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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文学的源流
关于香港文学的源流
袁良骏
2012-7-2710:
15:
42 来源:
《文学评论》1997年03期
内容摘要:
几十年来,香港学界大都认为香港新文学始于1928年,但本文作者发现,早在1924年创办的《英华青年》季刊,应是香港新文学的真正的滥觞。
本文对季刊的主要作品进行了简要分析,指出其思想内容,艺术手法等方面与“五四”新文学的血肉联系,以此表明:
香港文学一开始就是“五四”新文学的一个嫡亲的却又偏远的分支。
由于特殊的政治、历史原因,香港的新文学未能与祖国大陆的“五四”新文学同步。
直到1929年,即“五四”文学革命十年之后,新文学已经牢牢站稳了脚跟,然而在香港却新创刊了一份纯文言的、与白话新文学分庭抗礼的《小说月报》(主编梁骚雅)。
在“五四”新文学胜利前进的第一个十年,香港的旧文学还顽固地蟠踞着阵地,新文学的发生、发展遇到了大陆所不曾有的困难。
然而,文言旧文学毕竟日暮途穷,它被白话新文学取代毕竟已成了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香港新文学毕竟在“五四”新文学的影响和带动下,悄悄发芽滋长了。
香港新文学到底萌芽于何时?
香港学术界目下认识并不一致。
一种比较流行的意见是已故香港文坛前辈侣伦先生提出的,他说:
香港之有新文化(或者干脆的说,出现白话文),大概是四十年左右的事。
在四十年前,提起“新文化”是不受欢迎的。
“五四”运动给予香港社会的影响,似乎只有“抵制日本货”的概念,“文学革命”这一面的意义,却没有能够在这个封建思想的坚强堡垒里面发生什么作用……鲁迅先生1927年到过香港,在青年会演讲《老调子已经唱完》的时候,社会上知道“鲁迅”这名字的人实在不多,因此去听他演讲的,也只局限于教育界、新闻界和部分的青年学生。
而这些听众对于鲁迅先生的认识,也不过是“一个有名气的文学家”这个模糊概念而已……
以1927年前后的期间作起点。
……那一期间的香港报纸差不多每一种都辟有一个新文艺副刊……
(期刊)方面,值得特别提起的,是一本名叫《伴侣》的文艺杂志。
《伴侣》是1928年创刊的一个半月刊,也是香港出现的第一本新文艺杂志。
它不但纯粹登载新文艺作品,就是杂志本身也表现了香港出版物中前所未有的新风格……当日有人写过一篇推荐这本杂志的文章,称《伴侣》为香港新文坛的第一燕。
[1]
这个“第一燕”的发明者是谁?
至今尚未找到。
不过可以肯定,侣伦即使不是这位“发明者”,起码也是这个“发明者”的附议者。
因为早在1936年,他就用笔名贝茜,发表《香港新文坛的演进与展望》[2],认为1927年至1930年是香港新文学的第一期,而《伴侣》则是一个主要标志。
近年来新起的香港文学史家大都附议侣伦先生的上述意见。
比如,黄傲云先生写道:
“1928年是一个香港文学的新阶段,因为就在这一年内,纯粹的新文艺期刊开始出现,本港的青年作家,亦在以后的几年内,旋仆旋起地登上新文学的战场。
”[3]
但是,1949年由沪迁港的文坛耆宿、《香港文学》主编刘以鬯先生则明确不同意上述意见。
他说:
“说《伴侣》是香港新文学的第一燕是不准确的,我手头就有一本早于《伴侣》出版的香港小说集。
肯定还可以找到另外一些旁证材料。
”[4]
香港另一位文学史家卢玮銮(小思)女士也不认为《伴侣》是香港新文学的开始,她说:
“20年代中叶,可以说是香港新文艺萌芽期,也可说是本地化的新文艺运动的开始。
”[5]
针对上述两种颇为不同的意见,笔者利用几度访港之机,在香港大学图书馆收录的孔安道图书馆和冯平山图书馆认真翻阅查找,终于找到了一本足以解决上述分歧、但却鲜为香港学界所知的出版于1924年的学生刊物《英华青年》,为香港新文学的萌芽及萌芽期的特征找到了有力论据。
《英华青年》为港岛最早的书院英华书院基督教青年会所办。
英华书院创办于1889年,创办者为英国传教士马礼逊先生。
现存刊物证明,早在1909年7月1日,《英华青年》便创刊了。
不知为什么,这本小小的学生内部刊物,却颇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连当时的广东督军莫荣新也写来了“祝词”。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个创刊号用的全是文言,唯一的一篇小说《自由果》也不例外。
这篇“哀情小说”写一个宦门小姐的爱情悲剧,正属当时盛行的鸳鸯蝴蝶派。
不知出了一期便寿终正寝,还是以后各期尽皆佚失,这一次的《英华青年》目前见到的仅此一本。
我们要说的不是这一本,而是1924年7月1日重新创刊的《英华青年》季刊。
非常有趣的是,这本“季刊”目前见到的也只有第一期。
这本季刊的主要内容是7篇短篇小说和一出话剧。
7篇小说中,两篇是文言:
一为宣扬基督教主义的骈体小说《女青年的忏梅》,一为滑稽小说《阿丙省姑记》。
这两篇文言小说除了说明当时文言、白话的和平共处、互争地盘外,自不足道;而5篇白话小说却有着珍贵的史料价值。
5篇之中,最值得重视的是署名邓杰超的《父亲之赐》。
文前有作者“按语”道:
“这篇是我从前的旧作,因为五四风潮,痛恨曹陆章三人卖国而作。
”小说主人公“我”是一个热血澎湃的爱国青年,但也是一个“卖国贼的儿子”。
这样一种特殊身份,决定了他内心的极度痛苦。
请听他大段的内心独白:
唉!
父亲呀,父亲!
祖国何负于你?
你偏把祖国陷到了这个境界!
同胞何负于你,你却把同胞害到这般田地!
如今祖父母都为这个不忠不孝的你,投河自尽了!
累得他们白头二老死无葬身之地。
我家的先坟已被人掘开了,累得列祖列宗不能安居地下!
阿兄已被日奴(按,指日寇——袁)劫去了,你儿媳被迫自杀了,你的屋子已被人烧了,你才四岁的孙子呀,活活地为你被人放火烧死了。
一家之中唯有老不死的你,和你那不幸的儿子我了!
唉!
你在那风清月白之夜,扪心自问,可对得起祖国同胞及你自己的家庭吗?
你已经是天良丧尽了,死不死也自在你一个人了!
惟是你的儿子,为你害的毫无生趣了……
在声讨、控诉了自己卖国贼的父亲之后,又向同胞谢罪:
亲爱的同胞呀!
我便是那卖国贼的儿子,如今一死自了,代我父亲向你们谢罪……
然后,他从一个被国人打死的外国兵的枪上,取下刺刀刺胸自杀了。
今天看来,这篇小说,也许太“政治化”了,它的控诉也许太直白、太外露了。
但是,难能可贵的,却正是主人公满腔的爱国热情和那种大义灭亲的磊落胸怀。
在那个国难当头的年月,这是多么激动人心的爱国最强音!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在“五四”当年,用小说写出的这种爱国主义壮歌也十分难找。
这篇小说的叙述方式和感伤笔调,很容易让人联想起郁达夫的《沉沦》,它很明显是受到了《沉沦》的影响的。
从语言上说,它这样纯熟地运用白话,这样彻底地摆脱了文言的束缚,也充分体现了它和“五四”新文学的血肉联系。
毋庸置疑,这是香港新文学史上的一篇佳作。
和《父亲之赐》同样值得透视的是署名谭剑卿的《伟影》,这篇小说安排了一个拾金不昧的故事,主人公谭强华拾到一个钱包交给失者黄老先生而不留姓名。
辗转几年之后,他和黄小姐结了婚。
而这位黄小姐,恰恰是丢钱包的那位黄老先生的次女。
这个情节显然并不高明,它宣扬的不过是善有善报。
假若小说仅止于此,实在并不新鲜。
难得的是它非止于此,它让主人公拾金不昧之后,投入了云南蔡谔将军的救国军,而且很快当了团长,英勇善战,屡立战功。
袁世凯被讨伐而暴死,战争结束,他才回到广州当了一名中学校长,献身教育事业。
蔡谔讨袁之役,乃是民国史上的可歌可泣的大事一桩。
用小说形式最早反映这场正义战争的,恐怕非这篇《伟影》莫属。
让人惊异的是,《伟影》的反映是如此及时,而又如此正确,而且小说中又没有战争题材小说常有的那种简单、枯燥和芜杂。
因此,小说的这个“子结构”远远超出了那个“善有善报”的“母结构”,而成了香港文学史上又一篇引人注目的佳作。
另外3篇白话小说虽然不如以上2篇值得称道,但也各有可取之处。
黎利尹的《一个学徒》写了一个绸缎庄学徒、16岁的童工宝云的屈辱生活,虽比较表面罗列,但在现代文学中,也是较早接触学徒题材的一篇。
沈锡瑚的《梅》刻划了少年伯芸家庭破产后的无依无靠,也揭露了他的舅舅当了暴发户之后的鄙吝、绝情、忘恩负义。
沈氏的另一篇《既往不咎》则是一篇心理小说,学生伯贞眼看要交白卷,心忧如焚,又怕父亲恼火,又怕姐妹讥诮;而越是这样,他就越一个字也答不上来了。
毫无疑问,以上五篇小说从艺术技巧上说都是幼稚的,不成熟的。
但是,这个幼稚和不成熟,不正是“五四”新文学萌芽时期的通病吗?
!
“五四”新文学当然有一出场就十分深刻的鲁迅和他的《狂人日记》、《药》,但那毕竟是一个异数,大多数作家作品也都是比较幼稚的。
拿上述几篇小说和《新潮》上的一些小说相比,是难分轩轾的。
还必须指出的是,“五四”新小说最初几年的中心主题是反对包办婚姻,争取恋爱自由,一时间这种爱情小说泛滥成灾并遭到沈雁冰等文艺评论家的尖锐批评。
而出现在《英华青年》上的这些小说作品,却恰恰没有受到京沪等地风靡一时的恋爱小说的影响,而是另辟蹊径,深入到了社会生活的另外一些更为重要的领域,作出了极为可贵的艺术反映和探索。
不能不说,这不仅是香港小说的良好开端,即使对整个“五四”新文学而言,也是一个让人惊异的贡献。
因此,要说这些小说作品是香港新小说的可贵萌芽,恐怕它们是当之无愧的。
还需补充的是,在这期《英华青年》上,还刊出了一出四幕话剧《洋烟毒》,作者谢新汉用的是广东土白,这是一出方言话剧。
主角烟屎二吸食大烟(鸦片)成瘾,倾家荡产,甚至卖妻换烟。
但终被妻子的嚎啕悲声所感动,认识到“食左洋烟惨过自尽投河呀!
”而幡然悔悟了。
话剧的毛病是矛盾冲突太简单,烟屎二的转变说服力不足。
但是,用方言话剧的形式,反映禁烟禁赌的题材,这在中国现代话剧史上恐怕同样也是名列前茅的。
让人大惑不解的是,这本如此重要的《英华青年》为何不被香港学界所重视?
如果说文坛前辈侣伦先生等未曾提及还情有可原的话,新一辈的文学史家们为何也视而不见呢?
由于他们的视而不见,专门珍藏香港文艺期刊的孔安道图书馆“准善本”室也不予收藏,而将它打入“另册”了。
究其原因,恐怕与它的“内部学生刊物”的性质有关。
不错,《英华青年》是学生刊物,但“五四”文学革命中产生了广泛影响的《新潮》杂志又何尝不是学生刊物?
至于内部外部,实在很难界定。
有关材料证明,《新潮》杂志一开始也只不过在北京大学校园内发售。
就连周氏兄弟挂帅的《语丝》,一开始也是由李小峰、章廷谦几个小青年在北大校园内发售。
《英华青年》又何尝不是这样?
在一个蕞尔小岛上,它的最高学府办了一份杂志,能不有口皆碑、冲出校园吗?
!
退一万步说,即使它仅仅是英华书院青年学生自己的刊物,只要它的内容非比一般,也仍然值得予以高度重视。
《英华青年》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
1925至1927数年间,港岛虽未出现专门的文学杂志,但各家报纸的文艺副刊还是不断有白话诗歌、散文、小说的出现。
尤其应当注意的是,有些文艺青年,不满港岛新文艺的沉闷,而将自己的作品寄往国内发表。
比如后来成为“岛上社”骨干的谢晨光,仅在1927年春就一连写了《剧场里》(短篇小说)、《加藤洋食店》(短篇小说)、《谈谈陶晶孙和李金发》(文艺评论)、《最后的一幕》(散文)等作品而陆续发表在上海叶灵凤、潘汉年、周全平等主编的《幻洲》上。
[6]夏丐尊主编的《一般》等刊物上则发表了他的另外一些作品。
1929年上海现代书局为谢氏出版的小说集《胜利的悲哀》中收的五个短篇小说大都写于这一时期。
该书出版后,叶灵凤主编的《现代小说》曾予推荐:
“(谢)是很倾心都市生活的青年作家。
文笔很细腻。
创作题材大概是恋爱的悲剧。
”还说这些小说技法虽稍嫌幼稚,但内容却极富生活气息,“象朝雾中草上的露珠一般”[7],这些评价相当准确。
比如《剧场里》,写男青年S和女青年A的初恋,虽故事比较单纯,但人物心态刻划确乎相当细腻。
特别男主角初约女友时那种毫无把握,颤颤惊惊,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可谓跃然纸上。
另一篇较长的书信体短篇小说《心声》[8],写了一个爱情悲剧,则尤为委婉曲折。
女主人公“我”因丈夫碧池移情别恋凌恋妮,怒而抱幼儿小灵出走。
但她的出走却教育了碧池,使他对拆散他的家庭的恋妮产生了恨意,断然拒绝了她的求婚。
“我”听到这一切后,于极端矛盾痛苦的心情中写信给碧池,要她不要拒绝恋妮,因为“我”是永远不会再回去了。
综上所述,香港新文学的“第一燕”不应是1928年的《伴侣》,而应是1924年的《英华青年》。
而1924至1928的数年间,香港新文学的进展更远非《伴侣》所能概括。
但是,这丝毫也不意味着削弱乃至贬低《伴侣》在香港新文学史上的地位和意义。
第一,《伴侣》虽为香港中华广告公司的老板潘岂圆所办,主要目的也是为了推展自己的广告业务,但它确乎是借助了“文艺的法力”。
这份杂志仅用大约1/5的篇幅刊登广告、广告画之类“促销”作品,其他4/5的篇幅则尽量刊登白话文艺作品,小说、诗歌、散文、戏剧、评论、翻译,可谓应有尽有。
张稚庐(画眉、稚子)、李风林(侣伦)、张吻冰(望云)等一批香港早期的新文艺爱好者和青年作者,便成了它的编者和主要撰稿人。
这本杂志为半月刊,有材料说共出12期,但目前仅存9期,即自1928年8月15日的创刊号至1929年1月15日的第9期。
9期共刊小说32篇、诗歌1首、文言诗词3首、散文2篇、话剧剧本1篇、翻译小说1篇、评论10篇。
无论它算不算香港新文学的“萌芽”或“第一燕”,它显示了香港早期新文学的实绩却是毋庸置疑的。
无心栽柳柳成荫,这本杂志成了香港20年代最重要的文艺杂志,这也许是广告公司老板所始料不及的。
第二,《伴侣》总的倾向是进步的,是继承并发扬“五四”新文学精神的。
在反对封建压迫和同情劳苦大众方面,它们和“五四”新文学是完全一致的,它们不愧为“五四”新文学的一个偏远的分支。
《伴侣》的发刊词《赐见》虽然旨在约稿,但在“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的导语中,却巧妙表达了它对现实世界、社会人生的关注。
而这样一种关注,恰恰是“五四”新文学的命脉所在。
香港新文学的开拓者们十分注意国内新文坛的动向,他们很自然地把自己和这个新文坛联系在一起。
《伴侣》创刊号的重点文章就是《中国新文坛几位女作家(署名冰蚕)》,便很足以说明这一点。
这篇文章介绍了当时驰名京沪文坛的11名(实为10名,因把雪林和绿漪当成了两人)女作家:
冰心、庐隐、沅君、学昭、绿漪、白薇、高君箴、近芬、沄沁、林兰等,并顺便提及了景宋、小曼、叔华、衡哲、露丝、昌英、惟仁等女士。
由于远离京沪和材料限制,介绍并不太准确,评价更有失当处。
但这篇文章的可贵在于它生动体现了刊物编者对“五四”新文坛的密切关注。
《伴侣》曾向国内文坛一些知名作者发出过约稿信,在第7期就发表了沈从文(署名甲辰)的短文《看了司徒乔君的画》。
[9]在该期编后记《再会》中,编者写道:
“甲辰君的稿是从北方寄来的,他的名字是我们所熟知的了,尤其是他的长篇创作《阿丽思中国游记》出版之后。
他来信答应我们继续寄些短篇来,这个从沉寂到知名的南方文坛,怕将会有个热闹的时期的到来吧!
”在第9期的“伴侣通信”栏,又摘发了沈从文的来信:
“《伴侣》将来谅可希望大有发展,但不知在南洋方面推销能否增加?
从文希望《伴侣》能渐进为全国的‘伴侣’”。
这也是香港文坛与国内文坛密切联系的一个有力佐证。
《伴侣》创刊号发表的小说《天心》(署名雁游)虽然是美国作家安黎士·威廉士(AnriecWilliams)小说《一元纸币》(译文刊《小说月报》第11卷第11期)的改写甚至抄袭,但编者并不知情。
而他们所以如获至宝地将它发表在创刊号上,则表现了他们强烈的现实主义和人道主义的价值取向。
小说主人公魏才是一个贪吝狠毒的乡下土财主,不仅残酷剥削压榨他的账户和农民,即使对他的妻子也毫无人性可言。
但是,上天终于惩罚了这个恶棍:
他昧起了账户王老三的一元纸币,而这一元纸币正是他妻子托王老三给他儿子买药的;王老三丢了钱自然无法给他儿子买药,等魏才回到家中时,未能及时吃药的儿子早已一命呜呼了。
盈女士的《春三与秋九》虽然写的是一个医生与患者产妇私通的故事,但该产妇却是一名被恶棍丈夫蒯实无情遗弃的弃妇,她得到陆医生夫妇的求救、关切、照料,她是以一种感恩戴德的心情主动献身给陆医生的,是光明磊落的。
但当蒯实得知他们的私情后,还是活活将她打死了。
小说控诉的是蒯实这样的恶棍,歌颂的则是真挚善良的同情和爱情。
《伴侣》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当然不可能都象《一元纸币》那样直接和尖锐,但它的一些小说作品还是通过各种题材,写出了社会、人生的形形色色。
比如第2期画眉的《晚餐之前》,写出了青年作家孟云的穷困以及由之产生的夫妻感情的创伤;第6期爱谛的《彭姑娘的婚事》讽刺了《梦痕》杂志主编马先生的虚伪、轻薄;第7期画眉的《鸽的故事》控诉了欺凌、威胁一对善良可爱鸽子的叭儿狗;同期稚子的《春之晚》则写了一个妇女(鹿妈)改嫁的故事,鞭笞,阻挠她追求晚年幸福的女儿和邻人;第9期孤燕的中篇小说《素素自己的故事》则展示了更为广阔的社会画面,人物往来于香港、安南(今越南)之间,人物性格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更为复杂了。
第三,《伴侣》表现了鲜明的都市文学特色。
像“五四”文学一样,《伴侣》的婚姻、爱情题材同样占了压倒优势。
仅以小说为例,32篇中即有21篇,几占90%。
这些小说中,虽然仍有不少反对封建包办婚姻的内容,但更多的作品则有着更鲜明的都市色彩。
非常耐人寻味的是,《伴侣》专门搞了一次“初吻”征文比赛,奖金90元。
第2期刊出《“初吻”征文启事》,还发表了稚子的《我们的初吻在天河之下》,作为“样板”。
结果,应征者达294人之多,可谓相当踊跃。
编者从274篇征文来稿中,选发了12篇,编成了“初吻”专号,这就是《伴侣》第5期。
这12篇作品,颇为五花八门。
第1篇《十字街头的夜曲》,署名秋云(不知是否即后来的文艺批评家黄秋耘?
),写的是一位算卦者与妓女在深夜雨中十字街头的一吻;第2篇《爱字》(署名黛君),写了一对恋人热吻后带来的悲剧;第7期《试》(侣伦)写恋爱中女方对男方的戒备心理,“吻”而不热。
这3篇作品是较有社会内容的,另外9篇就有些“为吻而吻”了。
但是,设身处地一想,回到廿年代,这些描写就有充分的社会依据了。
在一个视恋爱自由为洪水猛兽的禁锢社会中,青年男女的“初吻”不是神圣、神秘、冒险、销魂得很吗?
因此,凤妮在《初吻之分析》(第6期)中称这些作品“大概都是纪实的”、“表现着近代的都市的色彩”,就是所言不诬了。
除此之外,《伴侣》的爱情题材小说还有几点值得注意。
一是不少作品触及了爱情的社会性或曰“社会制约”。
《春三与秋九》中蒯实夫人的爱情悲剧,实质上是社会悲剧。
有的作品也写到了宗教对爱情的影响。
比如《伴侣》第8期的《重逢》(张吻冰),主人公吴殿萍和静芙是一对未能结合的不幸的老恋人,他(她)们各自婚后,静芙很痛苦,很想与殿萍重温旧情。
然而殿萍已经信奉了基督教,对妻子恪守婚礼上的诺言,已经不敢也不愿再续前情了。
有一些作品写到了穷困对爱情的摧残。
《伴侣》第2期的《晚餐之前》(画眉)中的穷作家孟云并非不爱自己的妻子贝芬,然而入不敷出使得他养活不了自己的妻子,甚至要靠典卖妻子的嫁妆糊口,久而久之,心情恶劣,爱情也变了味儿,妻子的宠物猫便成了他发泄愤怒的牺牲品。
他的行为虽然得到了妻子的原谅,但是,他终究是不能靠原谅过活的。
更多的作品涉及了婚外恋情。
比如《伴侣》第3期《西天的兰花馆》(画眉)、第7期《嫉妒》(小薇)、8、9期连载的《试酒者》(张稚子,“试”应为“嗜”——袁按)等均属此类。
其中,有的是爱上了第三者,有的是嫖妓,但最终导致的必然是旧的爱情和家庭的毁灭。
不属婚外恋,而是男女之间的欺骗与玩弄的情事,在这一时期的小说中也留下了痕迹。
《伴侣》第6期的《彭姑娘的婚事》(爱谛)属于男性无良,而6至9期连载的《殿薇》(侣伦)则是女交际花的爱情游戏。
她同时周旋于三个男子之间,也同时玩弄了三个男人于自己的股掌之上。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伴侣》第7期的《春之晚》(稚子),如前所说,它不仅在香港,在整个中国现代文坛恐怕也是最早接触中老年妇女改嫁这一题材的。
当时,这样的事情很罕见,文学的反映自然也比较少。
时至今日,半个世纪过后,中、老年妇女的改嫁(或曰“黄昏恋”)已成了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以此为题材的作品也汗牛充栋了。
抚今追昔,不能不深感青年作家稚子的“时代敏感”!
他将自己的小说题名为《春之晚》,不正是“黄昏之恋”的意思吗?
稚子不愧为最早接触这一题材的开路先锋。
[10]
第四,《伴侣》承上启下,推动了香港新文学的进一步发展。
继《伴侣》之后,文艺刊物颇如雨后春笋,1928到1930两三年间创办的文艺杂志尚有《字纸簏》(1928)、《铁马》(1929)、《岛上》(1930)、《激流》(1930)等。
此时创办的香港第一本妇女杂志《脂痕》(彭商女、韦依然夫妇主办),每期也几乎都有新文艺作品。
这就表明,以《伴侣》为标志,出现了香港新文艺创作的第一次繁荣。
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同情弱者、揭露黑暗的进步思想倾向,不仅为《铁马》、《岛上》等所接受,而且有所发展。
比如侣伦的《炉边》(《铁马》创刊号)把一位青年作家的困顿和报社老板的势利可恶刻划得淋漓尽致。
黄襄(黄谷柳)的《换票》,写一个典当了衣服的穷汉,到时无钱赎回,一再设法延期,最后还是归了当铺的悲剧。
穷汉由希冀到绝望的心态,也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11]灵谷的《雷莲之死》(亦刊《铁马》创刊号)也颇值一提。
雷莲这位美丽善良的少女,很有希望的钢琴演奏者,她不是死在“恨己者”手中,而是死在“爱己者”手中。
这位“爱己者”是一个极端利己主义的恶棍,他对蕾莲的信条只是两个极端:
拥有或者毁灭。
拥有不成,他就把她炸死了。
在踵随国内文坛的步履方面,张吻冰主编的《铁马》态度似乎更激进。
在目前仅存的第一卷第一期的“咖啡店”栏,发表了玉霞的《第一声的呐喊》,文章写道:
青年文友,这是香港文坛第一声的呐喊。
古董们不知他们的命运已经到了暮日穷途,他们还在那儿摆着腐朽不堪的架子,他们诱惑了群众,迷醉了青年,阻碍了新的文艺的发展,他们讨了老板的好,把吕宋烟塞在口里,藐视社会的文化,把新进的青年摈于束手无措的境地。
这是我们后辈绝可痛心疾首的事呵。
虽然,香港已经有了新文艺的作者,已经出了一些杂志,可是终于不能鲜明地标起改革的旗帜,终于被根深蒂固的古董们暗暗地殒灭了……他们是时代的落伍者,是人间的恶魔,是文学上的妖孽,留得他们,我们永远不能翻身。
玉霞的上述“痛心疾首”之词,得到了《编者按》的充分肯定:
“国语文学在中国已经被人共同承认了十余年……而香港这里的文坛,还是弥满了旧朽文学的色调,这是文学的没落状态。
以后,我们甚愿如玉霞君所希望的将古董除去,建设我们的新文学——新的文艺。
我们中国的政治统一了,经济也要统一了。
同时,国语文学也该统一起来。
”
玉霞的“呐喊”和这篇“编者按”,充满了火药味,情绪也许不无偏激,但它们却是香港新文学前进途中十分可贵的历史记录。
从写作艺术上说,这一阶段的香港新文学也做出了可贵的探索。
特别在小说创作方面,很有可圈可点之处。
比如,绝大多数小说都注意刻划人物,虽然尚未写出让人铭心刻骨的成功形象,然而这种取向本身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又如,在小说结构方式和叙述方式上,也有探索和创新。
比如卓云(平可)的《夜》,通篇都是一个妇女深夜等候情夫来临的“意识流”,写得很有张力,很有悬念。
她“意识流”了一夜,但她的意中人却始终未能光临。
令人惊讶的是,当时,“意识流”作品刚刚登上西方文坛,卓云绝无接触的可能。
他的文学回忆录《误闯文坛五十年》[12],也根本没提到他向西方小说学习“意识流”之事。
由此可见,他的“意识流”是无师自通的,或者说是来自中国古典文学艺术(比如戏曲)的。
无论如何,都是难能可贵的。
当然,不必讳言,《伴侣》阶段毕竟是香港小说的“初级阶段”,萌芽不久,刚刚露出地平线,它是不可能一下子长成参天大树的。
但是,包括它的嫩弱和幼稚,都是香港乃至整个中华小说的宝贵财富。
香港文学,终于迈开了新的一步。
注释:
[1]《香港新文化滋长期琐忆》,写于1966年7月,始发《海光文艺》1966年7月号。
收入《向水屋笔语》,香港三联书店1985年7月初版。
[2]香港《工商日报》文艺副刊1936年8月18日、25日、9月15日连载。
[3]《从文学期刊看战前的香港文学》,《香港文学》创刊号,1985年1月。
[4]见1996年11月18日刘氏与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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