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路灯安全运行的几项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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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路灯安全运行的几项措施
浅谈路灯安全运行的几项措施
1.使用有缺陷手拉葫芦起重链条断把命丧事故发生时间:
1993年8月24日8时20分抚顺钢铁公司小莱河铁矿(地址:
抚顺市清河悬殊南口前镇)采选车间选场工段,副段长在早晨班前会上,安排起重工佐仁与非起重三人检修动鄂式破碎机主轴的轴承。
散会后,钳工班长杨秀明等人到作业现场观察,认为4吨重的主轴所放位置无法检修,需要移动一下位置。
因当时起重工佐仁还有一项紧急任务,便对班长杨秀明说:
“现在碎碎矿正在生产,先别干,等一会停下来,我上去干”。
由于杨秀明着急,自己把钢丝绳吊索绑在主轴上,其二只索眼(绳套)分别挂入已悬挂在主轴上方额定起重量5吨位手拉葫芦的吊钩内以及额定起重量10吨位电动葫芦的吊钩内。
钢丝绳吊索挂好后便进行起吊作业,当主轴起重的主轴落回原位。
由于杨秀明正站在起重危险区域内,坠落的主轴将其挤在圆磨的基础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
@y20101事故原因提要手拉葫芦起重链环断致使吊钩坠落的事故现场照片见下图。
手拉葫芦未按安全要求进行定期检验与使用前的安全检查,致使吊钩与起重链条链接的链环存在缺陷未及时发现进行维修更换而埋下事故隐患。
车间、工段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作业前,未对该项任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受害者系非起重工,不懂起重作业安全知识,不听劝告擅自操作,违章站在起重作业危险区。
2.使用有缺陷手拉葫芦吊销断造成多人伤亡事故发生时间:
1989年6月3日16时10分锦西化工总厂(地址:
葫芦岛市)工程公司安装三队,安装环氧丙烷系列工程石灰窑上的钢板料斗。
吊装时,用额定起重量2吨的手拉葫芦2台,其中一台固定手拉葫芦起重链条的吊销因损坏,未购买原制造厂合格配件,而是随意用不符合原配件机械性能要求的普通M8螺栓代替。
在施工中,当料斗吊至距地面7.1米高处时,9名作业人员均未系安全带进入斗内作业。
由于料斗的斗壁与石炭窑上的预留口多处相刮,致使料斗不能一次安装就位。
于是将料斗一侧先就位,在与钢框架接触处用电焊机点焊几点固定后,而另一侧却仍不能就位,于是用手拉葫芦将该侧强行往里拉,在继续起吊中,手拉葫芦的吊销被拉断。
致使料斗突然倾斜,将斗内9人中4人甩出斗外坠落,造成多人伤亡事故。
其中,起重班长张凤国摔伤死亡,另外还造成重伤一名,轻伤二名。
事故原因提要固定手拉葫芦起重链条的吊销损坏后,未按安全要求更换其性能与原设计要求相同的吊销,而是用普通M8螺栓代替,违反《HS手拉葫芦安全规范》(JB560.4-84)中“更换的零部件必须达到原设计要求”的规定。
作业人员违章不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且违反《HS手拉葫芦安全规范》(JB560.4-84)中“操作者不得站在重物上操作”的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
3.手拉葫芦使用前未经检查吊销断造成伤亡事故发生时间:
1992年5月5日13时50分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公司(地址:
哈尔滨市三电街)第四工程处在大庆热电厂施工现场,锅炉工地孙克勤施工小组在锅炉组合场,进行第三片前侧水冷壁起吊作业。
施工人员将水冷壁下部联箱与桁架用额定起重量5吨手拉葫芦将其拉紧,由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两台吊车,将水冷壁抬起到下联箱距地面1.4米左右时,进行下部炉底与中段水冷避用直径18毫米的钢筋拉紧准备进行焊接。
这时桁架与下联箱联接的5吨手拉葫芦的吊链固定销子突然折断,造成斜炉底及下联箱下落,将正在下联箱处进行质量检查的锅炉工地质检员郭永良砸倒,水冷壁下联箱压在郭永良胸部及下肢,经抢救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正在准备施焊拉筋的焊工张绍杰也被水冷壁撞倒跌伤。
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
事故原因提要未按安全要求对手拉葫芦进行定期检验与使用前的检查,致使吊销上存在的缺陷未能及时发现;在施工作业中,对安全防护措施考虑不周,因手拉葫芦吊销突然折断,导致事故发生。
4.超载使用手拉葫芦造成多人伤亡事故发生时间:
1991年1月24日7时40分大连市亮甲店镇石化客器厂吊装桥式起重机。
其吊装施工方案如示意图所示。
用额定起重量5吨的手拉葫芦4台,吊装总重5.7吨的桥式起重机。
施工吊装时,工人王永波站在桥式起重机主梁上拉动手拉葫芦的手链进行起升操作。
工人曹永江站在起重机下面拽牵引绳,防止起重机被提升后出现游动。
该种吊装方案实际上是,当被吊装的起重机起升离开地面时,起重机两端的手拉葫芦与固定手拉葫芦的钢丝绳吊索均不再承载,而两台串联挂于桅杆的手拉葫芦则处于超载状态。
当被吊装起重机起升离地面二米多时,因超载,王永波操作的手拉葫芦的起重链轮轴突然断开,造成起重迅速坠落,又将起重机两端挂手拉葫芦的钢丝绳吊索拉断,致使起重机继续下落,将曹永江当场砸伤死亡。
王永波被摔成重伤,将站在起重机下面来不及走开的张田忠砸成轻伤。
事故原因提要其吊装方案不符合安全要求,使串联在一起的手拉葫芦处于超载运行状态,起重作业人员站在起重机上,拦牵引索人员未离开起重作业危险区。
违反《HS手拉葫芦安全规范》中“严禁超负荷起吊”、“操作者不得站在重物上”、及“起吊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在重物下行走或停留”的安全规定。
高空作业人员违章系安全带。
坠落的起重机事故照片吊装示意图见下图:
@y20301@y203025.超载使用手拉葫芦吊销断把命丧之一事故发生时间:
1993年8月21日10时50分黑龙江省化工建设公司(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路15号)第五安装工程处,在本公司院内锅炉房施工。
用额定起重量2吨的手拉葫芦吊装重量为2038.1公斤的省煤器。
当将省煤器起吊到预定高度时,固定手拉葫芦起重链条的吊销被拉断,致使省煤器突然坠落,把来不及躲闪的农工朱恺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违章超载使用手拉葫芦,违反《HS手拉葫芦安全规范》中“严禁超负荷起吊”的安全规定;手拉葫芦在使用前未进行安全检查,吊销存在缺陷未能及时发现。
受害者违章站在起重作业危险区域内。
手拉葫芦吊销断与坠落省煤器事故现场照片见下页上图:
@y20401@y204026.超载使用手拉葫芦吊销断把命丧之二事故发生时间:
1991年3月8日0时30分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青县造纸厂(地址:
汪青镇河北)0点班工人接班后,准备打开蒸球的投料口盖进行投料生产。
由于该生产设备落后,其投料口盖是用螺栓紧固在投料口上的。
投料口盖长900毫米,宽600毫米,重100公斤左右。
在打开盖前,需要先将额定起重量1吨手拉葫芦的吊钩挂入料口盖上,然后再松螺栓,以防料口盖掉入蒸球内。
这次工人接班后,按操作程序已将手拉葫芦的吊钩挂到料口盖上。
当工人韩永川、金青松、朴永山用工具松螺栓时,却怎么也拧不动。
于是工人金青松便去厂调度值班室,把值班调度找来,值班调从保修组找来一把小锤子,让工人敲打紧固螺栓,因锤子小又找来大锤子进敲打。
当螺栓松动后,由工人韩永川卸卡子,而就在卡子卸掉的瞬间,固定手拉葫芦起重链条的吊销却突然折断,致使料口盖以及工人韩永川一起掉入蒸球里,后经多人奋力抢救,将韩永川送往县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未按安全要求对手拉葫芦进行定期检验与使用前的安全检查,致使吊销上存在的缺陷未能及时发现。
工人在使用手拉葫芦吊钩吊料口盖操作时,偶尔使盖与球体发生碰撞,致使手拉葫芦吊销出现超载运行。
该造纸厂卸投料口盖工作,系起重危险性作业,因没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工人不系安全带,吊销断,导致伤亡事故发生。
7.违章冒险作业墙垛被拉倒将人砸伤死亡事故发生时间:
1989年2月12日21时50分上海市南市区陈家桥社会劳动服务公司所属陈家桥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队,用额定起重量3吨手拉葫芦为上海益民食品六厂(地址:
南市区方斜路458号)从汽车上往下卸2.02吨重的搅拌机。
其吊卸方案如示意图所示。
其中两根钢丝绳吊索分别绑挂在南北两侧两幢楼房的立柱上。
手拉葫芦吊钩除吊搅拌机外,还拉拽固定在墙壁上的另一根钢丝绳吊索。
当时在现场的益民食品厂副厂长葛海霖与动力设备科长张宏祥发现吊装方案存在事故隐患时指出“墙面上不准拉钢丝绳,墙面不能受力”。
结果安装队副队长刘四十子拍胸表示“我们这个队一是服务质量好,二是保证安全,没问题,请放心”。
当搅拌机被吊起离开汽车车箱,汽车开走后,搅拌机降落距地面300毫米左右时,刘四十子站在搅拌机与绑挂钢丝绳吊索墙垛之间,结果绑挂吊索的墙垛突然被拉倒,一块断墙砸在刘四十子的背部造成死亡。
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0.8万元。
事故原因提要吊卸方案不符合安全要求,其绑挂于墙垛上的钢丝绳吊索入挂入手拉葫芦吊钩内,在起吊时相当于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违反《HS手拉葫芦安全规范》中“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的安全规定,将墙垛拉倒造成伤亡。
该工程队不具备起重作业资格,施工前,未对其进行审查;受害者缺乏起重安全知识,违章站在起重作业危险区。
墙垛被拉倒,致使设备坠落事故现场照片与手拉葫芦悬挂方式现场示意图见下图:
@y20501@y205028.绑挂重物方法不当重物坠落把命丧之一事故发生时间;1987年4月9日13时45分吉林省林业工程公司安装队,在安图制药厂安装锅炉除尘器下锥体。
将手拉葫芦的起重链条穿过除尘器空心下锥体,使吊钩露在外面,再将一根直径25毫米,长800毫米的钢管卡在钩口上,用该种方法绑挂下锥体进行起吊。
即绑挂下锥体是靠下锥体与钢管、钢管与吊钩之间的摩擦力实现的。
当将下锥体起吊到位后,再拨动下锥体法兰盘使螺栓孔对正待穿螺栓时,由于下锥体被拨动,使吊钩上的钢管串动,下锥体重心偏移,导致钢管脱出,下锥体坠落,将站在下锥体下面的工人刘延涛头部砸伤,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载荷绑挂方法不符合安全要求,其绑挂固定下锥体是靠钢管与吊钩、下锥体金属接触之间的摩擦力实现的。
其摩擦力的大小等于正压力乘以摩擦系数,再乘以接触面积。
由于金属之间摩擦系数较小,故摩擦力也较小,致使钢管的外力作用下,极易串动滑脱,而导致载荷坠落。
受害者违章站在起重作业危险区,且未戴安全帽。
坠落的下锥体,与手拉葫芦吊钩吊挂下锥体用钢管事故现场照片见下图:
@y20601@y206029.绑挂重物方法不当重物坠落把命丧之二事故发生时间:
1990年6月15日10时40分沈阳重型机器厂锅炉安装工程公司(地址:
铁西区兴华街一段4号),承担沈阳标准件厂20吨温水锅炉大修任务。
拆卸与锅筒相连接距地面2.3米高处的带弯主出水管,管重约800公斤。
其施工方案是,将钢丝绳吊索拴到厂房入字梁钢结构件拉筋交点处,其交点处在管路上方,距管路750毫米左右。
然后,再将额定起重量1吨的手拉葫芦悬挂于吊索上。
将手拉葫芦起重链条绕主出水管3600后,并挂于起重链条上。
拉动手拉链条使起重链条收紧承载。
另外,还有两名工人站在主出水管路一侧拉紧拴在管上的麻绳。
当气焊工,用气焊切割完管路下部连接法兰的最后一个螺栓后,气焊工牟有福用一根金刚棍捅下已割断,仍卡在法兰上的螺栓时,结果手拉葫芦起重链条上的吊钩突然脱开,使主出管坠落,将站在吊重下面的牟有福砸伤。
事故发生以后,将牟有福及时送到市第八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15万元。
事故原因提要用手拉葫芦上的起重链条绕主出水管3600,再将吊钩挂于链条上,其绑挂方法不符合安全要求。
且吊钩上,无防止索具意外脱钩的闭锁装置,因施工时振动引起脱钩,致使载荷坠落。
其绑挂方法违反《HS手拉葫芦安全规范》中“严禁将下吊钩回扣到起重链条上起吊重物”的安全规定。
受害者缺乏安全知识,违章站在起重作业危险区。
10.吊点选择不当悬挂手拉葫芦支架倾倒伤人事故发生时间:
1990年9月22日11时哈尔滨市青年联合实业总公司宏传锅炉安装队(地址:
哈尔滨市太平区东直路335号)经私下联系联承了省委锅炉房锅炉吊装就位施工任务。
施工时,将手拉葫芦悬挂在钢管三角架上起吊锅炉。
三角架顶距地面7米。
当锅炉吊起一半时,因炉底一侧的法兰盘被高出地面的炉台基础卡住,于是工人用千斤顶顶升炉底,当炉底升高超过炉台基础后,由于吊点选择不当,使锅炉重心与吊钩的吊点不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产生倾覆力矩,导致三角架的一个支腿突然悬空离地,随后锅炉与整个三角架倾倒。
当时工人许子群正站在被吊物件锅炉顶上,当发现有危险时,从上面跳下,结果被倾倒的锅炉砸伤,当即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由于所吊锅炉吊点选择不当,致使锅炉重心与手拉葫芦吊钩的吊点不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产生倾覆力矩,使锅炉倾倒;受害者违章站在被吊物件锅炉顶上,违反《HS手拉葫芦安全规范》中“操作者不得站在重物上操作”的安全规定,因锅炉倾倒将其砸伤死亡。
11.违章用吊钩钩尖钩载荷造成伤亡事故发生时间:
1990年11月12日18时20分河北省邢台市铸锅厂(地址:
邢台市围城西路21号)在修炉体时,工人马印国将手拉葫芦悬挂固定好,用起重链条上的吊钩钩在炉体法兰盘底部的平面处起吊移动炉体,再用两根钢棍支撑在炉体一侧,使倾斜的炉体在地面上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这时,车间副主任冯新山发现手拉葫芦的挂钩方法不符合安全要求,有滑落危险便上前制止。
而操作者马印国却没听劝告,马说:
“没事,我以前经常这样干”。
当马印国在炉内砌完耐火砖,从炉内退出时碰到了炉底北面,导致挂在法兰盘上的吊钩脱出,使炉体倾倒,将马印国压在炉体下砸伤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有章不循,对操作者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违章行为制止纠正不力;用手拉葫芦起重链条上的吊钩钩尖钩挂载荷违反《HS手拉葫芦安全规范》中“不允许用吊钩钩尖钩挂载荷”的安全规定,因用不符合安全要求方法吊挂炉体而倾倒,导致事故发生。
12.违章站在吊重上作业造成伤亡事故发生时间:
1992年4月1日15时40分吉林省物资贸易大厦(地址:
长春市斯大林大街119号)设备动力科五名职工,印焕文、王志远、赵长林、周国卫、盛华伟组织水暖工往贸易大厦洗衣房搬运洗衣设备。
因洗衣房设在大厦地下室,致使重3.5吨,长2.45米,宽2.3米,高2.4米,XTZ-70型全自动洗涤脱水机远法运入。
为此,在一层楼板上凿上一个2.6米×3.8米的洞。
其具体吊运方案是,在洞口上安装有高3.8米的龙门架,将手拉葫芦挂在其上进行吊运。
一开始用额定起重量3吨手拉葫芦2个,当将起重链条放到头时,洗涤脱水机底部距地下室地面仍有2米多高。
于是工人李世尊用钢丝绳吊索在包装箱中间拦腰套好,再穿上钢管,挂了额定起重量5吨手拉葫芦。
当拉几个额定起重量5吨手拉葫芦的手拉链时,结果包装箱上的木盖被钢丝绳勒碎,这时包装箱的上平面大约和一层楼地面相平。
于是吊运人员顺手把破碎的包装箱上盖仍掉,想从暴露的洗涤脱水机上找吊环,以便重新挂在额定起重量5吨手拉葫芦的吊钩上,再用它进行吊运。
就在这时,李世尊擅自跳到了被吊设备洗涤脱水机上寻找绑挂吊索的吊环。
致使处于平衡状态的洗涤脱水立刻失去平衡造成倾翻。
结果,人随设备一起翻入地下室,将李世尊双腿压断,经抢救无效死亡。
@y20801事故原因提要设备翻落事故现场照片见下图。
在吊装前,没有查阅设备说明书,未将设备上的吊环及其吊点找准。
没有制订出配套完整的吊装方案。
未将设备绑挂牢固,其设备捆绑部位及其方法不符合安全要求。
受害者没经安全技术培训,不懂手拉葫芦安全操作知识,违间擅自站到吊重上,违反《HS手拉葫芦安全规范》(JB560.4-84)中“操作者不得站在重物上操作”的规定。
13.斜吊物件脱钩把人砸伤死亡事故发生时间:
1989年2月21日9时50分黑龙江省小岭钢铁厂(地址:
阿城市)原料车间检修球磨机,用额定起重量3吨手拉葫芦吊装重1.1吨的齿圈。
由于事先没有制定吊装安全技术方案,起吊时,又违反《HS手拉葫芦安全规范》中“严禁超负荷起吊或斜吊”的规定,在手拉葫芦起重链条与铅垂线成350角,齿圈处于斜拉状态进行作业。
在吊运斜拉齿圈时,为将齿圈调正,工人张洪义让李应武、张喜新用撬棍拨动齿圈,由于吊钩上无避免索具意外脱落的闭锁装置,结果使齿圈突然改变了方向与角度,致使手拉葫芦起重链条上的吊钩从绑挂齿圈的钢丝绳吊索中脱出,齿圈失去控制旋转翻倒。
因工人张洪义躲闪不及,被砸伤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违章作业。
用手拉葫芦斜吊载荷;且手拉葫芦吊钩上无避免索具外脱出的闭锁装置。
14.斜拉超载起重链条断将人砸伤死亡事故发生时间:
1990年3月29日9时40分河北省魏县化肥厂,机修车间检修设备。
用手拉葫芦吊装2.5吨重的水加热器。
施工时,将水加热器用小平盘车移到指定位置时,架起三角架,把额定起重量10吨的手拉葫芦悬挂其上进行起吊。
与此同时用额定起重量2吨的手拉葫芦挂在水加热器尾部的小平盘车之间,将起重链条收紧,使水加热器起吊仍保持稳定状态。
由于操作时,使水加热器起升超过了预定高度,使其处于斜拉状态,又未将水加热器尾部起稳定作用手拉葫芦的起重链条长度,往长调整,使其处于超载运行。
结果在提升水加热器时,将其拉断。
致使处于斜拉状态的水加热器坠落到平盘车上,又从平盘车滚落到地面,将工人冯贵岭压成重伤而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对小件吊装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其吊装方案不严密,现场指挥与安全监护不力,致使操作时出现漏洞,使水加热器处于斜拉状态,致使起平衡作用的手拉葫芦起重链条处于超载运行使其受力超过起重链条的破断拉力而破断。
受害者违章站在起重作业危险区。
15.误操作高处管道坠落将人砸伤死亡事故发生时间:
1991年8月28日13时50分鞍钢附属企业公司钢铁研究所第二冶金联合试验厂(地址:
鞍山市旧堡区沙河乡樱桃园)修制车间,承担从市第二热电厂到本厂锅炉房架设架空蒸气管道施工任务。
施工时,在对管道进行对接焊的前一天,在班长康文安和车间副主作崔云亮的组织指挥下,将直径325毫米,长20米,重1.1吨的直钢管和长8.3米的弯管分别用手拉葫芦吊放到距地面3.25米高的管道支架上后,又再次分别用手拉葫芦起吊,调好了接头摆放位置,待次日焊接固定。
当次日午后一时许,准备焊接时,在管道支架上的作业人员发现管道接头对接处缝隙增大,无法焊接。
于是电焊工建议班长再重新调一下直管摆放位置,随后将吊挂调整弯管用的两根钢丝绳吊索中的一根解开,套在待调整的长20米直管北端管头上。
班长警告工人张福天“先不要动”,而张福天想用手拉葫芦将钢丝绳吊索拉紧一下,结果由于误操作,将手拉链条方向拉反,致使直管受到振动,使其受力失去平衡,管南端从支架上滑落,将在管路下面进行划线作业人员马野砸伤。
事故发生后,将马野立即送往曙光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
@y20901事故原因提要坠落的管道事故现场照片见下图。
该单位属非架空管道施工单位,根本不具备施工条件,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均不安善。
对其架空管道在没有采取任何防坠落措施的情况下组织施工,而埋下故障隐患。
施工管理混乱,劳动纪律松弛,有关领导在施工现场没起到应有的作用,未采取互保、安全监护措施。
作业人员精神不集中,安全没确认,不执行班长指令,因误操作导致钢管坠落。
受害人违章在吊重下作业,又无人制止,导致伤亡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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