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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商经及知识产权
考前——商法
1.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董事会,4名股东均为董事,赵某为董事长,不设监事会,李某为监事,钱某为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是:
A.董事会中应有职工代表
B.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李某一人为监事
C.钱某可以法定代表人
D.董事和监事的任期均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
考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答案:
C
解析:
国有独资公司才要求A,B李某为董事不能再为监事,D董事任期不是3年。
2.下列有关公司章程的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有股东后来加入公司,公司须修改章程,章程修改后对于后来加入的股东同样具有约束力
B.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超出公司章程对其赋予的职权范围,其应就自己的行为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
C.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D.公司章程变更,须由公司董事会提议;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考点:
公司章程
答案:
D
解析:
A,对于股份公司不适用,B公司高管只对董事会负责,C是全体股东不是出席会议股东。
3.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上市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秘书
B.董事会秘书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C.董事会秘书的责任包括监事会会议的筹备
D.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包括办理信息披露事务、股东大会会议的筹备
考点: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答案:
C
解析:
C董事会秘书不负责监事会的筹备,只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的。
4.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行为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公司在股市上收购本公司股票一批共3%,作为奖励派发给贡献突出的员工,6个月内转让给了职工
B.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依法将其持有的某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另一公司
C.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时,回购本公司的股份,3个月内注销
D.公司成立3年后,某发起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卖给另一发起人
考点:
公司股份转让
答案:
ABCD
解析:
公司法第143条。
5.关于股东出资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出资专利权,现在想用,可以直接使用,不需要任何手续
B.甲自己负债,其债权人可以执行它对公司的出资
C.公司负债,其债权人可以执行甲的财产
D.公司负债,若甲出资不足,则债权人可以执行该未出资额
考点:
股东出资
答案:
D
解析:
A甲已经丧失专利权,转移的是所有权,不能再任意使用。
B股东自己负债,自己偿还,C公司负债,公司偿还,D股东出资不足,是虚假出资,因此可以以补缴的出资额偿债。
6.关于竞业禁止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公司的董事绝对禁止
B.合伙的普通合伙人相对禁止
C.合伙的有限合伙人相对自由
D.公司的监事相对禁止
考点:
竞业禁止
答案:
C
解析:
A公司董事经股东会同意可以,B普通合伙人是绝对禁止,D监事不受限制,仅公司董事、高管。
7.下列可以用章程排除的事项:
A.有限公司的资本多数决
B.股份公司的资本多数决
C.股权买回请求权
D.解散公司的权利
E.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权
F.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制度
考点:
公司章程的规定
答案:
AEF
解析:
公司法43条,72条,76条。
8.甲、乙、丙欲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则下列关于其设立程序与条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三者必须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C.可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出资,但不得以债权出资
D.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E.该合伙人数最高不能超过50人
F.张某以自己的管理特长出资,只能是劳动关系,不是投资关系
考点:
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
答案:
AB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14、15、16条,E有限合伙才有人数限制。
9.张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他们共同出资20万元,一年后获得经营利润2万元,还获赠一台电脑。
那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该20万元出资和2万元利润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B.获赠的电脑不属于出资,也不属于营业所得,但仍属合伙企业财产
C.张某欲向王某转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一半财产份额,只需通知李某即可
D.张某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而未取得李某的同意,但不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故该出资行为有效
考点:
合伙企业的财产、财产份额的处理
答案:
C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20、22条,C须经李某的同意,D属于绝对无效。
10.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当事人退伙?
A.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甲从合伙企业中退伙
B.乙未履行出资义务,被其他合伙人除名
C.丙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在不给合伙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丁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而退伙
E.甲负有期徒刑,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实务
F.甲被宣告死亡
考点:
退伙
答案:
ABCDFE
解析:
合伙法第45、46、48、49.AE是协议退伙,CF是当然退伙,B除名退伙,D通知退伙。
11.关于有限合伙企业(8人)的表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有限合伙人
B.该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C.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的字样
D.其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认缴的出资额
E.普通合伙人甲因出车祸死亡,他的继承人可以当然继承合伙人资格
F.有限合伙人甲死亡,他的继承人3人都可以继承合伙人资格
考点:
有限合伙企业
答案:
ABCDF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50、61、62、66、80条的规定。
12.假设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0日受理某企业法人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
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管理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有:
A.该企业于2006年3月1日对应于同年10月1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
B.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于2006年4月1目从该企业无偿调出价值10万元的机器设备一套
C.该企业于2007年5月8日与其债务人签订协议,放弃其15万元债权
D.该企业与2006年9月1日将价值25万元的车辆作价8万元转让他人
考点:
破产中的撤销权
答案:
C
解析:
破产法第31条。
注意AD应为06年9月10日。
重要提示:
破产案件的受理日有三个重要法律意义,一是可撤销行为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倒推1年,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停止计息。
共益债务计算点从此时开始计算。
13.下列有关债权人申报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A.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B.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C.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D.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考点:
债权申报
答案:
ABCD
解析:
破产法第48、51、53、55。
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A.通过和解协议
B.通过重整计划
C.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
D.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考点: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答案:
ABD
解析:
破产法第18、61条。
重要提示:
和解协议是债务人和普通债权人之间的和解。
15.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是:
A.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B.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考点:
重整制度
答案:
ABC
解析:
破产法第75、78条。
重大提示:
重整限制取回权和董事监事高的股权转让权。
16.关于和解的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债务人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
B.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
C.债务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法院申请和解
D.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不能向法院申请和解
考点:
和解
答案:
BC
解析:
破产法95条。
17.甲出票给乙,银行对该票据进行承兑,张三和李四并在票据上记载了“保证”字样,并签章,注明各承担50%的保证责任,但是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下列说法不准确的是:
A.甲公司为保证人
B.银行为被保证人
C.张三和李四承担按份保证责任
D.张三和李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考点:
票据保证
答案:
AC
解析:
票据法47条。
注意票据未写明保证人的,推定出票人是保证人,经过承兑的,推定承兑人是被保证人。
18.假设王某就他的轿车在甲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金额为15万元,保险价值为20万元,不久王某又向乙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金额为15万元,后来汽车被撞,完全报废,王某请求甲、乙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重复保险,两份保险合同均无效,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B.甲、乙保险公司各应向王某支付15万元的赔偿金
C.甲保险公司向王某支付15万元赔偿金,乙保险公司向王某支付5万元赔偿金
D.甲、乙保险公司各向王某支付10万元的赔偿金
考点:
重复保险
答案:
D
解析:
保险法第56条,重复保险,各公司按照其保额和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来赔。
19.假设王某为自己的汽车投保财产险,保险合同约定王某缴足保险费后第二日,保险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王某缴足保险费后一个月,王某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不能解除保险合同,除非得到保险公司同意
B.王某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是应当向保险公司支付手续费,保险公司向王某退还保险费
C.王某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收取王某一个月的保险费后,向王某退还剩余的保险费
D.王某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当足额退还保险费,因为没有发生保险事故
考点:
保险合同的解除
答案:
C
解析:
A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是任意的,BC矛盾。
保险法47、54条。
重要提示:
解除财产保险合同,退还保险费,解除人身保险合同,退还的是现金价值。
20.假设王某为自己的汽车投保之后,该车主用于运输炸药,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B.保险公司只能增加保险费
C.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D.若王某未通知保险公司,因炸药引起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有权不赔偿
考点:
保险标的危险的增加
答案:
ACD
解析:
B错在“只能”二字上。
保险法第52条。
21.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有:
A.在人身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必须于60日内支付首期保险费
B.投保人对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均有保险利益
C.只要投保人未按期缴纳保险费的,保险人就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D.投保人未按期缴纳保险费的,保险合同解除
考点:
人身保险合同
答案:
B
解析:
A不是必须60日内,看投保人和保险人的约定。
CD太绝对,经催告后30天或者自未交保险费起60条,效力中止。
保险法35、36、37条。
22.关于受益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A.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B.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C.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D.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考点:
受益人
答案:
ABCD
解析:
保险法39、42条。
23.鸿运股份公司在成立6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拟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4000万股,票面金额每股1元,拟发行价格为每股5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单选)
A.该次新股发行依法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B.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即日起可以对外转让
C.为该次新股发行提供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
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D.鸿运公司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需要经过证监会和证交所的批准
考点:
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
答案:
C
解析:
股本总额是以票面金额来确定,本题是溢价发行,A是证券法内容,证券法第32条,注意是票面总值。
B公司法第142条、143条,C证券法第45条,D证券法第34条,毋需批准。
重要提示:
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因此一定和公司法结合起来考察。
掌握基本原理。
24.金裕嘉业股份公司通过资产置换方式获得对甲公司的经营控制权,成为甲公司第一大股东,金裕嘉业公司董事会有董事9名。
现在金裕嘉业公司召开董事会。
下列哪一情况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单选)
A.该次会议实际到会4人(其中一人提交了另一名出国董事出示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
B.同意张某辞去金裕嘉业公司董事一职,改任甲公司总经理
C.收购甲公司资产的未付价款暂停支付
D.制订金裕嘉业公司下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考点: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表决制度、
答案:
B
解析:
A公司法112、113条,B错误,董事和监事任免权在股东会,38条,C合法,股东会管宏观方面,董事会管具体业务。
D制订后需股东会批准。
25.盛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涉嫌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达8年,总经理、财务总监也均被捕,该公司处于停产停业和无人管理的困境。
该公司第一大股东金达集团出资比例为80%,第二大股东同达公司出资比例为12%,其余股东合计8%。
金达集团屡次以盛龙公司无人负责、需待其董事长出狱后再召开股东会为由拒绝派人参加股东会,导致股东会无法做出任何有效决议,由于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极度恶化,无人愿意购买盛龙公司股东的股权。
就上述案件的解决方式中,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单选)
A.盛龙公司的股东均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B.只有控股股东金达集团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C.因为是由法院解散盛龙公司;故该公司无需清算
D.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时。
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考点:
司法强制解散
答案:
D
解析:
公司法183条,AB考股东资格,10%(单独持股)以上持股人才有权认可,C须清算。
重要提示:
只有合并分立解散因通知过债权人毋需清算,股东会或者大会决定合并分立
26.张、王、李共同设立了一有限合伙企业甲,张为有限合伙人,王和李为普通合伙人。
现刘某因一笔业务多次到甲企业进行洽谈,每次都是张某和王某接待并商谈业务细节,但是均没有告知刘某张为有限合伙人。
后张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刘签了收购合同,刘按照合同约定发货后,甲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已经无法清偿。
则刘某可以向谁主张权利?
(单选)
A.因张某是有限合伙人,所以无需对合伙企业的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B.因为张某执行了合伙企业的事务,由此转变为了普通合伙人,应当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张与王、李均应对刘的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普通合伙人李没有过错,也没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以无需对刘承担清偿责任
考点:
表见普通合伙人
答案:
C
解析:
合伙企业法76条。
27.甲公司和李某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甲签发一张10万元的汇票作为支付合同价款,但是李某迟迟拖延不履行合同。
现在下列持票人被拒绝付款后行使追索权时甲公司可以拒绝付款的有:
(多选)
A.李某请求甲公司支付票面金额
B.现李某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请求甲支付票面金额
C.假设李某将该汇票送给自己的女友程某,程某请求甲支付票面金额
D.持票人张某疏忽忘记提示付款,现在该汇票已经超过出票日期2年
考点:
票据的无因性、票据抗辩
答案:
ACD
解析:
A,票据法13条,B,丙和甲没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抗辩切断,13条。
C,11条。
D任何人都可以抗辩。
28.鹏润公司为一上市公司,在其公布年度报告时,出现下列不同意见,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单选)
A.甲认为:
鹏润公司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
B.乙认为:
上述年度报告除了公告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还应当公告公司重大债权人的情况
C.丙认为: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鹏润公司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应当公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D.丁认为:
如果公司公布假账,则负有证券登记过户职责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与鹏润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考点:
信息公开
答案:
A
解析:
证券法69、173
29.2006年5月,利华日用化妆品厂就其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了“PLACENTA”商标,该商标与法国一著名化妆品商标相同,商标所有权人为B公司,但没有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2008年7月,该法国B公司也进入中国,欲申请注册“PLACENTA”商标,就该商标专用权的归属问题与利华化妆品厂产生了争议。
关于上述争议的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多选)
A.B可以请求商标局裁定撤销利华公司取得的“PLACENTA”商标
B.应当对利华公司做出禁止注册并使用的裁定
C.如果利华公司的注册商标被撤销,它应当相对B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当事人若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期1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考点:
驰名商标的保护
答案:
ACD
解析:
A应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C因为没有注册下来,所以不承担,D错在应为商标评审委员会。
30.因为长期资不抵债,新城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解散,下列哪些情形新城公司债权人
有权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A.新城公司未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致使无法进行清算
B.公司解散后,未及时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资产贬值,债权人债权不能获得全部清偿
C.由于股东的原因造成公司账薄丢失,无法进行清算
D.公司解散后,股东以低价出售公司财产,导致债权人债权不能获得全部清偿
考点:
债权人要求公司赔偿的情形
答案:
ABCD
解析:
依据《公司法规定
(二)》第18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可知,B、C项均正确。
第19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故D项当选。
第20条规定: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故A项当选。
31.天堂鸟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7年1月的上市公司,2007年8月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对公司股份事宜做出以下决议,其中哪些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A.因股东赵某购房急需用钱允许将其10万元股本抽回,但一个多月后须加算利息归还公司
B.平价发行面值为一万元的新股100万元,为了鼓励投资者购买,决定“买一送十”
C.如果上述发行计划仍不能满足公司融资需要,则再发行一定数量的无额面股以吸引投资者
D.回购已发行股份总额的6%用于奖励公司管理层,并至迟于2007年10月转让给管理层
考点:
股票发行的价格
答案:
ABCD
解析:
《公司法》第92条规定: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因此,选项A错误。
《公司法》第128条规定: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选项B中的“买一送十”显然远远低于票面价格。
因此,选项B错误。
《公司法》第129条规定: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理的股份数;(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公司发行股票必须有面额,因此,选项C错误。
《公司法》第143条规定: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所以,选项D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
案例一
辉腾公司、乙公司、宋某和王某共同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辉腾公司是大股东,占到丁公司50%的股权,乙公司占到30%的股权,宋某和王某各占10%的股权。
辉腾公司的总经理刘某兼丁公司董事长。
为了提高工人的积极性,丁公司向全体员工发行了内部职工股,规定内部职工股不能流通,只能由本人持有,年中可以分红,为了更好的奖励在职职工公司决定员工因为辞职或者退休等情况离开公司均要退股,由公司将其本金连同利息一并返还。
公司章程还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公司对外签订的投资合同数额不得高于100万元,在一次公司董事会上,董事会认为医疗器材销售行业利润极高,鱼食授权董事长刘某向销售医疗器材的普通合伙企业投资500万元,现在刘某根据该决议代表丁公司与该合伙企业签订了投资合同。
2006年3月,公司召开了股东会,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到人民币1000万元,同事确定了各股东的增资数额,但由于宋某持有股权比例太低,并且经常无故不参加股东会,所以这次股东会没有通知宋某参加,其他股东均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盖章,并均缴纳了增加的资本金,按照增资决议,宋某的股权比例降到了3%。
之后,股东王某购买自住房向张某借款,并将股东权质押给了张某作为借款的担保。
后王某无力还债,张某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现在法院依程序将股权转让给了张某并且公司变更了股东名册,但是公司因为事务繁杂,一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之后,王某又将出资证明书转让给了李平,李平依据和王某签订的股权买卖协议向公司主张股东权,才发现上述情况鱼食发生纠纷。
丁公司成立后,产品的产量和销售量均持续增加,但经营性收入却逐年下滑,后来股东发现丁公司在董事长刘某的操纵下,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了辉腾公司,并以高于市场数倍的价格从辉腾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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