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开挖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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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开挖规范
第三章洞口工程
第3.0.1条隧道洞口各项工程应结合洞外场地和相邻工
程的部署,通盘考虑,妥善安排,及早完成,为加速隧道施工
创造条件。
第3.0.2条洞口土石方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设计要求进行边坡、仰坡放线,自上而下开挖。
二、进洞前挖好仰坡,山坡危石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洞口
挖方宜全部做完。
三、排水系统尽早完成,土质天沟随挖随砌,使水不冲刷
坡面。
四、结合地层稳定程度、洞门施工季节和隧道施工方法,开
挖洞门端墙处土石方。
五、洞口挡护工程结合土石方施工一并完成,如地质条件
差,并应采取临时措施保证边坡、仰坡稳定。
六、不采用大爆破开挖。
第3.0.3条洞口的桥梁墩台、涵管、下挡墙等工程的施
工,应照顾到隧道的施工场地布置,适应弃碴需要,尽早完成。
隧道弃碴场地必须避免因弃碴堵塞造成排水不畅、过大土
压引起山坡坍塌和对桥梁墩台的偏压以及对其他建筑物的危
害。
第3.0.4条洞门应及早施工,地质不良处的洞口必须先
完成,并宜在冬季、雨季前做好,以增强洞口稳定。
洞门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基础必须置于稳固的地基上。
虚碴杂物、泥化软层和积
水清除干净。
二、洞门拱墙应与洞内相邻的拱墙衬砌同时施工,连成整
体。
如系接长洞门,则按设计要求采取加强连接措施,确保与已
6成的拱墙连接良好。
三、洞门端墙的砌筑与回填应两侧同时进行,防止对衬砌产
生偏压。
四、洞门挡墙、翼墙施工程序按设计要求办理。
五、端墙施工放样应保证位置准确和墙面坡度平顺。
在灌筑
混凝土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模板不走动。
六、洞门完成后,洞门以上仰坡脚受破坏处应及时处理,如
仰坡地层松软破碎,宜用浆砌片石或铺种草皮防护。
七、端墙顶水沟如砌筑在填土上,应将填土紧密夯实。
八、洞门的排水、截水设施应配合洞门施工,并与路堑排水
系统连通。
第四章施工方法
第4.0.1条选择施工方法,应以地质条件为主,结合隧道
长度、断面、结构类型、工期要求、施工技术力量、机械设备情况
和经济效益等,综合确定,并应优先采用喷锚构筑法。
对地质变化较大的隧道,选择的施工方法要有较多适应性,
以便在围岩变化时易于变换施工方法而较少地影响施工进度。
变换施工方法时,应有过渡措施。
第4.0.2条根据围岩类别和不同的支护手段,可选用下
列施工方法(见附录一参考图):
一、单线隧道
当采用喷锚支护时,宜用全断面法、正台阶法。
如采用导坑
先行和构件支撑时,宜用漏斗棚架法、下导坑先拱后墙法(蘑菇
形开挖法)、上下导坑先拱后墙法或上导坑先拱后墙法。
二、双线和多线隧道
可采用全断面法、正台阶法、侧壁导坑先墙后拱法、品字形
导坑法或蘑菇形开挖先拱后墙法。
第4.0.3条全断面法,适用于Ⅵ~Ⅲ类围岩,并应配有
钻孔台车和高效率装运机械,施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做好钻爆设计。
二、隧底按设计的炮眼斜度钻够深度,防止欠挖。
三、选择合理炮眼深度,可采用3~5m;如遇短距离围岩稳
定性较差时,炮眼深度可小于2m。
第4.0.4条正台阶法,适用于Ⅴ~Ⅱ类围岩,宜配有小型
钻孔台车和高效率装、扒碴与运输机械,施工时应注意以下事
项:
一、弧形导坑与台阶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适应机具作
业,并尽量减少翻碴工作量。
8二、当顶部围岩破碎,施工支护需紧跟时,可适当延长台阶
长度,以减少施工干扰。
三、台阶宜少分层,使装碴机械紧靠开挖面,以减少扒碴距
离。
四、衬砌顺序采取先墙后拱;在围岩较破碎地段,则应先拱
后墙。
第4.0.5条漏斗棚架法、蘑菇形开挖法,适用于Ⅴ~Ⅳ类
围岩。
当岩层较完整时,宜采用漏斗棚架法,衬砌顺序为先墙后
拱;岩层完整性较差时,宜采用蘑菇形开挖法,衬砌顺序为先拱
后墙。
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下导坑开挖高度应比棚架高出约0.5m。
二、向上第一层扩挖布眼宜密,以免爆落石块过大,并严格
控制炸药量,防止打坏棚架。
爆破前,棚架横梁下应加设临时顶
柱。
三、当衬砌采用先拱后墙,向上扩挖时,应保持拱脚有足够
宽度的平台,避免拱脚衬砌悬空;棚架上需保留部分石碴,以供
灌拱操作的需要。
第4.0.6条上下导坑法,适用于Ⅲ~Ⅱ类围岩,开挖中
利用领先的下导坑向上预打漏斗孔,作为上部出碴和灌拱进料
的通道,衬砌顺序宜用先拱后墙。
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上导坑顶高应能保证拱圈外缘设计高程,并按支撑能否
拆除、预计的沉落量和允许施工误差等因素确定。
二、根据围岩稳定状态,确定开挖分部尺寸和支撑方法。
三、各工序保持适当间距,围岩压力较大时应使工序紧跟,
减少围岩暴露时间。
四、上导坑开挖时应控制底眼用药量,防止上下导坑间中层
坍落;必要时将漏斗孔间距加大。
第4.0.7条上导坑法,一般用于Ⅱ~Ⅰ类围岩,在不受
工期控制的短隧道可用于Ⅱ类以上围岩。
衬砌顺序为先拱后墙;
9开挖分部大小应根据支撑方法确定;各工序间距宜短,支撑、衬
砌必须紧跟,以保证施工安全。
第4.0.8条双线和多线隧道施工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用全断面法,正台阶法、蘑菇形开挖法时,可参照本章
第4.0.3条、第4.0.4条、第4.0.5条有关要求办理。
二、采用侧壁导坑先墙后拱法时,在Ⅳ类及以上围岩中,侧
壁导坑断面宜包括边墙位置,用双道运输;在Ⅲ类及以下围岩
中,侧壁导坑断面不包括边墙位置,宜采用单道,同时应加强施
工支护,衬砌紧跟,边墙宜分上下两部施工并采用间隔跳跃法扩
挖、灌筑。
三、品字形导坑法先拱后墙法可用于Ⅳ~Ⅲ类围岩,下部两
导坑与边墙之间的距离应能防止拱脚岩层坍落或松动;在双线
隧道中,并应注意保持核心部分的稳定。
四、四线隧道,如设计为双线联拱时,为确保拱圈结构稳定,
应先做中间隔墙。
第五章开挖
第5.0.1条隧道开挖应根据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机具
确定开挖方式和步骤,合理确定循环进尺,保持各工序相互配
合,均衡施工。
第5.0.2条开挖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一、开挖断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二、爆破后设专人负责找顶找帮;同时要对开挖面和未衬砌
地段进行检查,如觉察可能产生险情时,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三、爆破时避免损坏支护、衬砌和设备。
四、作好地质核对和素描。
第5.0.3条严格控制开挖断面,不应欠挖;仅在岩层完
整、抗压强度大于30MPa,确认不影响衬砌结构稳定和强度时,
隧道允许超挖值(cm)表5.0.3
开挖部位
件类别
围岩条
硬岩一般相当
于Ⅵ类围岩
中硬岩、软岩相当
于Ⅴ~Ⅲ类围岩
破碎松散岩石及土质
相当于Ⅱ~Ⅰ类围岩
(一般不需爆破开挖)
拱部
平均10
最大20
平均15
最大25
平均10
最大15
边墙、仰
拱隧底
平均10平均10平均10
注:
①硬岩指岩石抗压极限强度R
b
>60MPa,中硬岩R
b
=30~60MPa,软岩R
b
<30MPa;
②平均线性超挖值=
超挖面积
爆破设计开挖断面周长(不包括隧底)
;
③最大超挖值系指最大超挖处至设计开挖轮廓切线的垂直距离;
④表列数值不包括测量贯通误差、施工误差。
如采用预留支撑沉落量时,不
应再计超挖值;
⑤采用大型钻孔台车和深眼(超过3m)爆破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平方米内不大于0.1m2)可侵入衬砌,侵
入量不得大于5cm。
拱、墙脚以上1m内断面严禁欠挖。
不同围岩条件下的允许超挖值规定见表5.0.3。
第5.0.4条当采用构件支撑时,如围岩压力较大,支撑
可能沉落或局部支撑难于拆除,应加大开挖断面,预留支撑沉
落量,以保证衬砌厚度。
预留支撑沉落量一般土质为30~
60cm,松软石质为20~40cm,中硬岩可酌留0~10cm;施工中
应根据观测调整。
第5.0.5条采用先拱后墙法施工时,应在拱圈混凝土达
到设计强度70%后再进行下部开挖。
第5.0.6条导坑开挖应争取多循环,选择最优炮眼深
度,提高爆破效果,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导坑断面应按地质情况、支撑形式、机具设备和运输、通
风、排水的要求以及保障工作人员安全等条件确定。
下导坑在Ⅲ
类以上围岩中宜用双道断面;在Ⅲ~Ⅱ类围岩中宜用单道断面,
并根据错车要求设置双道地段。
上导坑一般采用单道。
二、不设仰拱的地段,下导坑底部应按设计高程一次挖够。
三、在地质条件较好时,下导坑可保持较长的超前距离。
第5.0.7条上下导坑间的漏斗孔,间距一般为5~7m,松
软岩层宜适当增长,其断面按使用条件决定。
漏斗孔一般在下
导坑内向上钻眼爆破。
漏斗孔禁止人员上下,在不使用时必须加盖。
第5.0.8条开挖上下导坑间的中层和上导坑法的落底,
应在拱脚边缘留一定宽度的平台,确保拱圈稳定。
根据地质情
况,落底采用分层或一次拉槽。
在地质较差时,中层应分段跳跃
开挖,并缩小其长度。
第5.0.9条分部开挖扩大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开挖应顺帮打眼,周边眼采用光面爆破。
二、围岩压力较大时,分部开挖应与支撑配合进行。
21三、当洞口地质较差或覆盖层较薄,为保证洞门地段施工安
全,应在洞门内一定距离处向洞口方向逐步扩大和灌拱。
四、当向上分层扩大时,断面不易控制,应加强测量工作,防
止超挖欠挖;并配合出碴进行断面检查,清除欠挖,处理危石。
第5.0.10条边墙马口应跳槽开挖,可采用对开或错开,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为减少跳槽次数,宜采用长短马口结合。
首轮马口长度:
Ⅳ~Ⅲ类围岩不大于4m,Ⅱ~Ⅰ类围岩不大于2m。
回头马口可
适当加长,但最长不应大于首轮马口的一倍。
二、首轮马口的中心一般选在拱圈接缝处,并应注意岩层倾
斜和稳定情况,防止顺层坍滑。
三、回头马口开挖必须待相邻边墙封口24h后进行,有侧
压力时,应在封口三天后进行。
四、洞口地段开挖马口,应防止拱圈悬臂过长,不得超过首
轮马口长度。
第5.0.11条大小避车洞与马口同时开挖。
地质较差时,
应先做两侧边墙,然后开挖避车洞,并加强支撑;必要时,避车洞
拱顶以上边墙可先作。
第5.0.12条水沟应与边墙基础同时开挖,并一次挖够。
第5.0.13条当两相对掘进工作面接近打通时,两端施
工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
当两工作面间的距离剩下15m时,
应从一面掘进贯通。
第六章钻眼爆破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6.1.1条岩石隧道的爆破作业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
爆破技术。
施工中应不断提高钻眼效率和爆破效果,降低工料消
耗。
第6.1.2条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至安全地点。
安
全地点至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独头坑道内不小于200m。
当采用全断面开挖时,应根
据爆破方法与装药量计算确定。
二、相邻上下坑道间不小于100m。
三、相邻的平行导坑、横洞或横通道间不小于50m。
四、小量爆破,如处理欠挖、孤石等不小于50m。
第6.1.3条相邻几个工序同时放炮时,必须有专人统一
指挥,起爆顺序应由里向外,里面的施工人员未撤出前,外面
严禁起爆。
第6.1.4条隧道爆破应选用适当的炸药品种和型号。
竖
井和斜井放炮应采用导爆管或电力起爆。
在漏水和涌水的工作
面以及有杂散电流、感应电流、高压静电等危险因素不能彻底清
除时,应采用导爆管起爆。
第6.1.5条爆破后必须待有害气体排除后,方可进入工
作面检查。
第二节钻爆设计
第6.2.1条岩石隧道开挖前,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开
挖断面、开挖方法、掘进循环进尺、钻眼机具和爆炸材料等进行
钻爆设计。
41钻爆设计的内容为:
炮眼(掏槽眼、辅助眼、周边眼)的布置、
数目、深度和角度,装药量和装药结构,起爆方法和爆破顺序,凿
岩机的台数安排等。
设计图应包括:
炮眼布置图、周边眼装药结
构图、钻爆参数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必要的说明。
第6.2.2条开挖作业对硬岩宜采用光面爆破,对软岩宜
采用预裂爆破。
分部开挖时,可采用预留光面层光面爆破。
第6.2.3条炮眼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掏槽炮眼布置在开挖断面的中部,宜用直眼掏槽;眼深
小于2m时可用斜眼掏槽。
斜眼掏槽的炮眼方向,在岩层层理或
节理明显时,不得与其平行,应呈一定角度并尽量与其垂直。
二、周边炮眼沿设计开挖轮廓线布置,以保证爆出的断面符
合设计要求。
三、辅助炮眼交错均匀布置在周边眼与掏槽眼之间,力求爆
下的石碴块度适合装碴的需要。
四、周边炮眼与辅助炮眼的眼底应在同一垂直面上,以保证
开挖面平整,但掏槽炮眼应加深10cm。
第6.2.4条光面爆破参数:
周边眼间距(E)、抵抗线
(W)、相对距离(E燉W)和装药集中度(q)应通过试验确定(试
验方法见附录二)。
无试验条件时,可参照表6.2.4-1~3选
用。
光面爆破参数表6.2.4-1
岩石类别
周边眼间距
E(cm)
周边眼抵抗线
W(cm)
相对距离
E燉W
装药集中度
q(kg燉m)
硬岩55~7060~800.7~1.00.30~0.35
中硬岩45~6560~800.7~1.00.20~0.30
软岩35~5045~600.5~0.80.07~0.12
51预裂爆破参数表6.2.4-2
岩石类别
周边眼间距
E(cm)
至内排崩落眼
间距(cm)
周边眼装药集中
度q(kg燉m)
硬岩40~50400.30~0.40
中硬岩40~45400.20~0.25
软岩35~40350.07~0.12
预留光面层光面爆破参数表6.2.4-3
岩石类别
周边眼间距
E(cm)
周边眼抵抗线
W(cm)
相对距离
E燉W
装药集中度
q(kg燉m)
硬岩60~7070~800.7~1.00.20~0.30
中硬岩40~5050~600.8~1.00.10~0.15
软岩40~5050~600.7~0.90.07~0.12
注:
①表6.2.4-1~3所列参数适用于炮眼深度1.0~3.5m,炮眼直径40~
50mm、药卷直径20~25mm;
②硬岩、中硬岩、软岩说明同本规范表5.0.3注解。
第6.2.5条周边眼参数的选用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一、周边眼间距(E):
当断面较小或围岩软弱、破碎或在
曲线、折线开挖成形要求较高时,应取较小值。
二、周边眼抵抗线(W):
一般情况下均应大于周边眼间
距(E)。
软岩在取较小的周边眼间距的同时,抵抗线应适当增
大。
三、周边眼的相对距离(E燉W):
软岩取小值,硬岩及断面
小时取大值。
第6.2.6条光面爆破宜选用低密度、低爆速、低猛度或高
爆力的炸药。
本规范第6.2.4条表列装药集中度(q)为2号岩
石硝铵炸药(炸药性能及药卷规格见附录三)。
采用其他炸药
时应进行换算,换算系数(K)按下式计算:
K=
1
2
2号岩石炸药猛度
换算炸药猛度
+
2号岩石炸药爆力
换算炸药爆力
61第6.2.7条软岩开挖时,除周边眼应严格控制用药量
外,并应控制邻近周边眼的内圈炮眼的药量。
第6.2.8条常用的周边眼装药结构有小直径连续装药、
间隔装药、导爆索装药和空气柱装药(装药结构图参见附录四)。
一般宜选用小直径连续装药或间隔装药结构。
当岩石很软时可
采用导爆索装药结构。
眼深小于2m时,可采用空气柱装药结
构。
硬岩或炮眼较深时,眼底可装一节加强药包,以保证爆破效
果。
第6.2.9条全断面开挖进行爆破和分部开挖采用预留光
面层的周边眼的起爆,应采用毫秒雷管、导爆管或导爆索起爆,
不应采用火花起爆。
开挖断面一次起爆时,如毫秒雷管的间隔时
间小,周边眼的雷管应与内圈炮眼的雷管跳段使用。
第6.2.10条爆破后石碴的块度应与所使用的装碴机械
相适应,否则应调整爆破参数。
第三节钻爆作业
第6.3.1条钻爆作业必须按照爆破设计进行钻眼、装药、
接线和引爆。
如开挖条件出现变化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由主管技
术人员或领工员确定。
第6.3.2条钻眼前应绘出开挖断面中线、水平和断面轮
廓,并根据爆破设计标出炮眼位置,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
钻眼。
第6.3.3条钻眼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掏槽眼:
深度、角度按照设计施工,眼口间距误差和眼底
间距误差不得大于5cm。
二、辅助眼:
深度、角度按设计施工,眼口排距、行距误差均
不得大于10cm。
三、周边眼:
开眼位置在设计断面轮廓线上,允许沿轮廓线
71调整,其误差不得大于5cm;炮眼方向可以3%~5%的斜率
外插,眼底不得超出开挖断面轮廓线10cm,最大不得超过
15cm。
四、内圈炮眼至周边眼的排距误差不得大于5cm,炮眼深
度大于2.5m时,内圈炮眼与周边眼应采用相同的斜率钻眼。
五、当开挖面凸凹较大时,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炮眼深度(相
应调整装药量),力求所有炮眼(除掏槽眼外)眼底在同一垂
直面上。
六、钻眼完毕,按炮眼布置图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有不符
合要求的炮眼应重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药爆破。
当采用大型钻孔台车开挖时,对钻眼的要求,可根据台车的
构造性能按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6.3.4条装药前应将炮眼内泥浆、石粉吹洗干净。
所有
装药的炮眼均应堵塞炮泥,周边眼的堵塞长度不宜小于20cm;
采用预裂爆破时,应从药包顶端起堵塞,不得只堵塞在眼口。
第6.3.5条采用电力起爆时,除应按国家现行的《土方
和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外,并应遵守下列
规定:
一、装药前电灯及电线路应撤离工作面。
装药时可用投光
灯、矿灯、风灯照明。
二、起爆主导线应敷设在电线和管路的对侧,不得已设在一
侧时,与钢轨、管道等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0m,并应悬空
架设。
三、多工序掘进依次放炮时,对主线的连接应经检查确认起
爆顺序无误,方可起爆。
四、在地下水较大地段,所用爆炸材料应能防水或采取防水
措施;连接线应用塑料导线。
敷设爆破网路时应避免接头浸在水
中,如不能避免时应加强接头绝缘。
五、起爆电源应使用直流电或采用低电压大电流起爆器;放
81炮器应保持干燥,并不得用湿手操作。
第6.3.6条周边眼以一次同时起爆为宜。
当软岩隧道必
须对爆破震动加以控制时,周边眼可根据地质条件分组起爆。
第6.3.7条爆破后,开挖断面应进行检查并符合下列要
求:
一、其超欠挖量应符合本规范第5.0.3条的规定。
二、炮眼痕迹保存率
残留有痕迹的炮眼数燉周边眼总数×100%
硬岩≥80%,中硬岩≥70%,软岩≥50%,并应在开挖轮廓面上
均匀分布。
三、两茬炮衔接台阶的最大尺寸不得大于15cm,如采用大
型钻孔台车开挖可另行规定。
第6.3.8条在软岩隧道和长隧道施工中,有条件时可采
用声波仪、测振仪等手段检测围岩爆破扰动深度和观测爆破地
震动,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爆破对围岩的扰动。
第七章装碴运输
第7.0.1条装碴运输应根据断面大小、施工方法、机具设
备、运量要求确定方案,并不断改进装、运、卸和调车作业,以减
少干扰,提高运输效率,保证作业安全。
第7.0.2条装碴应选用在隧道断面内能发挥高效率的机
械,其装碴能力应与运输车辆的容量相适应。
运输方式根据机
具设备和施工条件可选用有轨式或无轨式。
第7.0.3条长隧道施工中,宜建立工程运输调度,根据
施工安排编制运输计划,统一指挥,提高运输效率。
第7.0.4条有轨运输时,洞外应根据需要设调车、编组、
卸碴、进料、设备整修作业等线路。
第7.0.5条线路铺设标准和要求如下:
一、钢轨类型:
机动车牵引运输不宜小于24kg燉m。
二、道岔型号:
机动车牵引宜选择较大号数的道岔,并安装
转辙器。
三、轨枕:
间距不应大于0.7m;长度为采用的轨距加
0.6m,上下面应平整。
道岔处应铺长枕。
四、平面曲线半径:
洞内应不小于机动车或车辆轴距的7
倍,洞外应不小于10倍。
五、道床:
可利用洞内不易风化的石碴作为道碴,其厚度应
不小于15cm。
六、线路铺设:
轨距允许误差+6mm、-4mm。
曲线地段应
按需要加宽和超高,必要时加设轨距拉杆;直线地段两轨应整
平。
钢轨接头处应并铺两根枕木,保持平顺,连接配件应齐全牢
固。
七、线间距:
双道的线间距应保持两列车间净距大于20cm,
错车线应大于40cm。
02八、车辆距坑道壁或支撑边缘的净距不得小于20cm;单车
道一侧的人行道宽度不得小于70cm。
当采用新型轨式机械设备时,线路铺设标准应符合机械规
格、性能的要求,并保证施工安全。
第7.0.6条运输线路应设专人按标准要求进行维修和养
护,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线路两侧废碴和余料应随时清除。
第7.0.7条洞内运输轨道宜辅设双道。
在单道地段,其错
车线的有效长度应符合最长列车运行的要求。
第7.0.8条采用轨行式机械装碴,应使轨道紧跟开挖
面;调车设备应及时向前移动以缩短调车距离,加速调车;为
减少调车作业,可采用梭式斗车、转载机等设备,进行连续装
碴。
第7.0.9条机动车牵引的列车,在洞内施工地段、视线
不良的弯道上、通过道岔和洞口平交道等处,运行速度不应大于
5km燉h,其他地段在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最大速度不应大
于15km燉h。
第7.0.10条有轨运输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机动车牵引不得超载。
二、车辆装载限界高度不得超过斗车顶面40cm,宽度不得
大于车宽。
三、列车连接必须良好,机车摘挂后调车、编组和停留时,应
备有刹车工具。
四、车辆在同方向行驶时,两组列车的间距不得小于60m。
人推斗车的间距不得小于20m。
五、轨道旁堆料,距钢轨外缘不得小于50cm,高度不得大
于100cm,并堆码稳定。
六、卸碴处线路应设置大于1%的上坡道。
卸碴码头应搭
设牢固,并设有挂钩、拦杆、车挡装置,注意防止溜车。
七、车辆运行时,必须鸣笛或按喇叭,并注意了望。
严禁非专
12职人员开车、调车和搭车。
严禁在运行中摘挂作业。
长隧道施工上下班如有载人列车,应制定保证安全措施。
第7.0.11条为提高卸碴速度,应根据卸碴场地形条件、
弃碴利用情况、车辆类型,妥善布置卸碴线和卸碴设备。
使用大
斗车,宜有自动卸碴或机械卸碴设备。
第7.0.12条在先拱后墙法施工中,采用卡口梁作运输
栈道时,在卡口梁下应加设抬梁立柱支顶,以保证栈道上运输
安全。
第7.0.13条漏斗装碴时,漏斗处应设有防护设施,装碴
时须有联络信号。
棚架上扒碴应保持碴堆稳定,防止坍滑伤人。
装碴后漏斗应加盖。
第7.0.14条洞内采用无轨式装运设备时,应符合下列
要求:
一、运输道路要铺路面,并作好排水及路面维修工作。
二、在单线隧道中,可在靠近工作面设车辆转向装置。
三、行车速度:
施工作业地段不得大于10km燉h,成洞地段
不得大于20km燉h。
第八章施工支护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8.1.1条隧道施工,除完整稳定的围岩外,必须配合
开挖及时支护,确保施工安全。
第8.1.2条施工支护作业,应视围岩稳定程度采用下列
方式:
一、先挖后护:
Ⅳ类及以上围岩需要支护时,支护距开挖面
宜为5~10m;Ⅲ~Ⅱ类围岩的支护应紧跟开挖,必要时随挖
随支护。
二、先护后挖:
适用于Ⅱ~Ⅰ类围岩。
第8.1.3条当结合地质条件选择施工支护时,应优先考
虑采用锚杆、喷混凝土或喷锚联合作为临时支护。
在软弱围岩采
用喷锚支护时,必须结合具体地质条件进行设计。
第8.1.4条对不同类别的围岩,应采用不同结构形式的
施工支护:
一、Ⅵ~Ⅴ类围岩需局部支护时,宜采用锚杆,为防止岩
爆和落石可用锚杆挂网。
二、Ⅳ~Ⅲ类围岩可选用锚杆、锚杆挂网、喷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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