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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岑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岑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11年经省政府批复实施。
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用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规划》批准实施后,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贵州岑巩经济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全县发展形势和思路发生变化。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岑巩县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岑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调整完善,编制《岑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编制完成的规划调整方案由岑巩县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上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调整目的、主要任务
一、调整目的
根据岑巩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黔东南州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主要规划指标分解方案》,围绕岑巩县"十三五"时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开展"三线"划定,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对科学发展的保障作用,促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耕地保护更有力、节约集约用地更高效、用地空间布局更优化、"多规融合"更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可持续等目标。
重点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保障岑巩县在"十三五"期间"有地用、地好用、用好地"。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规划中期评估成果。
在已经形成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基础上,完善规划中期评估成果。
(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布局总体稳定、质量有提高,坚守耕地保护红线;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十三五"稳增长、促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三)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
(四)划定"三线",推进"多规合一"。
结合规划调整完善统一部署,优先划定"三线",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在"三线"划定的基础上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推进"多规合一"。
第二节调整原则、依据
一、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现行《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局部调整完善现行《规划》,加强耕地保护,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既要守住耕地数量,更要保证耕地质量,除安排的生态退耕和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规划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二、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10、《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技术标准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5、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6、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2010);
7、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耕地质量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其他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三)相关文件
1、《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
2、《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
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
4、《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8、《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州省水利建设三大会战实施方案(2013-202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3〕273号);
9、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5〕10号);
10、《贵州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导意见》;
11、《贵州省生态红线划定方案》;
12、《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研究报告》;
13、《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16〕32号)。
(四)相关规划及成果
1、《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08-2020年)》;
3、《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
4、《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
5、《黔东南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6、《岑巩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7、《岑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8、《贵州省高速公路网加密规划》;
9、《岑巩县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年)》;
10、《贵州岑巩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
11、《贵州省岑巩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12、《岑巩县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划(2016-2020年)》;
13、《岑巩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3-2025年)》;
14、《岑巩县"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2016-2020)》;
15、《岑巩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16、《岑巩县"十三五"交通运输规划》;
17、《黔东南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指标分解方案》。
第三节调整范围、期限
一、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层级为现行岑巩县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与《岑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规划范围一致,总面积149001.94公顷。
二、调整期限
本次规划调整以现行规划实施评估为基础,以2014年为基期,调整的期限为2015-2020年。
第四节数据来源
一、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规划评估和规划调整完善以最新的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数据为基础数据,遵循统一的标准、时点、底图、用地分类和成果要求,保持规划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现势性。
二、社会经济数据:
采用岑巩县统计局正式发布的数据。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
采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文本、说明、图件及1:
1万数据库数据。
第二章规划调整背景
第一节区域概况
一、岑巩县地理位置
岑巩县位于贵州省东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东北部,介于东经108°20′28″-109°02′14″,北纬27°09′16″-27°31′38″之间,处于湘黔两省三地(黔东南、铜仁、怀化)交界处,距省会贵阳有300多公里,铜仁大兴飞机场100千米(高等级公路约1小时)。
同时,也是华东、华南进入大西南的主要交通要道,湘黔铁路320国道和国家重要的交通走廊沪昆高速,是贵州经济东联战略的前沿阵地,华中、华南西进贵州的必经之路。
岑巩县区位关系图
二、自然资源概况
(一)自然条件
岑巩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温暖湿润气候区,降雨丰富。
县境内年平均气温在13~16℃之间。
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2.6-5.0℃,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3.8~26.2℃。
极端最高气温37.3℃,极端最低气温-9.2℃。
年积温为5000~6000℃。
无霜期为312天。
多年平均日照时数1156.9小时,日照率为26%。
年平均降水量为1142.7mm。
春旱、冰雹、倒春寒、秋季细雨绵绵、低温等灾害性天气时有发生。
(二)土地资源
岑巩县国土面积149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4148.06公顷。
土壤共分六个土类,其中地带性土壤有黄壤和红壤两种,非地带性土壤有石类土、紫色土、潮土及水稻土。
土壤共分六个土类,其中地带性土壤有黄壤和红壤两种,非地带性土壤有石类土、紫色土、潮土及水稻土。
(三)水电资源
岑巩县水能资源丰富,电力充足,输变电能力较强。
主要河流有龙江河、龙鳌河、舞阳河三条。
(四)生物资源
岑巩县地处云贵高原向湘西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森林覆盖率为53.19%。
岑巩土地肥沃,气候宜人,适宜农作物的生产,是有名的鱼米之乡,盛产优质大米、花生、茶叶、中药材、猪、牛、羊、鱼等农产品。
(五)矿产资源
岑巩矿产资源丰富。
主要矿藏有铀、汞、钒、硝、石灰石、大理石、金星石、重晶石等矿产资源。
(六)旅游资源
有被誉为"人间天上"的省级风景名胜区的龙鳌河景区,有被称为是"世界最宝贵的文化遗产"的思州傩艺技,有工艺精湛的思州石砚,有被列为朝廷贡茶的思州绿茶,有风光旖旎,民风浓郁的落箭塘土家族风情旅游村,有著名的平庄万佛长廊溶洞,还有龙田杨泗庙、徐家湾朱木林风光,大有中木召古庄园遗址,县城关的观音阁、禹王宫,注溪衙院田氏古建筑等众多著名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三、社会经济概况
全县辖7个镇、4个乡、1个经济开发区,129个村民委员会、9个居民委员会。
2014年末,总人口22.9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6万人,城镇化率41.90%,少数民族11.13万人。
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有侗族、土家族族。
全年生产总值31.96亿元,比上年增长15.7%;第一产业总产值6.26亿元,增长7.4%;工业总产值10.58亿元,增长15.7%;财政总收入31646万元,增长25%;财政总支出141760万元;年内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8.42亿元,高于全州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坚持大力发展杂稻制种、烤烟、优质水果等优势特色农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1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629元。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末,全县土地总面积149001.94公顷,其中农用地为133064.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30%;建设用地为5127.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4%;其他土地为10810.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6%。
农用地中:
耕地24298.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31%;园地1226.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2%;林地96171.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54%;牧草地3411.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9%;其它农用地7956.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4%。
建设用地中:
城乡建设用地4232.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4%,其中,城镇工矿用地925.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2%;农村居民点用地3307.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894.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0%。
其他土地中:
水域2080.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0%;自然保留地8730.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6%。
详见表1。
表1土地利用现状表(2014年)
单位:
公顷、%
指标名称
2020年
目标
至2014年
现状
2014年
-2020年
执行情况
一、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23104
24298.25
1194.25
实现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7799
18121.61
322.61
实现
园地面积
1566
1226.87
-339.13
未突破
林地面积
91302
96171.09
4869.09
实现
牧草地面积
15616
3411.5
-12204.5
未突破
建设用地总规模
5540
5127.02
-412.98
未突破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4163
4232.76
69.76
突破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038
925.52
-112.48
未突破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1377
894.26
-482.74
未突破
二、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979
566.02
-412.98
未突破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535
196.95
-338.05
未突破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1050
559.42
-490.58
未实现
三、效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平方米)
100
96
150
未突破
亿元GDP耗地量(公顷/亿元)
486
160
-326
未突破
指标名称
现行规划
2020年目标
规划调整后
2020年目标
调整后-
调整前
指标
属性
一、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23104
23013
-91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7799
17449
-350
约束性
园地面积
1566
1866
300
预期性
林地面积
91302
91302
0
预期性
牧草地面积
15600
3000
-12600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5540
5690
150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4163
4363
200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038
1138
100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1377
1327
-50
预期性
二、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979
1129
15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867
967
10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535
735
200
约束性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1050
1150
100
约束性
三、效率指标(平方米、公顷/亿元)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00
150
50
约束性
亿元GDP建设用地量
486
486
0
预期性
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根据岑巩县土地等资源禀赋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土地利用主导方向,合理地安排各类用地,实现土地利用布局的不断优化。
(一)农用地布局与优化
1.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至2020年,岑巩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01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449公顷。
基本农田布局是在原有基本农田格局的基础上进行的优化,划出生态退耕、重大项目建设无法避让的基本农田,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五千亩以上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城市无序扩展,倒逼形成城市开发边界。
基本农田在全县均有分布,其中天马镇基本农田面积2715公顷,是全县基本农田最多的乡镇;客楼乡基本农田面积1119公顷,是全县基本农田最少的乡镇。
2.加快发展特色农业,优化园地布局
按照"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打造形成"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商一体化"全产业链发展理念,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和观光农业体验区,推动杂稻制种、思州柚、食用菌、花卉苗木等特色优势产业向绿色有机农业和观光农业提质发展;推进建设龙江河、龙鳌河两大农旅一体化特色产业带。
园地主要布局在天马、天星、龙田、思阳、客楼、凯本、注溪、羊桥、平庄9个乡镇。
3.加强生态保护,提高森林覆盖率
规划期内林地布局以各乡镇现有林地为基础,有针对性的对各个乡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低产低效林改造、湿地草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等工程,提高生态效益,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石漠化。
林地各乡镇均有分布。
4.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规划期间,将继续发展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以及扶贫攻坚相关工程,需不断增加农村道路、水利设施、人畜饮水工程、烟水配套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用地和农村道路等面积有所增大,田土坎面积受土地整治、生态退耕、建设占用等影响,将有所减少。
(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1、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保障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促进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优化城乡建设用地,保障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需求,在岑巩县域范围内构筑"一心两轴多节点,扇形发展"的县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心":
岑巩县城,是带动岑巩发展的增长极。
"二轴":
新兴-思旸-注溪-龙田发展轴线;新兴-大有-天星-羊桥发展轴线
"多节点":
即由龙田、水尾、羊桥三个县域重点城镇构成的空间节点,是县域空间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2、保障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提升城乡发展支持能力
交通用地:
建设规划联系中心城区与重点镇之间的公路和联系主要对外出口的公路。
包括:
县城-注溪乡-龙田镇-客楼乡-石阡公路;县城-天马镇公路;县城-天星乡-羊桥镇-江口公路;天星-水尾-玉屏公路。
同时改造天马-凯本公路为三级公路标准;新建龙田-平庄-羊桥公路,三级公路标准;新建天马-平庄、天马-天星公路,三级公路标准;打通凯本--江口、水尾-玉屏的对外交通通道,三级公路标准,增加岑巩对外联系出口。
岑巩至镇远高速公路、江口至大龙高速公路(岑巩段)、石阡至大龙高速公路(岑巩段)。
水利用地:
新建下湾水库、太平沟水库,规划都素中型水库和下岑水库、枣子坪水库、夏家沟水库、陶家坡水库4座小型水库。
完成白腊沟水库、指建沟水库、铁厂坪水库、卡门边水库、马家沟水库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旅游用地:
提升"思州文化"品牌,推动文化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着力构建"一心两带"为支撑的文化旅游产业格局,巩固提升龙鳌河省级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打造黔东南大峡谷景区。
(三)合理开发利用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在规划期间将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
稳定水域和自然保留地数量,保护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各类用地,维护生态网络的连续性与完整性。
统筹协调生态屏障用地与生产、生活用地。
第四节土地用途分区
依据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分区、2014年度变更调查、以及调整完善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结合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布局,形成规划调整后的土地用途分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面积为23487.94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17449公顷。
二、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该区面积为10277.1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90%,包括一般耕地、园地和其他农用地,以及农田之间零星土地。
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是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本区土地面积为2544.0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71%。
四、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是指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之外,工矿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
本区土地面积为1818.9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2%。
五、风景旅游用地区
本区为旅游观光的风景名胜游览地以及景区内设置的各类游览设施、防灾设施和相关管理机构用地区。
本区总面积262.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8%。
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而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主要包括河湖、蓄滞洪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以及其他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特殊控制的区域。
本区土地面积为90.2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6%。
七、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指供林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宜林后备土地资源以及林业服务设施使用的土地,本区土地面积为93302.0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2.62%。
八、牧业用地区
牧业用地区是指为畜牧业发展提供区域的土地,本区土地面积为3100.6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08%。
九、其它用地区
其它用地区主要是指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土地用地区域,本区土地面积为14118.0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48%。
第五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依据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以及上级分解下达给岑巩县新增15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结合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布局,形成规划调整后的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一、允许建设区
在现状建设用地基础上,按照规划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在全县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面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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