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29.docx
- 文档编号:22999475
- 上传时间:2023-04-30
- 格式:DOCX
- 页数:118
- 大小:1.31MB
十二五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29.docx
《十二五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29.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十二五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29.docx(1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十二五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十二五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29福建省“十二五”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二O一一年十一月前言“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前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以及实现生态建设目标的决定性时期。
科学编制和实施水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对于闽江流域积极适应新变化,妥善应对新挑战,牢牢抓住新机遇,全面落实新要求,加快推进水环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制定福建省“十二五”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总结了“十一五”以来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分析了“十二五”水污染防治面临的挑战,明确了水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确立了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提出水环境保护的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实施规划的保证措施。
第一章第一章现状分析和现状分析和“十一五十一五”规划实施评估规划实施评估一、社会与自然现状一、社会与自然现状闽江是福建省最大的河流,主干流长559公里,涉及福州、南平、三明、龙岩、宁德、泉州等所辖的36个县(市、区),流域面积达6.1万平方公里,约占我省陆域面积的一半,多年平均径流量为621亿立方米,主要包括建溪、富屯溪、沙溪、古田溪和大樟溪等5大支流(见附图1-1),流域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共33条(见附表1-1)。
2010年,流域人口占我省人口总数的35%,经济总量约占全省的33%,是我省重要的经济区之一。
闽江流域还是我省重要的生态屏障,在福建生态省建设中占据重要地位。
二、水污染物排放状况二、水污染物排放状况
(一)流域污染物排放状况
(一)流域污染物排放状况2009年,流域污水排放量6.3亿吨,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27.8万吨,氨氮排放量2.0万吨。
其中,点源COD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78.8%,面源COD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21.2%。
城镇生活、畜禽养殖和工业源COD排放量分别占总排放量的43.8%、36.4%和15.0%(见表1-1,图1-1)。
工业污染源主要分布在三明市,其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占流域工业排放量的31%和41%。
畜禽养殖污染源主要分布在南平市和福州市,其COD排放量分别占流域畜禽养殖排放量的44%和38%,氨氮排放量分别占49%和30%。
城镇生活点源污染物排放集中在福州市,其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占流域生活点源排放量的57%和60%。
表1-1流域各类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源类型COD排放量万吨比例(%)点源城镇生活12.1743.8规模化畜禽养殖5.5720.0工业4.1815.0点源小计21.9278.8面源分散畜禽4.5516.4水产养殖1.344.8农业径流-面源小计5.8921.2总计27.81100图1-1流域各污染源COD排放比例
(二)工业源污染特征
(二)工业源污染特征2009年,流域工业COD排放量约为4.18万吨,氨氮约为0.25万吨。
污染物排放主要来源于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4个行业,其COD和氨氮排放量占流域工业排放量的70.1%和87.3%。
流域有毒有害污染物(氰化物)以及重金属(铬、汞、镉、铅、砷)的排放量分别为7.3吨和3.2吨。
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主要来源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占排放总量的99%。
重金属排放主要来源于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金属制品业等5个行业,占排放总量的97.7%。
从污染源分布上来看,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企业主要分布于南平市,占总排放量的41.3%;重金属(铬、汞、镉、铅)排放企业主要分布于三明市,占排放总量的59.2%(流域污染物排放重点工业企业见附表1-21-5和附图1-21-7)。
三、水质现状三、水质现状闽江流域共设置57个监测断面(29个交界断面),其中10个国控断面,47个省控断面。
全流域共划分了275个水环境功能区,其中44%20%15%16%5%城镇生活污染源规模化畜禽养殖工业污染源分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类水环境功能区5个,类水环境功能区44个,类水环境功能区192个,类水环境功能区9个,类水环境功能区24个,劣类水环境功能区1个(流域水质监测点位分布见附图1-8,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见附表1-6)。
(一)流域断面水质
(一)流域断面水质“十一五”期间,流域水质总体得到改善,水环境功能达标率和类水质比例均不断上升。
2010年,10个国控断面均达到或高于类水质标准。
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99.4%,比2005年提高了6.5%,类水质比例为99.1%,比2005年提高7.1%,实现了“十一五”规划95%以上的国控和省控断面达到功能分区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划目标。
2010年,闽江流域富屯溪、干流南平段和干流福州段的水环境功能达标率均为100%,沙溪和建溪达标率分别为98.9%和98.8%,其中,沙溪河段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完成了“十一五”规划80%以上水环境功能达标的目标要求。
流域福州段、沙溪和建溪类水质比例分别为98.6%、98.9%和98.8%,其余均为100%。
流域交界断面达标率为99.4%,其中,沙溪交界断面达标率为97.6%,其余全部为100%。
(见表1-2和1-3)表1-2“十一五”期间流域超标断面以及超标因子年份超标断面(超标因子)2006邵武晒口桥断面(氟化物)、沙县东溪口断面(总磷)、水汾桥断面(氨氮、石油)、闽清梅溪口断面(挥发性酚)2007水汾桥断面(溶解氧、氨氮、石油类)2008永安山峰电站下游断面(溶解氧)、水汾桥断面(溶解氧、石油)2009永安山峰电站下游断面(氟化物)、斑竹溪渡口断面(氨氮)、水汾桥断面(氨氮、石油类)2010沙溪水汾桥(石油类)、建溪建阳洪尾(溶解氧、氨氮)、福州段闽清梅溪口(总磷)表1-32010年流域水环境功能达标率和类水质比例及交界断面达标率河流/河段断面数水环境功能达标率(%)类水质比例(%)交界断面达标率(%)南平段8100100100福州段1210098.6100沙溪1598.998.997.6建溪1498.898.8100富屯溪8100100100全流域5799.499.199.4
(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流域已完成建制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2010年,流域各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高于98%(见附表1-7),县级市及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内河、湖泊水库水质(三)内河、湖泊水库水质城市内河水质总体呈上升趋势。
2010年,福州内河水质功能达标率为50.0%,超标项目主要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未能完成“十一五”规划95%以上达标的规划要求,但较2005年提高了45.8%。
其中,福州晋安河、光明港水质持续好转,水质达到V类标准,达标率为100%,而白马河和龙津浦水质劣于地表水V类标准,多为生活有机污染。
2010年,福州西湖水质为V类,水环境功能达标率100%。
三明辖区内泰宁金湖(类)、安砂水库(类)、东牙溪水库(类)三个湖库水环境功能达标率均为100%,但处于中营养状态。
四、四、“十一五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规划重点项目完成情况闽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共安排了104个重点项目。
截至2010年底,已完成项目59个,完成率56.7%,在建项目6个,占5.8%,未启动项目39个,占37.5%。
项目完成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投入不足,加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出现新的形势,部分项目在执行过程有所变动,实际建设项目按年度计划开展实施,因此原规划安排的项目完成率较低。
五、五、“十一五十一五”基本做法基本做法
(一)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和完善水环境保护机制
(一)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和完善水环境保护机制在省委省政府组织和推动下,流域水环境保护基本形成以计划带项目、以项目促落实,上下游之间、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的格局,强化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在工作机制上,建立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水环境治理项目,各市、县(区)政府也都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在管理上,形成省政府批准,县市分别制定实施规划或计划,落实重点整治项目的机制。
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福建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暂行)和评分细则,并连续4年将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做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为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机制、政策保障。
抓好流域减排工作,通过分解落实减排责任、强化减排问责规定、将减排成效列入绩效考核,同时出台减排“一票否决”、未完成减排任务的限批、城镇污水处理运营费同处理效果挂钩等一批配套减排政策,不断完善减排机制。
建立健全流域补偿激励机制,通过经济手段来激励上游地区治理污染、改善水质。
这些机制和政策都有效的推动了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落实国家政策,积极实施产业结构调整
(二)落实国家政策,积极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行严格的环保审批制度,对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予以否决。
进一步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力度,加快推进重点排污行业整合提升,促进传统产业集聚和升级优化。
在污染整治方面,突出造纸、制药等行业深度治理,扶优汰劣,全面推进造纸、纺织印染、制革、化工、电镀等行业清理整治,基本完成造纸企业执行新排放标准要求的废水深度治理工作。
全面实施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拆除、关闭禁养区内养殖场,流域共搬迁拆除近4000家养殖场,控制生猪养殖规模,全面禁止在禁建区内新、扩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同时加强对禁建区外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改进养殖方式,推行生态种养模式。
(三)加大控源减排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三)加大控源减排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十一五”期间,流域新建、扩建28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7.25万吨/日。
2010年,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73%,较2007年提高了23.4%,全面实现了“十一五”末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以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的目标。
同时,流域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推进工业污染集中治理。
(四)严格环境执法,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四)严格环境执法,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流域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严格执行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提高了执法监管效能和执法水平。
开展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定期监察和监测,并实行“日调阅、周分析、月汇总、季通报”,加强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对环境违法问题严厉处罚,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流域连续五年先后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建设项目环境违法,矿山、钢铁、涉铅、造纸等行业环境安全环保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0多万人次,立案调查涉嫌违法企业1200多家,取缔关闭违法企业400余家。
流域已有64家工业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占工业企业总数36.4%,29个重点工业园区已全部开展规划环评,其中69%已经通过审核。
(五)落实生态保护任务,加强生态保障能力(五)落实生态保护任务,加强生态保障能力我省完成了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颁布实施了有关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保护办法和条例等,为自然保护区建设提供了保障。
“十一五”期间,流域共创建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和2个国家级生态村,86个省级生态乡镇和60个省级生态村。
2009年,流域森林覆盖率为73.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流域拥有13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1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分别占全省数量的69%和51%,并有36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
“十一五”期间,流域被列为国家首批生态环境补偿试点地区。
建成生态公益林为2050多万亩,基本建成林业生态保障体系,并积极探索完善生态补偿新机制。
六、存在问题六、存在问题
(一)工业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局部特征性污染突出
(一)工业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局部特征性污染突出流域是我省传统工业基地,以高耗水高污染工业企业居多。
其中,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的COD和氨氮占流域工业污染物排放量的65.9%和79.4%,结构性污染依然突出。
由于铅锌采(选)矿、氟化工等区域型资源开发类产业的发展,流域内局部地区存在特征型污染的问题,如三明尤溪流域重金属污染问题、南平市富屯溪流域的氟化工、福州市闽清县酚污染等。
流域砷和汞的排放量分别占全省的75%和73%,三明的大田县和尤溪县是我省重金属污染控制的重点区域。
受空间和地域的限制,部分地区工业布局不尽合理,特别是南平和三明地区位于内陆河谷盆地,工业企业多沿江分布,企业超排偷排现象时有发生。
另外,流域工业园区发展迅速,但是规模小且位置分散,多数工业园区尚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导致局部工业污染问题突出,危及闽江水环境安全。
(二)部分饮用水源地安全存在隐患
(二)部分饮用水源地安全存在隐患流域饮用水源多以河流型水源地为主,容易受上游排污影响,个别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依然存在工业、畜禽养殖、生活、农业等污染源,存在水质风险。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使生产生活用水量急剧增加、水口电站的生态环境流量无法正常保障、河道无序超量采砂和开采鹅卵石使河床急剧下切,影响了水生生态系统,不仅给闽江流域水质改善带来较大困难,还直接导致闽江下游咸潮上溯现象日益严重,对福州的水源地安全构成威胁。
此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倾覆、泄露等引发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也可能对临近饮用水源地安全造成危害。
(三)局部地区和支流污染严重(三)局部地区和支流污染严重流域部分支流受到污染、水口电站库区和一些支流水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
“十一五”期间,部分水库和水电站库区支流回水区有机污染加重,水体富营养化日趋严重,影响库区周边人口饮用水安全,如南平市安丰沟、闽侯县苏洋和沙县东溪等污染问题突出,闽侯县支流水质达标率仅为62.8%,福州城区内河省控断面达标率为50%。
水口电站库区及三明部分饮用水源地呈富营养状态。
(四)畜禽等养殖污染依然严重(四)畜禽等养殖污染依然严重2009年,流域畜禽养殖COD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36.5%,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放量占20%,治理难度大。
部分地区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拆除、搬迁工程还没有完成,养殖场污染治理尚不到位,一些地方(如延平、闽侯等地)畜禽养殖规模大,大大超过生态环境承载力。
禁养区外的养殖场污染治理进度缓慢,延平区、闽侯县等地畜禽养殖污染仍较突出。
另外,水口电站库区网箱养殖规模仍较大。
(五)流域生态安全受到威胁(五)流域生态安全受到威胁流域共有大中型水电站29座和数千座小水电站和水库,河流水电梯级过度开发,使众多河流湖库化,同时部分水电站没有按生态最小下泄流量要求泄流,改变了河流的自然属性,使部分河段出现断流现象。
部分水体呈现富营养化,严重影响水生生态以及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章“十二五”水环境形势分析一、水污染防治形势变化一、水污染防治形势变化“十一五”期间,流域点源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干流和主要一级支流的水质达标率较高。
“十二五”期间,流域水污染防治形势发生变化,重点治理区域从干流转向支流,重点控制污染源从点源扩展至部分非点源,重点控制指标从传统污染物扩展至局地特殊污染物。
二、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水环境压力增大二、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水环境压力增大“十二五”期间,我省将积极推进闽江口、武夷新区和三明生态工贸等重点区域的快速发展,流域将形成多个海西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集聚中心。
工业园区和新型工业的发展使得工业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难度加大,流域工业污染控制从单一企业控制向工业园区转化。
城市化及城乡统筹带来的污染控制从集中型向分散式拓展,预计2015年城镇化水平将达到60%,城镇人口的快速增长与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处理率不高的矛盾日益突出。
流域工农业和生活用水90%以上取自闽江,闽江又是闽东南沿海地区的战略后备水源地,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意义更加重大。
三、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压力三、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压力闽江流域作为我省重要的生态屏障,为我省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近年来,流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在流域上游经济相对落后的南平和三明地区。
“十二五”期间,我省生态省建设将加大流域国家级生态市、县和乡镇以及市级以上生态村的创建,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更高要求。
另外,即将启动的北水南调工程,必然加剧流域枯水期间水质和水量的保障难度,对闽江水口电站以下河段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第三章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饮用水安全、防治水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依托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环境安全,增强流域生态保障能力,巩固流域的生态优势。
二、基本原则二、基本原则
(一)分区防治,科学指导
(一)分区防治,科学指导建立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水环境管理体系,区分单元水环境问题,实施不同的防治措施,坚持积极预防和控污减排相结合。
(二)优先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
(二)优先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优先做好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三)以循环经济为导向(三)以循环经济为导向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引进新技术,培育新产业,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
(四)污染防治与风险防范并重(四)污染防治与风险防范并重建立健全突发水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理体制,将有毒有害污染物纳入监测范围,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防范重大污染事故发生。
三、规划范围和分区体系三、规划范围和分区体系
(一)规划范围
(一)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流域涵盖的福州、三明、南平、宁德、泉州、龙岩等36县(市、区),流域涵盖的行政区见附表3-1。
(二)分区体系
(二)分区体系综合考虑流域范围内的水系分布、行政区划、地理状况等,建立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管理体系。
结合污染状况、公众环境需求、技术经济可行性、重点治理需求、经济发展等方面,筛选出重点控制单元,作为重点规划对象。
本规划共划分福州、三明、南平三个控制区以及9个控制单元。
其中,三明市控制单元、福州市控制单元、延平古田控制单元和邵武顺昌控制单元为优先控制单元(见表3-1和附图3-1)。
表3-1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分区体系编号控制区控制单元名称控制单元包含的行政区1南平控制区武夷山市控制单元武夷山市2建瓯建阳控制单元建瓯、建阳、浦城、松溪、政和3邵武顺昌控制单元光泽、邵武、顺昌4延平古田控制单元南平市延平区、古田5三明控制区三明市控制单元沙县、永安、三明辖区(2区)、连城部分地区6沙溪上游金溪控制单元宁化、清流、明溪、建宁、泰宁、将乐7尤溪控制单元尤溪、大田8福州控制区福州市控制单元福州辖区(5区)、闽侯、长乐部分地区9闽清永泰控制单元德化、永泰、闽清四、规划目标和指标四、规划目标和指标
(一)规划目标
(一)规划目标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目标年为2015年。
规划的总体目标为:
到2015年,流域水环境质量保持平稳并有所改善,地表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95%以上,其中富屯溪、建溪、干流南平段和福州段分别达到95%以上,沙溪达90%以上,流域交界断面达95%以上。
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我省“十二五”总量减排计划要求,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建立环境污染风险防范体系,重点水域、水源地、重要生态保护区的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水体富营养化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二)规划指标
(二)规划指标
(1)水环境质量指标水环境规划指标包括水环境功能达标率(全流域以及各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2)总量控制指标流域总量控制指标为流域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排放量。
(3)生态环境指标生态环境指标主要包括:
森林覆盖率、各类受保护面积占流域土地面积比例。
(4)污染治理控制指标主要有市县污水处理率、城镇(含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规划指标具体值见表3-2。
表3-2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指标类型一级指标二级指标2015年规划值水环境质量指标流域国控、省控水域水质功能达标率指标(%)地表水环境功能达标率95福州辖区水环境功能达标率95三明辖区水环境功能达标率95南平辖区水环境功能达标率95古田段水环境功能达标率95类水质比例95交接断面达标率95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设区市95县(市)90乡镇85总量控制指标COD排放量(万吨)完成省里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要求氨氮排放量(万吨)完成省里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要求生态环境指标森林覆盖率(%)71.6各类受保护面积占全流域面积比重(%)14污染治理控制指标市县污水处理率(%)83城市(含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第四章规划主要任务一、实施分区防治战略,突出重点地区防治一、实施分区防治战略,突出重点地区防治
(一)三明市优先控制单元
(一)三明市优先控制单元
(1)控制单元概况控制单元的三明市区、沙县和永安市位于沙溪流域,沙溪主要支流包括罗口溪、文川溪、桂口溪、渔塘溪、东溪等,碧溪七台河和东牙溪流域是三明市区饮用水源地。
近年来沙溪水质持续改善,但部分断面依然出现超标现象。
该控制单元是福建省的老工业基地,工业污染源点多面广,工业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单元污染物排放量的31%和41%。
而造纸业的COD排放量占控制单元工业排放量的52%,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氨氮排放量占控制单元工业排放量86%。
由于多种原因,水汾桥水质监测断面多年出现超标,超标项目为氨氮和石油类。
永安山峰电站下游河流断面2008年出现石油类、溶解氧超标,2009年出现氟化物超标。
加上水电梯级开发强度大,水体自净能力下降,导致单元环境容量有限,加剧了本单元的水环境问题。
三明市区、永安、沙县等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呈富营养化趋势,饮用水源存在安全隐患。
(2)单元目标水质目标:
沙溪水环境功能达标率达90%以上;三明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功能达标率达95%以上;沙溪流域的主要支流文川溪、桂口溪和东溪水质明显提高。
总量目标:
到2015年,三明市控制单元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0.2%和0.8%。
(3)工程与措施沙溪以及九龙溪两岸严格控制新、扩建增加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
实施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工程,加快城区工业企业调整搬迁,继续实施市区工业企业“退市入园”。
加强东溪等小流域的综合整治,重点推进小流域工业和畜禽污染整治,结合农村连片整治开展乡镇沿河村庄生活污水、垃圾等治理。
增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提高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对能力,提升环境监测工作水平。
实现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监控,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
开展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在2015年前,完成三元区、梅列区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
推进三明市第二水源建设工作,加强取水口上游水源涵养林的维护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十二 闽江 流域 水环境 保护 规划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