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大赛暨第五届发现杯全国大学生互联网软件设计大奖赛赛项概要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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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大赛暨第五届发现杯全国大学生互联网软件设计大奖赛赛项概要模板
2017年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大赛
暨第五届“发现杯”全国大学生互联网软件设计大奖赛
赛项概要
一、大纲
2017年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大赛暨第五届“发现杯”全国大学生互联网软件设计大奖赛(以下简称“发现杯大赛”),旨在提升高校学生积极参与互联网领域的研究兴趣,激发学生团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高校在移动互联网技术开发、网络营销技能、产品设计方向的成果转化能力。
二、组织与管理
本赛项成立执行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负责本赛项的组织实施。
赛项执行委员会下设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及秘书处,负责赛项的运行和管理。
专家委员会根据科学、规范、高效、务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各项评审工作;仲裁委员会对本赛项组织过程中的问题和争议进行仲裁;秘书处负责本赛项的各项组织工作。
1、执行委员会
(1)审定赛项方案和相关规程;
(2)审定赛项相关的技术文件;
(3)审定赛项设备及相关器材、工具。
2、专家委员会
(1)制定赛项方案、相关规程和技术文件,并组织实施;
(2)独立开展初赛和决赛的评审工作。
3、仲裁委员会
(1)监督竞赛活动的开展;
(2)对竞赛过程中的争议提出处理意见,做出仲裁。
4、秘书处
(1)负责赛项组织工作中的具体联络、协调;
(2)负责赛项相关文件的制定和发布;
(3)负责解释赛项的具体规则;
(4)负责参赛项目的宣传工作;
(5)负责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赛项要求
1、报名方法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参加比赛,个人或团队均可。
若为团队参赛,则每个参赛队不超过5名队员。
参赛学生或团队均可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两件参赛作品。
参赛学生可通过本赛项官网www.dajiangsai.org进行在线报名和作品提交。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0日~2018年1月31日,作品提交时间2018年2月1日~3月9日。
2、参赛要求
(1)每个学校可组织多个参赛队参赛。
(2)参赛队应该自觉维护学术风气,保证提交的参赛作品、方案的文档内容、图表数据、程序代码不存在任何版权问题;
(3)参加现场答辩的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
各参赛队之间应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四、竞赛方式
1、大赛分区域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区域赛采用在线竞赛评审形式,分赛区进行比赛,经专家评审后产生区域赛一二三等奖。
区域赛成绩进行全国总排名,按排名前后次序获取决赛资格,决赛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
2、各赛区构成
赛区
省份
东北赛区
黑龙江、吉林、辽宁
华北赛区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华东赛区
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安徽
华中赛区
湖北、湖南、河南、江西
华南赛区
广东、广西、海南
西部赛区
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宁夏、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
五、竞赛内容及规则
(一)App开发与设计
1、竞赛内容
参赛者根据大赛组委会提供的规范,确定创意设计的主题,针对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的技术特点,围绕移动应用的开发,在移动开放平台上展开研究和设计,编制创意设计方案,完成设计与开发。
并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提交作品,参赛作品的内容包含作品简介、软件创意设计文档、云端作品部署、软件安装包、视频短片等。
(1)作品简介:
包含一幅作品的标识图(软件欢迎界面或LOGO、像素512*512,jpg格式)、两幅展示软件核心功能的截图(像素512*512,jpg格式)、不超过800字的作品文字简介(文本格式的文件);
(2)软件创意设计文档:
参赛团队必须按照大赛官方网站上提供的模板规范编写设计文档,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
(3)云端作品部署(含源代码):
大赛组委会为有需要的选手统一提供云端作品部署环境,有需要的参赛团队可将作品部署在云端。
云端作品部署仅供调试、测试和展示使用,不作为大赛评分的依据。
云端作品部署环境由大赛合作伙伴微软公司提供。
(4)软件安装包:
软件安装包是指可以在移动终端上运行的可安装文件包,如果参赛作者希望提交的作品在大赛结束后非免费使用,则可以提交可免费试用的参赛作品软件安装包;
(5)视频短片:
对参赛作品创意设计与程序演示,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采用H.264/MPEG4视频编码。
2、竞赛规则
(1)参赛作品的选题应具有实际意义和应用背景,满足社会对软件作品的需求。
对参赛作品的评审着重考核参赛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创意设计、软件产品设计、实践创新和团队合作的基本能力;
(2)如果参赛作品涉及联网功能,应具备公网内的联通性且能流畅运行,对于仅限在某个专网或校园网上访问而无法通过公网访问的作品,由于无法评审,将被视为无效参赛作品;
(3)参赛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权利;
(4)参赛作品若使用了第三方资源(比如游戏引擎、开源项目等),请如实给出说明并保证不会带来知识产权纠纷。
若未给出如实说明,在评审时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权利;
(5)对于提交的内容不完整,或提供任何虚假信息;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涉嫌作弊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作品视为无效参赛作品。
(6)参赛作品提交的电子文档、图片、摘要、简介、链接等不得出现参赛单位、参赛学生、指导教师等信息,否则视为违规,取消比赛成绩。
(二)网络营销技能
1、竞赛内容
是已完成策划的,已实施的或者正在实施中的项目。
可侧重于所提供产品(服务)、商业模式、营销计划等方面的创新、创意和实用价值。
作品应包含完整的营销策划书(创业策划书)及相关支撑材料。
2、竞赛规则
(1)各学校必须在校内选拔赛的基础上推荐参赛的作品,作品信息须通过竞赛平台提交给竞赛组委会。
竞赛平台使用方法详见大赛官网指导视频。
(2)所有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有作品必须为在校大学生的原创作品,参赛作品必须有原创承诺。
(3)若作品存在有造假、剽窃等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取消参赛资格。
同一参赛作品不得同时参加其他竞赛。
(4)参赛作品提交的电子文档、图片、摘要、简介、链接等不得出现参赛单位、参赛学生、指导教师等信息,否则视为违规,取消比赛成绩。
(三)APP产品设计与交互
1、竞赛内容
参赛者根据iOS和Android界面设计规范,自行拟定创意主题。
APP产品必须具有商业价值,传递商业信息,吸引用户眼球,能够提升更多用户的点击和购买欲望。
并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提交作品,参赛作品的内容包含作品简介、用户调研、竞品分析、需求文档、APP界面创意设计文档、PSD源文件、交互源文件等内容。
2、竞赛规则
(1)APP产品设计需要具有商业性,不可高谈阔论。
选题要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背景。
(2)参赛者需对其产品进行用户分析、竞品分析,撰写APP产品需求文档。
(3)作品简介:
不少于800字的作品简介。
(4)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可抄袭,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查出取消参赛资格。
(5)汇报形式不限。
(6)页数要求:
不少于30页APP界面,其中包括Loading(启动页)、引导页、登录注册、主界面。
(7)提交内容:
作品源文件(作品原型图、HTML文件;界面设计源文件、jpg图片;交互文件);创意设计文档。
六、评分规则
1、评审标准
竞赛评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分标准注重考察参赛团队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1.1App开发与设计
(1)创新性
(2)功能性
(3)用户体验
(4)市场价值
(5)团队协作能力
1.2网络营销技能
(1)创新性
(2)先进性
(3)工作量
(4)完整性
(5)规范性
1.3APP产品设计与交互
(1)原创性
(2)产品价值
(3)规范性
(4)界面设计美观度
(5)交互设计逻辑性
(6)用户体验完整度
2、评分方法
(1)参赛队成绩由专家评审组统一评定;赛区作品、方案采取跨区域评审。
(2)对各参赛院校选送的参赛作品,区域赛采用网络双向匿名评审,区域赛成绩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评审专家的平均成绩。
竞赛组委会按照作品的区域赛成绩从高到低来确定入围决赛的作品。
(3)所有参赛作品、方案在区域赛阶段经专家初评通过后将参加决赛环节。
决赛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参赛团队PPT演示10分钟,专家现场提问10分钟。
(4)在决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比赛规则、扰乱赛场秩序、舞弊等不文明行为,按照规定扣减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竞赛资格,竞赛成绩记0分。
(5)最终成绩的评定,采取初赛成绩30%,决赛成绩70%的比例计算总分。
决赛结束后组委会根据竞赛规则统计作品的最终成绩。
各参赛作品的最终获奖等级,将由竞赛组委会评审后公布为准。
3、评分细则
基于竞赛公平、公正和保密性的考虑,竞赛评分细则由赛项执委会和赛项专家委员会共同制定。
七、赛项日程
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0日~2018年1月31日
作品提交时间:
2018年2月1日~2018年3月9日
区域赛及决赛备赛:
2018年3月10日~2018年4月15日
决赛时间:
2017年4月28日
八、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本赛项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
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的签名;
(3)参赛队不得采取过激行为攻击工作人员,否则不予受理申诉;在约定时间内,如约定的联系人未到场或中途离开,视为放弃申诉。
2、仲裁
(1)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比赛中出现的申诉并进行协商仲裁,以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和大赛结果的公平、公正;
(2)申诉方如认为仲裁不合理,可向赛项执行委员会提出复诉;
(3)参赛队不得因提起申诉或对申诉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本赛项不因申诉事件而组织重赛。
九、其它
本赛项所有作品知识产权归参赛者个人所有。
本赛项的最终解释权归本赛项执行委员会所有。
未尽事项请查询发现杯大赛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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