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选编.docx
- 文档编号:23058428
- 上传时间:2023-04-30
- 格式:DOCX
- 页数:63
- 大小:65.94KB
经济法案例选编.docx
《经济法案例选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案例选编.docx(6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经济法案例选编
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类各专业适用
经济法案例选编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第一单元经济法关系及其要素1
第二单元合伙企业法8
第三单元个人独资企业法16
第四单元公司法17
第五单元合同法32
第六单元反不正当竞争法45
第七单元专利法和商标法50
第八单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1
第九单元产品质量法53
第一单元经济法律关系及其要素
案例1
案情简介
某县为发展经济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国企改制,将本县原国营啤酒厂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管理科学,该公司的运营良好,啤酒的市场销路很好,为本县财政收入作出了贡献但是好景不长,几个月后,上海某啤酒公司所产啤酒进入本地市场,严重冲击了本县所产的啤酒,该县经济主管部门见状十分忧虑,遂发出通知要求:
各单位凡需啤酒应从本县啤酒公司购买。
另外,暗中要求税务机关提高外地啤酒的税率。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何谓经济法律关系?
具有哪些特征?
包括哪些要素?
2.分析本案涉及的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
3.对于某县经济主管部门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案例2
案情简介
李某与王某系同事,一天李某上完美术课拿着一幅名人油画返回办公室,这时,王某恰好也返回办公室,遂端详着油画赞叹不已,王某对桌的一位女老师就逗李某说:
“你看王某多么喜欢,同室好友,你就把这幅画送给王某吧!
”李某也信。
说:
“就给你啦!
供你欣赏!
”王某也笑着说:
“此物是珍品,算你赠送,我不还喽!
”随后,李某笑着赶去上课了。
时隔数日,李某因为讲课,需用该油画,故向王某催还,王某向李某说:
“你已将这幅画公开送给我啦,怎么又反悔呢?
”李某一脸茫然。
原来,李某认为赠送油画一事只是随口开的玩笑,而王某却认为李某的玩笑话录真的。
李某催要未果,遂将王某诉诸法院。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具有哪些特征?
2.李某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案例3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案情简介
2005年7月,吉林某村民刘某的儿子考入清华大学法学院。
由于刘妻体弱多病,全家仅靠刘某的微薄收入度日,难以支付儿子的入学费用,因此,全家并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喜悦。
但是,刘某不愿误了儿子的前途,决心把刚养了四个月的6头猪提前卖掉,以解燃眉之急。
某市肉联厂知道刘某急于用钱,打算卖猪,遂去刘某家协商。
肉联厂只出1000元,刘某虽然明白这6头猪至少值2500元,但想到孩子马上就要赴京上学,而村子距城较远,偏僻难行,知哪天会有买主,刘某担心误了孩子的学业,无奈之下点头成交。
最后,刘某的儿子顺利入学了,然而刘某一家却背负重债。
刘某寝食难安,想到低价卖猪一事,感到十分亏本,就前去肉联厂要求补足钱款,但是肉联厂认为买卖已成交,不愿补款。
刘某遂将该肉联厂诉至法院。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肉联厂向刘某低价买猪的行为属于什么民事行为?
2.法院将如何处理本案?
案例4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案情简介
2005年11月1日,姜某到本市一家百货大楼购买电暖器。
他来到电器拒,看到A牌电暖器的标价为1666元,直觉告诉他价格偏高,但是姜某考虑到儿子高三学习十分紧张,为了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就决定买下。
带回家后,姜妻对电暖器价格也略有质疑,但双方都没有放在心上。
2005年11月15日,姜某夫妇听说邻居也买了一台新式电暖器,于是前去参观,发现与自家买电暖器一模一样,邻居告诉姜某也在该百货大楼购买,单价666元。
2005年11月17日,姜某拿票据去百货大楼咨询,知道A牌电暖器是该百货大楼新进的商品,实际价格为666元,由于该电器柜台服务员疏忽大意误将标价牌制作成1666元。
姜某要求该百货大楼退货还钱,但该百货大楼称买卖行为已成立,不愿退货还钱。
姜某无奈,遂将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撒梢该买卖行为。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姜某购买电暖器的行为是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吗?
2.姜某在何时可以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买卖行为?
3.法院应该如何处理本案?
案件5受欺诈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案情简介
2005年4月28日,王某在江南花城购买了一所豪宅,为了装饰居室,某根据广告宣传决定到某工艺品厂订购对大理石花瓶。
该厂经理吴某得知王某来意后,热情介绍了该厂生产的各种工艺品,并极力推荐前几天刚生产的“大理石佳作”—花好月圆周某考虑到时间紧张,另外这份“大理石佳作”看上去还不错,因此欣然买下。
恰逢周末,王某约他的大学同学在其新房聚会祝贺,其中一位同学赵某(某艺术学院教师)问道:
“谁送给你的花瓶,与新房不协调!
”王某回答:
“我亲自买的,大理石制品!
”赵某笑道:
“什么大理石制品?
不过是河边石头制品。
”当时王某并未在意,认为赵某醉酒胡说。
但事后,王某有些怀疑,于是前去鉴定部门鉴定,结果发现该花瓶果然不是大理石制品,该花瓶的纹路是经过美术加工的,外行人无法分辩真假。
王某得知真相后十分恼火,遂与厂家理论,并要求退货,但厂家却拒绝退货,王某遂将该工艺品厂诉至人民法院。
根据上述案情,请分析王某和该工艺品厂之间的买卖行为的法律性质。
案件6受胁迫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案情简介
江苏某村积极响应“科技兴农”政策,该村部分村民在乡政府的帮助下开始饲养家庭肉鸽,经过一年的培训饲养,出现当年投资当年收益的可喜局面。
因此,其他农户也纷纷学习饲养肉鸽技术,该村基本家家户户养肉鸽并形成一定规模,外地收购商也纷至沓来。
该村村主任的二弟张某平时好吃懒做、横行霸道,目睹饲养户们迅速富裕起来,决定也搞肉鸽收购转销,由于张某出价太低,部分饲养户拒绝将肉鸽卖给张某,其中号称本村“养鸽大王”的郭某也表示不卖给张某肉鸽,而要将肉鸽卖给其他收购商,张某获悉后,带着兄弟三人手持铁捧冲进郭某家,扬言只要郭某将肉鸽卖给他人就要了郭某的命。
郭某在张某威吓下答应与其订立肉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
郭某将2000只肉鸽按每市斤3元(卖给其他收购者的价格是每市斤4.5元)卖给张某,一手交货一手付款。
郭某签字画押后,张某兄弟扬长而去。
当郭某交付肉鸽后,张某却说先欠账,等肉鸽卖出后再付账,当郭某要求按合同立即付款时,张某却不予理睬。
郭某感到很委屈,辛苦劳动却未得到应有的回报,遂在律师帮助下将张某郭某本来不愿低价将肉鸽出售给张某,但在张某等人的威胁下,郭某被迫答应,使自己遭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郭某与张某签订合同并非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胁迫,张某与郭某所立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据《合同法》规定,郭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所立合同。
否则,撤销权消灭,合同继续有效。
又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
无论胁迫、欺诈还是乘人之危,都是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情况下,才构成可撤销民事行为,否则为无效民事行为。
案例7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案情简介
李甲夫妇现住济南,独生子李乙现在云南某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2006年7月即将毕业,由于李乙品学兼优有机会留校任教,李甲夫妇考虑到李乙一直在外地读书,很少感受全家团圆的欢乐气氛,所以李甲夫妇打算,若李乙留校,他们就将现住房屋卖掉,而后随同儿子在云南昆明安家。
于是,李甲夫妇向中介机构提供了卖房信息,一周后,买主钱某前来咨询并看房,李甲夫妇也将上述想法详细告知钱某,钱某无异议,双方顺利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
“如果李乙留校安家昆明,则李甲夫妇就将在济南经十路的四室二厅的房屋卖给钱某,售价30万元。
’,2006年2月,李乙在济南某同学说服下参加了公务员考试,竟然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被省司法厅录用,经过再三考虑,李乙决定回济南工作,李甲夫妇及时告诉钱某详情,钱某甚感不满,遂将李甲夫妇诉至法院,要求李甲夫妇按期交付房屋。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什么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哪些类型?
2.李甲夫妇与钱某之间的买卖行为是否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3.你认为法院是否会支持钱某的请求?
案例8狭义无权代理引发的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李甲原是某家具厂的一名采购员,因故被开除,因而对家具厂怀恨在心。
2004年“五一”黄金周,李甲外出旅游,巧遇某百货公司经理,便以家具厂的名义与百货公司签订了货架加工承揽合同。
合同约定:
“由家具厂为百货公司定制货架400个,每个300元,于2004年12月交货,否则由家具厂承担违约责任。
”2004年10月,百货公司打电话要求家具厂如期供货,可家具厂却声称不知李甲的行为。
百货公司遂将李甲代表家具厂与其订立合同的过程及合同主要内容详细告知家具厂,该家具厂的经理认为有利可图,便欣然答应按期交货。
后因家具厂经营管理不善未能如约履行合同,百货公司也因此蒙受损失,百货公司要求家具厂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家具厂却认为李甲无权代理该厂签订合同,因此拒绝百货公司的所有要求。
百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家具厂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什么是代理?
什么是无权代理?
什么是狭义的无权代理?
2.如何理解狭义无权代理的追认?
3.你认为法院应否支持百货公司的请求?
为什么?
案例9表见代理的界定及其效力
案情简介
2003年春季,甲皮衣公司为推销积压产品,遂制定销售奖励措施,号召全体职工参与促销。
该公司职工李某找到乙百货公司职工许某,请其帮助销售。
许某顾及同学之情,未经所在公司领导同意用自己保留的盖过章的空白合同书与甲皮衣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甲皮衣公司价值20万元的皮衣的合同。
因此,甲皮衣公司也兑现给李某一定比例的促销奖金。
随后,甲皮衣公司按合同发给乙百货公司价值20万元的皮衣,并委托银行代收货款。
乙百货公司知道此事后,认为许某无权代理公司购买这批皮衣,并拒绝付款。
甲皮衣公司以与乙百货公司有书面合同为由,坚决要求乙百货公司付款。
双方协商未果,甲皮衣公司遂将乙百货公司诉诸法院,要求乙百货公司按合同付款。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何谓表见代理?
如何认定其法律效力?
2.法院将如何处理本案?
为什么?
案例10复代理
案情简介
2005年3月,某电信运营商的代理商甲公司未经该电信运营商同意,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青春校园行”集团卡用户销售协议》,约定由乙公司在云南某大学内发展“青春校园行”集团卡用户,由甲公司提供各式的手机与集团卡捆绑销售。
协议约定了销售的价格和酬金等,并约定由乙公司对发展“青春校园行”集团卡用户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协议约定:
用户必须凭学生证或教师证购买,一人一机;乙公司应当承担不合格用户的全部欠费。
协议签订后,乙公司委托该高校的大学生张某作为实际操作人,负责在其就读的大学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由于张某疏于对学生证和教师证原件的审查,而乙公司也未派人对张某的行为予以监督检查,从而发展了大批非校园用户,其中,很多用户的资料都是虚报的,由此产生了大量欠费,致使该电信运营商损失100多万元。
为此,该电信运营商要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甲公司和该电信运营商达成赔偿协议后,立即将乙公司和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乙公司和张某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该电信运营商所受到的损失。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某电信运营商、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分别形成什么样的法律关系?
2.某电信运营商受到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协议是否有效?
4.乙公司和张某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第二单元合伙企业法
案例1
甲,乙,丙三人是好朋友,欲成立一个合伙企业,达成了口头协议,
(1)由甲乙丙三人共同组建合伙企业,
(2)甲以房屋作价出资8万元,(3)乙的身体不好,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以现金出资5万元,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4)丙出资10万元,并承担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
三人达成上述协议后,甲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指出了他们的错误。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三人的合伙协议有哪些是违法的?
请说明理由。
案例2
杨某下岗以后,打算设立一家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副食品,他听说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
因此,决定拟设立企业的资本暂定为5万元,他认为注册资本越少,风险就越小,因此杨某决定出资2万元,其余由其他合伙人出资.杨某的妻弟戴某也想入伙,但没有资金,想以其劳务入伙,可杨某认为劳务不能作为出资,杨某的朋友朱某是公安局的警员,为了以后办事方便,杨某想拉朱某入伙,朱某同意了,并愿意以自己的一间空房的使用权作为出资,杨某决定以此空房作为企业的经营场所。
另外,杨某的表哥唐某是云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也向杨某表示愿意以一批货柜作为出资入伙。
由于,杨.朱.唐三人初步达成了口头合伙协议:
该合伙企业取名为“大兴有限公司”由于三人均不懂经营,决定聘用一名经理,但为了安全,规定重大事项由杨某等三人共同决定,如果经理越权,尤其自行承担责任,公司一概不管,计划雇佣5到6人,以后随企业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雇员人数,支付给雇员的工资中,不包括含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保险。
之后,杨某决定就自己的想法、做法和三人的口头协议,咨询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如果你是该事务所的律师,请回答:
杨某的想法,做法和三人的口头协议中有哪些是不正确的?
请说明理由。
案例3
甲、乙、丙、丁四人订立了一纷合伙协议,约定:
(1)甲以房屋使用权出资,作价6万元;
(2)乙以现金5万元和劳务出资,劳务作价1万元;(3)丙以汽车和4万元现金出资,汽车作价10万元;(4)丁以专利使用权出资,作价8万元。
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合伙企业所积累财产的归属。
2002年6月,合伙企业成立。
2005年1月,乙家中有急事,把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3万元转让给丙,因为两人的关系很好,所以,乙、丙都没有将此事通知其他人。
2005年5月,丙未经其他人同意,将汽车质押给自己的债务人A。
这引起了其他合伙人的不满,他们纷纷要求退伙。
丙同意退伙,但要求返还其作为出资的汽车和现金,并要求分割企业在经营期间所积累的财产,其他人认为,可以返还汽车和现金,但合伙期间所积累的财产属于企业所有,不予分割。
2005年10月,丁私自将企业的5台电脑转让给B,转让是,B并不知情。
后来,合伙企业以丁无权转让合伙企业的财产为由要求B返还电脑。
由于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各有所图,所以,企业的经营越来越艰难。
2005年12月,合伙人决定解散,开始清算。
清算组将甲的房屋和丁的专利权也列入了企业的财产。
但是甲人为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自己,要求返还房屋,丁也人为专利的所有权属于自己,不应列入企业的财产。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乙将其在合伙企业中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丙的行为有效吗?
为什么?
2.丙将汽车质押给A的行为有效吗?
对丙的出质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请分别说明理由。
3.丙退伙是有权要求分割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吗?
为什么?
4.丁私自转让电脑的行为合法吗?
为什么?
5.合伙企业在清算时,可以将甲的房屋和丁的专利权列入合伙企业的财产吗?
为什么?
案例4
2003年10月,甲、乙、丙、丁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协议约定甲以现金8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9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3万元出资,丁以现金出资5万元;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经营期限。
(1)2004年11月,丁因合伙企业的经营效益不好,提出退伙并按规定通知了其他合伙人。
(2)同月,A要求加入合伙企业,但提出只出资不参加任何合伙事务管理,每年按比例分享盈利,并且只以出资为限承担合伙企业的亏损。
其他合伙人口头表示同意。
(3)2005年1月,合伙人乙因无法清偿欠B公司的到期债务被B公司告上了法庭,2005年5月,B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在法院强制执行了乙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之后,合伙企业决定将乙除名。
(4)2005年7月,甲因病而亡,按其遗嘱,其在合伙企的全部财产份额由其10岁的儿子C继承,其妻表示愿意加入合伙企业,但其他合伙人都表示反对。
2005年8月,其妻要求分割其子所继承的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认为,只有合伙企业解散时才能进行分割,因此,拒绝了甲妻的要求。
(5)2005年9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D公司就丁退伙前发生大的债务50万元要求合伙企业清偿。
丁认为,自己已经退伙了,不原承担任何债务;A人为自己是在债务发生后才加入合伙企业,另外,自己入伙是已约定不承担任何亏损,所以也拒绝承担此债务。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要点
(1)中,丁的退伙属于什么类型的退伙?
丁的退伙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吗?
2.要点
(2)中,A的入伙有效吗?
为什么?
3.要点(3)中,合伙企业将乙除名符合法律规定吗?
为什么?
4.要点(4)中,甲妻有权代C要求分割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吗?
为什么?
5.要点(5)中,丁和A有责任承担该债务吗?
为什么?
案例5
2001年元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
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01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
2001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
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2001年9月,丁入伙。
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
2002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
2002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
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
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
问题: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案例6
甲、乙、丙、丁、戊是某村村民,其中乙是甲的儿子,年龄15岁;戊是甲的弟弟,是本县公安局的副局长。
五人于2000年8月1日在本县县城达成书面协议,决定创办合伙企业共同经营服装零售,合伙协议规定:
(1)合伙企业名字叫顺达服装经营部,营业地点为本县县城集贸市场123号。
租房四间。
(2)经营范围:
服装零售。
合伙目的:
共同经营,共同受益。
(3)五人各出资人民币1万元,于2000年8月10日前缴清。
(4)利润和亏损平均分担。
(5)合伙企业的事务由甲负责执行。
(6)合伙企业解散时各自取回自己的出资。
当时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于当日各自缴付出资。
甲持该协议到县工商局书面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县工商局于9月20日电话告知戊,该申请因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
问题:
(1)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否符合条件?
(2)甲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是否齐备?
(3)县工商局在登记过程中违反了哪些规定?
案例7
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三人各出资5万元组成。
合伙协议记载了合伙企业法应当记载的事项,其中规定利润分担和亏损分担办法为:
甲3/5,乙、丙各1/5;甲为负责人,合伙企业经营汽车配件生产和销售,企业名字为三发汽车配件厂。
问题:
(1)甲为负责人,那么乙、丙在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拥有什么权利?
(2)甲想和王某合作建立一个经销汽车配件的门市部,是否可以?
(3)假如合伙协议明确规定甲只能代表合伙企业签订10万元以内标的金额的合同,甲同B厂签订了12万元的合同,那么这个合同是否有效?
为什么?
案例8
王甲、黄乙、李丙三人于1996年10月达成协议,集资8万元共同开设一商店。
其中王甲出资2万元,黄乙出资2.5万元,李丙出资3.5万元,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盈利、分担亏损。
三人在当月交清全部出资并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由于经营得当,年终结算盈利5000元,三人按协议进行了分配。
1997年2月开始,三人意见发生分歧。
王甲1997年9月个人贷款买了一辆汽车从事海鲜商品贩卖,因所运海鲜腐烂损失4万元,王甲卖车偿债,但仍欠渔场2万元。
1997年11月王甲私自与常丁商量把自己在商店的2万元财产份额转让给常丁,但黄乙、李丙不同意。
王甲私自取走出资的2万元。
同年年终结算,该合伙商店共亏损6万元。
这时李丙也要求退伙,合伙难以维持。
黄乙、李丙商定按进货价格计算分别得价值1.5万元、2万元的商品,但对合伙债务未做处理。
黄乙、李丙要求王甲分摊商店的亏损,王甲以自己已退伙,应由常丁分摊为由拒绝分摊。
1998年初与该商店有业务往来的债权人A公司获悉该商店散伙的消息后,便找王甲,要求王甲清偿合伙企业欠1996年贷款。
王甲说自己已退出合伙商店,该合伙债务可找常丁,自己不负责。
A公司找到李丙,李丙认为按照协议只承担债务的44%。
A公司又找黄乙,黄乙认为三人都有份,他不还我也不还,要还只以商品折价清偿。
为此,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由于王甲欠某渔场2万元没还,渔场也诉诸法院,要求王甲偿还债务。
问题:
(1)对于A公司的债务,王甲、黄乙、李丙应如何承担责任?
为什么?
(2)王甲把自己的份额转让给常丁的行为是否有效?
常丁是否成为合伙人?
为什么?
(3)王甲退伙的行为是否有效?
为什么?
(4)在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并存的情况下,应如何确定王甲清偿两种债务的先后顺序?
案例9
李某为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一,因该合伙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故李某决定退出该合伙企业,并按规定通知了其它合伙人。
这期间,另一合伙人以该合伙企业名义与远达计算机公司签订了代销VCD的合同。
李某在办理退伙事宜时,因合伙企业与远达计算机公司的代销VCD合同刚签订不久,故未将此合同有关事宜进行结算。
李某退伙后,即去外地经商。
孙某自认为有经营之道,要求加入该合伙企业,提出只负责销售并需给其一定的利润提成,其它合伙人口头表示认可。
从此,孙某便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到处活动。
后该企业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远达计算机公司知道后即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合伙企业偿还代销VCD的款项。
问题:
(1)李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是否还应承担责任?
(2)在该案的诉讼活动中,孙某可否被列为被告?
案例10
甲、乙、丙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其中甲出资8万元,乙出资6万元,丙出资4万元。
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利润和亏损分担比例。
在合伙经营之前,乙曾欠丁公司一笔款项2万元。
现丁公司从该合伙企业购进一批货物价款为2万元,丁以乙曾欠其2万元为由要求将货款抵销。
乙表示同意,甲、丙对此不满,三人遂决定解散该合伙企业。
问题:
(1)乙和丁的做法是否合法?
(2)该企业解散时,该如何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案例11
王某和甲、乙两个人合伙开办一小食品加工厂,三人商定各出资2万元并订立了书面协议,到工商局进行了登记。
后来王某的妹妹王丙加入,经王某和甲、乙同意,王丙以劳务出资。
两年后企业经营不景气,四人决定终止经营。
此时,企业欠债10万元,王某和甲、乙丧失偿债能力。
债权人找到王丙要钱,王丙表示她只承担一部分,其余的不负责任。
问题:
(1)王丙以劳务出资可否视为合伙人?
(2)王丙是否有义务对外偿还全部债务?
案例12
王海、李平、俞颖三人于1998年9月15日书面订立了一份合伙协议。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经济法 案例 选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