~ 576㎡。
开水房使用面积宜为24㎡。
汽车库使用面积宜为24~40㎡。
配电室使用面积宜为24㎡。
教课楼应每层设置男女卫生间,面积宜按以下标准计算配置:
1 教工卫生间面积宜按教员工人数配置,每人使用面积不宜低于0.4㎡。
2 学生卫生间面积宜按学生人数配置,每人使用面积依据规模不宜低于0.17~0.28㎡。
生活用房使用面积配置不宜低于表5.4.6的规定。
5.5 建筑面积指标
中小学校各种用房按使用面积配置,并按综合平面利用系数折算建筑面积。
综合平面利用系数K值不宜低于0.6。
校舍建筑面积应依据其规模配置标准予以控制,依据学校的不一样类型、规模,其校舍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不宜低于表5.5.2的规定。
注:
上表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
6 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校舍的建筑标准,一定贯彻安全、合用、经济、雅观的原则,应依据各种规范、标准、使用功能和城市建设规划要求确立。
小学的一般教室宜在四层以下(含四层),中学的一般教室宜在五层以下(含五层)。
其余教课、办公用房的层数宜依据实质状况确立。
建筑结构应依据校舍的使用功能和上海地域抗震布防的要求确立。
各种教课用房宜采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楼面板和屋面板应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板。
建筑层高应切合以下规定:
1 教课用房的层高,小学不宜低于3.60m;中学不宜低于3.80m。
2 办公用房的层高不宜低于3.00m。
3 多功能教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课用房的层高,宜依据使用要求确立。
有阶梯的教室,最后一排的地面到顶棚的净高不该低于2.20m。
建筑耐火等级,楼房不该低于二级,平房不该低于三级。
学校的进口、道路、门厅和卫生间等,应按《无阻碍设备设计标准》(DGJ08-103-2003)的规定履行。
一般教室等教课用房,均应采纳防滑、防尘、易洁净、耐磨的楼地面,宜做彩色水磨石铜嵌条面层。
音乐、形体教室宜采纳软性楼地面(如木地板等)。
多媒体语言、计算机教室等地面应采纳防静电资料,同时应有益于管线的埋设和维修。
室内体育活动室宜做弹性地面。
厨房、卫生间等用房宜做防滑地砖,同时应有靠谱的防水和排水设备。
屋面应有靠谱的防水、隔热、保温举措。
门厅、走廊应切合以下要求:
1 教课楼的门厅宜宽阔,应有益于人流集散通行和短暂逗留。
2 教课楼教室部分宜采纳南外廊,其余部分可就地取材部署。
教课楼的外廊或单内廊净宽不该小于2100mm;中内廊净宽不该小于3000mm,办公用房外廊净宽不该小于1500mm。
3 门厅和走廊的楼地面不宜设台阶。
地坪有高差时,应采纳防滑坡道;高差较大一定设置台阶时,踏步不得少于三级。
4 教课楼内应在楼层适合地点设置饮水和洗手处。
饮水处应设置切合卫生标准的饮水
设备,并应按50名学生设置一个饮水龙头。
洗手龙头不该少于每班一只。
楼梯的数目、宽度、地点和形式应知足使用要求,切合交通分散和防火规范的规定。
四层以上的校舍建筑宜设置电梯。
楼梯不得采纳螺旋形或扇形踏步。
楼梯间应有直接天然采光、通风。
楼梯的踏步高度小学不该大于150mm,中学不该大于160㎜,踏步宽度不该小于280㎜。
楼梯井净宽度不该大于200mm。
安全防备栏杆(或栏板)结构应采纳不易登攀形式,并应切合以下规定:
1 上人屋面等临空处,应设置安全防备栏杆,其净高不该低于1100mm。
2 外廊栏杆或栏板净高度不该低于1100mm。
3 室内楼梯栏板或栏杆的净高度不该低于900mm,室内楼梯顶层、室外楼梯栏杆或栏板的净高度不该低于1100mm。
4 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该大于110㎜。
门窗应方便开启、洁净、耐用,有益采光通风。
门窗开启后不得影响室内空间的使用和走廊通行的便利与安全。
宜采纳木门、塑钢窗、镀塑铝合金窗或彩钢窗。
各种教室应设置前后门,门框上部应设采光通风窗。
教课用房不该设置门槛。
建筑装饰应切合以下要求:
1 建筑内装饰 墙面、顶棚等宜做一般装饰。
音乐、多媒体语言、多功能教室墙面宜采纳吸音举措。
全部内墙的阳角和方柱宜做成圆角。
走廊、门厅、楼梯间宜做易冲洗、不易污损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200mm。
厨房、饮水间、卫生间墙面瓷砖宜铺贴到顶。
2 建筑外装饰 应依据城市建设规划和校园景观的整体要求,就地取材地进行装饰, 其色彩应与四周建筑环境协调。
卫生间应按以下要求设置:
1 卫生间内应设地漏、污水池和通风排气装置,前室应设地漏、洗手盆和镜台。
2 卫生间便槽内宜采纳瓷砖贴面。
3 依据规范要求,卫生间坑位数目,应切合以下规定:
男厕:
中学每50人设一厕位或1100mm长大便槽,1000mm长小便槽。
小学每40人设一厕位或1000mm长大便槽,1000mm长小便槽。
女厕:
中学每25人设一厕位或1100mm长大便槽。
小学每20人设一厕位或1000mm长大便槽。
室内环境应切合以下要求:
1 采光 室内采光一定光亮均匀。
应保证主要教课用房的最正确建筑朝向,防止室内直射阳光。
教课用房宜两侧采光。
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左边,主要采光窗窗台高度不该低于900mm。
教课及办公用房的采光窗地比不该低于1/6,并应防备眩光。
2 照明 教室、办公用房应采纳配有保护角灯罩的荧光灯具,不得用裸灯。
教课用房照明灯具的数目、功率、部署方式和悬挂高度一定知足照度均匀度的要求,达到规定的标准。
灯具悬挂高度距桌面不该低于1700mm。
灯管摆列应采纳长轴垂直于黑板的方向部署。
生物实验室的实验桌上宜设局部照明。
各种用房的均匀照度不该低于表6.0.15的规定。
教课、办公等用房的电器插座、照明、广播线路应分层控制,宜采纳暗线敷设。
劳动技术教室、科技活动室、厨房等用房,宜依据使用要求设置动力电源插座。
3 教课、办公用房应有优秀的自然通风,并应设置吊扇。
教课用房应有换气设备。
化学实验室、药品储藏室及通风柜、多功能教室、体育活动室等应依据使用要求设置有效的排气装置。
4 计算机、多媒体语言、形体教室等教课用房对温度有必定要求的,宜可配置空调,并应预留空调室外机地点。
主要教课办公用房固定设备配置,应切合以下要求:
1 一般教室的室内前部应设置书写板,电视机架,投影幕挂钩、讲台;后墙宜设置展现板;适合地点宜设置洁净柜、贮物柜、音箱和学生计物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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