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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教育委员会文件
大足县教育委员会文件
足教安〔2009〕14号
大足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五月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街镇乡教管中心,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搞好2009年5月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重庆的决定》和2009年4月10日市政府“平安校园”建设暨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及2009年4月23日县委县府建设“法治大足”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9年5月全系统“宣教月”的主题是“狠抓管理,严明法纪,落实演练,推进‘平安校园’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平安校园”宣传,强化“平安校园”意识
创建“平安校园”,是建设“平安大足”、“法治大足”的必然要求。
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为抓手,落实好校园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努力建设平安、稳定、文明、和谐的校园,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这是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历史使命。
在本次“宣教月”活动中,要向广大师生进行“平安校园”总体目标和当前重点工作的宣传教育。
1.“平安校园”建设的总体目标
到2012年,我县“平安校园”建设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上、渝西领先,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按不同标准100%建成校园内及周边秩序良好、师生安全、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平安校园”,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努力实现“五个防止五个下降”的总体目标。
“五个防止五个下降”即:
防止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防止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发生,涉校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防止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暴力恐怖事件发生,涉校涉生刑事和治安案件明显下降;防止重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病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明显下降;防止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发生,国家安全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
2.“平安校园”建设当前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狠抓教育系统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深入推进学校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着力在强化监管、打牢基础、整治隐患,防控人员死亡事故上下功夫。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隐患即事故”的理念,强化安全教育和管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规范基层管理,强化基础工作,逐步推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进程,努力实现安全管理能力的水平明显提高、管理机构逐步健全、基础工作全面增强、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的目标任务。
二是狠抓学校内部稳定工作。
稳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要高度重视教育系统这个特殊行业、特殊群体的稳定工作,在全力维护学校政治稳定、维护学校社会稳定方面下工夫。
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落实市县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教师绩效工资、辞退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有关诉求的解答工作。
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学校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进一步抓好学校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切实保障学校内部的稳定。
三是狠抓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要在工作机制建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方面下工夫。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精神,加强与综治、宣传、公安、交通、建设、国土、文化、卫生、安监、工商、信息产业、新闻出版、气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的联系,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学校和当地相关部门、社区的学生安全联防制度,认真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服务场所的规范整治和交通、社会治安秩序方面的监管工作,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狠抓学校应急管理工作。
要在安全预防预警、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防震减灾、应急疏散演练和保障机制等方面下功夫。
要提高监测、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各学校在社会安全、事故灾难、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网络和信息安全等方面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定期地组织师生开展防震减灾和安全应急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师生的防震救灾和应急救护能力。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1.加强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
春季已至,天气转暖,正值学生踏青和游泳的季节。
学生溺水死亡一直是我县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我县学生溺水死亡事故06年发生5例死亡8人,07年发生6例死亡6人,08年发生7例死亡9人(具体案例见附录)。
从发生例数看有逐年上升趋势,防溺水工作形势严峻。
事故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同时也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学生预防溺水教育,开设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在夏季来临前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向学生家长和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给家长一封信、发放预防溺水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学生及家长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尤其是周边有河流、水塘的学校,要在危险处设置警示牌,告诫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预防溺水,建立防溺水巡防小组,加强对有溺水安全隐患区域的巡视,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校车行驶安全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要大力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足教安〔2009〕9号),各教管中心要对辖区内的校车车主、校(园)长、驾驶员和教职员工至少进行二次交通法制教育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要特别运用执法机关和县教委对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的案例进行教育,使其进一步认识到违法超载超速行为的严重后果。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制度,加强对学生集体出行活动的领导,做到凡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组织学生前往;凡不制订安全预案或安全预案不完善的活动不报批,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我县06年以来发生学生交通死亡事故9例死亡10人(具体案例见附录),惨痛的教训发人深省,各校、园要对学生进行一次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常识的教育,要特别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学生不要搭乘无牌、无证、无安全保证的各种车辆,要告诫家长加强监管和教育。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涉及到学校的有5、6、16、17、20、26、28、41、44、60、62、65、68、73等14个条文,特别是60和73条明确规定学校的教室、图书馆(室)、食堂和集体宿舍等场所的门窗上不能设置障碍物,更不能封死,否则,可能因此受到5000至50000元的罚款处罚。
要大力宣传并认真研究新《消防法》,结合国家其他消防法律法规和市教委、市公安局新修订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结合相关案例,进行深入教育,增强师生的消防意识和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4、加强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宣传教育
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食品安全管理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周边饮食店的卫生检查和整治以及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要充分利用学校健康教育课等教育渠道和手段,加强学生卫生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科学的卫生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5、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各校、园要安排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培养学生正确应对各种困难和危险的坚强意志。
三、加强法纪宣传教育,强化师生法纪意识
1.认真学习和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学校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学校安全管理和学校周边治理等方面的职能职责并进行切实有效的宣传,对广大师生进行责任和权利特别是责任意识教育,进一步增强其法律意识,从而保障和推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2.县委十二届四次全委会提出了建设“法治大足”的发展规划,4月2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建设“法治大足”动员大会,再次强调了小平同志关于“普法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观念,要求从小培养学生的法纪意识。
各校、园要加大对学生的法制、纪律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学生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学校要不断完善、修订学生管理制度,将重点校规校纪的内容和处理办法逐一进行补充和完善,以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讲解,让每个学生都能全面掌握校规校纪和处理办法,让每个学生都知晓违反了哪条校规校纪将受到怎样的处理。
坚持以教育引导为主,以纪律处罚为辅的原则,把转变学生纪律观念和转化后进生作为教育的根本,使学生在违纪后既受到教育又学会自我反思,提高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自觉性,从根本上减少或杜绝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结合安全防护和法纪宣传教育,在“宣教月”期间,要重点开展好以下活动:
1.悬挂一幅标语。
各学校在校门口或校园醒目处张挂一幅以“狠抓管理,严明法纪,落实演练,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主题的宣传标语,使全体师生知晓本次“宣教月”的主题。
2.召开一场座谈会。
各学校要组织一次家长安全教育座谈会,引起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视,积极配合做好学生安全监护工作。
3.举办一期专栏。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红领巾广播站、学校简讯、文化走廊、墙报、黑板报等大张旗鼓地向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有条件的学校要在校园网上建立安全教育网页或安全教育栏目,充分发挥校园网在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传授的作用,提高安全教育实效性和普及率。
4.组织一场讲座。
邀请公安消防、交通、治安、卫生、气象等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一场专业安全知识讲座,使安全教育更直观、更生动;
5.观看一场影像教育。
组织一次师生收看公共安全教育知识影视片或光碟的活动,结合“科技创安”,使安全教育更加系统、更加丰富;
在重点开展以上工作的同时,各校、园还要结合实际,针对校舍安全、危化品使用安全、传染多发常见病的防控、教学安全、学生课间安全、体育课及课外实践活动安全、学校治安等其他问题,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认真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开展逃生、避险和防护技能演练,切实增强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无数鲜活而生动的事实告诉我们,学校坚持逃生、避险和防护技能演练,不仅能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更重要的是能教给学生逃生、避险和防护知识技能。
各校、园应制订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结合本校、园实际,开展针对各种事件的应急演练,使学生熟练掌握防范危险的技能,提高学校和师生的整体防范能力。
本次“宣教月”活动期间,各校、园务必进一步完善演练方案,至少组织一次逃生、避险或防护技能演练。
各校、园可结合市政府于5月7日至12日开展的“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于5月7日至12日进行演练,以纪念“汶川”地震死难同胞,增强学生的忧患意识和安全意识,使广大师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应急演练的重要意义。
要通过演练,让全体师生每人写出一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触及灵魂的心得体会,从而达到提升学校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学生自我防护的能力。
各中小学对师生心得体会进行评选后将各一篇优秀文章报送教委安稳办(幼儿园只报送一篇教师优秀心得体会),县教委在组织评比后,将对安全教育心得体会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奖励。
各教管中心和各校、园要加强对本次“宣教月”活动的领导,立即制定活动方案,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将“宣教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
各校、园在活动过程中,要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应急演练要制作影像或图片资料并上传到大足县教育委员会网以扩大宣传效果。
县教委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本次“宣教月”活动结束后,请各教管中心将辖区内校、园开展“宣教月”活动的工作总结和师生的优秀心得体会、各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将本单位的活动总结(此次只要实实在在的做法总结)和师生的优秀心得体会,于6月5日前书面上报我委安稳办。
联系人:
王明建施武政联系电话:
85221222
大足县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
教育安全稳定宣传教育通知
抄送:
市教委安稳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领导中举、廷剑、足幼、陈韬、福海、李志同志。
大足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5月6日印
附录:
我县近年来学生交通事故死亡事故
2006年9月5日,元通小学六年级学生蒋×报完名后,坐其父拉的三轮车回家,在双路火炬村被一辆正在错车的东风车挂伤后,在送往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路上,因抢救无效死亡。
2006年9月24日(星期天)下午6:
40,北山学校2007级学生胡×,女,与社会上三个朋友一起乘车到铜梁,在万古石牛中学附近因司机操作不当致车翻于公路右侧,胡×不幸死亡。
2006年10月31日中午放学后,龙西小学十里村小一年级学生王××在龙大路卷洞桥附近过马路时,不幸被从龙水驶往大足的一辆小车撞倒在地,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时,终因伤势过重在急救室死亡。
2007年2月4日(寒假中),万古镇新石小学五年级学生何×、陈××离家出走,2月7日晚二人在江津被火车撞死。
2007年5月31日下午六时许,玉龙镇小三年级学生阳××,女,在送本班同学杨×至跃进煤矿天桥后,回转时被一辆开往龙水方向的运煤大货车挂住衣裙,货车刹车不及时,将其拖行后,碾压当场死亡.
2008年3月27日下午,宝顶镇实验小学古佛村龙神小学二年级学生李×,男,9岁,在放学回家的村级公路上攀爬迎面慢速驶来的装有稻谷的大货车车厢时,手未抓稳,掉下来后被车后轮压住,当场身亡。
2008年4月8日中午12时05分左右,在大邮路龙水段废五金交易城右侧,西一社区花园路旁,西一小学三年级学生杨××,女,10岁,被一违规停滞抢客客车,快速倒车时轧死,头部重创,流血过多而当场死亡。
2008年9月20日(星期六)下午3点半左右,万古镇小学三年级四班学生夏××,男,9岁,在公路上骑自行车玩耍时,不慎被身后赶来的一辆满载河沙的货车撞倒,当场碾死。
2008年10月14日中午,刘××(死者之父)骑摩托车送自己的女儿刘×(女,4岁,中班)上学。
经过荣××家门时,叫其搭在后座上一起上学,车行至石马卫生院前路口处时,与一辆从后面驶来的小车相撞,刘×在送到石马卫生院后死亡。
刘××重伤,荣××轻伤。
另:
较大交通安全事故
2008年9月2日早上7:
00左右,在原高峰乡政府往万古方向前行50米左右处发生交通事故,一客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无牌照、无证驾驶)和一辆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相撞,造成5人死亡,十多人受伤。
万古镇新苗幼儿园学生刘×,女,5岁,当场死亡。
万古镇小学四年级一班学生郑××,10岁,受伤住院。
近年来学生溺水死亡事故
一、2006年度(5例8人)
2006年3月28日下午3:
50左右,龙水顺龙小学一年级学生蒋×在放学回家途中,与同校就读六年级的堂姐蒋××和同班学生贺××一同回家,当行至鱼箭码头跳墩桥时,三人一起在桥下堤埂流水口洗脚,蒋×不幸坠水溺死水中。
2006年4月1日(星期六),龙水实验中学初二学生裴××与同学私自下河游泳,不习水性的裴××抱着泡沫下水。
但不幸泡沫滑落,裴×落入水中,被河水淹没。
最后人们将其从河中捞起抢救时,已经停止呼吸。
2006年6月25日(星期天)下午四点左右,龙石小学四年级学生苏××,女,与其弟苏××在龙石镇豹子堂水库新堰堰口下方游泳,不幸溺水身亡。
到6月26日下午4时,二人尸体相继浮出水面。
2006年7月4日(暑期中),拾万中心小学三年级学生文×、四年级学生李×、六年级学生文×在拾万镇大涧口游泳,三人由于不熟悉地形环境,也没有下过河游泳,不幸三人全部溺水身亡。
2006年8月30日,万古镇中初一新生龙×于当日上午到校报名注册后,于10:
30离开学校回家。
龙×回家后,又与两个同学邓×、王××相约到街上玩耍后于下午2:
30左右到离学校500米远的一水塘游泳,龙×不幸溺水死亡。
二、2007年度(6例6人)
2007年3月30日中午放学后,雍溪镇小五年级三班学生孙×,男,12岁,从学校翻墙与另5名同班同学在雍溪镇怀远河刘家大桥处游泳,不幸于13时左右溺水死亡,21时25分才将其尸体捞起。
2007年4月30日,龙石中学初2008级学生王××,男,年龄15岁。
当日学校因举行完“五四”庆祝活动放假,王××放假后径直回了家,在家吃了午饭后邀约同院子的李××和同村的吴××到离家不远的自力水库游泳。
游泳过程中王××因体力不支而溺水死亡。
同行的李××和吴××被当时的情境所吓,又怕告诉其监护人,遂将其衣服藏匿,并隐瞒情况不报。
5月4日下午约6点左右,王××的尸体才浮出水面。
2007年5月22日下午放学后5:
30左右,宏声幼儿园大大班学生舒×放学回到父亲身边,说要到滨河公园去划船,他约班上的同学邓××、唐×与其同行,邓×不去,唐×去了一会儿就回去了,舒×一人在那儿丢石头到河里,不小心就自己掉入了河里,周围有很多喝茶的都没有看到。
第二天尸体才浮出水面。
2007年6月30日上午,雍溪小学五年级周××,男,12岁,当天考试结束后,2:
00左右找邻居家一小孩孙×一起玩耍,6:
00左右周××叫孙×到对溪龙家堰洗澡,在桥墩上玩耍时,自己不小心跌入水中不幸溺水身亡。
2007年7月4日,龙石中学初一学生杨××,男,年龄13岁。
当天是期末考试完后的第一天,学生在家休息,等待成绩通知。
这天上午,该生与其外婆一起到其家附近的小河洗衣服,在外婆同意的情况下下河游泳。
游泳一段后,外婆劝其上岸,但该生仍我行我素,继续游泳,不久便因体力不支而溺水,外婆也未及时发现,导致身亡。
2007年8月3日,龙石中学初三学生姜×,因考上大足中学,心情很高兴,到其外公家玩,当天中午帮外公脱玉米粒,玉米粒生了虫,有霉,于是姜×就与其表弟等一行三人到河里去洗澡,姜×在嬉戏的过程中沉入水中,经抢救无效,溺水死亡。
三、2008年度(7例9人)
2008年5月1日上午10:
00,双塔中学初一学生李×与从铜梁来玩的表弟一起到化龙水库钓鱼、游泳,不幸和其表弟一起溺水死亡,尸体于当天下午4:
00打捞起来。
2008年5月4日下午2:
00左右,拾万中学初三学生唐×与本班学生杨××和胡×一起到拾万镇怀远河大沙坝游泳,因其不会游泳,不幸溺水死亡。
杨××和胡×隐瞒事情的真相,不及时向学校和老师报告,直到5月7日下午5时许,唐×的尸体才浮出水面。
2008年5月9日下午,龙西小学五年级学生罗×,男,11岁,与两名该校六年级学生一起到龙水濑溪河黄家坝段游泳,罗×不幸溺水死亡,直到晚上七时左右才将其尸体打捞上岸。
2008年6月14日(星期六)上午约9:
10许,石桌中心小学四年级学生段×,男,9岁,在家里吃了早饭之后到外婆家去玩,两家的距离约300米,途中有一鱼塘,水深达2-3米,段×在此经过时不慎掉落鱼塘,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8年6月28日(星期六)中午12时许,西禅中心校四年级学生殷×(男,11岁)与西禅中心校袁铜村小幼儿班学生李××(男,7岁)、城西中学一年级因病休学学生殷×(女,16岁),3人在殷家沟水库水坝处玩耍,均不慎落水身亡。
2008年6月29日(星期天)下午5时许,玉龙小学六年级学生谭××,男,17岁,外出放牛,不慎意外掉入西湖中死亡,第二天上午9时,其尸体才从西湖浮出水面。
2008年9月17日中午12:
30左右,宝兴镇小学二年级学生胡××,男,7岁,放学回家吃饭,在经过学校附近因下雨淹没的小桥时,不幸意外溺水死亡,9月19日凌晨,胡××的尸体在学校旁的河里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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