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及图样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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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及图样资料
深度内容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对园林景观设计文件的编制、管理,保证各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参照住建部颁发实施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内容要求,编制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规定,以保证设计质量。
1.0.2各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工程所在地的有关地方性规范。
1.0.3适用于以建筑为主体的场地的园林景观设计。
1.0.4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三阶段。
现就上述三阶段设计深度做出规定,供参考。
1.0.5方案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及图纸,其内容达到以下要求:
1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2提供能源利用及与相关专业之间的衔接;
3据以编制工程估算;
4提供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必要文件。
1.0.6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及图纸,其内容达到以下要求:
1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2解决各专业的技术要求,协调与相关专业之间的关系;
3能据以编制工程概算;
4提供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必要文件。
1.0.7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及图纸,其内容达到以下要求:
1满足施工安装及植物种植需要;
2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需要;
3能据以编制工程预算。
1.0.8本规定编制的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可根据项目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2、方案设计
2.1方案设计文件包括:
封面、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其中封面、目录不做具体规定,可视工程需要确定)
2.2设计说明
2.2.1设计依据及基础材料
1由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条件(用地红线、总占地面积、周围道路红线、周围环境、对外出入口位置、地块容积率、绿地率及原有文物古树等级文件、保护范围等);
2建筑设计单位提供的与场地内建筑有关的设计图纸,如总平面图、建筑一层平面图、屋顶花园平面图、地下管线综合图、地下建筑平面图、覆土深度、建筑性质、体形、高度、色彩、透视图等;
3园林景观设计范围及甲方提供的使用及造价要求;
4地形测量图;
5有关气象、水文、地质材料;
6地域文化特征及人文环境;
7有关环卫、环保资料。
2.2.2场地概述
1本工厂所在城市、周围环境(周围建筑性质、道路名称、宽度、能源及市政设施、植被状况等);
2场地内建筑性质、里面、高度、体形、外饰面的材料及色彩、主要出入口位置,以及对园林景观设计的特殊要求;
3场地内的道路系统;
4场地内需保留的文物、古树、名木及其他植被范围及状况描述;
5场地内自然地形概述;
6土壤状况。
2.2.3总平面设计
1设计原则;
2设计总体构思,主题及特点;
3功能分区,主要景点设计及组成元素;
4种植设计:
种植设计的特点、主要树种类别(乔木、灌木);
5对地形及原有水系的改造、利用;
6给水排水、电气等专业有关管网的设计说明;
7有关环卫、环保设施的设计说明;
8技术经济指标(也可放在总平面图纸上)
1)建筑场地总用地面积㎡;
2)园林景观设计总面积㎡;
其中:
种植总面积:
㎡,及占园林景观设计总面积%;
铺装总面积:
㎡,及占园林景观设计总面积%;
景观建筑面积:
㎡,及占园林景观设计总面积%;
水体总面积:
㎡,及占园林景观设计总面积%;
2.3设计图纸
2.3.1场地现状图,常用比例1:
500—1:
100。
.
1原有地形、地物、植物状态;
2原有水系、范围、走向;
3原有古树、名木、文物的位置、保护范围;
4需要保留的其他地物(如:
市政管线等)。
2.3.2总平面图,常用比例1:
500—1:
1000。
1地形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设计范围(招标合同设计范围),用中粗点划线标示;
3场地内建筑物一层(也有称为底层或首层)(±0.000)外墙轮廓线、标明建筑物名称、层数、出入口等位置及需保护的古树名木位置、范围;
4场地内道路系统,地上停车场位置;
5标明设计范围内景观个组成元素的位置、名称(如:
水景、铺装、景观建筑、小品及种植范围等);
6主要地形设计标高或等高线,如山体的山顶控制标高等;
7图纸比例、指北针或风玫瑰。
2.3.3功能分区图,常用比例1:
500—1:
1000。
在总平面图基础上突出标明各类功能分区,如供观赏的主要景点、供休闲的各类场地,及儿童游戏场、运动场、停车场等不同功能的场地。
各功能分区联系的道路系统。
2.3.4种植设计总平面图,常用比例1:
500—1:
1000。
1种植设计的范围;
2种植范围内的乔木、灌木、非林下草坪的位置、布置形态,并标明主要树种名称、种类、主要观赏植物形态(可给出参考照片)。
2.3.5主要景点放大平面图,常用比例1:
100—1:
300。
2.3.6主要景点的立面图或效果图(手绘、彩色透视)。
2.3.7设备管网与场地外线衔接的必要文字说明或示意图。
3、初步设计
3.1一般要求
3.1.1初步设计文件包括:
封面、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工程概算书。
3.1.2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顺序
1总封面;
1)项目名称;
2)编制单位名称;
3)项目设计编号;
4)设计阶段;
5)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姓名及其签名或授权盖章;
6)编制年、月。
2设计文件目录
1)目录应包括序号,不得空缺;
2)图号应从“1”开始,依次编排,不得从“0”开始;
3)目录一般包括序号、图号图纸名称、图幅、备注;
4)当图纸修改时,可在图号:
“景初1”后加a、b、c(a表示第一次修改版,b表示第二次修改版)。
3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4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5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此概算书视具体工程情况确定或只给出工程的估算或工作量)。
注:
1.对于规模较大、功能较负责、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设计总说明
3.2.1园林景观专业
1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由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及有关建筑初步设计文件;
2)由主管部门批转的园林景观方案设计文件及审批意见;
3)建筑设计单位提供的总平面布置图、地下建筑平面图、覆土深度、竖向设计、室外管线综合图;
4)本工程地形测量图、坐标系统、坐标值及工程系统;
5)有关气象资料、工程地质、水文资料及生态特征等。
2场地概述:
1)本工程场地所在城市、区域、周围城市道路名称、宽度、景观设计性质、范围、规模等;
2)本工程周围环境状况、交通、能源、市政设施、主要建筑、植被状况;
3)本工程所在地区的地域特征、人文环境;
4)场地内与园林景观设计相关情况:
①保留的原有地形、地物(保留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需保留的文物、植物、古树、名木的保护等级及保护范围、水系等)
②场地内地上建筑物性质、层数、体形、高度、外饰面材料、色彩、主要出入口位置、地下建筑的范围及覆土厚度;
③场地内车行、人行道路系统及对外出入口位置;
④日照间距及防噪声抗污染等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总平面设计:
1)设计主要特点、主要组成元素及主要景点设计;
2)场地无障碍设计;
3)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情况(如能源利用等);
4)其他。
4竖向设计
1)竖向设计的特点;
2)场地的地表雨水排放方式及雨水收集、利用;
3)人工水体、下沉广场、台地、主要景点的高程处理,注明标高控制。
5种植设计:
1)种植设计原则;
2)对原有古树、名木和其他植被的保护利用;
3)植物配置;
4)屋面种植特殊处理(是否符合建筑结构允许荷载,有良好的排灌、防水系统、防冻措施、防风处理措施)。
5)树种的选择:
①主要树种;
②特殊功能树种;
③观赏树种。
6)种植技术指标:
①种植总面积:
㎡(其中包括地下建筑物上覆土种植面积,屋顶花园种植面积);
②乔木树种及总棵数;
③灌木名称及总面积:
㎡;
④地被名称及总面积:
㎡;
⑤草坪名称及总面积:
㎡。
6主要水景设计—自然水系的利用及主要人工水景的特点,水源及排放方式。
7主要景观建筑设计形式(即有一定活动空间的,如:
亭、榭、楼、廊、伞等),设计深度可参考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初步设计深度图样》05J802。
8主要景观小品设计形式(柱、墙、台、桥、花坛、座椅、标志灯)。
9铺装设计特点:
主要面层材料色彩、材质等。
10技术经济指标:
1)建筑场地总用地面积㎡;
2)景观设计总面积㎡;
其中:
铺装总面积㎡,及占园林景观设计总面积的%;
种植总面积㎡,及占园林景观设计总面积的%;
景观建筑总面积㎡,及占园林景观设计总面积的%;
水体总面积㎡,及占园林景观设计总面积的%;
3)土方工程量;
11提请设计审批时需要明确的问题。
12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3.2.2给水排水专业
1设计依据:
1)本工程设计任务书;
2)已批准的方案设计文件;
3)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的名称及编号;
4)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周围市政条件资料;
5)建筑及有关工种提供的条件图及设计资料。
2工程概况与设计范围
1)本工程建设用地、室外绿化面积
2)本工程包括项目红线内的绿地喷灌及水景景观设计(生活附属用房的给水排水设计、场地雨水设计)。
3给水设计
1)给谁用水量
①本工程最高日用水量。
其中城市自来水用量、中水用水量、中水用量约占日总用水量%;
②用说明或表格的方式列出绿化洒水、水景用水、道路浇洒水量及附属用房水量。
2)水源: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周围的给水管网现状,描述水源拟引自的位置、管径和供水压力。
如:
①供水水源为城市自来水;
②供水水源为自备的深水井;
③供水水源为小区中水。
3)系统:
①喷灌系统的浇灌形式,如喷灌、微灌;
②景观水池的形式,如喷水池、戏水池、种植池、养鱼池等;
③附属用房给水系统。
4)管材、接口、铺设与防腐。
4排水设计
1)废水排放量;
2)污、废水系统排放方式;
3)排水方式:
①说明设计采用的排水方式,如需要提升则说明提升位置、规模,提升设备型号及设计参数、构筑物形式、紧急排放的措施等;
②排水现状简介:
当排入城市管道或建筑场地雨水管道或其他外部明沟时应说明管道、明沟的大小、坡度、排入点的标高、位置和检查井的编号。
当排入水体时,还应说明对排放的要求;
③雨水系统排放;
④附属用房排水系统。
4)管材、接口、铺设。
5主要设备表:
按子项分别列出主要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水量。
6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2.3电气专业
1设计依据:
1)本工程设计任务书;
2)已批准的方案设计文件;
3)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的名称及编号;
4)建设单位提供的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方的设计要求;
5)建筑及有关工种提供的条件图及设计资料。
2工程概况与设计范围:
1)说明工程性质、面积等;
2)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分工;
3)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
3配电系统:
1)电源由何处引来、电压等级、配电方式;
2)选用导线、电缆的材质和型号,敷设方式;
3)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
4)电动机启动及控制方式的选择。
4照明系统:
1)照明的种类(如路灯、庭院灯、草坪灯、地灯、泛光照明、水下照明等)、电压等级、光源及灯具的选择及控制方式;
2)照明线路的选择及接地方式。
5防雷:
1)确定防雷类别
2)防直接雷击、防侧击雷、防雷击电磁脉冲、防高电位侵入的措施。
6接地及安全:
1)本工程系统要求接地的型式及接地电阻要求;
2)总等典韦、局部电位的设置要求;
3)接地装置要求,当接地装置需做特殊处理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方法等;
4)安全接地及特殊接地的措施。
7主要设备表:
按子项分别列出主要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8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3设计总说明
3.3.1园林景观专业
1总平面图:
根据工程需要,可分幅表示,常用比例1:
300—1:
1000。
1)地形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涉及范围:
以点化线表示;
3)场地内建筑物一层(也有称为底层或首层)(±0.00相当绝对标高值)外墙轮廓以粗实线表示。
标明建筑物名称、层数、高度、编号、出入口,需保护的文物、植物、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地下建筑物位置(其轮廓以粗虚线表示);
4)场地内机动车道路、对外出入口、人行系统、地上停车场。
5)园林景观设计:
①表示种植范围:
重点孤植观赏乔木及列植,乔木宜以图例单独表示;
②标明自然水系(湖泊河流表示范围,河流表示水流方向)、人工水系、水景;
③广场铺装表示外轮廓范围(根据工程情况表示大致铺装纹样),标明名称和材料的质地、色彩、尺寸;
④园林景观建筑(如亭、廊、榭等)以粗线表示外轮廓,标明尺寸、名称;小品均需表示位置、形状、庭园路走向、名称(如活动场地、花、池、伞、架、庭园路等);
⑤标明主要控制坐标;
⑥根据工程情况表示园林景观无障碍设计。
6)指北针或风玫瑰。
7)补充图例。
8)技术经济指标内容同3.2.1条中第10款,也可列于设计说明内。
9)图纸上的说明:
A.设计依据;B.定位坐标;C.尺寸单位;D.其他。
2竖向布置图,常用比例1:
300—1:
1000.
1)同3.3.1条第1款中1—7项的内容(其中园林景观设计尺寸标注等内容可适当简化);
2)与场地园林景观设计相关的建筑物室内±0.00设计标高(相当绝对标高值)、建筑物室外地坪标高;
3)与园林景观设计相关的道路中心线交叉点设计标高;
4)自然水系、最高、常年、水底水位设计标高、人工水景控制标高;
5)地形设计标高、坡向、范围;
6)主要景点的控制标高(如下沉式广场的最低标高、台地的最高标高),场地地面的排水方向;
7)根据工程需要,做场地设计地形剖面图并注明剖线位置;
8)根据工程需要,做景观设计土方量计算;
9)图纸上的说明:
A.设计依据;B.尺寸单位;C.其他。
3种植平面图,常用比例1:
300—1:
1000.
1)分别表示不同种植类别,如乔木(常绿、落叶)、灌木(常绿、落叶)、及菲林下草坪,重点表示其位置、范围;
2)屋顶花园种植,可依据需要单独出图;
3)苗木表,表示名称(中文、拉丁名)、种类、胸径、冠幅、树高;
4)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4水景设计图,常用比例:
1:
10、1:
20、1:
50、1:
100.
1)人工水体剖面图,重点表示各类驳岸形式。
2)给类水池(如喷水池、戏水池、种植池、养鱼池等)
平面图、立面图,重点表示位置、形状、尺寸、面积、高度等;
剖面图,重点表示水深及池壁、池底构造、材料方案等,其中:
喷水池:
表示喷水高度、喷射形状、范围等(示意);
各类水池根据工程需要表示水源及水质保护设施。
3)溪流:
平面图,重点表示源、尾、走向及宽度等;
剖面图,重点表示溪流截面形式、水深等(必要时给出纵剖面图)。
4)跌水、瀑布等:
平面图,重点表示位置、形状、水面宽度、落水处理等;
立面图,重点表示形状、宽度、高度、落水处理等;
剖面图,重点表示跌落高度、稽查、水流导体材料、落水处理等。
5)旱喷泉,位置、喷射范围、高度、喷射形式。
6)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5铺装设计图,常用比例:
1:
10、1:
20、1:
50、1:
100,重点表示铺装形状、材料;重点铺装设计还应表示铺装花饰、颜色等。
6园林景观建筑、小品设计图,常用比例:
1:
10、1:
20、1:
50、1:
100(如:
亭、台、榭、廊、桥、门、墙、伞、架、柱、花坛、树池、标志、座椅等)。
1)单体平面图,重点表示形状、尺寸等;
2)立面图,重点表示式样、高度等;
3)剖面图,重点表示构造示意及材料等;
4)标出电气照明、园林景观照明等位置。
3.2.3给水排水专业
1总平面,常用比例:
1:
500—1:
1000。
1)全部建(构)筑物、道路、广场等的平面位置,并绘制方格网,坐标、标高和指北针(或风玫瑰图)等;
2)给水、雨水管道平面位置,标注出干管的管径、水流方向、阀门井、水表井、检查井和其他给水排水构筑物的位置;
3)场地内的给水、排水管道与建筑场地及城市管道系统连接点的控制标高和位置。
2局部平面图,出图比例可视需要而定。
1)绘制局部(游泳池、水景等)平面布置图;
2)绘制水景的原理图,标注干管的管径、设备位置的标高。
3.3.3电气专业
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
1标示建(构)筑物名称、容量,供电线路走向,回路编号,导线及电缆型号规格,架空线杆位,路灯、庭院灯的杆位(路灯、庭院灯可不绘线路),重复接地点等;
2比例、指北针
3.3.4图纸增减
1竖向设计可视工程的具体情况与总平面图合并;
2场地局部剖面图可视具体情况增加;
3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可增加景点平面放大图及景点透视图;
4园林景观照明布置图可视工程情况与给排水线路图或总平面图合并。
4、施工图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施工图设计文件
1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和必要的设备、材料、苗木表,见4.2—4.5节)以及图纸总封面。
2合同要求的工程预算书
注:
对于方案设计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若合同未要求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工程预算书。
4.1.2总封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
2编制单位名称;
3项目的设计编号;
4设计阶段;
5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签名或授权盖章;
6编制年月(即出图年、月)。
4.2园林景观专业
4.2.1施工图阶段景观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封面、目录、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
4.2.2施工图设计文件顺序同初步设计3.2.1条。
4.2.3图纸目录应先列新绘制的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纸。
4.2.4施工图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1)由主管部门批转建筑场地园林景观初步设计文件、文号。
2)由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关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资料图(其中包括总平面图、竖向设计、道路设计和室外地下管线综合图及相关建筑设计施工图、建筑一层平面图、地下建筑平面图、覆土深度、建筑立面图等)。
2工程概况:
包括建设地点、名称、景观设计性质、设计范围面积(如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为不同单位承担,应摘录与施工图设计相关内容)。
3材料说明,有共同性的,如:
混凝土、砌体材料、金属材料标号、型号;木材防腐、油漆;石材等材料要求,可统一说明或在图纸上标注。
4防水、防潮做法说明。
5种植设计说明(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1)种植土要求;
2)种植场地平整要求;
3)苗木选择要求;
4)植栽种植要求:
季节、施工要求;
5)植栽间距要求;
6)屋顶种植的特殊要求;
7)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6新材料、新技术做法及特殊造型要求。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2.5设计图纸
1总平面图:
根据工程需要,可分幅表示,常用比例1:
300—1:
1000.
1)地形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设计场地范围、坐标、与其相关的周围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及其坐标;
3)场地中建筑物以粗实线表示一层(也有称为底层或首层)(±0.00)外墙轮廓,并标明建筑坐标或相对尺寸、名称、层数、编号、出入口及±0.00设计标高;
4)场地内需保护的文物、古树、名木名称、保护级别、保护范围;
5)场地内地下建筑物位置、轮廓以粗虚线表示;
6)场地内机动车道路系统及对外车行人行出入口位置,及道路中心交叉点坐标;
7)园林景观设计元素,以图例表示或以文字标注名称及其控制坐标;
①绿地宜以填充表示,屋顶绿地宜以与一般绿地不同的填充形式表示;
②自然水系、人工水系、水景应标明;
③广场、火攻场地铺装表示外轮廓范围(根据工程情况表示大致铺装纹样);
④园林景观建筑、小品、如亭、台、榭、廊、桥、门、墙、伞、架、柱、花坛、园路等需表示位置、名称、形状、园路走向、主要控制坐标;
⑤根据工程情况表示园林景观无障碍设计。
8)相关图纸的索引(复杂工程可出专门的索引图)。
9)指北针或风玫瑰。
10)补充图例。
11)图纸上的说明。
2竖向布置图,常用比例1:
300—1:
1000。
1)同4.2.5条第1款中1—10项内容。
2)与云林景观设计相关的建筑物一层室内±0.00设计标高(相当绝对标高值)及建筑四角散水底设计标高。
3)场地内车行道路中心线交叉点设计标高。
4)自然水系常年最高、最低水位。
人工水景最高水位及水底设计标高;旱喷泉、地面标高。
5)人工地形形状设计标高(最高、最低)、范围(宜用设计等高线表示高差)。
6)标注园林景观建筑、小品的主要控制标高,如亭、台、榭、廊标±0.00设计标高,台阶、挡土墙、景墙等标顶、底设计标高。
7)主要景点的控制标高(如下沉广场的最低标高,台地的最高、最低标高等)及主要铺装面控制标高。
8)场地地面的排水方向,雨水井或集水井位置。
9)根据工程需要,做场地设计剖面图,并标明剖线位置、变坡点的设计标高,土方量计算。
10)图纸上的说明:
①设计依据;
②尺寸单位;
③其他。
3种植总平面图,常用图例1:
300—1:
500。
1)场地范围内的各种种植类别、位置,以图例或文字标注等方式区别乔木、灌木、常绿落叶等(由各单位根据习惯拆分,但都应表示清楚);
2)苗木表:
乔木重点标明名称(中名及拉丁名)、树高、胸径、定干高度、冠幅、数量等;灌木、树篱可按高度、棵树与行数计算、修剪高度等;草坪标注面积、范围;水生植物标注名称、数量;
3)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4平面分区图:
在总平面图上表示分区及区号、分区索引。
分区应明确,不宜重叠,用方格网定位放大时,标明方格网基准点(基准线)位置坐标、网格间距尺寸、指北针或风玫瑰图、图纸比例等。
5个分区放大平面图,常用比例1:
100—1:
200。
表示各类景点定位及设计标高,标明分区网格数据及详图索引、指北针或风玫瑰图、图纸比例;
定位原则:
1)亭、榭一般以轴线定位,标注轴线交叉点坐标;亭、台、墙一般以柱、墙轴线定位;标注起、止点轴线坐标或以相对尺寸定位;
2)柱以中心定位,标注中心坐标;
3)道路以中心线定位,标注中心线交叉点坐标;庭园路以网格尺寸定位;
4)人工湖不规则形状以外轮廓定位,在网格上标注尺寸;
5)水池规则形状以中心点和转折点定位标注坐标或相对尺寸;不规则形状以外轮廓定位,在网格上标注尺寸;
6)铺装规则形状以中心点和转折点定位标注坐标或相对尺寸;不规则形状以外轮廓定位,在网格上标准尺寸;
7)观赏乔木或重点乔木以中心点定位,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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