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政府机构改革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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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政府机构改革自评报告
XX县政府机构改革自评报告
市编委:
根据XX编通〔2010〕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政府机构改革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机构改革基本情况
(一)执行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坚决
我县严格按经省编委办备案同意、XX市委、市政府批复的《XX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执行,县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2个,另设置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个,其他机构个1个。
机构设置均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行政编制未突破省编委办核定的总量。
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部门职责调整落实,责任明确,彻底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自定行政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规定配备,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纪律和机构改革纪律严格。
(二)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
按照上级政府机构改革指示精神,我县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了政企、政事、政资、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步伐,取消了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了出去,较好地解决了政府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的问题。
一是重点把握住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主要职责,注重对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全县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社会公共服务及管理,强化执行和法律监督职责,增强处置突发性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着力解决民生问题。
例如:
在医疗卫生方面,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坚持公共卫生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转变;在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提出政府职能向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方面转变。
二是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例如:
将卫生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交给了市场中介组织;将土地评估,矿业权评估、矿产资源储备评审机构和人员资质认定职责交给了行业协会;将大中型专项调查和各项普查的专业技术性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承担;取消了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等交通规费征收管理的职责;取消了司法机关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其职业人员的职责、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职责、组织全县公证员资格考试的职责。
此次改革中,共下放行政职能2项,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了出去。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行政许可项目由256项减少到了136项。
三是改进“窗口”机构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健全办事制度和程序,公开办事依据,简化办事流程,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
(三)部门职责调整落实,责任明确
通过本次机构改革,共加强21项职责,具体是:
1、加强县政府办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2、加强县委农工委组织领导农业经济发展、农村社会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职能。
3、加强县农林畜牧局农产品产需调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总量平衡;强化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县农林畜牧局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加强全县湿地保护、石漠化防治植被恢复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加强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规划、计划和项目的实施工作;加强产业化扶贫工作;加强协调和指导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等方面的职能。
4、加强县经贸局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应急机制和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对粮食购销、县级储备粮的管理,提高县级粮食供应的保障能力。
加强对粮油宏观调控及安全问题的研究。
5、加强县审计局对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境外县属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职责。
6、加强县安监局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指导协调的职能和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的职能。
7、加强县交通运输局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能。
8、加强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职能。
9、加强县水利局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职能。
10、加强县人社局统筹落实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加强统筹落实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的整合职责,加快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能。
11、加强县民宗局对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贯彻执行的督促捡查,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加强对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全县性民族宗教问题的综合调查研究;加强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和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职能。
12、加强县司法局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
13、加强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等职能。
14、加强县环保局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加强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环境监管的职能。
15、加强县住建局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住房问题,逐步解决农村危旧房改造问题;加强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着力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职能。
16、加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能;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市场监管和应急救援、旅游市场营销宣传、旅游教育培训和旅游信息网络维护的职能。
17、加强县计生局对全县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职能。
18、加强县教科局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和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职能。
19、加强县卫监局对食品安全、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
20、加强县财政局财政监督管理,维护财经秩序;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承担地方发行国债的管理职责;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职能。
21、加强县供销合作社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化肥农药储备和供应,指导推动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职责。
共取消5项职责,具体是:
1、取消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120项。
2、取消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附加费等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职责。
3、取消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职责。
4、取消组织全县公证员资格考试工作的职责。
5、取消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职责。
共增加12项职责,具体是:
1、增加县经贸局承担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口岸管理、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职责;
2、增加供销合作社加强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职责;
3、增加供销合作社指导和管理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社会团体(包括协会等)的组织建设与发展工作的职责。
4、增加县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职责。
5、增加县民政局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社会捐助、防灾减灾工作的职责。
6、增加县人社局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的职责。
7、增加县统计局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的职责。
8、增加县民宗局推进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信息化管理建设、外事归口管理工作、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
9、增加县政府办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10、增加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督的职责。
11、增加县计生局参与全县人口基础库建设的职责。
12、增加县教科局承担市科技局下放民营科技企业认定职责以及贯彻执行国家地震法规、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预防工作。
共转移11项职责,具体是:
1、将原县农业办公室(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的职责划入县财政局。
2、将县国家税务局管理承担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职责划入县财政局。
3、将原县财政局承担的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管理职责交给县地方税务局承担。
4、将原县农业办公室(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承担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将原县粮食局承担的全县粮食管理工作的职能、原县乡镇企业局承担的除农产品加工、煤炭生产管理以外的职能、原县发展改革局承担的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信息化的职能转移到县经贸局。
6、将原县乡镇企业局(县煤炭管理局)承担的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划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将原县建设局、县房产管理局(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城镇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将原县旅游事业局承担的全县旅游事业管理的职能划入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9、将原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知识产权局)的职能整合划入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10、将原县卫生局、县药监局的职责整合后划入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县审计局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共下放2项职责,具体是:
1、将土地评估,矿业权评估、矿产资源储备评审机构和人员资质认定职责交给行业协会。
2、将卫生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交给市场中介组织。
在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方面,共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认真制定部门“三定”规定。
根据省市指导精神,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部门和分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详细制定部门“三定”规定,特别是把职能调整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各部门新增加、加强、下放以及划转的职责,从而保证了部门照章履职。
二是建立和完善协调监督制度。
成立了以县编委主任为组长,其他成员单位参加的协调监督机构,帮助和督促新组建部门尽快理顺工作职责,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结合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以“三个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在认真做好“十二五”建设规划的同时,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细化,层层落实责任,签订责任书,实施阶段性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确保各部门履职到位。
(四)彻底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自定行政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通过本次机构改革,共清理规范议理协调机构2个,撤销了2个协调机构,分别是县农业办公室、县产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清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6个,分别将行政职能划入相应政府工作部门。
(五)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规定配备
部门的内设机构能按“三定”规定的内设机构限额进行设置,无自设机构、自行调整机构、擅自增挂牌子及更改机构名称等问题,内设机构名称、职责与“三定”和名称、职责一致,能按规定的领导职数配备部门领导和股(室)干部,机构撤并重组部门,改革方案所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已调整到位。
(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纪律严格。
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无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问题,无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本轮政府机构改革,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政府办公更加公开透明、便民高效。
总的来看,人民群众是非常欢迎的,改革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初步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认识还不统一,思想有待进一步解放。
在政府机构精简和优化组合过程中,狭隘的部门利益观念形成了改革的障碍,部门权力意识太浓,在考虑部门设置方面,直接以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意识仍然较强;二是提高行政效率还不明显。
有的部门合并之后,对行政权力进行简单的重新分配,貌合神不合现象较突出,改革后行政效率的改善还有待进一步观察;三是改革后一些人员编制的事宜比较凸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事效率。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巩固改革成果,我们建议: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仍将面临政府职能转变的诸多障碍。
市场经济体制不成熟,市场发展滞后,该由市场解决的一些问题还不能有效解决。
社会组织发展缓慢,公民社会还未形成,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发挥还有局限。
由于政府长期以来形成的全能政府的思维定势,始终不敢也不愿放权于市场和社会,一切大包小揽,客观上挤压了市场和社会的发展空间。
虽然面临的问题多,阻力大,但国家全力推进的现代化社会必然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化的政府作保障。
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解放思想,下大力气不断推进现代化政府建设,要准确定位政府职能,理清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间的关系,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让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
只有这样,政府的效能才能持续不断的提升。
二是调整政府行政编制。
近些年来,因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的职能在不断延伸扩大,但行政编制没有增加。
相反,这次县政府机构改革核销了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编制56名,更加剧了行政编制紧张,使县级政府履行行政职能面临人力严重不足的问题。
同时,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核定不切合工作实际。
一些部门工作任务繁重,一正二副的职数安排是难以开展工作的。
因此,建议行政编制要按照现有的实际情况重新科学合理地核定,部门领导职数不搞“一刀切”,应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行政编制的多少合理确定。
三是尽快解决“拉长板凳”安置干部的现状。
“拉长板凳”安置干部虽然保证了改革的稳定,但另一方面影响的是行政效率。
个别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达到16名,怎么工作?
因此,建议对部分工作任务多,又有编制的部门增加领导职数,缩短消化超职数干部的时间,以减少机构改革的负面影响。
县里也应该积极做到对有空缺的领导岗位优先从现有的科级实职领导干部中选任,在乡镇换届时,选派相对年轻的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到乡镇任职,消化部分矛盾。
三、自评结果
根据评估的标准和等级,我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自评为:
较好。
附:
1、《XX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总体执行情况统计表》
2、《XX县政府机构改革“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评表》
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1年3月28日
主题词:
机构改革自评报告
抄送:
县编委主任、副主任
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3月28日
报告
绥机编呈〔2011〕号
XX县乡镇机构改革自评报告
市编委:
根据市编办《2011年机构编制工作要点》安排,参照县级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办法,我县进行了乡镇机构改革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镇机构改革基本情况
(一)执行机构改革方案坚决
我县严格按经市编委办备案同意,县委、县政府批复的《XX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执行。
机构设置均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行政编制未突破省编委办核定的总量。
理顺了上级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的管理体制,明确了责任。
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规定配备,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纪律和机构改革纪律严格。
(二)在推进职能转变上取得进展
在推进乡镇职能转变方面,我们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全面履行乡镇职能: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四是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这一职能定位,切实把乡镇工作重点转变到了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上来,体现了为民服务的取向,更加贴近群众所需。
(三)机构和人员编制控制严格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确定党政机构设置形式和数额。
改革后全县一般乡镇党政办事机构未超过5个,一般乡镇党政机构设置“五办”。
即:
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党建群团办公室。
县委、政府所在地洋川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旺草镇,党政办事机构未超过6个。
全县乡镇事业机构设置为“四中心、四站、一所”。
即:
农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水利站、林业站、安监站、财政所。
法律法规明确上级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维持不变。
严格按规定限额核定领导职数。
原则上核定乡镇领导职数不超过9名,包括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人武部部长等,领导职数实行交叉任职,明确1名副乡(镇)长兼任人武部部长。
股级机构领导职数根据乡镇工作量的大小和编制数的多少进行核定。
原则上编制在5名及以下的设1正或1副;编制在6名及以上的设1正1副;少数工作任务重、编制相对较多的设1正2副。
(四)进一步创新了乡镇机构管理体制
通过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了乡镇机构管理体制。
明确规定县级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县级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职责。
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人事权、财权等管理职责,县级政府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
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为加强对乡镇上划机构的管理,我县还建立了经费约束机制。
就是把所有延伸或派驻机构的经费预算由乡镇按规定报批,经费的使用由使用单位提出使用意见后报乡(镇)长审批。
同时,建立了年终目标考核制度,把延伸或派驻机构的工作纳入乡镇的工作盘子,作为—个总的工作目标进行统一考核和奖励。
这样就形成了上下联动,全方位监督的工作和考核相结合的良性工作机制。
长期困扰我们的机构管理中的“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和“既看不见又管不着”等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五)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纪律严格。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我县进一步加强各级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严肃各项纪律,坚决做到了无突击提拔干部和无突击进人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发生;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保持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确保了各项工作运转正常,乡镇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尽管我县本轮乡镇机构改革,按照中编办、省编办《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围绕推进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关系、创新管理体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乡镇权责不对等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乡镇政府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等各个方面,和县级政府差不多具有基本相同的职权。
但实际上我国大多数法律的执法权都只授予县级政府及其部门,以至于乡镇政府执政权力出现削弱的现象。
但乡镇的责任却丝毫没有减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调解民间纠纷、组织农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都是乡镇无法逃避的任务。
而且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许多“一票否决”、“检查验收”,使乡镇干部顾此失彼、穷于应付,而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谋划本乡镇的发展;二是乡镇事业单位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特别是一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匮乏。
例如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普遍反映缺乏医疗技术方面的人才;三是乡镇财力不强,经费不充足,而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环境治理、社会事务管理、办公、接待、差旅、重大活动等各个方面都需要适度的资金支持。
为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乡镇职能转变。
我们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理顺县乡之间的职责关系,在赋予乡镇职能时,应充分考虑到其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界定清楚县直部门和乡镇政府各自的职能,适度扩大乡镇行政管理权限,合理调整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对乡镇工作的考核办法,严格控制对乡镇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
并根据不同基础、不同类型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采取委托、授权等多种形式,逐步切实赋予与乡镇职责任务相适应的部分管理权限,充实完善乡镇管理和服务等职责,增强其组织协调、规划决策、政策执行、科学发展的能力,把乡镇职能定位在“执行政策、发展经济、搞好服务、维护稳定、促农增收”上,使乡镇能够集中精力为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更有效的专业化服务,从而真正成为“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最基层政府,而不是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或者办事处;二是在本轮机构改革后,允许有空编的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录工作人员,以缓解乡镇干部“青黄不接”的现状;三是进一步加大对乡镇的财政支持力度。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县乡财政收支结构,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推动各级财政向乡镇倾斜。
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要继续加大对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年提高乡镇的财税分成比例。
可以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将区域内一般预算收入地方分成的绝大部分留给乡镇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返还,切实增强乡镇财政支配能力,保证乡镇机构和人员的财政供给,把充足的财力投入到新农村建设和公共管理服务中去。
三、自评结果
参照县级政府机构改革评估的标准和等级,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自评为:
较好。
附:
1、《XX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总体执行情况统计表》
2、《XX县乡镇机构改革“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评表》
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1年3月28日
主题词:
机构改革自评报告
抄送:
县编委主任、副主任
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3月28日
XX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总体执行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类别
改革前核定数
改革后核定数
实有(人)数
机构设置情况
政府工作部门
政府工作部门
内设机构
编制使用情况
政府工作部门行政编制
行政编制
政法专项编制
工勤人员编制
职数使用情况
政府工作部门
领导正职
政府工作部门
领导副职
政府工作部门
内设机构领导正职
政府工作部门
内设机构领导副职
备注
XX县政府机构改革“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评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月日
自评内容
自评情况
是
否
主要
职责
部门间职责关系是否理顺,部门“三定”规定运行是否顺畅。
“三定”规定中部门加强、取消、增加、转移的职责是否划转到位,下放的职责是否下放到位。
跨部门之间的职责是否建立了协调配合机制。
机构改革前延伸到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是否已收归部门。
各内设机构职责是否符合“三定”规定。
内设
机构
部门的内设机构是否按“三定”规定的内设机构限额设置。
内设机构名称、职责是否与“三定”的名称、职责一致。
是否有自设机构、自行调整机构、擅自增挂牌子及更改机构名称等问题
机构规格是否符合“三定”规定。
人员
编制
是否擅自超职数配备部门领导干部。
是否擅自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负责人。
机构撤并重组部门,改革方案所定的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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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县政府 机构改革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