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顾问国家级绿色低碳小城镇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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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迪顾问国家级绿色低碳小城镇申报指南
国家级绿色低碳小城镇申报指南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赛迪经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第一章绿色低碳小城镇发展意义与政策解读
一、绿色低碳小城镇发展意义
1、落实科学发展观,满足城镇人民生活客观需要
开展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
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申报是按集约节约、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总体要求,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通过加强政策扶持与引导,创建一批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良、管理机制健全、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的绿色重点小城镇,切实为提高小城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提供示范,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小城镇建设发展模式积累经验。
开展绿色低碳小城镇试点是满足城镇人民生活客观需求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随着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战略实施,我国小城镇得到了较快发展,积聚人口规模不断增加,有效促进改善了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当前,我国小城镇建设发展中存在着在资源能源利用粗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不完善、人居生态环境治理滞后等突出问题。
2、争取专项实施资金,缓解城镇建设资金匮乏问题
根据《关于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实施意见》精神,在获得“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称号后,国家将从三个方面支持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的后续建设。
一是中央财政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利用现有的资金渠道支持试点示范镇建设发展,在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前提下,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向绿色重点小城镇倾斜,支持绿色重点小城镇开展相关工作,完成相应建设任务,国家发展改革也将对试点示范镇给予相应政策支持;二是城乡建设政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试点示范镇纳入项目带动规划一体化实施试点,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三是地方财政支持。
为更好地支持绿色重点小城镇的建设发展,地方财政将切实加大投入,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整合现有各类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项目和资金,向试点示范镇倾斜。
图1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示范支持政策
资料来源:
赛迪经智2013,05
3、提升城镇形象,推动低碳生态城镇转型
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的深化发展,小城镇在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共同促进下探索低碳生态发展的转型之路。
近年来,以浙江安吉、厦门汀溪镇等小城镇为代表,国内小城镇已在探索绿色低碳化、生态宜居型发展道路中进行了成功探索。
2011年9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了第一批七个试点示范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的名单,包括北京古北口镇、天津市大邱庄镇、江苏省海虞镇、安徽省三河镇、福建省灌口镇、广东省西樵镇、重庆市木洞镇等。
三部委要求各城镇编制相应后续实施总体及专项方案,其专项实施方案包括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实施方案、建设节能及绿色建筑实施方案、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实施方案、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等五类,基本涵盖了中国传统小城镇迫切需要加强及改造的内容,有助于从根本上提升城镇形象,推动低碳生态城镇转型。
图2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专项实施体系
资料来源:
赛迪经智2013,05
4、紧密部委合作,优化政府资源配置
2011年相关部委全面启动低碳城镇试点建设,“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作为落实中央“十二五”规划的重要载体,受到了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委的高度重视。
2011年6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实施意见》和2011年9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一批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标志着低碳生态规划向小城镇延伸的实质性进展。
因此,因地制宜的提出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规划实施方案,一方面可以从政策上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另一方面可以建立起城镇与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委的紧密联系,获得财政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优化地方政府资源配置,为城镇发展提供政府保障。
5、达成考核目标,满足城镇节能减排约束性要求
国家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并将其作为“十二五”期间的重点考核指标,国务院领导下工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等部委先后颁布了节能减排规划及若干统计监测考核政策。
2011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公布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即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
表12012年各地区节能目标分解
序号
地区
节能目标分解
1
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
下降18%
2
北京、河北、辽宁、山东
下降17%
3
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
下降16%
4
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宁夏下降
下降15%
5
海南、西藏、青海、新疆
下降10%
资料来源:
赛迪经智2013,05
二、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发展重点
2011年9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一批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11年共有北京古北口镇、天津市大邱庄镇、江苏省海虞镇、安徽省三河镇、福建省灌口镇、广东省西樵镇、重庆市木洞镇7个城镇成功获得国家级“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荣誉称号。
目前,第一批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围绕着低碳规划、生态增绿工程、可再生能源应用、绿色建筑、文化旅游产业、绿色低碳交通体系、镇村建设统筹、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初步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小城镇发展重点。
表22011年第一批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
序号
省市
城镇
1
北京市密云县
古北口镇
2
天津市静海县
大邱庄镇
3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
海虞镇
4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三河镇
5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灌口镇
6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西樵镇
7
重庆市巴南区
木洞镇
资料来源:
赛迪经智2013,05
表3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发展模式与建设重点
建设重点
实施城镇
实施现状
低碳规划
福建省
灌口镇
福建省灌口镇着眼于低碳环保,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公共设施专项规划、绿色及旅游专项规划、道路工程专项规划等方面围绕节能环保做了有效地规划指引工作。
生态增绿工程
北京市
古北口镇
北京古北口镇围绕密云县打造“绿色国际休闲之都”的要求,积极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小流域治理等工程,全镇林木覆盖率达到73%。
江苏省
海虞镇
江苏省海虞镇大力实施增绿工程,绿化覆盖率提高到21.8%,实现了省级“生态村”。
福建省
灌口镇
福建省灌口镇重要的绿化景观工程——风景湖公园建成后,将形成43万平方米的生态休闲公园;截至2011年底,灌口镇新增园林绿地32公顷、公共绿地10公顷。
重庆市
木洞镇
重庆市木洞镇完成土地整治6700余亩,新增绿化面积约17000亩,森林覆盖率增加值36%。
可再生能源应用
北京市
古北口镇
北京市古北口镇太阳能路灯、太阳能浴室、秸秆气化、集中供热等节能环保项目全面推广。
重庆市
木洞镇
重庆市木洞镇12个村已形成了农村沼气池1245口,1200多户农户用上了清洁高效的新能源。
绿色建筑
天津市
大邱庄镇
天津市大邱庄镇以“微缩绿色城市”为设计理念,以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绿之树”为原型,按照现代化、数字化、生态化的要求,打造绿色城镇。
文化旅游
广东省
西樵镇
广东省西樵镇以项目引领产业发展,三湖书院启动重建,中山大学岭南文化研究院挂盘成立。
绿色低碳交通体系
安徽省
三河镇
安徽省三河镇改善镇域公路路网、提高技术等级,形成镇域公路环网,并以镇区为中心,以二、三、四级公路为沟通镇区与各种新村的交通联系,开展农村公交巴士,加快城乡公交体系建设。
镇村建设统筹
江苏省
海虞镇
江苏省海虞镇以成为宜商、宜居、宜乐的新型小城市为目标,优化镇村空间布局,今年累计投入3亿多元完成农村道路建设103公里,投入基础设施费用1.5亿元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点11个。
环境综合整治
江苏省
海虞镇
江苏省海虞镇环境持续优化,先后投入7600万元完成污水管网建设37.4公里,投入6000万元进行老村改造,投入4000万元完成了河流整治、危桥改造工程。
福建省
灌口镇
福建省灌口镇先后投资10多亿元,用于建设中心城区生态圈工程、河流治理工程、大气污染防空生态城镇建设系列工程。
安徽省
三河镇
安徽省三河镇加快水环境治理、污水处理等绿色低碳环保体系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使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5万吨/天。
基础设施建设
广东省
西樵镇
广东省西樵镇构筑“两城三区”城市新格局,崇民西路、龙湾大桥、新西樵大桥、南九复线等重点工程稳步推进,同时陆续推进汽车客运站、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垃圾转运系统的建设。
重庆市
木洞镇
重庆市木洞镇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1座,新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3500多座,实现生活污水处理绿80%;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37套,处理生猪当量8000多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92%,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资料来源:
赛迪经智2013,05
三、绿色低碳小城镇试点示范的政策解读
1、总体原则
根据《关于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实施意见》,绿色低碳小城镇试点工作原则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表4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原则
总体原则
具体内容
中央政策引导,试点示范带动
通过中央支持试点示范、完善评价体系、明确建设要求等,带动和引导绿色小城镇建设,克服大拆大建和贪大求洋等不良倾向。
地方责任主体,统筹规划推进
地方政府承担小城镇建设发展的主要责任,抓好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组织实施,确保政策效果;地方政府要按照中央政策导向要求,修编行政区域内重点镇规划,并完善配套管理机构和政策措施,予以稳步推进发展。
加强绿色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做好完善基础设施、培育发展经济、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农民权益等各项工作;从加强城镇薄弱环节入手,为更好地推进其他各项工作奠定基础。
注重机制探索,积累工作经验
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检验政策效果,解决实际问题,完善制度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积累经验。
资料来源:
赛迪经智2013,05
2、试点内容
根据《关于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实施意见》,试点小城镇的主要建设内容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表5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内容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设立评价体系,明确目标任务
建立绿色重点小城镇评价指标体系,对人均建设用地、污水处理率、绿化面积、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实行量化考核。
探索建设模式,体现特色发展
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位特点、资源和环境基础,分类探索小城镇建设发展模式。
完善规划编制,落实建设任务
根据试点示范目标任务及发展模式,编制完善绿色重点小城镇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
突出绿色生态,保证重点工程
切实增强节能减排能力,重点开展三大类绿色生态项目的建设。
落实县级责任,统筹项目建设
试点示范镇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对推进绿色重点镇负总责,按照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类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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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迪经智2013,05
3、支持政策
根据《关于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实施意见》,获得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的地区将获得诸多政策倾斜,具体支持政策如下:
表6绿色重点小城镇重点项目要点
政策渠道
具体内容
国家财政支持
中央财政将利用现有的资金渠道支持试点示范镇建设发展,在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前提下,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向绿色重点小城镇倾斜,支持绿色重点小城镇开展相关工作,完成相应建设任务。
国家发改委也将对试点示范镇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城乡建设政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试点示范镇纳入项目带动规划一体化实施试点,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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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迪经智2013,05
第二章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申报流程与要点
一、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申报主体
2011年6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全国发布《关于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城镇申报国家级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
根据《意见》,申报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主体范围广泛,对城市规模、经济实力、人口数量等均没有限制。
目前,全国城镇为推进提升城镇形象、推动低碳生态城镇转型、争取专项补助资金而积极踊跃申报国家级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
2011年共有15个小城镇参与第一批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申报,其中7个城镇申报成功;2012年共有100多个城镇参与第二批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申报。
“十二五”期间,我国拟建设100多个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每年申报一次。
二、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申报条件
《关于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实施意见》中并未对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做出约束性指标限制,但在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专家组实地考评中依据的《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评价指标》中,共有6项指标为一票否决项,也是申报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的先决条件。
1、城镇规划完成程度良好
所谓城镇规划完成程度是指城镇总体规划在有效期内,并得到较好落实,规划编制与实施中有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
表7城镇规划完成程度指标评价原则
判定标准
优良
一般
无总体规划
加分标准
2分
3分
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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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迪经智2013,05
2、上级县级政府工作部署明确
所谓上级县级政府工作部署明确是指县级政府对创建绿色低碳重点镇责任明确,发挥领导和指导作用,进行了工作部署,并落实了补助资金。
从评价原则来看,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专家组通过查阅会议纪要、政府文件与现场评判座位判定依据,若上级县级政府无工作部署则一票否决。
表8上级县级政府工作部署指标评价原则
判定标准
部署明确、分工合理并落实了补助资金
部署明确并落实了补助资金
部署明确、分工合理但未落实补助资金
无部署
加分标准
4分
3分
1分
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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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迪经智2013,05
3、工业园区平均建筑密度合规
考核对象为城镇内除工艺流程或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园区外,以工业(开发)区或集中连片工业用地为单位统一核算建筑密度、道路面积比例及绿地率。
所谓工业园区平均建设密度能够有效反映工业园区土地利用集约度,指工业园区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反映出工业园区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若此值小于0.3,则认为工业园区土地闲置十分严重。
若城镇内无工业园区则该指标不考核。
表9工业园区平均建筑密度指标评价原则
判定标准
≥0.5
0.3~0.5
<0.3
加分标准
1分
0.5分
一票否决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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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工业园区平均建筑密度=工业园区的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万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万平方米)×100%
4、集中政府机关办公楼人均建筑面积合规
集中政府机关办公楼人均建筑面积是指城镇集中建设的党政综合行政办公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总建筑面积与相应单位编制人员的比率,根据建筑总面积和正式在编人员总数计算。
作为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其集中建设的党政综合行政办公设施应符合城镇规划的要求,特别要符合国家有关节约用地、节能节水的相关规定;建设水平应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适用、简朴庄重,坚决避免“超标豪华办公楼”,标准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对县城镇及以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上限(18平方米)为依据。
表10集中政府机关办公楼人均建筑面积指标评价原则
判定标准
≤18
>18
加分标准
2分
一票否决
资料来源:
赛迪经智2013,05
5、院落式行政办公区平均建筑密度合规
院落式行政办公区平均建筑密度指城镇集中建设的院落式党政综合行政办公区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反映出行政办公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此值若小于0.2,则认为行政办公用地浪费十分严重,一票否决。
表11院落式行政办公区平均建筑密度指标评价原则
判定标准
≥0.3
0.2~0.3
<0.2
加分标准
2分
1分
一票否决
资料来源:
赛迪经智2013,05
6、近三年无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
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由环境保护部门认定,若申报城镇在近三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则一票否决。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和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表12近三年无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指标评价原则
判定标准
近三年没有发生任何重大环境污染或
生态破坏事件
近三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
生态破坏事件
加分标准
1分
一票否决
资料来源:
赛迪经智2013,05
三、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申报流程
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总体申报流程可用下图表示:
图3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总体申报流程
资料来源:
赛迪经智2013,05
1、申报材料报送
由申报小城镇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向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是申报城镇在调研分析城镇自身特点、资源禀赋优势、开发基础、发展趋势后,明确城镇低碳发展思路、发展目标,编制完成申报书、整体实施方案、县(市)域城乡统筹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评价指标自评分。
其中,乡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应按《城乡规划法》要求经法定程序审批通过,试点示范整体实施方案申报前须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同意。
表13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申报材料
序号
申报材料
主要内容
1
《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申报书》
主要阐述申报城镇的基本情况,包括城镇名称、类别、联系方式、自我陈述等。
2
《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总体实施方案》
总体实施方案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小城镇基本信息,现有工作基础和工作条件,实施方案内容,实施组织机构,配套规章制度、技术支撑、宣传教育、公众参与等,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3
县(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申报小城镇所在的县(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4
乡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乡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应按《城乡规划法》要求经法定程序审批通过。
5
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评价指标自评分
根据《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评价指标(试行)》进行自评。
资料来源:
赛迪经智2013,05
2、总体实施方案初审
由申报小城镇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向省级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后,经省辖市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省级相关部门根据本省小城镇发展总体情况和试点示范要求组织评审并出具部门意见,上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发展和改革委。
3、专家实地考评
接到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专家组对“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进行考评,考评依据是《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评价指标(试行)》。
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评价指标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建设用地集约性、资源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基础设施与园林绿化、公共服务水平、历史文化保护与特色建设7个类型,分解为35个项目、62项指标。
其中6项指标为一票否决项,是绿色重点小城镇的先决条件。
4、确定并编制专项实施方案
通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专家组实地评审和认真研究后,三部委将确定该批次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具体名单,并组织试点示范镇编写执行期2-3年的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总体实施方案与5类专项实施方案。
表14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专项实施类别及主要内容
序号
实施类别
主要内容
1
应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实施方案
阐述申报城镇建成区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资源禀赋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情况和需求趋势;确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总体规划目标、技术类型、推广面积;制定未来2-3年内太阳能光电、光热以及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以及沼气等生物质能应用分年度发展计划。
2
建筑节能及发展绿色建筑专项实施方案
总结城镇建成区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建设情况,推进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发展总体目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目标及绿色建筑推广目标;制定未来2-3年内,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及绿色建筑推广措施和分年度计划。
3
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专项实施方案
调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发展情况,确定城镇建成区污水处理厂数量、处理能力及运行负荷率目标和污水处理工艺改进目标;制定未来2-3年内计划:
新建污水处理厂数量、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分年度计划,污水处理工艺改进措施;新建污水管网、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以及新建雨污分流管网分年度计划;COD和氨氮削减措施与分年度计划。
4
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
总结辖区内污染源数量、主要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情况等,确定实施环境污染防治的总体目标、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减排数量,指订未来2-3年内实施环境污染防治有关具体措施和分年度计划。
5
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
确定改善商贸流通设施、支持商贸企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加强城镇商贸流通建设的具体项资金需求,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分年度计划,新建大型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品配送中心以及改造原有集贸市场的分年度计划。
资料来源:
赛迪经智2013,05
5、监督实施并下达补助资金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委对申报成功小城镇提交的专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后,将结合地区分布状况、现有专项资金拨款方式、城镇发展现状、区域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确定各类专项中央补助资金额度。
项目资金到位后,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实时动态监测试点示范小城镇建设发展进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第二年下达补助资金的依据。
对于考核结果良好的小城镇将获得后续资金的持续支持,对工作进展不理想的小城镇将取消试点示范资格,以切实保证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申报难点
1、总体实施方案编制难度高
专家实地考评前,申报城镇需要根据编制《总体实施方案》,该总体实施方案需要在充分阐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目标、资源禀赋优势等因素的基础之上,结合城镇规划与实施基础,编制未来2-3年内城镇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应用、建筑节能改造、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环境污染治理、农村危房改造的总体建设实施方案。
表15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总体实施方案编制难点
序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关键点与难点
1
城镇基本概况
总结城镇当前社会、资源、环境、经济、技术的基本概况,在此基础上提出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相关的需求分析、存在问题、优劣势分析等。
2
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发展规划
结合城镇发展规划、资源禀赋优势及现有项目实施基础,提出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的发展思路、原则、总体目标、分年实施目标等。
3
项目总体实施计划
提出可再生能源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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