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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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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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为明确参建各方责权关系,加强对项目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控,保证项目高效、安全、有序的正常运行,按时、保质、保量、保安全、保成本的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本细则。
项目参建各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等)均应遵守本细则。
总则
1、本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
2、施工中应遵守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规定和要求。
3、生产工人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本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尽职尽责,确保合同目标的有效完成。
5、本细则中的“罚款”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本项目工程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图集等规定及本实施细则的,对完成合同目标有潜在影响的行为或事实实施的违约金的扣除。
1)对于个人违章,尚未对工程质量或安全等造成损失的,先进行批评教育,再次违章为“习惯性”违章,应视为相关单位违约。
2)对于个人违章,已造成损失的,应视为相关单位违约,并应按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违反工地管理制度的,应视为相关单位违约。
4)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款的,应视为相关单位违约。
5)违反1—4条均属于违章,均应采取相应扣除各项保证金和合同措施制约。
下列条款中“罚款”是为避免施工中常见的不合格项目,未提及到的不合格项目参照本细则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各项“罚款”从所属单位的承(分)包工程相关费用中扣除,各相关单位自行负责落实到相应责任人员。
7)监理单位应保证按合同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监理单位违章或失职、对工程建设形成实质性损害的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8)有关进度、质量、安全施工等事宜“视为违约”的扣款,500元以下(含500元)罚款由现场总监负责执行并经建设单位工程部主管签认;500元以上(不含500元)罚款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执行并签认;。
其他方面的“罚款”和对监理单位的“罚款”由建设单位负责执行。
建设单位负责统一办理记账手续。
9)各类“罚款”应以书面文件为准,被处罚单位签收后生效。
若被处罚单位拒签,执行单位应标注拒签说明,处罚额度可增加1—2倍,并完善签字手续后同样生效。
第一章管理机构
1、河南省华美龙工程部代表公司对项目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2、各监理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项目监理部,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进驻项目施工现场,根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实施监理。
3、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设置工程施工项目部,必须安排符合资质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质检、安全、资料等管理人员,并在开工前报送业主及监理。
4、施工单位对所用劳务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对所有进入本工地的劳务人员实行名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种及相应技术级别,进入及离开工地日期。
针对相应工程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劳动力组织计划,包括工种、数量、时间。
5、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服从工程部、监理部的通知、指令等现场管理。
对于不服从管理,则视为不配合工作或违约。
6、对业主要求的进度提前完成、工程质量优良、施工安全文明的优秀施工单位,依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并可优先考虑承建公司后续工程。
对进度缓慢,质量低劣,安全文明施工较差的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及项目施工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处理。
7、根据工程需要,工程部有权委派工地各施工单位完成某项临时工程或紧急工程任务,各单位必须服从安排,否则处罚1000-5000元。
8各单位主要岗位工作人员在现场施工时间内必须保持通讯联系畅通。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离开工地两天以上必须经工程部同意,且每月必须签到18日历天以上,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理。
施工单位
主要岗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等)离岗必须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接替工作,并报监理部、工程部重新审查相应资质。
9、监理单位现场总监应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在现场实施监督管理。
10、参建各方应加强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资料随工程进度进展归档。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按照合同规定,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须
按《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进行管理。
1、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施工全过程安全施工备案书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如:
基坑、施工用电、塔吊、外架等;施工现场应配备好安全器材、设备。
如: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防护网、安全标牌,设备使用维修牌、消防器、水泵及安全宣传标志,安全器材等,同时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办公室内管理制度上墙。
现场应在醒目位置树立“五牌一图”,设备前一律配挂操作规程及安全提示牌。
3、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专项方案由专业电工负责架设。
1)电线架高不得低于4m,或埋深在土层70cm以下,并作标识。
2)总配电箱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用电的总负荷,配备相应的空气开关、电缆、闸刀与电气设备。
3)机械设备设置,必须保证“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接地保护要规范可靠。
严禁私拉乱扯或使用破损的电缆线,护线套。
4)违反一项除限期整改,过期未整改,给予200元/次罚款。
4、施工机械进场后,要向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工程部提供机械“生产许可证”、“使用说明书”
及“准用证”。
对国家严禁使用的淘汰或破旧的带有安全隐患的机械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对不听劝阻或不提供有关证件的,不得在施工中使用并限期清除出施工现场。
再给予2000元/次罚款。
5、工程中使用的钢管、扣件等周转材料必须经过安全检验证明合格,否则不准使用;对不听劝
阻使用者,通知其立即停工,限期清除。
并给予2000元/次罚款。
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在2m以上高空作业者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在固定的安全设置上。
如发现不戴安全帽处罚20元/人次;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系在固定安全装置上的处罚200元/人次。
7、基础开挖深度超过规范允许安全深度时,必须进行放坡或做护撑,防止槽壁坍塌;擅自更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责令改正,并给予2000元/次罚款。
8施工用架子必须牢固、平稳,上面堆积的施工材料不准超过承载能力;脚手板必须两层铺设,
宽度在90cm以上,两端必须支撑牢靠,严禁有探头板,否则停工整改,并给予200元/次罚款。
9、模板支设支撑要牢固、平稳;支撑间距要根据施工方案施工,不得随意加大,否则应拆除或停工整改。
10、砼浇筑等悬边作业时应设操作台,操作台必须牢固,架板满铺,加设防护栏杆,否则停工整改。
11、起重工、电焊工、电工、架子工、机械工、塔吊司机等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机械,操作震动棒、打夯机等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无证作业发现一例罚款200元。
违章操作震动棒、打夯机每人/次罚款50元。
并责令立即改正。
12、施工作业层的临时电缆线不得直接连接在钢管上或泡在水里,电缆接头要用绝缘胶带包好,外用防水绝缘胶带防护;电缆要架空在绝缘物体上;作业层要配有活动三级电盘。
违反一处,罚款200元。
13各种必须搭设防护架的通道、机械、设备及机械操作人员位置,应按照规范执行。
无防护架的一处罚款200元。
14、塔吊、施工电梯的通道和卸料平台与脚手搭设时必须分开,其固定的附着点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完好;否则每项罚款500元,并要求停工整改。
15、施工用各种机械设备要经常保养、保修、保证其运行良好;严禁使用带病机械作业。
并应有
定期检查及安全运行记录。
否则每项一次罚款2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16、外架搭设前应有施工方案并附有计算书,且符合规范要求的管径、间距、承载能力与安全措施。
违反的停工整改。
1)、外架搭设竖杆间距w1.5m,大横杆间距w1.8m,小横杆不高于2.2m一道,拉墙杆与墙体或主体连接牢固。
施工层及下面一层满铺脚手板,隔层拉设安全平网,竖向满挂安全网。
安全密目网必须使用省建设厅备案准用产品。
2)、剪刀撑的设置依照规范要求,如建筑物的四大转角处,剪刀撑连接钢管搭接长度不小于1m。
3)、外架立管接头率在规定的间距范围内w50%。
外架搭设高度应超出施工层1.2m。
违反的停工整改,并给予500—2000元罚款。
17、安全通道要平整,无任何障碍和垃圾,要有防护栏杆加围挡,上边要有防护棚,悬挂安全通道标志牌和照明灯。
缺一项每项罚款200元。
18、“四口”和“五临边”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及防护装置。
少一项罚款200元。
19、外架拆除时,必须依照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技术交底,严禁拆卸物件向下抛扔。
不
得先拆除附着件,地面挂出示警示标志或拉围栏。
违章罚款2000元。
20、塔吊、施工电梯拆除时,必须写出施工方案及安全保证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
交底。
在拆除地点10m内用网围起,并出示拆除警示标志,有专人看护。
违章罚款2000元。
21、砼模板拆除时,应遵循“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的原则,先拆围档,斜撑,最后拆紧固件。
模板拆除后要码放整齐,严禁乱放。
违章罚款500元。
22、严禁高空抛物。
发现一例罚500元。
23、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有心脏病、精神病等病人进入作业区。
如发现责令辞退。
并对招收者处罚500元。
若因施工人员患病施工造成伤亡,则由招收方承担全部责任。
24、开工前各施工单位和劳动作业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应给劳动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缺一项罚款200元。
若因施工过程中意外,造成作业人员伤害,则由其所在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5、各项目部要设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员要确保教育时间不少于70小时/每栋
楼;每道工序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监督班前安全教育活动;经常检查施工机械、电器、架子、防护等安全工作;要有检查评分与教育记录。
否则缺一项罚款100元。
26、施工单位安全人员要现场巡检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对存有安全隐患的问题,按“三定措施”(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人),做到每发现一个问题,监督整改一个问题。
27、木工房及易燃材料堆放处,应配备灭火器材,并悬挂防火警示标志。
否则罚款500元。
28、施工现场大门设门卫,来往人员实行登记制度,禁止社会闲散人员随便出入工地。
29、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按限期整改。
不能按限期完成整改的应停工整改。
视情况给予
200—1000元的罚款。
30、各施工项目部要配有医药箱及常见外伤药品。
第三章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按市文明标准化工地合理布置,要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分别划出各种建筑材
精选范本
料的堆放场地位置。
否则罚款100元。
2、施工单位不得侵占施工道路,否则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并清理出所占道路。
若因侵占道路造成事故,责任由直接责任人自己承担。
3、通往施工现场的道路和施工现场要平整、无积水。
否则罚责任单位款500元。
4、施工道路两边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垃圾必须远离施工现场或按规定的地点堆放,工地内必须设生活垃圾池和建筑垃圾池。
如发现一次或一处罚款200元。
5、现场周围要清理干净,垃圾及时清理出去。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施工现场、办公室地坪要硬化,墙体要刷白、吊顶,桌椅和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室内要明亮整洁,禁止住宿、办公混在一起,办公室要有“三图一表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等标牌。
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200元。
并要求限期整改。
7、施工现场要挂有各项施工制度与操作规程,标牌和安全警示标牌,有配合比、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标准标牌。
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并要求限期整改。
8、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周转材料要成方、成垛、整齐美观,有材料标牌,有建筑垃圾池。
否则每项罚款200元。
并要求限期整改。
9、混凝土输送、施工电梯等设备下要经常清扫,保持干净,无积沙、积水。
发现一处罚款100
元。
10、塔吊、施工电梯、安全通道和“四口”边防护栏要刷黑黄或红白间隔标志漆,并设夜间照明,防护要搭设双层,下层要防雨水。
否则每项罚款100元。
11、施工层内每道工序施工,都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无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清扫干净后进行下道工序。
否则每发现一次或一处罚款200元。
12、外架密目网要平整,无污染、无破损,搭设牢固方正、美观大方。
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3、临时用水的水龙头和管子口要人走水停,不能常流水、乱流水。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4、施工场地内不准乱写、乱画。
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5、进入工地严禁穿拖鞋或光背,不准说脏话和骂人。
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6、施工现场不能随地大、小便。
小便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大便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
并要求责任单位负责清理。
17、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发现一次罚款200—2000元,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
理。
18、施工单位应将工人及其家属合理安排在生活区住宿,不准住到正在施工的楼内;
19、并要求工人家属不得在现场行走。
发现此类现象一次罚款100元。
20、施工现场要有板报和宣传专栏,有技术、质量、文化、生活和表优评劣等内容。
21、对下发的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落实不力,或不整改的。
处以200—1000罚款。
第四章生活区文明管理
1、临时宿舍要规范、统一型号,具有门窗、通风良好,室内地坪硬化且高出室外自然地坪》20cm<
2、宿舍内要配置高低床或单人床,不能打地铺和打通铺。
被子干净叠放整齐,室内不能有建筑工具和其他杂物,地坪干净,有卫生制度和值班名单,日常用品摆放整齐。
3、生活区室外场地平整,排水畅通,四周无积水、垃圾清理干净,生活垃圾要有池,垃圾及时清理,倒在指定地点。
4、职工伙房通气良好,地坪硬化,四周炉灶贴瓷片并建有煤池和垃圾池,垃圾池加盖,保持室内清洁干净。
伙房门窗有纱门、纱窗。
生熟食案板分开,食品有纱罩。
伙房内不能住人。
5、伙房有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有健康证,穿工作衣、戴工作帽,有伙房卫生制度。
6、厕所为水冲式,大小便道贴瓷片,有卫生制度和值班名单,要经常清扫冲洗,下水道要加盖封闭。
7、以上各条在检查中发现一次或一处不合格给予50—100元罚款。
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
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程序,所有管理人员都应具备相应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且现场人员要与证件相符,违者坚决要求无证人员退场。
2、施工单位项目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材料和设备检验制度,坚持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使用在工程上。
3、施工图纸会审内容及变更内容均应逐条填写在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处,以防止施工时漏掉或竣工图上不能正确反映实物构造。
4、项目部规范、规程、资料、电脑软件、计量器具、测量仪器和相应检验报告必须准备齐全。
不全者罚款500元。
5、施工组织设计、重要部位的施工方案、班组作业指导书均应针对工程特点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10天上报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部;重要部位的施工方案应提前5天报监理部批准,无方案禁止各工序开展,强行施工处罚5000—10000元。
所有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先经企业内部审批{应显示编著人(现场技术负责人)、审核人(企业总工)、批准人(项目经理)签名},再及时上报监理部、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
6、严禁施工单位在基础、主体、装修分部工程施工期间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私自修复,违者罚款
500元。
混凝土结构拆模后,严禁施工单位私自处理质量缺陷,违者处罚500元/次。
7、施工项目部或受业主垂直管理的施工作业队伍不得拒收监理工程师通知和指令。
否则,监理
部将对其行为视为违约,并罚款2000元
8、施工项目部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记录,并随时接受监理人员检查。
如无技术交底,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9、严肃项目部三检制度,施工单位必须自检、互检、专检,在三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专职质量检查员将三检合格后的资料报监理审批。
10、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工序交接应明确措施和办理交接。
责任单位对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不力造成损害的承担返工处理责任。
凡不办理交接手续的由前道工序负责。
11、各项工程报验应提前24小时上报监理。
无隐蔽验收的合格记录进行下道工序的要追查施工的责任。
若监理单位失察或未予制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2、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施工项目部要及时整改,并且以书面形式回复监理工程师。
自检合格后上报监理验收,如监理再次检验不合格,第三次验收时间由监理自行安排,且有权责令施工项目部更换专职质检员和施工班组。
13、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且要求各专业(木工、钢筋工、水电工、消防班组有专人值班)配合,违者罚款500元。
现浇剪力墙、框梁(梁)、板、楼梯拆模前必须报验混凝土强度,用同条件混凝土试块强度来确定,未经批准私自拆模罚款1000元。
14、冬、雨季施工,应有相应的施工方案和物资准备,以保证工程质量。
15、主要分部分项报验方式:
1)GZ钢筋待砌完墙,清理干净后,按检验批划分范围验筋,钢筋移位超规范一律植筋处理。
模板支好后再验收。
QL、XB、LT钢筋绑扎、模板支设完毕后一次验收。
2)框剪结构:
框架柱、剪力墙钢筋绑扎完毕后分批或分层上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开始支模板,浇筑混凝土前验收模板。
KL高度大于700mm先验钢筋,后支模板,混凝土浇筑前验收模板。
KL高度小于700mm,钢筋模板一起验收,XB、LT钢筋模板一起验收。
LT、剪力墙砼要一块浇筑。
要求浇筑砼全过程有质检员、监理旁站,且随强度适时养护、防冻、防扰动。
16、楼梯、栏杆、飘窗、女儿墙、阳台等处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放置预埋件。
预埋件放置按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17、地面、屋面、门窗、涂料、饰面砖、抹灰分部分项报验程序,均结合本工程图纸设计随主体施工要求进行。
1)屋面部分:
基层(铺装层)找平层、涂刷底油(水泥素浆)、防水卷材铺设、细部构造、蓄水实验、屋面保温砖共六次报验。
2)楼地面:
基层处理、刷结合浆、打点(标明控制线)、抹灰、养护共分五次报验。
3)涂料分项:
基层清理、第一遍腻子、第二遍腻子、刷底漆、第一遍面漆、第二遍面漆、共六次报验
4)饰面砖:
原材见证取样、基层清理、面砖排版后、面砖粘贴、勾缝和清洁、共分五次报验。
5)内墙抹灰:
基底处理(定钢丝、网打点、刷结合浆)、中层抹灰、面层抹灰、成品完成,共分六次报验,一户一报实测实量几何尺寸。
6)外墙抹灰:
基层处理、底层抹灰、面层抹灰共三次报验,每步架一报。
7)门窗分项:
门窗洞口尺寸统计核实、原材(型材、玻璃、毛刷、胶条、密封胶、发泡剂、锁、拉手、膨胀螺栓、)、框安装固定、扇安装(含小五金),打发泡剂、密封胶、成品共分七次报验。
18、各项安全、质量大检查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应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
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现场阐明问题产生的原因,整改方案、限期责任到人措施。
必要时验收组以影像的手段实录验收全过程。
相关负责人无故不参加验收者罚款500元。
19、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设计图施工。
对图纸需要变更的地方,施工单位应按程序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同意,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协商变更。
施工单位私自(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要求并形成变更事实的,其费用增加部分建设单位不予认可,影响施工质量及建筑使用功能的,必须返工重来,并视情况给予1000——10000元的处罚。
20、旁站监理的范围:
1)该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工序包括:
A、基础部分:
土方回填、防水处理、钢筋工程、砼(抗渗)浇筑、预埋件、预留洞等。
B、主体结构工程:
剪力墙、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砼浇筑、水电安装。
2)防水层施工和试验。
3)主要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试验。
4)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
5)安装工程的电气测试、管道试压等。
6)建设单位、设计文件、合同文件中明确规定必须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
二、工程质量控制
(一)基础工程
1、基础开挖
1)应主控基础定位,控制定位桩位置及其设置是否合理且利于保存,标高轴线应经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
2)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状况及开挖方法等条件进行放坡,其坡度符合有关要求。
3)基坑边缘堆放土方、建筑材料或沿基坑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应符合有关规定。
4)基坑周围应进行防、排水处理,严防雨水等地面水侵入基坑周边主体。
5)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清底、验槽,减少暴露时间,防止暴晒干燥、雨天浸泡,破坏地基土的原状结构,如遇特殊情况应采取合理防护措施。
2、基础回填
A、3:
7或2:
8灰土
1)土颗粒粒径及灰的粒径。
不得大于20毫米、灰粒径不得大于5毫米。
2)灰土配比。
现场做灰土试配样本,要在监理监督下封存于现场。
3)现场检测:
虚铺灰土的含水率,以手握成团、落地开花为准,含水率过大或过小都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4)灰土必须分层夯实,人工夯虚铺厚度不得大于200mm,机夯不得大于250mm。
5)灰土夯实,应满足人工夯4遍、机夯大于3遍的要求。
灰土平整度为10mm。
6)灰土应分层报验,待下层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合格与否以实验报告为准。
未经监理、建设单位检验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7)严格执行灰土试样见证取样制度,认真填写见证取样单。
如果违反6)、7)、规定,每项处罚500元。
B、素土回填
1)素土颗粒粒径不得大于50mm。
回填土不得有石块、树根等杂物。
含水量适中。
2)回填土夯实采用机械夯实不得少于4遍并且人工配合上面平整。
3)水电预埋时,管线侧500mm范围内用人工夯实,并保证不得破坏预埋管道等。
4)回填土回填到设计标高时,应设置防雨措施。
开挖符合要求的排水沟、积水槽以防止回填土工程质量受到影响。
5)回填土为保证分层夯实厚度,每层土方夯实完,必须达到要求的密实度。
并由监理检查签字,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违者处1000元罚款。
并要求返工。
(二)模板工程
1、对基础、主体厨房、卫生间、墙体等预留孔、洞及预埋件,应符合设计图纸和验收规范要求,如有位移超规定范围的应返工处理。
2、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载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主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3、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刷隔离剂,隔离剂应为不影响装饰效果和结构性能的水性隔离剂,隔离剂涂刷不得玷污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模板强度、刚度应满足施工要求,不得使用影响混凝土观感质量的模板。
4、现浇墙板、构造柱、门窗过梁、挑梁等模板,严禁使用超过允许偏差要求的破旧模板。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拆除返工。
5、剪力墙、框架柱、现浇梁、板等模板支撑牢固,不允许出现涨模。
如有涨模现象发生,每处罚款100元并要求返工处理。
6、模板表面的灰渣、油污等必须清理干净,才能使用,检查出不清理就使用的要求其
返工处理。
并罚款100元
7、混凝土浇筑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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