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煤矿矿建工程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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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煤矿矿建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篇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我矿矿建工程质量、文明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文明生产量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程质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
巷道永久支护后,巷道净宽、高比设计要求小于50mm,每米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二条:
施工时要拉尺上线,严格按线施工,如果中线偏离设计100~200mm,每米罚款500元;中线偏离设计200mm及以上,每米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三条:
施工坡度不按设计要求误差达到±2°以上,每米罚款500元。
第四条:
未使用作业规程中所规定的支护材料(材质、种类、型号及配件),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第五条:
巷道赤脚长度超0.5m,宽度超过0.2m,一处罚款100元。
第六条:
水沟宽度、深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浇灌有蜂窝麻面的一处罚款100元。
第七条:
巷道中腰线统一刷白漆,末端距迎头不超过40m,如没按要求操作,每米罚款50元。
第八条:
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风动扳手、力矩扳手、锚杆拉力计、坡度规、钢卷尺等量具用于检测锚杆预紧力、锚固力,卡兰扭矩等,上述量具每少一种罚款100元。
第二节架棚巷道规定
第九条:
卡缆松动,棚梁接口不严,梁腿搭接不密贴每棚罚款100元。
第十条:
每班必须紧固迎头20m范围内卡缆,检查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
第十一条:
架棚巷道必须使用标杆,严防支架柱腿里出外进,未按规定使用标杆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
塑料网、荆芭、椽子间距不合格,拉杆、撑杆不齐、不直、不顺,每处罚款50元。
第十三条:
棚梁水平误差大于200m,每棚罚款100元。
第十四条:
架棚巷道支架间距误差大于100mm的每棚罚款100元。
第十五条:
支架连续两棚三角线误差达到100mm以上或连续3棚支架前倾后仰、迎山不照,每棚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十六条:
煤巷架棚巷道未按规定穿木鞋,每棚罚款100元。
第十七条:
局部帮空顶空要及时用坑木等搁牢背实,否则每处罚款200元。
第三节锚喷巷道规定
第十八条:
锚网喷巷道掘进时,未按爆破图表打眼、装药或炮眼布置不合理,周边眼痕率低于50%,光爆效果差的一次罚款200元。
第十九条:
锚杆安装角度、外露长度、锚固力不符合要求的每根罚款100元。
第二十条:
喷浆必须坚持挂七条线,发现每少一条罚款100元,
第二十一条:
锚喷支护钢网不贴岩面的一处罚款100元;锚杆间距大于设计100mm,每根罚款100元;锚杆不得随意截短使用,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第二十二条:
帮顶超挖超过400mm,面积大于0.5m2时,必须分层锚喷支护成型,否则罚款500元/处。
第二十三条:
喷浆表面不平整或因超挖厚度超过规定100mm,面积大于0.3m2的一处罚款100元。
第二十四条:
喷浆拌料比例不正确、不均匀,喷浆前未冲刷岩壁或喷浆后不及时洒水养护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第二章文明生产
第一节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第二十五条:
作业规程编制内容要符合规定,审批、贯彻手续要完备,若检查出编制不合理或与实际不符的一处罚负责编制的技术员100元。
第二十六条:
各队技术员要根据工作面地质条件变化及时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若没有制订或制订不及时、不合理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第二十七条:
未能及时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或变更通知单一次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第二十八条:
规程及措施未向工人贯彻学习或记录不齐全的罚技术员100元。
第二十九条:
施工区队技术员要及时上施工平面图及地质素描图,要求炮掘工作面两天上一次图,综掘工作面一天上一次图,未及时上图一次罚技术员100元。
第三十条:
巷道要及时吊挂中、腰线点并及时延线,中腰线吊挂间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未及时延线或中腰线点超距、无中腰线点发现一次罚技术员100元。
第二节综合防尘
第三十一条:
掘进头防尘水管要紧跟窝头,凡水管续接不到窝头,罚队200元,各装载点出煤造成煤尘飞扬的要进行喷雾降尘,没有喷雾降尘的发现一次罚200元。
第三十二条:
使用风钻必须采取湿式打眼,干式打眼不采取降尘措施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第三十三条:
施工队要经常对巷道、风筒进行洒水降尘,发现煤尘堆积严重的一次罚款200元。
第三十四条:
囤炮眼时,必须使用水炮皮、炮土囤实,不使用水炮皮或不用炮土囤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放炮前后要及时洒水降尘,不及时洒水降尘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三十五条:
未坚持潮料喷浆的罚款500元。
第三十六条:
岩巷施工打眼或喷浆时不戴防尘口罩的一人次罚款50元。
第三十七条:
综掘机内外喷雾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开机不喷雾一次罚款100元。
第三节临时轨道及运输设备的铺设
第三十八条:
临时轨道铺设所用道轨型号,轨枕种类,轨枕间距等必须符合作业过程要求,一处不合格罚款200元;临时轨道要随巷道掘进及时延伸,距迎头不得超过50mm,否则罚款500元。
第三十九条:
皮带、溜子机头机尾要用点杆或戗柱打设牢固,皮带机尾安装底杠,保证机尾点杆打设牢固,机身铺设要平、稳、直,运行可靠。
缺点杆或打的不牢靠,发现一次罚200元,溜子飘链发现一处罚200元,皮带跑偏洒煤发现一处罚200元。
第四十条:
皮带机头行人侧及溜煤眼四周必须安装防护围栏,若不按要求安装罚款500元。
第四十一条:
皮带架子必须全部挂牌编号,每少一个或不合格罚款30元。
第四十二条:
各转载点要安装照明,一处不安装,罚款200元。
第四十三条:
巷道内皮带、水沟、轨道之间的相对铺设位置必须符合巷道断面空间位置要求,否则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四节通风管理
第四十四条:
班组长不带便携或便携悬挂位置不当的发现一次罚100元,探头悬挂位置不当或放炮时撤出距离不够的发现一次罚100元。
第四十五条:
风筒出口距迎头不得超过规程规定,否则罚款200;如发现有私掐风筒或用物料堵住风筒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第四十六条:
皮带机头和掘进头要按照规定配备灭火器,没有及时配备或灭火器失效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五节巷道卫生
第四十七条:
巷道内积碴(煤)多,没有及时清理的罚款100元/m;杂物多,设备摆放不整齐,没有按规定时间处理的一处罚款500元;巷道内有积水淤泥没有及时处理的罚款100元/m;浮煤、浮矸超过轨枕上平面,没有及时清理的发现罚款100元/m。
第四十八条:
出水的掘进头要及时铺设好水沟或安装好排水系统,凡因水沟不畅通造成水乱流或排水不及时造成大量积水,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第四十九条:
车场口材料设备要分类码放整齐,并挂牌管理,码放乱的发现一处罚款200元;没有挂牌管理并未按要求整改的罚款500元。
第五十条:
风水管路要及时续接,保证生产正常使用,耙碴机或综掘机机身以外的所有风水管路不得使用软管子代替,否则罚款200元;风水管及电缆分别按上细下粗进行吊挂,吊挂间距和吊挂方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一处不合格罚款200元。
第五十一条:
日常所用工具小件要装箱上锁管理,不得乱扔乱放,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第五十二条:
巷道坡度大于18°的斜巷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打台阶,小于18°的必须靠行人侧打防滑纹,不按期限要求施工罚款1000元。
第五十三条:
迎头积碴(煤)超过一个循环,罚款500元。
第六节施工图板
第五十四条:
三图一表要符合现场施工实际,且要图文清晰、齐全完整,悬挂位置要合理,与实际不符对技术员罚款100元,并限期整改,未整改的罚款200元。
第五十五条:
避灾路线牌要及时悬挂并悬挂正确,没有悬挂或悬挂不合理一处罚款100元。
第五十六条:
要按规定悬挂巷标,一处巷标悬挂位置不对或无悬挂罚款200元。
第七节安全管理
第五十七条:
未使用超前支护或不按要求使用,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第五十八条:
斜坡运输四保险和声光信号要齐全有效,发现运料时使用四保险不合格的一处罚款1000元;四保险和声光信号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不能及时修理而使用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第五十九条:
巷道开口施工,在架棚巷道开支巷前要按规定联锁加固,没有联锁或联锁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架棚巷道开门3~5米内不准放炮,开门后遇半煤岩,只准在岩层中放炮,并严格控制装药量,遇全岩时应取分次打眼、分次放炮的方法,否则罚款1000元;锚网喷巷道开门3米内采取分次打眼、分次放炮的方法,做到一次成巷,永久支护紧跟迎头,否则罚款1000元。
第六十条:
耙碴机无防护栏或防护栏不完好的罚款200元;牵引钢丝绳不合格或接头不合格有毛刺的罚款500元,;岩巷施工耙碴机尾轮必须用楔子固定,固定不牢固或不合格的罚款500元;不使用照明灯的罚款200元。
第六十一条:
巷道贯通前,必须对贯通处巷道进行加固,且长度不少于5米;贯通前10米掘进时,要采用边探边掘的方法;贯通前3米掘进时,采用小断面导透的方法施工,否则罚款1000元。
第八节机电管理
第六十二条:
发现一处失爆,罚队长现金100元,对队罚款5000元。
第六十三条:
设备安装位置要合理,卫生清洁,挂牌管理,开关上架,如发现一处不合理罚款200元;机电设备要定期检查,达到完好标准,各种保护齐全,一处保护不齐全罚款500元。
第六十四条:
扩修地点电缆、管线、皮带、风筒、水沟保护不合格,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第六十五条:
皮带司机、溜子司机、综掘机司机、绞车司机、耙碴机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罚队200元。
第六十六条:
半煤岩综掘施工时,若岩石部分较硬,必须先放松动炮,不能强制切割,否则对队罚款1000元。
第九节顶板管理
第六十七条:
严禁空顶作业。
临时支护要紧跟迎头,空顶作业或控顶距离超过规定的一次罚款500元。
第六十八条:
全煤巷道或巷顶为煤的半煤岩巷道要坚持注水,未注水或注水效果差流于形式的罚队1000元,罚队长100元。
第六十九条:
要坚持敲帮问顶制度,现场必须备有敲帮问顶工具,否则罚款500元。
第七十条:
距迎头20m范围内必须备有各种防冒顶工具和材料,否则罚款1000元。
第七十一条:
架棚支护巷道放炮前必须使用拉杆或撑木进行加固。
炮掘工作面距迎头10m范围内必须采取防倒措施,不按规定使用的罚款1000元。
第七十二条:
放炮数量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盲目放大炮、高炮造成空帮空顶的一次罚款1000元。
第七十三条:
失修巷道要及时处理,不按期整改的罚款1000元。
第十节爆破管理
第七十四条:
放炮撤人距离煤巷不少于75m,岩巷不少于100m,且把口警戒严格按措施执行,若发现撤人距离不够、不设人把口或把口警戒位置不对的,一次罚款2000元。
第七十五条:
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没有执行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第二篇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
措施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矿矿建工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程序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总则:
巷道施工前必须编制掘进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掘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要求编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工种岗位责任制等有关规定。
无作业规程(措施)施工,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
第一章:
作业规程(措施)编制的条件
第一条:
岩巷总工程量超过50m、煤巷总工程量超过100m的巷道,施工时必须编制正规的作业规程;其它工程量较小的单项工程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
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及切巷必须分别编制作业规程;
第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必须制订专项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一项:
巷道开门、贯通、提巷、落巷时;
第二项:
施工期间由于出现支架歪扭、帮空、顶空、连续断梁折柱、锚喷层开裂、片落等情况需维修巷道或更换支架时;
第三项:
巷道掘进过程中,遇老巷、老空、地质构造、松软岩(煤)层及发现遇水、遇火征兆、瓦斯增大、处理冒顶、揭煤时;
第四项:
施工大断面硐室、交岔点时;
第五项:
在施工巷道内,开小水仓、工具室、碴硐时;
第六项:
其它需要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
第七项:
掘进工作面大坡度施工时。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下发通知单,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一项:
变更断面或支护形式、临时停止掘进或复工时;
第二项:
煤层起伏较大,需留部分底煤时;
第三项:
变更施工队伍时;
第四项:
其它需要下发通知单的情况。
第五条:
如不按本章要求及时编制作业规程(措施)或下发通知单,每滞后一天,对项目部(区队)罚款1000元,技术员罚款100元。
第二章:
作业规程(措施)审批程序
第六条:
掘进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施工队或矿主管业务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取得技术员及以上职称)进行编制,否则不予审批。
第七条: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会审前,首先由本项目部进行内部会审,然后报中豫监理公司审查,审查完毕后项目部(区队)技术员要根据审查意见认真修改完善,修改后不能出现大的原则性错误,否则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第八条:
掘进作业规程报矿总工程师后,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设计、生产(机械化)、掘进、地测、机电、通风、安监等部门进行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报矿业务主管部门科长后,由矿业务主管部门科长负责组织设计、生产(机械化)、掘进、地测、机电、通风、安监等部门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条:
作业规程(措施)会审时,各参与会审部门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各部门参与会审人员必须为主管技术员及以上职务,否则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各部门审批不认真、不细心对批管个人罚款100元/次。
第三章:
作业规程(措施)各项时间要求
第十一条:
作业规程由项目部(区队)技术员在开工十天前编制审批完毕;每推迟一天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
批准的作业规程在施工前一个星期内必须向本项目部(区队)干部、工人贯彻学习,如未按时贯彻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第十三条:
作业规程每季度复查、修改、补充一次,因地质或生产技术条件与作业规程不符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否则对项目部(区队)技术员罚款100元。
第十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区队)技术员在开工三天前编制审批完毕,每推迟一天对项目部(区队)罚款1000元,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第十五条:
批准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区队)技术员在施工前一天,向本项目部(区队)干部、工人贯彻学习,如未按时贯彻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第四章:
作业规程(措施)的贯彻学习
第十六条:
批准后的作业规程(措施)由技术员向本项目部(区队)干部、工人进行贯彻,贯彻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贯彻学习,进行补考,补考合格方可下井作业。
轮休或者请假的工人必须补课,并经考核和签字后,合格方可参加作业,不参加贯彻学习不得上岗作业,否则对项目部(区队)罚款200元/人。
第十七条:
作业规程(技术措施)必须有贯彻学习记录,且作业规程必须有考试试卷,做到有记录可查,否则对项目部(区队)技术员罚款100元。
第十八条:
复查、修改、补充后的作业规程或补充技术措施必须重新贯彻学习,贯彻学习且有学习记录,否则对项目部(区队)技术员罚款100元。
第五章:
作业规程(措施)报审及编写格式
第十九条:
作业规程(措施)编写要求
第一项:
作业规程(措施)报审表及编写格式应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
第二项:
各项目部(区队)技术员要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除要求内容外,可增编其它需要的内容,但要求内容不得缺、漏项。
每缺、漏一项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第二十条:
作业规程(措施)正文为四号、仿宋字体,封面、表格要符合附件要求,否则每项罚款100元
第二十一条:
作业规程(措施)要求内容文字简明,通俗易懂,图表要求清晰准确。
巷道平面布置图、围岩柱状图等主要图纸的绘制要按正规图纸绘制,不能画草图或示意图。
否则对项目部(区队)技术员罚款100元。
第二十二条: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前,技术员要深入现场,了解周围环境,进行隐患辨识,使制定出的作业规程(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科学性、操作性,严禁出现千篇一律,否则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连续出现错别字(多于三处),每增加一处对技术员罚款20元,复制的字体不一,每出现一处对技术员罚款50元。
第二十三条:
新工程开工前,必须向工程部报送开工报告,经工程部审核确认作业规程(措施)审批贯彻完毕等已具备开工条件后,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同意,下发开工通知单,施工队方可开工。
如无开工通知单开工,对项目部(区队)罚款5000元。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及区队必须对所有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考试。
记录(成绩)存档。
每月由工程部、安全监督检查部全面检查一次,管理不到位,对区队罚款100元/次。
附件: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作业规程(措施)
施工单位:
编制人:
批准人:
编写日期:
XXX煤矿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编号:
时间: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开工日期
预计施工期
概算造价
工程简要内容
序
应具备的开工条件
落实情况
备注
1
2
3
4
5
6
7
申报单位:
工程负责人:
监理公司: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
负责人:
工程开工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河南中豫建设监理公司赵家寨项目部(监理单位)
我方承担的工程,已完成了以下各项工作,具备了开工条件,特此申请施工,请核查并签发开工指令。
附件:
1、开工报告
2、(证明文件)
承包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
日期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施工作业规程(措施)内部审批表
时间
地点
规程及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编制人
参加人员
部门
审批人
部门
审批人
技术
机电
生产
安全
项目经理
审批意见
年月日
施工作业规程(措施)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河南中豫建设监理公司赵家寨项目部(监理单位)
我方已经根基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的编制,并经我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
《作业规程(措施)》
承包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
日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施工作业规程(措施)审批记录表
工程名称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部门
意见
职务
签名
工程技术部
生产技术部
调度室
通风部
地测部
机电部
安全监督检查部
总工程师
第一项:
作业规程编写内容
第一章:
概况
第一节概述
一、 巷道名称
二、 掘进目的及巷道用途
三、 巷道设计长度及服务年限
四、 预计开、竣工时间
第二节编写依据
一、 根据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赵家寨煤矿提供的相关平面、剖面、断面图。
二、 根据相关设计说明,《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郑煤集团相关安全规定。
第一章 地面相对位置及地质水文情况
第一节 地面相对位置及临近采区开采情况
第二节 煤(岩)赋存特征
第三节 水文地质
1、 水文情况
2、 构造对井巷施工的影响
3、 影响掘进的其它地质情况:
地温、瓦斯、煤尘及自然等。
第二章 巷道布置及支护说明
第一节 巷道布置及施工计划
第二节 支护设计
一、 巷道断面
二、 支护方式
三、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第三节 支护材料及支护工艺
一、 支护材料
二、 支护工艺
三、 主要支护材料用量
四、 备用材料及存放
第三章 施工工艺
第一节 施工工艺
第二节 各工序操作要求或注意事项
第四章 施工劳动组织及设备配置
第一节 劳动组织
第二节 循环作业图表
第五章 生产系统
第一节 通风系统
一、 掘进工作面风量计算
分别按瓦斯涌出量、人数、局部通风机的实际吸风量进行计算
二、 掘进工作面风速验算
分别按最低风速、最高风速进行验算,按炸药量进行计算
三、 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和通风系统
1、 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
2、 通风线路
第二节 运输系统
一、 上山绞车运输、布置方式
二、 绞车选型
三、 运输路线
第三节 压风系统
第四节 防尘系统
第五节 防灭火系统
第六节 安全检测系统
一、 光学瓦检仪和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的配备和使用
二、 甲烷传感仪及甲烷断电仪的配备和使用
第七节 供电系统(附图)
第八节 排水系统
第九节 通讯系统
第十节 测量放线
第六章 灾害预防及避灾路线
第一节 灾害预防
一、 防瓦斯的措施
二、 防止自然发火的措施
第二节 避灾路线(附图)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现场管理制度
一、 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二、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二节 安全技术措施
一、 顶板管理措施
1、 敲帮问顶
2、 活顶处理
3、 小冒顶处理
4、 打冒顶处理
二、 放炮管理措施/综掘管理措施
三、 “一通三防”管理措施
1、通风管理措施
2、防瓦斯措施
3、防火措施
4、综合防尘措施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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