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docx
- 文档编号:2299824
- 上传时间:2022-10-28
- 格式:DOCX
- 页数:56
- 大小:57.37KB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docx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docx(5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
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
DB13(J)/T85—2009
条文说明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
前言
本规程前言部分主要明确了四方面的内容:
1明确了本规程编制依据的上位法及相关行政法规。
本规程条文涉及的法律含义及法律效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释义及实施原则。
2明确了本规程编制过程。
3明确了本规程的章节划分及基本内容,
4明确了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监督执行权归属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这里所指的监督工作主要是对清单规范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以及对本规程所涉及到的清单计价行为实施规范性监管。
目次
1总则56
2术语58
3一般规定59
4基础工作60
5工程量清单编制61
6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编制62
7工程量清单报价63
8合同价款的确定64
9工程预付款65
10施工过程中的计量与价款支付66
11价款调整67
12不可抗力68
13索赔与现场签证69
14结算与工程计价争议处理70
1总则
1.0.2本规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系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系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路灯、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本规程所指的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包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建设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编制、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建设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建设工程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制定等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活动。
1.0.3本条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0.3条的规定,并结合我省工程量清单招标工作的相关规定,明确本条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本规程。
1.0.4本条明确了我省行政区域内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建设工程,无论其投资渠道如何,均应遵守本规程要求。
1.0.6本条是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应当遵循的原则规定。
客观原则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本质要求。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科学性已广为国内外工程实践所证明,清单计价活动本质上要求量单的编制要真实反映拟建工程的具体项目与工作量,而清单计价要最优发挥建筑产品生产者的技术潜能,实现建筑产品生产成本的市场定价,最终实现建筑产品供求实践的最优效益。
诚信原则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均有相关规定,要求民事活动与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中,招标人、投标人、工程造价咨询人等单位与执业人员均应以诚实的态度参与清单计价活动,坚持良好信用,恪守承诺,严格履行相关义务。
公正原则要求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中,相关各方要恪守公正的立场,切实维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公平原则要求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中,招标人、投标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享有平等的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排斥或歧视任何一方。
各方在清单计价行为中,拥有应享权益,履行应尽义务的权力。
1.0.7本条明确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要以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及本规程为必要条件,同时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亦受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约束。
法律、法规、政策主要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及涉及造价的工程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等。
1.0.8本条规定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方式计价。
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全部费用。
具体到我省实际,综合单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
综合单价不仅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1.0.9本条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关于合同价款、风险范围、风险幅度以及价款调整条件、调整办法的规定。
本条规定对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合同价款要约条件提出了前置要求,对招标人与投标人合理界定风险、合理确定价款调整条件及调价办法提出了要求。
本条所涉及的风险范围及幅度确定等项内容应符合本规程相关章节规定。
1.0.10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一个预计工程量,它一方面是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另一方面也是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的共同平台,体现了招投标活动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发、承包双方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按经发、承包双方计量确认的工程量确定,而非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
2术语
2.0.1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2.0.2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2.0.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是根据原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及原省建设厅相关规定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列项的费用。
此项费用为按国家、省规定标准计取的不可竞争费用,投招人应按规定程序核准并专项预缴,投标人在报价中不得竞价此项费用。
2.0.7~2.0.14是根据我省工程实际列出的施工措施项目,可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的规定计算。
2.0.15~2.0.16此两项费用是指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或在有害身体健康环
境中进行施工的情况下,对由此导致的施工降效进行费用补偿,对身处有害环境下的施工人员给予相应的保健费用,可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的规定计算。
2.0.17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线高度超过20m所增加的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操作工人的工效降低,垂直运输运距加长影响的时间,由于人工降效引起的随工人班组配置并确定的机械台班量的机械相应降效,以及由于建筑物超高,自来水压力不足而需增加的加压水泵台班等。
可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的规定计算。
2.0.18操作高度增加费计取按以下起点高度为基准: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以5m为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3.6m为界,通风空调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以6m为界。
可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的规定计算。
2.0.20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际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或)招标人供应部分材料或设备时,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管理费用、服务费用、采购保管费用等。
不包括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施工单位使用总承包人的机械、脚手架等而支付的费用。
2.0.28规费应按国家、省规定计算,不得竞争。
2.0.29税金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竞争。
2.0.30工程量偏差率主要是约束清单编制人,使其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
[举例]招标时工程量清单中的现浇钢筋混凝土矩形柱工程量为220m3(n),而依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按照“计价规范”和本规程的规定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为235m3(m),则此工程量偏差率i=(m-n)/n×100%=(235-220)/220×100%=7%
3一般规定
3.0.2本条是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格式的规定。
列出了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活动中涉及的各类工作表格的标准格式。
为了确保投标人报价清晰明了,本规程在“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与“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中将材料与设备分列,并在工程项目总价表中增列设备费子目,以保证清单计价表格中前后数据的协调统一。
3.0.3本条要求招标人另行发包专业工程时,要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区分不同专业,根据专业工程的复杂程度、市场情况分别估算列出专业工程工程内容及估算价,承包人根据招标人列出的专业工程工程内容及估算价自主计算相应总承包服务费。
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估算价不计入投标总价。
如果招标人想了解投标人人工、某一材料、机械、设备所报的单价,如钢筋、混凝土等,招标人在发清单时,在表3.0.2-14中列明,投标人按表3.0.2-14列明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填报其单价。
如招标人未作要求,投标人可不填报。
如果招标人想了解投标人综合单价组成情况,在发清单时,应明确由投标人提交哪些项目的综合单价分析表。
未明确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3.0.4本条是关于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计价规定。
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1投标人对自己报价中的特殊单价、新工艺与技术应用以及采取的特殊施工方案、施工措施等在报价说明中详细表述: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对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任何改动(另有规定的除外):
3暂列金额、暂估价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种类及单价、金额填报,不得自行报价;
4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提供“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分析表”。
3.0.6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目前主要包括: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必须按相关规定报价,不得参与竞争。
4基础工作
本章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发包人、承包人应完成的工作内容编制的。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程度,直接影响清单计价活动的科学实施,因此对于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的建设前期基础准备工作一定要达到满足实施清单招标的深度,否则就将为清单的编制带来潜在的不确定因素,进而影响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科学性、准确性,以项目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投资控制与计价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5工程量清单编制
5.0.1本条是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权限的规定。
明确了招标人发布的拟建项目工程量清单可以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编制。
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中,编制单位及编制人的从业应符合原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79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原建设部令第75号《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建设法规、政策的规定要求。
5.0.2本条是明确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及其编制责任的规定。
招标人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力。
5.0.3本条是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的规定。
明确了工程量清单编制必须遵守的政策依据及清单编制必须具备项目建设基本条件。
5.0.6本条是关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的规定。
首先明确清单的编制必须符合“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和本规程的规定;其次是对缺项的子目,在子目补充、报批程序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5.0.7本条是关于措施项目清单编制要求的规定。
本规程依据我省建设项目各专业施工技术规范与工艺要求,给出了现行各专业工程措施项目目录及编制方法,实际应用中招标人及投标人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及应用的具体工艺特点按本条规定补充措施项目。
措施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设 工程 工程量 清单 编制 计价 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