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物电梯自检报告年度定期检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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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物电梯自检报告年度定期检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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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物电梯自检报告年度定期检验
杂物电梯自检报告
(年度定期检验)
使用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类型:
○曳引式○强制驱动式_______
用户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保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贵州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制
注意事项
1、本报告为依据《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对曳引与强制驱动杂物电梯的年度维护保养进行自检的结论报告。
维保单位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增加相应自检项目,允许采用产品制造企业编制增加的检测项目,其格式应符合本报告书的内容。
2、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自检质检员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证维保质量,真实、准确地填写维保的相关记录或者报告,对维保质量以及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
对检验结果及检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
3、报告书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4、本报告书无维保单位自检质检员、维保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使用单位公章和维保许可证号、自检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5、本报告书一式三份,由定期检验机构、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6、实测结果中有数据要求的应填写实测数值,无数据要求的,可直接在结论项中按合格:
“√”,不合格“×”,无此项“/”标识,其他情况在实测结果栏中可用文字等说明。
维保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杂物电梯自检报告(年度定期检验)第1页/共8页
产权/使用单位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制造单位
生产许可证编号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轿厢尺寸(mm)
长 宽 高
控制方式
层站数
层 站 门
开门方式
维保单位
产品出厂编号
维保负责人
安装地点
用户设备编号
生产日期
检验依据:
1.《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2.《杂物电梯》(JG135—2000)
检验结论:
自检质检员(签名)
证号:
____________日期:
维保许可证号:
(维保单位自检专用章)
年月日
维保单位负责人(签名)日期:
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名):
日期:
(使用单位公章)
年月日
杂物电梯自检报告(年度定期检验)第2页/共8页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1
技术
资料
1.4
使用
资料
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杂物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杂物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
机房
及相关设备
2.1
通道及
检修门、检修活板门
(1)通往机房或者驱动主机及其附件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的通道应当安全、无阻碍,并且设有固定照明装置。
(2)对于人员可进入的机房,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应当设置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打开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
(3)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他类似警示标志
2.3
断错相保护
每台杂物电梯应当配备断相、错相保护装置。
当杂物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2.4
主开
关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如果有)、驱动主机照明(如果有)和机房内、底坑中电源插座的供电电路。
2.6
电力驱动杂物电梯驱动主机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3)曳引轮槽、卷筒绳槽、链轮齿等没有过度磨损(适用于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如果曳引式杂物电梯曳引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杂物电梯自检报告(年度定期检验)第3页/共8页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2
机房
及相关设备
2.7
液压杂物电梯驱动主机
(3)溢流阀应当调节到系统压力不大于满载压力的140%。
由于管路较高的内部损耗,必要时溢流阀可调节到较高的压力值,但不大于满载压力的l70%,此时应当提供液压设备(包括液压缸)的计算说明。
2.8
电力驱动杂物电梯的
紧急
操作
(1)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杂物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4)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5)在机房内应当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
2.9
液压杂物电梯的
紧急
操作
机房内应当设置手动紧急下降阀,并且标示“注意─紧急下降”(或者有类似标识),即使在失电情况下,使用该阀亦能使轿厢以较低的速度向下运行至平层位置;该阀的操作应是持续的手动揿压,并防止误动作;手动操纵该阀应当不能使柱塞产生的下降引起间接作用式液压杂物电梯的松绳或松链
2.10
限速
器
(2)使用周期达到5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
校验时间
__年__月
2.11
接地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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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3
井
道
及
相
关
设
备
3.3
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
(1)检修门和垂直铰接的检修活板门不得向井道内部开启。
(2)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3)应当设置用以验证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3.4
极限开关
对于电力驱动的杂物电梯,其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设置极限开关,该开关应当在轿厢或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或者限位挡块之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或者轿厢与限位挡块接触期间始终保持动作状态。
对于液压杂物电梯,应当在与轿厢行程上端对应的柱塞位置设置一个极限开关,该开关应当在柱塞接触到其行程终端缓冲停止装置之前动作,并且在柱塞与其行程终端缓冲停止装置接触期间保持动作状态
3.6
底坑设施与装置
(1)底坑地面应当平整、清洁,无渗水或漏水。
(3)对于人员可进入的井道,底坑内应当设置停止装置及电源插座。
3.7
缓冲器或限位挡块
(2)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3.8
限速绳绳或安全绳
(2)当限速器绳或者安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4
轿厢与对重(平衡重)
4.3防止轿厢移动装置
如果允许人员进入轿顶,则轿厢应当设置机械停止装置以使其停在指定位置上,并且在轿顶上或者井道内每一层门旁设置停止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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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4
轿厢与对重(平衡重)
4.4
护脚板和自动搭接地坎
(1)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有效开锁区域的高度,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2)如果杂物电梯采用垂直滑动门且其服务位置与层站等高,可用固定在层站上的自动搭接地坎取代护脚板,自动搭接地坎应当满足下述要求:
①层门开启时,自动移动到服务位置;在层门关闭作用下收起;
②宽度不小于轿厢入口宽度;
③长度不小于开锁区域的一半加50mm或轿底至层门地坎的距离加20mm;
④无论轿厢在何位置,都与轿底有不小于20mm的重叠
4.5
轿厢入口
(1)轿厢入口处设置的挡板、栅栏、卷帘以及轿门等,应当配有用来验证其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2)轿门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4.6
对重的固定
如果对重(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4.7
安全钳
(2)轿厢上应当装设一个在轿厢安全钳动作以前或同时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
5
悬挂装置
及旋转部件防护
5.1
悬挂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应当报废:
①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②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
③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0%。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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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5
悬挂装置
及旋转部件防护
5.2
端部
固定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连接部件无缺损。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应当采用带楔块的压紧装置,或者至少用2个绳夹或者具有同等安全的其他装置。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5.4松绳(链)保护
如果间接作用式液压杂物电梯设置了检查悬挂绳(链)松弛的电气安全装置,则当悬挂绳(链)发生松弛时,驱动主机应当停止运行
5.5
旋转部件防护
在机房内、轿厢和对重(平衡重)上、井道内、液压缸上的曳引轮、滑轮、链轮,以及限速器及张紧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
6
层门与层站
6.2
门间隙
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6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
6.3
门重开装置
动力驱动的的层门在关闭过程中,当人员或货物撞击或将被撞击时,一个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6.4
门的运行和导向
层门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6.5
自动关闭层门装置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该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6.6
紧急开锁装置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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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6
层门与层站
6.7
门的锁紧
(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其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2)锁紧元件的啮合应能满足在沿开门方向施加300N力的情况下,不会降低锁紧有效性
6.8
门的
闭合
(1)如果一个层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杂物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2)每个层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7
功能试验
7.1轿厢安全
钳动作试验
(2)定期检验: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对于采用采用悬挂装置断裂、安全绳触发的轿厢安全钳,轿厢空载,模拟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被触发的状态进行试验。
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7.2对重(平衡重)安全
钳动作试验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对于采用采用悬挂装置断裂、安全绳触发的安全钳,轿厢空载,模拟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被触发的状态进行试验。
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7.5制动
试验
(2)对于曳引式杂物电梯,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至行程上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完全停止
7.6沉降试验
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停靠在最高服务站,停止10min,下沉应当不超过10mm
7.7
破裂阀动作试验
轿厢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超速下行,使破裂阀动作,轿厢应当可靠制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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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检补充项目
项目
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实测数据
结论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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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杂物 电梯 自检 报告 年度 定期 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