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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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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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监理细则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本实施则主要依据河南省陆浑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监理的招标文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施工图纸以及有关工程施工技术和工程验收规程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河南省陆浑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技术改造工程集控中心建造以及厂房装饰工程。
(三)适用本项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适用本项目工程使用的全部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技术要求有:
(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9)《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1995;
(10)《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1995;
(11)《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
(1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
(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
(14)《低热微膨胀水泥》GB2938-97;
(15)《热轧钢筋》GB1499-84;
(16)《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17)《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查评定标准》GB321-90;
(18)《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87;
(19)《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
(20)《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1999;
(2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
(22)《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02;
(23)《水工测量规范》(SL52-93);
(24)《水工混凝土掺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6-96);
(25)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
(26)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27)经批准的施工方案;
(28)其它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设计文件。
二、监理工作程序
(一)开工申请程序
开工申请制度是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进行工程质量预控的重要手段。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认真执行开工申请程序。
1.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程序
承包人在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单位工程开工申请的同时,应随之提交按合同进度要求开工建设的分部工程开工申请。
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技术交底情况;
(2)主要施工设备到位情况;(3)施工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4)建筑材料、成品、构配件质量及检验情况;(5)现场管理、劳动组织及人员组合安排情况;(6)风、水、电等必须的辅助生产设施准备情况;(7)场地平整、交通、临时设施准备情况;(8)测量及试验情况。
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的附件应包括:
分部工程施工工艺及组织计划,投入设备、劳力,施工进度表,主要工序质量控制的人员、方法、手段和检测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等。
同时上报分部工程进度计划、分部工程施工方法。
总监召开监理会议审议通过,并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准予开工。
2.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批程序
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单项工程开工28天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质条件和自身施工水平,完成单项工程施工方案,并报监理部批准。
施工措施计划内容至少应包括:
(1)施工平面布置图(含施工交通线路布置);
(2)混凝土施工方案;
(3)施工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4)砌筑施工方案;
(5)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
(6)施工进度计划等;
(7)安全文明生产。
3.混凝土浇筑开仓、墙体砌筑前21天应向监理部提交以下文件:
(1)模板、钢筋连接和钢筋制安、脚手架、混凝土浇筑、砌体、脚手架等专项施工方案;
(2)施工测量放样成果;
(3)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监理部应7日内完成以上报告审核。
4.混凝土开仓浇筑前12小时,应向驻地监理提交混凝土开仓报审表、安全检查表、混凝土浇筑人员值班表,并经驻地监理现场检查和签发开仓证之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单项工程第一仓浇筑开仓证之前,组织仓前浇筑技术会并布置相关工作。
拌合系统初次运行或更换配合比时必须进行试拌,如果与设计指标(塌落度、和易性)相差较大时,必须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进行必要的调整。
5.施工测量放样成果审批程序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放样7天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送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的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6.基础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承包人按设计要求达到验收条件后,应汇总施工记录、工程质量资料及有关图纸,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验收申请;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资料及施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上报总监;总监通知发包人,并组织验收。
(1)隐蔽工程联合验收,均有监理单位组织;
(2)施工、监理单位先进行单元工程评定后,再进行隐蔽工程的联合验收;
(3)联合验收签字要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人签字;
(4)在进行联合签字前,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一定要首先签字完毕;
(5)基面原状土干密度取样不少于2—3组。
三、工程质量控制
(一)基础工程
1.土方开挖质量控制
(1)开挖前,清理树根、杂草、垃圾、废渣等,对开挖范围内的勘探孔、竖井、平洞、试坑逐一检查处理。
除监理人员另有指示,主体工程施工场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必须延伸至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或建筑物基础边线外侧至少5m的距离。
主体工程的植被清理,须予挖除树根的范围应延伸到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建筑物基础外侧3m的距离。
清除表层腐植土。
(2)除另有规定外,主体工程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均应在旱地进行施工;
(3)在雨季施工中,承包人应在开挖前,应由承包人自行架设临时性截水沟,并经监理人批准后,在基础开挖前予以实施。
并在向监理人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中详细说明临时性排水措施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图纸和资料。
施工单位应有保证基础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有效防止雨水侵蚀地基土壤;
(4)开挖过程中,施工单位应经常校核测量开挖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控制桩号、水准点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
监理人员有权随时抽验施工单位的上述校核测量成果,或与施工单位联合进行核测;
(5)土方明挖应从上至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自下而上或采取倒悬的开挖方法,施工中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开挖过程中应避免边坡稳定范围内形成积水;
(6)开挖基础面、岸坡的风化岩块、坡积物、残积物和滑坡体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开挖清理,并应在填筑前完成,禁止边填筑边开挖。
(7)开挖基础面应按照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布置方格网点进行取样检验,或挖探井检查;
2.土方回填质量控制措施
(1)在土方填筑前,应对基础面进行夯实;
(2)填筑土料许符合设计要求;
(3)土料含水率与最优含水率的允许偏差应在-2%--+3%的范围内。
如果含水率超过控制范围,应进行翻晒或洒水;
(4)铺料厚度、土块大小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5)已铺土料表面在压实前被晒干时,应洒水湿润,控制填筑土料的含水量,以利充分夯实;
(6)夯实时应采用连环套打法,夯迹双向套压,夯压夯1/3,行压行1/3;分段、分片夯实是,夯迹搭压宽度应不小于1/3夯径。
(二)钢筋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钢筋原材
(1)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
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d分批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查对标志、外观检查。
使用前,仍应作拉力、冷弯试验。
需要焊接的钢筋尚应作好焊接工艺试验。
并按现行规范、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钢号不明的钢筋,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不能在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上应用。
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2)钢筋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其种类、钢号、直径等均应符合有关设计文件的规定。
(3)钢筋必须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存,不得混杂,且应立牌以资识别。
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避免锈蚀和污染。
钢筋宜堆置在仓库(棚)内;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加遮盖。
(4)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5)常用的预应力筋有钢丝、钢绞线、热处理钢筋等。
预应力筋进场时,就按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预应力混凝土用热处理钢筋》GB4463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6)热扎钢筋钢筋的机械性能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钢筋应分批试验,以同一炉(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重量不大于60t。
2)根据厂家提供的钢筋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观质量(如裂缝、结疤、麻坑、气泡、砸碰伤痕及锈蚀程度等),并测量本批钢筋的代表直径。
3)在每批钢筋中,选取经表面检查和尺寸测量合格的两根钢筋,各取一个拉力试件(含屈服点、抗拉强度和延伸率试验)和一个冷弯试件,如有一个试验项目的一个试件不符合规定的数值时,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二次试验,如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即为不合格。
(7)冷拉钢筋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分批进行验收,每批由不大于20t的同级别、同直径冷拉钢筋组成;
2)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和局部缩颈,当用作预应力筋时,应逐根检查;
3)从每批冷拉钢筋中抽取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样分别进行拉力和冷弯试验,当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数值时,应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重做各项试验;当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时,则该批冷拉钢筋为不合格品。
注:
①计算冷拉钢筋的屈服强度和抗拉强度,应采用冷拉前的截面面积;②拉力试验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三个指标。
(8)冷拔低碳钢丝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逐盘检查外观,钢丝表面不得有裂纹和机械损伤;
2)甲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钢丝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后再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和180°反复弯曲试验,并按其抗拉强度确定该盘钢丝的组别;
3)乙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可分批抽样检验。
以同一直径的钢丝5t为一批,从中任取三盘,每盘各截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拉力试验包括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两个指标)和反复弯曲试验;如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应在未取过试样的钢丝盘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再做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应对该批钢丝逐盘检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9)对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纵向受力筋强度实测值应满足:
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之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屈服实测值与钢筋标的强度准值的比值,当按一级抗震设计时,不应大于1.25;当按二级抗震时,不应大于1.4。
2.钢筋加工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Ⅰ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大于4%,Ⅱ、Ⅲ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Ⅰ级钢筋末端需作180°弯钩,Ⅱ、Ⅲ级钢筋末端作90°或135°弯折时,Ⅱ级钢筋的弯曲直径大于4倍钢筋直径,Ⅲ级钢筋的弯曲直径大于5倍钢筋直径,箍筋末端应作弯钩,依具体要求作90°/180°,90°/90°,对有抗震要求和受扭的结构应弯作135°/135°。
当温度低于-20℃时,不得对低合金Ⅱ,Ⅲ级钢筋进行冷拉弯操作。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mm):
(1)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10mm;
(2)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20mm。
3.钢筋焊接
热轧钢筋对接焊接可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或气压焊。
骨架和网片交叉焊接宜采用电阻点焊,钢筋与钢板的T型连接宜采用埋弧压力焊式电弧焊。
焊接接头形式、工艺及质量验收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焊工必须持证操作。
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中的钢筋接头应采用焊接。
普通混凝土中直径大于22mm钢筋及轻骨料混凝土中直径大于20mm的Ⅰ级和直径大于25mm的Ⅱ、Ⅲ钢筋的接头均宜采用焊接。
轴压及偏压柱中的受压筋接头当直径大于32mm时,应采用焊接,对有抗震要求的受力钢筋的接头,宜优先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
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d的35倍且不小于500mm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中不得有两个接头,在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非预应力筋,受拉区不超50%,其它不限。
预应力筋,受拉区不超过25%。
疲劳验算的构件不得使用有焊接接头的冷拉Ⅳ级钢筋。
钢筋接头距弯折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对直接承受中、重级吊车梁,构件中钢筋接头只能采用闪光对焊,在钢筋直径45倍区段的范围内,焊接接头截面积点受力钢筋总面积不得超过25%,钢筋负温焊接应遵守(JGJ104-97)规程第6、3、1条至6、3、10条的规定。
钢筋负温焊接,可采用闪光对焊接、电弧焊及压焊等焊接方法,当环境低于-20℃时,不宜进行焊接。
(1)装配式框架结构予制柱钢筋外露长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接头钢筋根数
≤14根
>14根
接头焊接方法为坡口焊
250(mm)
350(mm)
接头焊接方法为搭接焊
250+Lw
350+Lw
注:
Lw:
焊缝长度
(2)焊接网及焊接骨架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允许偏差(mm)
网的长宽
±10
网眼尺寸
±10
骨架的宽及高
±5
骨架的长
±10
箍筋间距
±10
受力钢筋间距
±10
受力钢筋排距
±5
4.钢筋机械连接
混凝土结构中直径16-40mm的受力Ⅰ,Ⅱ带肋钢筋,可采用机械方法进行,连接方法目前主要有两种,即“套筒挤压连接”和“锥螺丝纹接头连接”,机械连接接头的构造、工艺及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JGJ107-96《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9-96《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JGJ109-96《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
上述两种连接方法,根据接头的机械性能可能分为A级、B级二个等级,在砼结构中,受拉区在一个接头中心到钢筋直径35倍的范围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积的百分率不宜超过50%。
5.钢筋绑扎安装
钢筋的交叉点应用铁丝扎牢,板和墙的钢筋网、中间部分的交叉点可间隔交错扎牢,双向受力的钢筋必须全部扎牢。
箍筋与受力钢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
绑扎接头:
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距处。
直径不大于12mm的受压1级钢筋的末端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意直径的受力钢筋的末端,可不作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5倍。
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绑扎三处。
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符合(GB50204-92)表的3.5.3的要求。
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从任意一绑扎接头中心至搭接长度的1.3倍区段范围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梁、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焊接骨架和焊接网的构件宽度内,接头位置应错开。
在绑扎接头区段内,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不得超过受力钢筋总截面的50%,梁柱内主筋接头为绑扎接头时,在接头范围内当钢筋为受拉时,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5d,且不应大于100mm,当钢筋为受压时,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d,且不应大于200mm。
钢筋的保护层应符合(GB50204-92)的规定。
(3)绑扎网和绑扎骨架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允许偏差(mm)
网的长宽
±10
网眼尺寸
±20
骨架的宽及高
±5
骨架的长
±10
箍筋间距
±20
受力钢筋间距
±10
受力钢筋排距
±5
(4)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分类
C20
C25
>C25
Ⅰ级钢筋
35d
30d
25d
月牙形Ⅱ级钢筋
45d
40d
35d
月牙形Ⅲ级钢筋
55d
50d
45d
冷拔低碳钢丝
300mm
实施时应参照国家相应规范(d为受力钢筋直径)
(5)受拉焊接骨架和焊接网绑扎搭接长度:
分类
C20
C25
>C25
Ⅰ级钢筋
30d
25d
20d
月牙形Ⅱ级钢筋
40d
35d
30d
月牙形Ⅲ级钢筋
45d
40d
35d
冷拔低碳钢丝
250mm
实施时应参照国家相应规范(d为受力钢筋直径)
(6)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筋的排距
±5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
箍筋、横向筋间距(绑扎骨架)
±20
箍筋、横向筋间距(焊接骨架)
±10
焊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
5
焊接预埋件水平高差
+3,-0
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基础
±10
受力钢筋的保护层柱、梁
±5
受力钢筋的保护层板、墙、壳
±3
6.钢筋检验
钢筋制作、安装完成后,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作程序报驻地监理进行钢筋检验,并进行混凝土钢筋工序质量评定,作为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报验的附件资料。
(三)、模板工程
承包人应负责模板的材料供应、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和拆除等全部模板作业。
模板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保证模板结构有足够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砼的重量、侧向压力、振动力以及施工荷载,防止产生位移,确保混凝土结构外形尺寸准确,并有足够的密封性,避免漏浆。
1.模板材料
(1)模板和支架材料应优先选用钢材等模板材料;
(2)模板材料的质量应符合相关合同中指明的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木材的质量应达到Ⅲ等以上的材质标准。
严禁使用腐朽、严重扭曲或脆性的木材;
(4)钢模面板厚应不小于3mm,钢板面应尽可能光滑,不允许有凹坑、皱折或其它表面缺陷;
(5)模板的金属支撑件(如拉杆、锚杆及其它锚固件等)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
2.模板制作
模板的制作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建筑物结构外形,其制作允许偏差不应超过水利水电施工规范的规定。
模板制作的允许偏差
项次
偏差名称
允许偏差(㎜)
一、木模
1
小型模板长和宽
士3
2
大型模板(长、宽大于3m):
长和宽
士5
3
模板面平整度〈未经刨光〉
相邻两板面高差
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1
5
4
面板缝隙
2
二、钢模
5
模板长和宽
士2
6
模板面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2
7
连接配件的孔眼位置
士1
3.模板的清洗和涂料
钢模板在每次使用前应清洗干净,为防绣和拆模方便,钢模面板应涂刷矿物油类的防锈保护涂料,不得使用污染混凝土的油剂,不得影响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的质量。
若混凝土面沾染污迹,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予以清除。
木模板面应采用烤涂石蜡或其它保护涂料。
4.模板安装
(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2)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3)模板安装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按施工图纸进行模板安装的测量放样;
2)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3)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4)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5)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4)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5)模板安装过程中,应设置足够的临时固定设施,以防变形和倾覆;
(6)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砼梁、板,其模板应按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3‰;
(7)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3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3
插 筋
中心线位置
5
外露长度
+10,0
预埋螺栓
中心线位置
2
外露长度
+10,0
预留洞
中心线位置
10
尺寸
+10,0
注:
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8)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底模上表面标高
±5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截面内部尺寸
基 础
±10
钢尺检查
柱、墙、梁
+4,-5
钢尺检查
层高垂直度
不大于5m
6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大于5m
8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3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注:
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9)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砼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砼强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底模拆除时的砼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
达到设计的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植的百分率(%)
板
≤2
≥50
>2,≤8
≥75
>8
≥100
梁、拱、壳
≤8
≥75
>8
≥100
悬臂构件
≥100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长 度
板、梁
±5
钢尺量两角边,取其中大值
薄腹梁、桁架
±10
柱
0,-10
墙 板
0,-5
宽 度
板、墙板
0,-5
钢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较大值
梁、薄腹梁、桁架、柱
+2,-5
高(厚)度
板
+2,-3
钢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较大值
墙 板
0,-5
梁、薄腹梁、桁架、柱
+2,-5
侧向弯曲
梁、板、柱
l/1000且≤15
拉线、钢尺量最大弯曲处
墙板、薄腹梁、桁架
l/1500且≤15
板的表面平整度
3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1
钢尺检查
对角线差
板
7
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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