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报告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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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报告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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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报告2
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报告
西安黄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八月
一、工程描述....................................................2
(一)主体工程简介............................................2
(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规模....................................2
(三)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理任务落实.....................................29
(二)机制完善效果明显.....................................30
(三)管理严格质量保证.....................................30
(四)树立典型辐射推广.....................................31
(五)扩大宣传注重实效.....................................311
七、存在问题...................................................32
(一)水保方案滞后...........................................32
(二)路基排水穿越弃土场的现象突出............................32附件:
部分专项检查通知单、质量巡查通知、处理结果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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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报告
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起于陕西省黄陵县康崖底乡,止于延安市河庄坪,途经延安市的黄陵、洛川、富县、甘泉和宝塔区等五县(区),全长143.205km,所经地区既是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同时又是重点监督区,水土流失防治的范围广、任务大。
黄延高速公路建设之初,黄延公司就从高质量、高起点完成建设好革命老区“红色政治路”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建设“环保公路”、“绿色公路”新理念,为落实好《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水保项目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的监控,把黄延高速公路建成一条水保生态环境样板的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建设中率先引入水保生态监理,对黄延高速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实施专业监理。
2004年4月,西安黄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黄延公司委托承担了该项工程的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理工作,在承担监理工作的三年来,在黄延公司、黄延高速总监代表处和西安黄河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领导下,在各承建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经过监理人员不懈努力和辛勤工作,2006年度随着主体工程完工黄延高速公路水保生态工程建设工作全面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将三年来西安黄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黄延高速公路水保生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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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描述
(一)主体工程简介
黄延高速公路建设主要工程量有:
路基填方m3,路基挖方m3;防护工程:
浆砌片石(砼11307)m3;排水工程:
浆砌片石(砼13850)m3;土工格栅m3;土工布m2。
特大桥:
全幅6922.82m/8座,半幅647m/1座;大中桥:
7557.50m/88座,半幅4204.12m/35座;小桥209.66m/10座;涵洞281道;隧道(单洞)27363.4m/22座;互通式立交6处;分离式立交4处,路线桥21处,通道29道。
沥青混凝土路面2202.4km。
概算总投资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4326万元。
全路段分26个标段,设两个项目组管理(第一项目组辖HY1-11合同段,第二项目组辖HY1-11合同段),全线共有60个弃渣场,总弃量2078.23万m3,设有20个取土场,取土量181.58万m3,黄延高速公路建设基本情况见表1。
表1黄延高速公路建设基本情况
2
(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规模
1、防治责任范围
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
--2
两部分,本项目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区域主要为项目建设区,包括工程永久性征地和临时性用地两部分,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2128.3hm2(详见表2)。
2、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本水土保持总体布局以弃渣场和公路沿线施工区两侧为重点防治区域,以工程措施为主,植物措施和土地整治及复垦措施为辅,工程措施以弃渣场的防护为重点。
植物措施以公路路基边坡及其附属建筑物的植物防护与绿化美化、弃渣场植物防护与植被再造恢复为主;土地整治和复垦措施以取土场、弃渣场、施工便道及其它临时占地弃用后的复垦利用为主。
表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表
单位:
hm2
3、主体工程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
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包括:
路基防护工程、排水工程(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超高排水,路面-
3
超高排水,路面-4
和防治范围,按照绿化美化景观区、弃渣场重点治理区、土地整治区三个防治分区的水保措施的布设情况依次进行。
其中,绿化美化景观区监理-5
进行了适当的调整。
弃渣场整治监理黄延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理-6
二、监理依据
监理工程师主要依据已批复工程设计、国颁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等,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监理,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9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陕西省人大,1994);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水保[1994]513号);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水保
[2002]16号令);
《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水利部、交通部、水保
[2001]12号);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水管[1999]637号);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水建管
[2003]79号);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4653);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技术规范》(SL288-2003);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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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通道包(头)—北(海)线陕西境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初步设计》(陕西省公路勘察设计院,2001年10月);
《西部大通道包(头)—北(海)线陕西境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陕西省公路勘察设计院,2001年10月);
《西部大通道包(头)—北(海)线陕西境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2003年8月);
《西部大通道包(头)—北(海)线陕西境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图》(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2003年8月);
《西部大通道包(头)—北(海)线陕西境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水土保持项目施工委托合同》。
三、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
(一)监理组织机构
1、监理组织机构组成
成立了“黄延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办公室”(简称水保办)分设监理部2个,监理部驻地设在黄延高速公路总监第一代表处和第二代表处,对外独立,对-8
工程建设项目上级管理部门检查准备和协调工作任务。
黄延高速公路总监代表处负责水保办日常管理,水保办设在洛川和延安的两处监理部,归为总监第一、第二代表处下设的监理部,业务上相对独立。
黄延高速公路所辖的第一至十驻地办承担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含主体中具有水保功能的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任务,负责工程现场监理监测、质量检查、进度控制和中间验收、计量支付工作。
(二)监理人员
1、监理人员组成
(1)水保生态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邓吉华:
职称,高级工程师,2004.4-2005.4期间任总监。
任建斌:
职称,高级工程师,2005.4-2006.10期间任总监。
(2)监理部监理工程师
1)洛川监理部:
丁加林:
职称,工程师,2004.6-2005.2期间任洛川监理部部长,监理工程师。
李学勇:
职称,工程师,2005.4-2006.10期间任洛川监理部部长,监理工程师。
陈志军:
职称,工程师,2004.4-2006.10期间任洛川监理部工程师。
2)延安监理部:
任建斌:
职称,高级工程师,2004.4-2006.10期间任延安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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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监理工程师。
李学勇:
职称,工程师,2004.6-2005.2期间任延安监理部监理工程师。
李广东:
2005.4-2006.10期间任延安监理部监理工程师
2、监理人员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往工程项目的全权负责人,全面负责和领导项目的监理工作。
其职责有:
1)与业主、承包单位及政府监理机关等有关单位协调沟通有关方面问题;
2)主持制定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并全面组织实施;
3)确定工程监理组织系统,选择确定监理各部门负责人员,并决定他们的任务和职能分工;
4)审核监理工作计划和各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5)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督导,并根据工程实施的变化进行人员调整;
6)协商确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程序,为组织一体化主动开展工作;
7)协助业主参加合同谈判、确定合同条款;
8)审核并确定总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9)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提出改进意见,并批准实施;
10)主持建立监理信息系统,全面负责信息系统的沟通工作;
11)在规定的时间-10
策;
12)审批并签署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付款证明、竣工资料、监理文件和报告等;
13)定期不定期巡视工地现场,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并进行处理;
14)按规定时间向业主提交工程监理报告和例外报告;
15)主持编写工程项目验收监理报告、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2)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工程师是各专业部门和各子项目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员或骨干,在监理工作范围-11
9)及时检查、了解和发现承包方的组织、技术、经济和合同方面的问题,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以便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10)参与有关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单元工程等的分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11)参加或组织有关工程会议并做好会前准备;
12)协调处理本部门管理范围-12
存在问题进行广泛的意见交流和沟通,并采用巡回监理和旁站监理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了水保生态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通过现场质量巡查、专项质量检查、典型调查、示范建设等一系列的监理活动,加强了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提高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水平,保障了施工安全,保护了环境。
(二)监理过程
1、组织协调
2004年4月“黄延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办公室”成立以来,水保生态监理在积极完成正常的监理业务的同时,三年来协同地方相关部门和领导检查水土保持生态工程11次,参加项目组、代表处组织的工作大检查10次,并在项目组、代表处、驻地监理办和承建单位的参加的生产调度会上,多次对水保生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积极为承建单位出谋划策,努力协调承建单位与当群众的关系,有效的发挥了监理协调作用,促进了水保生态工程建设和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水保生态监理在合同授权范围-13
已于此前产生。
水保监理进场以后,在弃土场现状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工程存在:
①大部分合同段已经弃土,相关设计文件,已有弃土场拦渣坝设计文件不全;②拦渣坝放水建筑物(涵、卧)的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③部分坝址位置改移及增设弃土场缺乏工程变更审批及设计文件。
对以上存在问题及解决水保监理向业主作了书面汇报,并提交了相关弃土场拦渣工程巡查报告,明确要求设计单位在2004年4月底给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进行一次设计交底,2004年4月24日黄延公司邀请设计部门有关人员,对上述问题进行现场查看,根据水保监理的建议,提出了原设计取消涵、卧管的变更,并对坝址位置改移及增设弃土场拦渣坝重新设计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2004年根据检查要求各承建单位按设计补充说明重新组织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后上报设计部门。
3、现场质量巡查
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为加强水保生态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三大控制,水保生态监理在2004年进场后完成了黄延高速公路水保生态工程现状调研,随即展开了水保生态项目的现场质量巡查工作,三年来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质量巡查,进而实现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三年来,水保监理对全线弃土场、取土场整治防护及主体工程中含水保功能的措施进行现场质量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分析,做出了相应的质量巡查通知(共下发《质量巡查通知书》100份),并就存在问题及时提出了建议和意见,通过现场指导和跟踪调查等方式完成了问题处理和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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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项质量检查
(1)弃土场防护工程专项检查
在搞好现场质量巡查的同时,水保监理针对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弃土场拦渣坝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并及时向业主进行了汇报。
1)2004年主要存在问题:
①1弃土场拦渣坝沟口左侧为村庄,弃渣高,已出现自滑现象;②4#弃土场下方主沟道弃土场形成拦水坝,无任何排水设施;③24-1#拦渣坝,控制流域面积大,施工单位应地方要求拟以弃土堵截形成水库,坝址下游为界子河村庄;④HY-8合同段在K203+500右侧支沟增设弃土场,危及路基安全。
⑤42-1#弃土场下游有一中型砖厂,无泄洪设施。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水保监理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建议,问题得到了解决。
其中,1弃土场拦渣坝增设了挡墙,4弃土场下方主沟道形成的拦水坝拆除,24-1弃土场降低了坝高,42-1弃土场增设了挡墙,修筑了排洪渠,HY-8合同段在K203+500右侧支沟增设弃土场于2005年修建了排水渠。
2)2005年主要存在问题:
①路基排水穿越弃土场的现象突出,其中,HY-1~6合同段最为严重,HY-1、HY-6合同段2#、19#弃土场排水渠因此多次水毁,并对弃土场造成严重影响;②部分合同段弃土场拦渣坝受其主体工程中的紧前工程影响(弃土未完成),造成施工进度缓慢。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水保监理给业主项目组提出了多份情况汇报材料及“黄延高速公路HY-1~11合同段部分弃土场排水设施调整的建议”,由第一项目组发文《关于黄延高速公路HY-1~11合同段弃土场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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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坝排水设施变更意见的通知》执行,施工进度缓慢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
3)2006年主要存在问题:
①HY-2合同段3#、4#、5#、6#弃土场路基排水直接进入弃土场,造成4、5、6弃土场多次产生水毁,HY-3、HY-5、HY-6合同段弃土场均存在路基排水穿越弃土场现象;②第一至二季度由于主体工程赶工,造成部分合同段弃土场拦渣坝工程进度缓慢。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水保监理对施工单位下发相关《工程质量巡查通知》要求积极整改,并给业主项目组提出了多份专题汇报材料。
HY-3、HY-6合同段8#、9#、17-1#弃土场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HY-2合同段对此亦向业主上报了《关于请求明确弃土场排水系统完善方案的函》。
2006年8月,根据业主口头要求4#、5#、6#弃土场布设了覆土工布土沟。
(2)弃土场造地情况调查
2005年按黄延公司要求完成了全线弃土场造地情况调查,并配合黄延公司和国土资源部进行了调查测量核实,统计结果上报了黄延公司。
(3)防汛专项检查
2004~2006年主汛期即将到来前,结合项目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水土保持”、“防汛”全线大检查,水保监理部对全线范围-16###
道(该流域面积120km2),要求承建单位在24小时-17
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18
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和单项工程进度计划,水保监理经过一系列监理活动,促进了项目进度的最优化实施。
1)要求承建单位编制弃土(渣)场拦渣坝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结合工程总体进展和汛期防洪的形势提出了进度控制的要求,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进行审核。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核查工程进展情况,监督实施单位按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针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别,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动态控制措施,限期完成。
3)对弃土(渣)场拦渣坝等工程措施以巡查监理控制形象进度为主,植被恢复措施按项目进度计划结合植物生长的物候期控制进度。
在黄延高速主体工程进度进入关键时期时,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的主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并2005年12月初获得“黄河流域片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3)工程投资控制
根据合同约定,水保生态工程投资控制依照《黄延高速公路计量支付管理程序》进行,具体工程的计量支付工作由驻地监理办、总监代表处和业主完成。
为保证项目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的质量,保护项目区范围-19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水保办建立了完善的资料存档、传递等管理制度。
对施工图件、现场检查数据、巡查通知及回执、相关文件等基本资料进行了登记、存档,并及时做好监理日记,及时要求变承建单位完善施工资料整理,补办征地、变更等相关手续。
(5)信息管理
根据黄延高速公路建设和监理工作实际和具体工作条件,水保办信息管理主要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传送。
施工过程中,及时采用Internet电子邮件、传真及直接提交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业主和业务主管部门通报相关报表、报告等监理材料,并为业主的项目决策提供依据,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结果应用于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中,在提高水保生态工程建设和监理工作效率的同时,借助于信息管理促进了建设各方关系的协调。
(6)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水保办监理人员多次陪同延安市业务主管部门、项目组及代表处完成对包括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水保防汛情况的检查,着重对弃土(渣)场整治及防汛安全、河道行洪安全及施工便道管理、植被破坏与恢复等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检查和处理。
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中未发生安全事故,各承建单位的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加强。
2、综合评价
(1)弃土(渣)场、取土场整治成效显著
黄延高速公路设计弃土(渣)场53处,其中水保方案重新设计的弃土(渣)场有21处,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弃土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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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截止项目完工上述60处弃土(渣)场均已完成整治,其中绝大多数的沟道弃土(渣)场在整治弃土、弃渣的同时修建了拦渣坝,所有弃土(渣)场弃土坡面进行了种草,弃土坝面和坝上整平弃土、弃渣面上种草种树,有条件的进行了复垦,并结合弃土为当地造地近1000亩,所使用的取土场均完成了整地的植被恢复。
项目完工后弃土(渣)场、取土场人为水土流失根本得到了控制,项目建设区和影响区生态环境得到了保护,保证了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绿化美化工程效果突出
在各级公路专业监理和水保监理的共同努力下,黄延高速公路在建设中保证了包括路基工程、立交及桥梁工程中的护面墙、三维土工网垫、浆砌片石骨架护坡、浆砌片石路基护脚、挡土墙、排水工程工程质量的同时,高质量的完成了服务区硬地面处理、绿化、美化工程,中央隔离带绿化、美化工程及水保方案新设的临时工程防护、植物种草优化工程,保护路基、立交及桥梁稳定,形成绿化美化的沿线景观。
(二)工程完成情况及质量评价
1、弃土(渣)场整治防护
黄延高速设计弃渣量2050.73万m3,其中HY-01~08合同段弃渣1668.67万m,占弃渣量的81.37%,HY-09~26合同段弃渣382.05万m,占弃渣量的18.63%,弃渣场工程中平缓阶地弃渣量271.36万m,荒沟弃渣量1806.87万m。
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水保监理与建设各方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使用的60处弃土(渣)场整治防护工作,存在问题与解决已在监理过程作了简要说明,弃土(渣)场基本情况及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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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防护情况分别见表4、表5。
表4黄延高速公路使用弃土场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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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4黄延高速公路使用弃土场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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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黄延高速公路弃土(渣)场整治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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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5黄延高速公路弃土(渣)场整治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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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土场、施工便道及临时工程的整治防护
(1)取土场
黄延高速建设中使用的取土场有21个,设计取土量157.15万m3,实际取土量为万170.22万m,整治要求取土结束后,场地平整,覆盖表土,深耕25cm以上,种草恢复植被。
截止目前取土场均已完成整治,植被已恢复,基本情况见表6、表7。
表6黄延高速取土场整治防护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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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便道及临时工程整治
黄延高速公路设计共整修或修建施工便道252.61km,除改选利用已有道路外,部分标段新修了施工便道,根据边坡长短均进行了一定的防护。
工程建设临时工程(零星工程)用地主要是施工临时道路、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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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施工场地、承包商办公住宿基地、砼拌合场、材料存在仓库等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清理,占用荒坡、对植被造成破坏进行了植被恢复。
3、主体工程中含水保功能的工程
黄延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主体工程设计中,对路基边坡、路堑开挖的边坡防护;路基、路面排水;排洪涵管、护岸、桥涵防洪、植物防护、绿化美化等进行了系统设计,水土保持方案对公路主体工程设计中原有工程措施的水土保持作用和功能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对符合规范的工程措施给予了保留和肯定,并纳入了水土保持总体方案,在工程建设水保生态监理过程中,主体工程中含水保功能的工程监理主要采取由驻地监理办进行现场监理,水保监理采取现场巡查形式进行质量和进度控制,截止目前上述工程已全部完工,各项工程完成情况及质量评价分述如下:
(1)路基防护工程
路基防护工程主要包括护面墙、浆砌片石骨架护坡、浆砌片石坡脚护坡及挡土墙防护、桥头路基防护、立交路基防护和三维土工网垫固土植草护坡等。
截止目前,除桥头路基防护、立交路基防护和三维土工网垫固土植草护坡均已完工。
截止目前,完成路基防护工程量.55m3。
(2)路基排水
黄延高速公路建设位于黄土高原沟壑区和黄土丘陵沟壑区,该区冲沟发育,降雨量集中,且多以暴雨形式出现,为保证路基稳定,工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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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了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超高排水和路面-28
涵泄洪部位进行了防护处理,对公路跨越沟道或排泄坡面径流采用涵管或暗管排洪,有效防止了土石渣被暴雨洪水冲入河任务落实
黄延高速公路建设之初,黄延公司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委托中科院西北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并围绕黄延高速“红色政治路”建设战略高度,提出了建设“环保公路”、“绿色公路”新理念,并率先引入水保生态监理。
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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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明确了项目组和各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的水保生态工程建设任务,要求各级领导专门负责,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管理,确保了水保方案的贯彻落实;水保监理在质量巡查中发现的设计和施工方面的问题得到了黄延公司各级领导的重视,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解决,有力推动了水保生态工程的建设监督和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项目2005年在黄河流域及西北效果明显
黄延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将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理作为一项专业监理队伍引入到高速公路建设实践中,设立了“黄延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办公室”,对外独立,对质量保证
黄延高速公路建设在注重机制创新的同时,狠抓工程管理,黄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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