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秦二期工程建筑统一技术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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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秦二期工程建筑统一技术条件
秦皇岛首秦公司板坯技改配套二期工程
建筑统一技术条件
1.通用事项
1.1本规定适用于秦皇岛首秦公司板坯技改配套二期工程建(构)筑物的设计。
1.2本规定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执行。
当所列各种标准、规程、规范、规定发布新版本时,即以新版本代替本统一规定中的旧版本。
1.3对受高温和振动的建筑结构应按专门的规范设计。
1.4施工图表示符号一般应以《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及《建筑制图标准》(GB/T50l04-2001)为准。
1.5在目前新旧图集交替之际,本工程门窗选用下列图集:
《彩色涂层钢板门窗》98SJ716
(一)--(九)
《铝合金、彩钢、不锈钢夹芯板大门》03J611—4
各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按工艺要求选用。
1.6图纸名称在图标的图纸名称栏内按首钢设计院规定书写。
图纸目录及布置图或详图书写格式均按首钢设计院规定执行。
2.工业建筑
2.1-般规定
工业建筑设计除应遵守下列规范、规程、标准外,尚应符合本技术规定;
2.1.1《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
2.1.2《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
2.1.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2.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87(2001年版)
2.1.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2.1.6《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
2.1.7《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91
2.1.8《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一95
2.1.9《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2.1.10《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2.1.11《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一85;
注:
本条所列均为现行的规范、规程,新规范、规程执行后自然代替本规定所列者。
2.2降雨量:
年平均降雨量(1980~2001年)594.68mm
日最大降雨量(1959.7.21)378mm
小时最大降雨量(P=5):
146mm
2.3厂房地面标高
2.3.1炼铁、炼钢、烧结车间等一般厂房底层地面高于室外厂区地面300mm;
可燃易燃液体仓库(如桶装汽车)库房底层地面低于室外厂区地面30Omm;
发电站、总降压变配电站、变电所厂房底层地面高于室外厂区地面30Omm;
2.3.2一般建筑物室内底层地面高于室外厂区地面15Omm;
2.4生产厂房建筑布置
2.4.l厂房平面柱网及高度
2.4.1.1厂房的平面和竖向布置,一般应遵守《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2.4.1.2厂房建筑高度除满足工艺生产及《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的要求外,还应满足卫生及安全要求。
1)建筑物高度(由地面到顶棚)一般不得低于3.2m,由地面到顶棚突出构件底面高度(净高)不得低于2.5m。
2)厂房内设置工作平台时,从平台面至上部结构的底面或管道的底面的高度,当有人经常通行时一般宜大于2m,但最小应不小于2m,不经常通行人时应不小于1.9m
3)通廊高度(由楼地面到顶棚突出构件底面)不得小于2.2m
4)设备层高度不限。
2.4.2厂房自然通风、采光及噪声控制:
2.4.2.1厂房自然通风
1)每小时发热量大于125kJ/m3的车间,一般夏季应设计有组织的自然通风。
2)热车间为了排除车间余热,应尽量将天窗布置在热源上面。
3)热车间采用天窗时,为保证自然通风效果天窗应有避风设施。
4)夏季自然通风用的进风窗其下端距地面不应高于1.2m。
当热车间进风窗采用通长立转钢侧窗时,窗下端距地面不应高于0.6m。
5)自然通风根据暖风专业提供的进排风面积资料设计相应的窗洞面积。
6)当室外实际出现温度等于夏季通风设计计算温度时,车间内作业地带的空气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小时发热量小于8kJ/m3的车间,不得超过室外温度3оC。
(2)每小时发热量84--42OkJ/m3的车间,不得超过室外温度5оC
(3)每小时发热量大于420kJ/m3的车间,不得超过室外温度7оC
注:
作业地带系指工作地点所在的地面上2米内的空间。
7)某些车间(如转炉等)的工作地点确受条件限制可采取局部降温措施。
2.4.2.2厂房天然采光
厂房天然采光应以厂房外墙侧窗采光为主,在侧窗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上部采光,即采用天窗、屋面采光板或屋面采光罩等方式。
1)天然采光室内照度和采光系数的标准值,均采用最低值。
2)生产车间采光的分级按《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91进行划分。
2.4.2.3噪声控制
1)厂内噪声应优先在设备本身设置消声装置或隔声罩(隔声室)等措施。
2)厂区内的噪声控制应尽量在总图布置上解决。
3)根据《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厂界噪声限制值≤65dB。
4)在设备本身无条件设消声器和隔声罩者,在厂房设计时,墙和屋顶应作吸声处理,以降低混响声音。
5)在同一厂房内高噪声跨与相邻跨之间可设置隔声墙及隔声门窗(如铆焊车间),以控制噪声的传播。
6)对操纵高噪声设备的工作人员,应设置隔声间(如鼓风站、氧气站的值班室等),隔声间的门窗应设计成密闭隔声门窗。
2.4.3厂房建筑色彩按本规定执行(详见3.5)。
2.5建筑构造
2.5.1屋面
2.5.1.1屋面排水
1)一般厂房均采用有组织排水。
但灰尘大的厂房及檐高小于9m,天窗跨度小于12m,相邻屋面高差小于3m的建筑物可做无组织排水。
2)无组织排水檐口挑出长度按计算规定,一般不小于300-500mm。
3)彩色镀锌钢板屋面一般做有组织排水。
卷材和涂料屋面当有高低差相邻屋面时(包括天窗),高处屋面酌情采用有组织排水,在低屋面应设置水簸箕或防护板等措施,当低屋面为彩色镀锌钢板时,其水落管应引至低屋面檐沟。
4)屋面排水坡度
(1)长尺度彩色镀锌钢扳屋面坡度不小于5/100(1/20)。
灰尘较大的车间,屋面坡度可适当加大(板有接头的屋面,其坡度需根据搭接长度和粘结方式决定)。
(2)卷材及涂料防水平屋面为2/100(1/50)
(3)卷材及涂料防水坡屋面为1/10
(4)刚性防水屋面为l/1O--1/50
(5)水斗最大间距:
水斗间距一般不应大于24m,纵向天沟的排水坡度不小于5/1000,
(6)卷材及涂料防水和刚性防水屋面排水水斗均优先选用标准水斗及相应的立管。
当采用长尺彩色镀锌钢板屋面时,其屋面排水水斗及立管应根据降雨强度和屋面汇水面积的大小计算决定。
(7)水落管:
内排水采用钢管或铸铁管,外排水采用φ100-150mm塑料管。
2.5.1.2彩色镀锌钢板及金属压型夹心板屋面
为合理利用材料,非保温厂房屋面板的板型采用YX75-380-760单板;保温屋面板的板型采用YX75-380-760(上板)与YX50-250-760(下板)复合,内夹50mm厚岩棉夹芯保温层;钢板厚度:
0.8mm
2.5.1.3卷材及涂料防水屋面
1)一般卷材防水屋面坡度为1/10-1/50,采用一道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厚度≥4mm;
2)卷材屋面找平面层一般采用20厚1:
3水泥砂浆,当在块状或松散状的保温材料上做找平层时,应采用25厚1:
3水泥砂浆。
3)卷材屋面保护层一般不上人的工业厂房屋面均采用在防水层表面撤铺小石子或着色剂保护层。
需要经常上人的平屋面,应在防水层上砌铺地面砖或予制混凝土块,并用干水泥擦缝。
2.5.1.4刚性防水屋面
1)一般用于无吊车,无振动且墙间无相对沉降变形的室内辅助建筑小房。
2)基层为捣制钢筋混凝土板,且面积较小时,可采用20厚1:
2.5水泥砂浆内加3%防水粉的防水层。
3)基层为予制钢筋混凝土板时,可采用40厚200号细石混凝土,加Ф4间距15Omm的钢筋网,钢筋网在分格缝处断开,并沿屋脊及板支点处设纵横分格缝,缝内填聚氯乙烯胶泥,上铺油毡及盖缝板。
4)对防水要求严格的建筑物和设有保温层的屋面;不宜采用刚性防水层。
2.5.1.5随着材料工业的发展,如采用其他新型的成熟的防水屋面,应和设计、施工单位一起商定,并经上级批准后方可使用。
2.5.1.6屋面保温、隔热层
1)建筑物室内净高(板底面)为8m及8m以下的冷加工车间及试验室、生活福利设施等辅助建筑物,在屋面上应设置隔热层。
2)根据工艺生产的要求,有保温要求的屋面应设置保温层。
3)在生产上有防结露要求的车间,在厂房屋面上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4)防结露层或保温层可采用水泥珍珠岩板,加气混凝土板、岩棉板等。
亦可采用其它成熟的技术经济先进的新型隔热材料。
5)卷材屋面隔热(保温)层采用加气混凝土(容重不大于7.0kN/m3),蛭石板(容重不大于5.OkN/m3),珍珠岩板(容重不大于4.0kN/m3)或予制钢筋混凝土小扳架空隔热,空气间层高度一般为180-240mm。
6)大面积的保温(隔热)层的厚度,应根据热工计算决定。
2.5.1.7屋面检修梯及其它
1)需定期上屋面操作检修或清灰的厂房,应根据厂房面积的大小,适当设置检修或清灰用的斜梯,斜梯的角度以45º为宜。
2)不需定期检修或清灰的屋面,当厂房檐口高度大于lOm时,设置一个上屋面斜梯,檐口高度等于或低于lOm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上屋面直梯。
高度大于2m的直爬梯,应设置保护罩。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屋面,在檐口处设置12OOmm高的防护栏杆:
(1)屋面坡度大于1/7.5,且檐口高度大于10m时;
(2)需定期在屋面操作检修。
(3)需要经常清灰的屋面。
2.5.2墙
2.5.2.1压型钢板墙面
厂房墙面如采用彩色镀锌钢板,非保温墙面的板型采用YX35-125-750单板;保温墙面的板型采用YX35-125-750(外板)与YX50-250-750(内板)复合,内夹50mm厚岩棉夹芯保温层;钢板厚度:
0.6mm
2.5.2.2砖墙
1)一般砖外墙均为24Omm厚,有保温要求的外墙370mm厚。
承重墙采用蒸压灰砂砖或空心砌块,非承重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
2)砖墙门窗口过梁:
一般均采用钢筋辊凝土过梁。
3)砖墙与厂房柱、屋盖及楼盖之间应有可靠的拉结。
4)砖墙上大于2O0X2OOmm的孔洞应预留,小于2O0X2OOmm的孔洞可在施工中临时开凿。
5)砖墙墙身变形缝应与结构变形缝对齐,按抗震缝考虑,缝宽应根据防震规范的要求确定。
6)墙身防潮层采用20厚1:
2水泥砂浆掺3%防水剂,铺设在室内地面下60mm处。
2.5.2.3圈梁和联系梁
1)不设吊车的单层工业建筑,外墙高度在4m和4m以下,必须在柱顶或
墙顶附近设置一道联系梁或圈梁;外墙高度在4m以上的,除必须在柱顶或墙顶附近设置一道联系梁或圈梁外,应根据计算在墙身适当部位增设联系
梁或圈梁。
2)设有桥式吊车的厂房,除在柱顶或墙顶附近设置一道联系梁或圈梁外,还应在吊车梁标高附近增设一道联系梁或圈梁,并根据计算在墙身适当部位增设联系粱或圈梁。
3)砖混结构墙身的底部和顶部需设置圈梁,多层房屋的中间各层,应隔层设置,必要时亦可层层设置。
4)圈梁应设计成封闭式的,并可结合基础梁、过梁等统一考虑。
5)需进行抗震设防的厂房,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设计。
2.5.3地面
2.5.3.1地面地基处理
1)当为大面积回填土或基土不良需进行换土时,应在设计图纸中注明要分层压实,根据荷载的大小,按规范其压实系数应不小于0.94,并在表层掺碎石夯实。
2)当地基为软弱土层,地面荷载又很大时,地坪地基需进行特殊处理。
2.5.3.2当工艺有特殊需要时,地面垫层可特殊处理(如作钢筋混凝土垫层)。
2.5.3.3大面积地面基土回填较厚的厂房,当采用混凝土地面时,应优先采用可调整的预制混凝土板地面。
2.5.3.4地面上有重大物件冲击时,或大面积堆置重量较大的材料如钢锭、钢坯等,最好采用碎石(炉渣)压实,或素土夯实等柔性地面。
2.5.3.5当有50OºC以上灼热物件接触地面时,应采用素土、炉渣等地面,如同时工艺又对地面有平整及清洁要求时,可以采用铸铁板地面:
如转炉附近。
当作用于地面的温度在1OOºC-50OºC时,可以采用缸砖、红砖、块石等地面或其他行之有效的地面。
2.5.3.6当地面上有铁轮车或带有防滑链的车辆通行或拖运尖锐金属物件等操作时,宜采用铁屑水泥地面,对物件作用强烈的地段,可采用水泥砂浆为结合层的铸铁板地面。
2.5.3.7当有运输车辆通行,或有翻转搬运小型零件的厂房,最好采用整体地面,即采用细石混凝土地面。
2.5.3.8垫层混凝土采用C10级,兼作面层时不低于Cl5级。
2.5.3.9厂房内地面在施工完毕后,应用中黄色油漆标志出人行通道及车行通道;地面应不透水,并设有一定坡度,坡向排水沟或地漏,各种地面的最小排水坡度为:
1)水磨石,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混凝土1%
2)沥青混凝土,沥青砂浆,混凝土板1.5%
3)沥青浸渍砖,沥青碎石2%
4)地面最大坡度不宜大于4%,室内排水沟纵向坡度,一般不小于0.5-1%。
厕所等经常有水的房间,其地面应比车间地面低2Omm。
2.5.3.10防腐蚀地面的做法,应根据有关专业要求按规范规定处理。
2.5.3.11大门的坡道,一般宜采用1/10-1/8坡度。
当场地较窄时,可以采用略>1/8坡度。
当坡道经常潮湿或坡度略大时,坡道面应作反齿槽或其他防滑措施。
2.5.3.12厂房外做散水,其宽度根据厂房的高低确定,一般为600-10Oomm,采用Cl0混凝土制作。
2.5.3.13地面变形缝应与建筑物变形缝的位置一致,变形缝在构造上均应沿缝两侧板边局部加强。
室内外的混凝土垫层一般设置纵横向缩缝,纵向缩缝采用平头缝或企口缝,间距为3-6m。
横向缩缝采用假缝,间距为6-l2m。
2.5.4门窗
2.5.4.1厂房大门
1)厂房大门宽度在4.8m及以下的,采用才彩钢?
外门;超过4.8m的大门,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等,如其本身不带小门应在其旁另开侧门。
2)厂房大门一般均应设置雨罩,雨罩宽度应比门洞宽察力600-1OOOmm,挑出长度应≥90Omm,雨罩下面与门顶部之间应留出安装照明灯的距离。
3)下段设有栏杆的敞开式建筑和半敞开式建筑的门可只留出门洞,不做门扇,也可根据需要设与栏杆相同形式的栅栏门。
4)进火车的大门其净宽、净高应符合有关运输规定。
2.5.4.2侧窗
1)要求通风良好的热车间,可采用平开组合钢窗。
2)工业厂房及附属建筑物一般均采用钢窗,高侧窗应根据钢窗的数量设置手动机械开关或电动开关,工艺上有洁净等特殊要求者,可采用铝合金门窗。
3)外墙上的高侧固定采光窗,可采用阻燃性玻璃钢采光带,其板型与墙面板的波型相同。
4)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窗台高度
热车间:
600-9OOmm,低于80Omm时,应加防护栏杆。
一般厂房:
90O-12OOmm
一般民用建筑:
900-1000mm,
仓库及浴室:
1800-2100mm
2.5.4.3操作室窗
1)操作室窗一般采用铝合金窗。
操作室窗根据工作地点条件温度的不同,一般采用单层或双层固定窗。
2)操作室铝合金窗采用厚度大于6mm的普通玻璃,耐热玻璃或钢化玻璃。
2.5.4.4天窗
1)采光天窗
(1)纵向采光天窗的宽度,一般取该厂房跨度的0.3-0.4倍,高度与宽度一般采取1:
3-1:
2.5
设有采光玻璃的天窗,需在玻璃下面设防网(钢丝网)或采用安全玻璃窗扇,
(2)屋面采光窗可用屋面采光板或阻燃型玻璃采光罩。
如采用屋面采光板时应解决阳光直射和眩光问题。
2)通风天窗
(1)采用上承式或下沉式横向天窗、纵向天窗等形式。
根据地区气候的特点,挡风板和挡雨板应能防各种角度的飘雨。
(2)高温车间,除采用上述类型天窗外,如条件可能,尚可选用其他类型的通风天窗。
2.5.5厂房内吊车安全走道及检修走道
2.5.5.1吊车净空尺寸按《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冶生(1996)204号文件中的规定选用。
装有中级和重级工作类型的桥式起重机的厂房,其柱顶或屋架下弦底表面至桥式起重机小车顶端的净空不得小于0.4m;地基较好、地面荷载不大、跨度小于15m时,净空尺寸可缩至0.3m;通过立柱处的安全走道,上柱边缘到桥式起重机外缘的净空尺寸,应不小于0.55m;有穿过上柱的人孔时,人孔宽度应不小于0.4m,高度不小于1.9m,孔下边缘标高应与安全走道板面标高一致。
桥式起重机轨道标高应保证对最高设备吊装拆卸的安全高度
2.5.5.2吊车安全走道板及检修平台
1)中级和重级工作类型的桥式起重机,应设置宽度不小于0.8m的双面安全走道,两边走道均应设梯子。
厂房山墙应设置跨间通长走道;若不设置跨间通长走道时,应在两端山墙处各设一个长度为厂房跨度的检修平台。
2)安全走道在通过厂房柱子处横向净空不得小于40Omm,高度不得小于19OOmm,并需专设上安全走道的斜梯。
2.5.5.3梯子及栏杆
1)上吊车或上操作平台梯子均采用钢斜梯,梯宽为600-80Omm,坡度一般为45Ο,场地紧张时也可用59Ο,上吊车平台梯子间距不大于200m,参观走--8—
道的梯子采用30Ο。
2)平台及安全走道设置高105Omm钢管栏杆。
吊车安全走道及下面经常走人的通道平台,一般在栏杆下部均应设1OOmm高钢护板。
3)上吊车操作室的平台距建筑物结构下缘(吊车梁底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9m。
4)每一台吊车设置一个上吊车操作室的梯子。
2.5.6装修
2.5.6.1外墙面装修
1)当采用彩色镀锌钢板的外墙面时,其涂料色彩按全厂各区色彩统一规定。
下面砖或混凝土砌块的矮墙其饰面色调应与整个墙面协调一致。
2)当采用砖砌外墙时,应用水泥砂浆抹面,并以优质涂料饰面,局部或主要出人口亦可用面砖饰面。
2.5.6.2内墙及内部装修
1)钢结构厂房,钢结构屋架、吊车梁、柱子除锈后涂二道防锈底漆和二道面漆。
内墙面和天棚面及屋面板底面均涂彩色涂料,色彩均按各区色彩统一规定采用。
2)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其厂房内部包括天棚面、屋面板底面、柱子、吊车梁、屋架一般均按2.4.3条规定喷色浆,其中生产厂房砖墙面按工艺要求进行处理喷色浆,仓库一般勾缝喷白。
3)民用房屋内墙面抹灰一般采用石灰砂浆抹面后喷涂料,当需做油漆面层时,底层应采用水泥砂浆抹灰。
2.5.6.3钢门窗的油漆色彩均按全厂各区色彩统一规定采用。
2.5.6.4航空标志
烟囱超过1OOm者,应刷航空标志,从5Om高起,刷5-lOm高红色圈和5-10m高白色圈,红白相间,直至顶端。
100m以下烟囱为钢筋混凝土原色。
2.6标准图选用
选用现行的国家标准图和华北、西北地区建筑构造通用图集。
3.厂内生活福利设施
3.1一般规定
3.1.l认真贯彻“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正确掌握建设标准,精心设计,做到功能合理,造型美观。
3.1.2在生活设施设计中,应分区做好总体方案设计,注意环境绿化、人流、物流和群体布置,以及造型和色彩的协调统一。
3.1.3加强与材料、施工部门的协作,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能的条件下,积极采用新型建筑材料,推广新的施工技术。
3.1.4建筑平面设计在考虑美观的同时,还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3.2布点原则及项目内容
3.2.1主要以部(厂)为设置单位,并考虑服务半径配置有关的生活福利设施项目。
3.2.2厂内生活福利设施包括办公楼、食堂、存衣室、浴室等主要项目。
3.2.3部(厂)级办公楼集中设置。
3.2.4食堂应集中设置,包括厨房、餐厅、小卖部、冷库、主食(包括蒸饭间)、副食、休息、办公、厕所等用房。
就餐人数少,车间分散时,可由食堂送饭,并在车间值班室设置分饭间。
3.2.5存衣室和浴室集中设置。
3.2.6哺乳、保健、妇女卫生等用房均按卫生标准设置,设计可按布置合理,使用方便的原则,附设于办公楼或存衣室内。
3.2.7全厂室外公共厕所的设置,应注意布点均匀,适型美观。
3.3.各项福利设施的面积指标
3.3.1办公楼
办公室一律按大间设计(一般为三开间)。
建筑面积根据实际需要一般为8.5-1Om2/人(包括过道、楼梯、厕所等面积在内)。
3.3.2食堂
3.3.2.1进餐人数,按最大班职工人数及厂内临时协作,检修人员人数的95%计算,一次或二次进餐。
3.3.2.2使用面积:
1.3m2/座。
餐厅与厨房面积比可按1:
1考虑。
并宜设置适量座位的小餐厅。
3.3.2.3增设冷库面积30一50m2(附设冷冻机房)。
3.3.2.4开水房16-20m2。
3.3.2.5厕所按规范要求设计蹲位、洗手盆等。
3.3.2.6更衣、值班室使用面积20-30m2。
3.3.2.7食堂为二层时,需考虑竖向运输用提升机。
3.3.3浴室
3.3.3.1人数按最大班值班人数(包括临时协作及检修人员)的95%计算。
3.3.3.2车间卫生特征等级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选用。
3.3.3.3每个淋浴器使用人数如表1所示。
每个淋浴器使用人数表1
车间卫生特征级别
1
2
3
4
每个淋浴器使用人数
3
5
9
13
3.3.3.4建筑面积7m2/每个淋浴器,(包括更衣室在内)。
3.3.3.5大池面积1m2/每个淋浴器。
3.3.3.6浴室内应设男女小便池。
3.3.4存衣室
3.3.4.1人数按在册人数计算。
3.3.4.2建筑面积1m2/人。
3.3.5盥洗室
3.3.5.1人数:
按最大班职工人数的95%计算。
3.3.5.2盥洗水龙头的使用人数如表2所示。
表2
车间卫生特征级别
每个水龙头的使用人数
1、2
20
3、4
35
3.3.5.3盥洗室建筑面积为2m2/每个龙头。
3.3.6厕所
3.3.6.1人数按职工最大班人数的95%计算。
3.3.6.2每个蹲位使用人数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的第73条确定,每个蹲位建筑面积按5m2计算,2个蹲位以下的厕所,可适当扩大建筑面积。
3.3.6.3男厕所小便槽,按每蹲位0.5m的长度计算。
3.3.7哺乳室、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女卫生室均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的有关条文确定。
3.3.8自行车棚车辆数按最大班人数的30%计算,建筑面积1.2m2/辆。
3.4建筑设计
3.4.1各项生活设施室、内外高差可根据需要确定,一般≥0.3m
3.4.2办公楼
3.4.2.1一般采用砖混或框架结构,如功能或造型需要可局部采用框架结构。
3.4.2.2层高:
底层3.6-3.3m,上层3.3一3.0m。
3.4.2.3开间,一般为3.6m,亦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大或减小。
3.4.2.4进深,一般为4.5--6m,单面走廊宽1.8m,双面走廊宽2.1一2.4m
(中心线距)。
3.4.2.5墙体:
外墙及承重墙采用蒸压灰砂砖或混凝土砌块。
内隔墙优先采用空心砖、加气混凝土砌块或其它轻质材料,亦可采用与外墙相同的材料。
3.4.2.6楼板:
一般采用现制钢筋混凝土板,亦可根据需要采用予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
3.4.2.7楼梯:
一般采用现制钢筋混凝土楼梯,亦可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梯。
3.4.2.8屋面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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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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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期工程 建筑 统一 技术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