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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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附件2
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工作,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提高废塑料综合利用技术水平,依据《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实行公告管理,相关行业协会负责协助做好公告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请和核实
第三条申请符合《规范条件》公告的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三)符合《规范条件》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所列条件的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符合《规范条件》申请,并如实填报《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及相关报表(附后)。
企业申请符合《规范条件》公告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项目建设土地审批文件复印件;
(四)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审批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
第五条 同一个企业法人拥有多个位于不同地址的厂区或生产车间的,每个厂区或生产车间需要单独填写《申请书》,并在申请符合行业规范审查时同时提交。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第三条、第四条有关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报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每年3月31日和9月30日前将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三章 复核与公告
第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申请材料后,依据第三条、第四条有关要求,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和相应专家对各地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和现场抽查核实,确定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同一个企业法人拥有多个位于不同地址的厂区或生产车间必须均达到第四条有关要求。
第八条 经复核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进行公示。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以公告方式发布。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范条件》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对公告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于每年4月30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方面对公告企业进行抽查。
第十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申请公告企业或已公告企业有不符合《规范条件》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投诉或举报。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公告:
(一)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
(二)报送的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行为的;
(五)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污染环境事故的。
被撤销公告的生产企业,经整改合格2年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工业和信息化撤销公告应提前告知企业,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
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申请书
申请单位:
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表1
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单位公章)填表人: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
邮编
详细地址:
企业网址:
传真
企业邮箱
法定代表人
手机
员工人数
技术人员数量
企业类型
内资(国有□集体□民营□)中外合资□港澳台□外商独资□
上市情况
境内上市□境外上市□否□
废塑料综合生产能力(吨/年)
厂区面积(平方米)
作业场地面
积(平方米)
近3年废塑料综合生产能力(吨/年)
2013年
近3年营业收入(万元)
2013年
2014年
2014年
2015年
2015年
是否为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示范基地
是□否□
补充说明(可另附页):
注:
纸面不敷、可另附页。
表2
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申请规范条件情况表
企业名称:
(单位公章)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名称
内容
备注
1
项目批复情况
工业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文号
请提供复印件
2
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文号
3
环保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文号
4
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文号
5
产业布局
企业建设是否有规范化设计要求
6
周边是否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7
与居民聚集区和其他严防污染的企业距离
8
生产经营规模
废塑料年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
年销售收入
万元
9
工艺及
装备
主要加工工艺:
10
生产线
条
条
条
条
条
11
机械设备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12
检测设备
台
台
台
13
是否配套有粉尘收集设施
14
是否配套有污水处理设施
15
是否配套有噪音控制设施
16
是否满足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的有关要求
17
是否采用节能、环保、高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如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目录要求)
18
质量管理
产品质量是否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19
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数量
20
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
21
是否通过ISO9000认证
请提供复印件
22
是否通过ISO14000认证
23
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
加工方法及综合能耗(千瓦时/吨)
提供计算方法
24
加工方法及综合能耗(千瓦时/吨)
25
综合水耗(吨/吨)
提供计算方法
26
环境保护
加工过程中对边角料的回收利用情况
﹪
27
打磨生产线是否配套安装除尘设备
28
废水排放是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请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29
粉尘排放是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0
噪声是否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1
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数量
32
是否有完善的安全环保制度
33
加工设备是否有废水收集和循环利用系统
34
是否有废气回收储存设备和相关处理措施
35
是否有突发环境事件或污染事件应急设施和处理预案
36
消防设施是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37
是否制定完善的岗位操作守则和工作流程
38
已参加行业培训人员数量
39
安全生产
、
职业教育和社会责任
是否有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40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
41
是否配备安全防护设施
42
是否依法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验收
请提供验收报告复印件
43
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
44
是否有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5
用工制度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46
是否通过ISO18000认证
请提供复印件
47
信息化管理
是否已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
注:
纸面不敷、可另附页。
声明:
以上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有据可查,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申请单位公章)
表3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
申请单位:
(单位公章)填表人:
联系电话:
申请企业
申请时间
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
纸面不敷、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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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塑料 综合利用 行业 规范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