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工程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及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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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工程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及方案
轨道交通工程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及方案
1.1.1.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
1.1.1.1.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是企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
项目部将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
在施工管理中把安全放在首位,当施工生产进度、经济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无条件地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安全。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关键在投入。
项目部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将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预防和预控,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1.1.2.安全生产目标
本工程过程中不得发生不得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和管线,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
安全生产实现“六无”:
无因工死亡事故,年重伤率不大于万分之五;
无拆迁工程事故和设备安装工程重伤以上(含重伤)事故;
无触电、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事故;
无重大机电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火灾事故;
无因施工造成地表沉陷及由此导致交通中断、通讯中断、漏水、漏气等重大事故;
无1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故。
1.1.1.3.安全生产原则
坚持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两手都要硬的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管理原则;
坚持重在控制、适当约束的原则;
坚持安全与速度互保、安全与效益兼顾的原则;
坚持在管理中发展、提高的原则。
1.1.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我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本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遵守国家、严格按照国家、地方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章要求,依据北京市工程建设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建立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本工程拟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以安质环保部、工程技术部、设备物资部为主要监控部门,设专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全面监控安全情况,作业队负责人、现场安全工程师、队专职安全员为具体执行单位的安全保证网络,由领导层、管理层和操作层共同构成安全保证体系。
详见:
“安全生产体系框图”。
1.1.3.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1.3.1.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和培训旨在帮助施工人员正确认识和掌握施工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在施工做到“三不伤害”,认证执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避免事故的发生。
1).新工人三级教育制度
新进入工地的职工、民工必须经过项目经理部、施工作业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教育情况必须填入表格,签字后存档。
2).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焊工、电工、起重机械驾驶员、起重指挥、挂钩工、架子工、机动车辆及电机车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按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转岗安全教育
由于工作需要,职工转岗后的工作内容改变,岗位责任和工作环境都改变,因此必须进行转岗安全教育,经教育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兼职工种安全教育
由于工作需要,部分工人兼职作业,必须进行职工兼职安全教育,兼职特种作业职工还必须进行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班组长安全技术培训
安全生产体系框图
项目部每年组织对所有班组长进行一次系统地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一级做业班组长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带领全班同志安全作业。
班组长通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班组长安全上岗证”。
6).作业班组安全教育
施工作业队要经常性的对所有班组进行一次系统地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兼职
特种作业者还必须进行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执政上岗。
7).违章人员专门教育
安全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违章作业,应及时对违章人员进行专门教育,一方面通过经济处罚手段达到教育的目的,一方面以违章作业带来的危害性案例进行教育,并视情况以通报的形式公布于众,以教育广大职工。
8).安全普教
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普教活动,加大施工现场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工作环境有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
主要有:
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以出题、答卷的形式,使员工能收到教育;不定期的以图片展示、影片放映形式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地必须张挂安全横幅、各种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宣传牌;各工地必须定期出版安全专题黑板报,设立安全通报传栏,做好安全奖惩工作。
1.1.3.2.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制度
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安全员、领工员或工班长必须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以事故等级按要求及时、如实地将事故情况逐级上报,同时书面向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汇报,认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登记表》。
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还需向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部门、劳动部门(如有人身伤亡)等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后,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影响后续工序施工的安全事故,在未经处理前,应先停止施工,并设置隔离标志;重大安全事故,由上级部门会同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及司法机关进行调查,项目部所有职工要积极配合调查组的工作;事故处理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的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不得故意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
1.1.3.3.安全包保制度
我方进入现场后建立安全生产网络组织机制。
按建设部、申通地铁集团公司等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和安全监察员,组织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业主备案。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企业法人代表与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项目各部门负责人及作业队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干部盯岗制度。
所有施工项目,认真落实干部逐级包保责任制和领导干部盯岗制。
对关键工序和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项目,项目负责人施工时到现场,确保施工安全。
1.1.3.4.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
对项目安全物资的采购资金供应方面,由项目部设备物资部提前组织编制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批准后,向财务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部及时组织所需资金供应。
建立安全备用金制度,有财务部常备10万元现金作为安全生产备用金,以备应急之用。
对安全生产过程中违章、违规的班组和个人发生的罚款,实行专款专用,用于奖励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班组或个人。
项目部设立奖励资金,按《安全生产奖罚条例》有关条款,另行对安全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实行奖励。
1.1.3.5.定期安全例会制度
在工程项目开工后至竣工验收前,均应实行现场施工安全例会制度。
安全例会每周固定时间召开一次,必要时随工程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召开。
例会由安全监理主持,项目安全组织机构有关成员参加;主要内容包括上周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的通报,对上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的闭合销项处理,针对下周施工计划可能存在的安全因数提出施工安全具体注意事项和要求,对关键部位进行施工安全的署。
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矛盾及困难;现场例会应认真填写好会议签到表,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发放有关单位和部门。
1.1.3.6.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施工单位进场后,结合工程实际,编制安全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方案、轨道运输专项方案、起重吊装专项方案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部内部审核并批复后,报公司主管部门及公司总工审核并批准后,正式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经监理工程师批复后,才准组织实施。
1.1.3.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在工程正式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组织设计及其他安全专项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通过后,由项目经理向全体员工进行技术交底。
项目部质量安全部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辨识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制定专项预防方案,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确保人人心中有数,自觉进行安全防范。
对施工现场配备的安全器材的用途和使用方法,及时向员工进行交底。
对于新进员工及转岗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安全交底应有书面记录,对参加交底人员必须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1.1.3.8.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每月对作业队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比,进行奖惩。
作业队除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外,每旬对安全生产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报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
1.1.4.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1.4.1.施工现场
基地做到布局合理,场地平整,机械设备安置稳固、材料堆放整齐,所有用电设施安装触电保护器,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
施工现场设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警示标志,提示工人注意安全。
施工便道边坡稳定,并做必要防护。
基地的动力设备、机械安装、运输线路及道路符合安全要求,配电设备,动力输电线路符合标准,轨排、轨枕及钢轨堆放整齐,避免侵入限界。
施工现场做到“四通一平”,布置符合防火、防暴风、防雷、防洪、防触电等安全规定及安全施工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修理间、停车场等按要求进行统一布置。
现场道路平整、坚实、畅通,危险地点按照有关规定悬挂标牌,现场坑、洞等设红灯示警,现场道路符合《工厂企业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78-84)的规定,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设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不乱拿乱动,并组成一个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均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工地油库远离居民点、工业及民用建筑,设专人看护监管,制定严格的保管领用措施和制度,按安全、消防规定合理规划库房布局。
各类房屋、库房、料场等,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
1.1.4.2.施工机械
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
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按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验收,确认机械状况良好,安全可靠后,投入使用。
施工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均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机械均分别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挂牌明示。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1.1.4.3.施工用电
电气操作人员取得“电工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作业。
作业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的规程、条例。
各单位对管段内的施工用电和各种电气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进行施工用电设计,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现场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现场作业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供电线路始段、末端作重复接地。
自备发电机组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保证漏电保护器与设备相匹配。
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使用12V安全电压。
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
架空线路之间及与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满足规定要求。
横跨通道地段,其架设高度保证满足安全和限高要求。
电气设备按规定设置醒目的、与之相关的标示牌、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
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先完成停电、验电放电等安全措施。
检修、搬迁带电电气设备时切断电源,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
手持电气操作设备的操作柄或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设置良好的绝缘,并在使用前严格检查。
各单位的安全用电,结合每月施工安全大检查同步进行。
发现安全用电隐患,填写“不符合整改通知单”及时进行整改,将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及验证情况认真落实。
1.1.4.4.起重作业
所有起重设备、电器设备、运输设备等加强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具有完备的安全装置,所有机具设备的操作人员均经过严格训练,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龙门吊起重作业,认真贯彻“十不吊”、“七禁止”原则,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专人指挥,同时在作业区域范围内挂标牌,闲杂人员进入,并实行干部值班制度,确保安全。
双层及高空作业,按规定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挂安全网。
下层人员戴安全帽,上层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稳固。
1.1.4.5.整体道床施工
整体道床施工中,各道工序应保持适当间隔,并有机衔接与配合。
施工用模板、支架等承重结构经过结构检算,确保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安全系数。
钢筋下料加工在加工厂进行,钢筋焊接时焊机设接地装置,避免触电事故。
混凝土振捣时先检查振动器电源线是否良好,机械运转是否正常,移动振动器时,避免硬拉电线及在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造成触电伤人。
混凝土浇筑时,经常检查输送管道,发生堵管时,及时敲击疏通。
1.1.4.6.铺轨作业
铺轨作业根据所采用的施工方法、施工条件和施工机具等实际情况,按照《铁路轨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要求,制订具体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起吊轨料必须挂稳吊钩,对准中心再起吊。
轨料在运输过程中检查有无串动。
人力装卸搬运钢轨使用专用的工具,如轨钳、撬棍。
起重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安装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检查项目符合有关规定。
人工采用“散铺法”铺轨作业,采用小平车推运散布钢轨时,小平车推至离钢轨接头0.4m处停车打好止轮器后,进行拉轨。
拔、翻钢轨作业时,由专人统一指挥。
施工人员思想集中、相互照看、动作一致;动轨前先敲轨示意。
翻轨作业采用翻轨器。
作业人员随时注意观察钢轨位移发展情况,做好自我保护。
1.1.4.7.焊轨作业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操作者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技术要求,对照《焊机操作规则》,正确操作按钮盘上的各种按钮开关,防止误操作对焊机造成损坏及事故发生。
对操作者进行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者在操作时执行《电气安全规则》。
焊机安装可靠的接地电缆,焊机周围工作区域没有易燃物,并配置灭火器;维护保养焊机时切断动力电源,并挂“不准通电”的标识,设专人看守。
打磨、正火作业时,操作人员佩戴护目镜。
拆卸焊机时带石棉手套,防止烫伤。
施工结束后认真清理现场,断开临时用电电源。
机械、工具、设备和材料码放在安全地带。
废气物、易燃物统一清理干净装袋收回,确认安全后离开现场。
1.1.4.8.施工运输
行车运输采用满足地铁运输限界要求的轨道车和轨道平板车,做为行车运输动力和运输车辆。
行车运输执行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行车组织规则》,并根据地铁施工运输特点制定工程列车行车运输组织及安全岗位责任制。
行车运输全部经过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调车作业时,认真执行要道还道制度,正确及时显示信号,机务人员认真确认信号,并鸣笛回示,连挂车辆时,显示十、五、三车的距离信号,调车作业时,准确掌握速度。
运输轨道设专人按标准维修、养护,线路两侧堆物不侵入运输限界。
运行车辆设有可靠的防溜装置,车与车之间设有可靠的保险连接装置。
1.1.4.9.公路交通疏解
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法》和有关交通管理法规、文件等要求,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驾驶司机证照齐全,符合规定。
杜绝驾驶司机带病作业,酒后驾驶,保证睡眠充足,不疲劳驾驶。
施工场地围挡及交通疏解按北京市有关规定进行报批。
实行交通管制时,设专人协助交警疏导交通,保证施工车辆不在行车道上任意停放,以减少施工对车辆及行人的干扰,路上施工人员穿反光衣以保证安全。
1.1.4.10.临近管线及建筑物保护
施工过程中,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临街交通要道及邻近建筑物附近施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实施。
1.1.4.11.控制专业接口处的安全保证措施
我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和建设单位的规定进行专业接口处的施工安全防护,为后续专业工序提供可靠的安全保证,并指派专职工程师负责相关接口施工的管理,同时建立专门的安全实施小组,确保建设单位及管理工程师的指令或协调事项得到有效实施。
并制定详细的统一管理细则,并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解决施工现场遇到的各种问题。
1.1.5.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本合同段在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紧急情况、重大险情、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提高抵抗风险能力,减少重大险情、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实现各项施工目标。
结合本合同段工程特点,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方针,制定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重大险情、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抵抗风险措施。
1.1.5.1.紧急情况应急处理原则
A.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救人高于一切;
B.抢险、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C.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密切配合,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D.保护人员安全、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保护环境等优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1.1.5.2.紧急处理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应急处理与协调领导组,与甲方、地方政府相关机构共同组成紧急突发事件、重大险情、事故的应急处理网络。
在应急处理与协调领导组的领导下,设调度指挥、现场施救、后勤保障、宣传接待、善后处理和原因调查等六个应急处理工作组。
1.1.5.3.组织机构职责分工
A.项目经理
为调度指挥组组长,全面负责应急处理与协调领导组的指挥,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的应急工作。
组织对事故抢险工作所需人力、物力等的支援。
担任原因调查组组长,负责原因调查组组织工作。
B.副经理
为现场施救组组长,负责现场救援的组织指挥。
C.总工程师
参加原因调查组,协助现场救援工作及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
D.办公室主任
为后勤保障组长,负责后勤保障组织工作。
E.安质环保部
参加原因调查组,协助现场救援工作,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上报工作。
F.综合办公室
为宣传接待组和善后处理组,负责宣传接待工作;同时参加后勤保障组,配合后勤保障组长做好后勤保障组织工作,加强各工作组长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G.治安保卫
参加后勤保障组,负责保护现场、维持秩序,协助现场救援、负责刑事案件的侦察及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H.工程技术部
参加现场施救组,组织技术力量对现场救援进行技术支持,指导救援方案的实施,对事态进行监测和评估,配合调查工作。
I.设备物质部门
参加后勤保障组,具体经办应急物资、机械设备等的组织和运输,协助现场救援组工作,并负责核实机械设备、物资等方面的损失情况。
J.计划财务部
参加后勤保障组,协调应急处理抢险、救援、恢复生产资金的调配、筹措,对损失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工作。
K.施工作业队
为应急、抢险、救援、恢复生产作业队,在事件发生后,负责紧急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和恢复生产。
1.1.5.4.应急处理程序
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负责人或当事人立即向项目经理部呼救,并开展自救,首先全力抢救伤员,控制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向上级或地方有关部门请求救助。
项目经理部接到险情报告后,立即启动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理与协调领导组及运输调度室自动成为应急指挥中心,在组长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工作组按分工立即开展工作。
1.1.5.5.可能发生的现场安全事故针对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及健康保护是我单位施工管理的永恒主题,在工程施工前期,对存在可能发生危险的项目、地段、部位进行排查,识别危险源,制定预案,防患于未然。
施工中特别是施工前期,对应急预案经常组织进行专门抢险培训和抢险演练,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组织有力,行动迅速,遇险不慌不乱。
应急预案试验或演练以后,若发现应急预案不能有效控制和避免事故的发生或扩大时及时修订。
本合同段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工程列车脱线、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触电等事故,一旦发生,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1.5.6.应急预案的启动
按照应急预案启动程序,应急工作领导组(值班室设在综合办公室)接到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的报警并核实后,立即报告单位第一管理者,由单位第一管理者决定并正式发布启动预案的命令。
在同一时间内向上级和建设单位应急工作领导组报告。
必要时,在同一时间内向相关方和所在地有关部门报警(医院、消防)。
1.1.5.7.应急预案的实施
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施工现场的负责人根据现状,有权采取措施立即处理。
必要时采取下列程序进行疏散:
切断电源;人员疏散;设备撤离。
同时向项目经理部领导进行事故报告。
项目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奔赴事故现场,同时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事故情况并启动项目部事故应急实施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必要时,根据上级管理机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业主及地方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
依据有关规定协助公司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同时积极为早日恢复现场生产创造条件。
1.1.5.8.应急预案终结
当下列条件具备后,本预案终结:
事故现场处理完毕,事故善后工作已结束;查清事故原因,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事故责任人受到处理及全体员工均已受到教育;施工现场已具复工条件;上级及监理已下达复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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