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陵城区殡仪馆德州第二殡仪馆项目绿化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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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陵城区殡仪馆德州第二殡仪馆项目绿化工程
德州市陵城区殡仪馆(德州市第二殡仪馆)项目绿化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DZLXGC-)
采购人:
德州市德达益远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零一八年七月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德州市德达益远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德州市陵城区唐城路58号
联系方式:
赵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
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东路1888号康博大厦12层招标部
联系方式:
林先生/
二、采购项目名称:
德州市陵城区殡仪馆(德州市第二殡仪馆)项目绿化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DZLXGC-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包号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控制价(元)
一
德州市陵城区殡仪馆(德州市第二殡仪馆)项目绿化工程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园林绿化(绿化工程)经营范围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司,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29091.90
三、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4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完成诚信库注册并验证通过的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陵城区分中心(.cn/TPFront_lingcheng/)进行网上报名。
3.获取方式:
网上免费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
免费
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陵城区分中心报名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的保证金账号。
四、公告期限:
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4日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年8月1日14时00分至2018年8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德州市陵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陵州路建行东侧)二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年8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德州市陵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陵州路建行东侧)二楼开标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方式: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工程为德州市陵城区殡仪馆绿化工程,项目位于于集乡陈宝亮村西一公里处,北距马颊河路500米。
本工程包括绿化种植及养护。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进行优惠加分。
十、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cn)、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陵城区分中心(.cn/TPFront_lingcheng/)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一、监督机构: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监督电话:
十二、重要说明:
1、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详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的通知》、“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诚信库会员信息验证服务指南》和“下载中心”栏目《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诚信入库电话:
。
2、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陵城区分中心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陵城区分中心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发布人:
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年7月17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采购人
名称:
德州市德达益远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德州市陵城区唐城路58号
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
1.1.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东路1888号康博公馆1号楼A单元12层招标部
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
/
电子邮件:
1.1.3
项目名称
德州市陵城区殡仪馆(德州市第二殡仪馆)项目绿化工程
1.1.4
建设地点
德州市陵城区
1.1.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1.1.6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德州市陵城区殡仪馆绿化工程,项目位于于集乡陈宝亮村西一公里处,北距马颊河路500米。
本工程包括绿化种植及养护。
1.1.7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德州市陵城区殡仪馆(德州市第二殡仪馆)项目绿化工程,包含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计划工期
30天,具体以甲方施工令为准。
1.3.2
质量标准
合格,成活率达到100%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园林绿化(绿化工程)经营范围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司,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1.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5.1
踏勘现场
☑不组织,建议各供应商自行勘察施工现场,对项目现场环境、位置等及其他情况进行充分的考察,充分考虑好现场施工条件,以获得对本项目的报价依据。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6.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6.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
注:
为保证开标时间,建议供应商在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认真研读,各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将有关问题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陵城区分中心提出,并电话通知查收。
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逾期提出的问题不予解答。
采购人将统一组织答疑,答疑内容以文件形式发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陵城区分中心,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系统更新。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将被视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均无异议。
1.6.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
澄清文件会发布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陵城区分中心上,请随时关注。
1.7.1
分包
√不允许
1.7.2
技术标准和要求偏离
√不允许
2.1.1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采购人另行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澄清等有关资料。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
2.2.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8月1日14时30分
3.1.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具体要求,可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3.2.1
磋商有效期
90天(时间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1
磋商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保证金形式:
网银转账、电汇(需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可简写但必须标注);
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不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如果供应商系统内录入基本户有发生变更,请供应商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保证金金额:
小写:
6000.00元(大写:
陆仟元整);
3.开户银行: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陵城支行。
4.开户名称: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陵城区分中心。
5.帐号:
登录交易系统,按标段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机获取每个标段的虚拟子账号,按标段交纳投标保证金。
6.保证金须在2018年7月31日16时00分以前,到达上述帐户,其到账时间以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7.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交纳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招标项目开标前半小时,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汇总表,作为供应商实际交纳保证金核对的依据。
供应商应持保证金收款凭证或电汇复印件到开标现场。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1.代理机构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应及时将中标(成交)通知书送交易中心窗口备案。
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2.中标单位须持该项目的中标合同(原件、复印件盖章)、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盖章)、交款凭证(原件、复印件盖章)及《陵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单位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该申请表请到陵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到交易中心窗口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交易中心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保证金。
3.项目废标或终止招标的,由招标(采购)人提交废标(终止)退还保证金申请,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4.保证金退付通过交易系统自动退至原交纳账户。
5.招标活动中发生质疑、投诉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交易中心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意见暂停退还或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书面处理意见,将没收的投标保证金缴同级财政。
办理地点: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陵城区分中心(陵州路建行东侧);咨询电话:
友情提示:
银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电汇业务,请提前办理。
投标保证金是否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户的风险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的划转需要一定时间,望投标单位尽早缴纳!
3.4.1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1年,指2016年度或2017年度(企业成立时间不足此要求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4.2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指2015年01月01日起至今(对于跨年项目,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年份不一致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1
签字和盖章要求
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响应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6.2
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响应文件陆份(壹正伍副);“报价一览表”一式二份;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一份;
3.6.3
装订要求
按照供应商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响应文件须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6.4
响应文件密封
响应文件密封完好;“报价一览表”一式二份单独密封;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单独密封;可参考密封格式(后附)。
3.6.5
封套上写明
建议供应商的密封格式参考“附件密封和封口格式”(后附)
4.1.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8年8月1日14时00分至2018年8月1日14时30分(超出时限概不接收)。
地点:
德州市陵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陵州路建行东侧)二楼开标室。
4.2.1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8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德州市陵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陵州路建行东侧)二楼开标室。
(注:
为保证按照开标会议程序顺利进行,建议供应商可以提前一个小时抵达开标会议现场,有序的签到;递交响应文件、资格审查的资料等)
6.1.1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密封情况检查:
由公证处或供应商代表检查;
4、开标顺序:
按签到顺序确定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会议结束。
6.2.1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评审专家构成:
3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4.1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是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3人。
定标原则: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6.5.1
履约担保
合同额的10%,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甲方指定账户(拒交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7.1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
529091.90元;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7.2“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7.3响应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要求,内容:
份数:
1份。
形式:
U盘。
密封方式:
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电子版文件”字样。
特注: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电子版的同时,提交评审办法中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与响应文件电子版独立设置,单独保存一个文件夹,存放于U盘里)。
2、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结束后发布成交公告时,要同时公示由评标专家认定的成交单位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请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供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
3、成交人认为有关合同业绩为保密资料,需递交不予公开的书面申请。
7.4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7.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
7.6成交公示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7.7知识产权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7.8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供应商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成交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9同义词语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7.10解释权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属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不同理解的,应当提请采购人作出合理的书面解释。
7.11采购人补充的共他内容
7.11.1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以下所有资格审查证明资料(原件或公证件)以供核验:
(供应商须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出示并上交下列证件原件或公证件,递交投标资料并签到,否则投标资料不予接收;)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如为园林绿化公司,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
(2)资质证书(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若为最新版的加带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基本开户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到场仅提供法人身份证即可);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自2018年01月至今的任意一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7)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此要求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有效期内的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同时查询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如网上自助查询并打印的,须提供网站查询方式或有可辨识的二维码,并能通过扫描二维码验证)。
说明:
1.上述证件除特殊说明外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以上证件提供不全或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3.以上资格审查证件请投标单位准备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简单装订和上述证件放在一起;
4.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上述要求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5.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原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郑重提醒:
投标截止时间后,恕不接受任何与投标、评标有关的资料。
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温馨提示:
因本项目资格审查证件较多,建议供应商将所有证件原件(公证件)及复印件放入档案盒(袋)中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在档案盒(袋)上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在档案盒的内部放入供应商有关证件及业绩统计表(参考磋商文件),便于评委审阅。
7.12.1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额的70%,第一年养护期结束后,经检测,成活率须达到100%付至结算额的85%(无息);第二年养护期结束后,经检测成活率须达到100%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7.13.1
由成交人支付以下费用:
1.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执行《陵城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计取,按其工程类相应费率向成交人收取。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2%
1.2%
1.0%
100-1000万元
0.4%
0.3%
0.4%
1000万元以上
0.1%
0.1%
0.1%
代理费最低3000元,最高6万元封顶。
注: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打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2.公证费:
(1)中标人按鲁价费发【2017】68号文收费标准向公证机构交纳,最低不少于1000元。
(2)缴纳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3日内。
(3)缴纳形式,现金或转账。
(4)中标单位需向公证处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公证手续:
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及合同原件。
缴费电话:
联系人:
王女士地址:
陵城区政府路125号(实验中学南邻)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支,由供应商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
7.13.2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
7.13.3
报价时考虑的因素:
(1)该项目磋商文件;
(2)供应商实地勘察、测量结果;
(3)报价时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市场行情和企业现状,并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价;
(4)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为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工程内容所有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及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
(5)本次报价中因环保问题所涉及的费用全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中标后不再重新考虑:
如扬尘治理、补植、人工、机械、养护洒水等费用。
结算时除签证、工程量变更以外,其他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不再进行任何调整,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相关标准达到相关环保要求。
7.13.4
结算方法:
固定单价合同。
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签证,应经甲方、施工单位认可。
变更签证调整办法: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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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德州 城区 殡仪馆 第二 项目 绿化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