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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制样判断题
采制样判断题
1(√)对煤样进行空气干燥,在不考虑制备全水分煤样的前提下,可在任一制样阶段进行。
2(√)当煤样制备至全部通过3mm的圆孔筛后,则可用二分器直接缩分出不少于100g的煤样,用于制备分析用煤样。
3(√)一般不在船上直接采样,而应在装(卸)煤过程中的煤流或小型运输工具如汽车上进行。
4(×)随机采样是指按相同的时间、空间或质量间隔采取子样。
5(√)煤样的制备即可一次完成,也可分几部分处理。
6(√)全水分煤样可以单独采取,也可以在制备分析用煤样过程中分取。
7(√)我国煤炭产品按其用途、加工方法和技术要求划分为五大类,28个品种。
8(×)随机采样是指按相同的时间、空间或质量间隔采取子样,但第一个子样在第一间隔内随机采样,其余子样按选定的间隔采取。
9(√)将煤样多次(3次以上)通过二分器,可以使煤样混合均匀。
10(×)如一批煤的煤样分成若干分样采取,则在各分样的制备过程中分取全水分煤样,并以各分样的全水分平均值作为该批煤的全水分值。
11(√)对未达到空气干燥状态时的一般分析煤样进行检验可能导致检验结果重复性超差。
12(×)GB/T212-2001煤的工业分析方法中规定空气干燥基水分的测定方法有通氮干燥法、空气干燥法,在仲裁分析中应使用空气干燥法。
13(√)艾士卡法测定全硫时,每配制一批艾氏剂或更换其他任一试剂时,都应进行2个以上空白试验,硫酸钡质量的极差不得大于0.0010g,取算术平均值作为空白值。
14(√)热量计内筒水量在每次发热量测定试验时应与标定热容量时保持一致(相差1g以内)。
15(√)煤的发热量测定结果以兆焦每千克(MJ/kg)或焦耳每克(J/g)表示。
16(×)我国煤炭产品按其用途、加工方法和技术要求划分为三大类,28个品种。
17(×)煤炭质量验收中,采样基数为买受方收到的、出卖方发给的、一次抵达的整批煤量。
18(√)在仲裁分析中遇到有用空气干燥煤样水分进行校正以及基的换算时,应用空气干燥法测定空气干燥煤样的水分。
19(×)用于测定煤的灰分和挥发分的马弗炉的恒温区至少2年测定一次。
20(×)煤炭质量验收中,对于原煤、筛选煤和其他洗煤,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或收到基灰分)和收到基全硫作为质量评定指标。
21(√)分层随机采样是指在质量基采样和时间基采样划分的质量或时间间隔内随机采取一个子样。
22(√)机械缩分可对未经破碎的单个子样或总样进行,也可对破碎到一定粒度的试样进行。
23(√)当空气干燥煤样中碳酸盐二氧化碳含量大于2%时,计算干燥无灰基挥发分时需要进行相应修正。
24(√)绝热式热量计的热量损失可以忽略不计,因而无需冷却校正;恒温式热量计在试验过程中内筒与外筒间始终发生热交换,对此散失的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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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水分共有四种方法:
通氮干燥法、空气干燥法、一步法及两步法。
28(×)在测定煤样空气干燥基水分时,规定检查性干燥试验一直到连续两次煤样质量减少不超过0.01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为计算依据。
29(×)在测定煤样空气干燥基水分时,加热干燥后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冷却到室温(约20min),然后称量。
30(√)煤中灰分测定的仲裁方法为缓慢灰化法。
31(√)GB/T214-1996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中库仑法和高温燃烧中和法所使用的催化剂都为三氧化钨。
32(√)测定煤中全水分时,在称取煤样之前应将密闭容器中的煤样充分混合至少1min。
33(√)GB/T211–1996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标准中规定方法D一步法测定煤样全水分时,从干燥箱中取出装有煤样的浅盘后应立即趁热称量。
34(×)GB/T212-2001煤的工业分析方法中规定空气干燥基水分的测定方法有通氮干燥法、空气干燥法和甲苯蒸馏法。
35(√)艾士卡法测定全硫时,每配制一批艾氏剂或更换其他任一试剂时,都应进行2个以上空白试验,硫酸钡质量的极差不得大于0.0010g,取算术平均值作为空白值。
36(√)在GB5751-86中国煤炭分类中规定,若原煤样灰分(Ad)≤10%则不需减灰,否则应按GB474煤样的制备方法中规定的煤样的减灰方法进行减灰,用减灰后的浮煤样测定挥发分等分类指标。
37(×)高温燃烧中和法测定煤中全硫时,若氯含量高于0.2%或该煤为经氯化锌减灰的精煤,应对测定结果进行氯的校正。
38(√)贫煤是煤化程度最高的烟煤。
39(×)无烟煤是挥发分含量最小的一种煤炭产品品种。
40(×)入炉煤粉样的检测结果可用于计算电厂锅炉机组煤耗。
41(×)煤的基准只有四种表示方法。
42(×)精密度高,自然准确度就高。
43(√)在煤流中采样,可根据煤的流量大小,以一次或分两次到三次横截煤流的断面采取1个子样。
44(√)只要对一批商品煤按照概率论的随机取样原则,采取足够多的子样数目,就可获得代表该批煤的平均性质特性的分析结果。
45(√)对粒度大于13mm的煤样,用堆锥四分法缩分,对粒度小于13mm的样品,则坚持采用二分器或其它缩分器缩分。
46(√)采样工具也会导致样品有系统误差。
47(√)在制样过程中,煤中水分损失是不可避免的。
48(√)按照现行煤炭分类国家标准,可将腐植煤分为无烟煤、烟煤、褐煤三大类。
49(×)按照空气干燥基准,煤的工业分析组成包括全水分、灰分、挥发分和固定碳。
50(√)按照现行煤炭产品品种国家标准,混煤属于洗选煤中的一个品种。
51(√)增加子样数量可提高采样精密度。
52(×)所谓一批煤的标称最大粒度是指一批煤中块度最大的煤块的尺寸。
53(×)存查煤样可用二分器法或九点法缩分而得。
54(×)制样时煤样水分过大可在温度低于105℃的鼓风干燥箱内适当干燥再破碎和缩分。
55(√)使煤样混合均匀的方法之一是将煤样多次(3次以上)通过二分器,且每次将分开煤样合并。
56(×)如一批煤的煤样由若干分样组成,则可在各分样的制备过程中分取出全水分煤样直接送化验室化验,或将分取的全水分煤样充分混合后取出该批煤的全水分煤样送化验室化验。
57(√)煤堆上不采取仲裁煤样,必要时应采用迁移煤堆、在迁移过程中采样的方式采样。
58()煤矸石也是一种煤炭产品。
59(×)煤中的全水分指煤中存在的全部水分的总和,包括游离水和化合水。
60()采样工具是决定采样中有无偏倚存在的主要因素。
61()由于采制化标准方法是不存在系统偏差的,因此采样标准中的采样精密度可看成是采样准确度。
62()根据现行国家标准,Ad为25%的煤泥也属于低质煤。
63()人工采样时,如果采样工具操作一次,未能得到符合要求数量的煤样,则可在原来位置补采一次。
64()时间基采样的子样质量正比于采样时煤流流量。
65(×)火电厂是将原煤和重油等一次能源转换成二次能源-----电力的工厂。
66(√)煤中的全水分指煤中游离水,即以化学力吸附和以机械附着方式与煤结合的水,它并不是煤中存在的全部水分。
67(√)挥发分和固定碳为煤中可燃成分,但不是煤中的固有组成。
68(×)动力用煤常用的煤炭产品品种有原煤、混煤、贫煤和褐煤。
69(√)采样单元是从一批煤中采取一个总样所代表的煤量,一批煤可以是一个采样单元,也可以是许多个采样单元。
70(√)煤中游离矿物质含量越大,煤的初级子样方差越大。
71(×)在火车顶部五点斜线循环采样法是一种系统采样法。
72(×)按GB/T18666–2002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规定,在验收入厂商品煤质量时应由验收单位派出二人以上人员进行采样并作相应记录。
73(√)对于不易清扫的密封式破碎机如锤式破碎机,只用于处理单一品种的大量煤样时,处理每个煤样之前可用采取该煤样的煤“冲洗”机器内部,弃除“冲洗”煤后,再处理煤样。
74(×)质量基采样的初级子样质量正比于采样时煤流流量,而时间基采样的初级子样质量与采样时不随煤的流量而改变。
75(×)火电厂是将原煤和重油等一次能源转换成二次能源-----电力的工厂。
76(√)随着煤的变质程度的加深,煤中碳(Cdaf)增加,氢含量(Hdaf)降低。
77(×)原煤、贫煤和其它烟煤都是火电厂常用的煤炭产品品种。
78(×)测定值与同一条件下无限次测定值平均值接近程度称为准确度。
79(×)煤中无机硫都是不可燃硫。
80(√)煤的挥发分(Vad)中包含碳酸盐二氧化碳在内。
81(×)根据煤化学理论成煤作用过程包括泥炭化作用和变质作用两个阶段。
82(×)从弹筒发热量扣除硝酸生成热、硫酸与二氧化硫形成热即得高位发热量。
83(√)煤的哈氏可磨性系数反映了煤在机械力作用下磨制成粉的难易程度。
可磨性系数越高,越容易磨碎。
这意味着哈氏可磨性系数较大的煤比哈氏可磨性系数较小的煤磨到相同的细度所耗费的能量较少。
84(√)从形成过程看,油母页岩也是煤炭。
85(×)煤的全水分指煤的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之和,即Mt=Mf+Minh。
86(√)煤中硫含量与煤的变质程度无明显关系。
87(√)按GB5751-86贫煤是一种没有粘结性、不能结焦的变质程度最高的烟煤。
88(√)准确度是在无系统误差情况下,测定值与同一条件下无限次测定值平均值接近程度。
89(×)煤中可燃物全都来自于有机物。
90(√)原煤样的挥发分(Vdaf)不会低于浮煤样的挥发分(Vdaf)。
91(√)现行国家标准方法中,二节炉法测得煤中的碳含量包括有机物中碳和无机物中的碳。
92(√)从弹筒发热量扣除硝酸形成热和水合硫酸与二氧化硫形成热之差即得高位发热量。
93(√)煤灰融熔性特征温度既与煤灰组成有关,又与测定时煤灰所处的气氛组成有关。
94(×)煤的挥发分(Vdaf)与发热量(Qdaf)存在线性相关关系。
95(×)测定值与无限次测定值平均值接近程度称为准确度。
96(√)测定挥发分后坩埚内的残留物就是固定碳。
97(√)二节炉法测得煤中的氢包括有机物中的氢和矿物质中的氢。
98(×)火电厂常用的燃料产品如原煤、筛选煤、重油、柴油等既是不可再生能源,也是一次能源。
99(√)根据现代煤化学理论,褐煤的形成没有经过变质作用阶段。
100(×)系统误差的出现是有规律的,通常它具有正态分布规律。
101(×)统计检验中格鲁布斯(Grubbs)法则,也可用来检验一组标准偏差中的异常值。
102(×)测定值与多次测定值的平均值之差称为误差。
103(×)角锥法测定煤灰熔融性时,灰锥开始变圆时的温度叫做半球温度。
104(×)煤的最大标称粒度就是指在筛分试验中与筛上物累计质量分数最接近5%但不大于5%的筛子孔径尺寸。
它是指煤中最大块的尺寸。
105(×)按照干燥基准,煤的工业分析组成包括水分、灰分、挥发分和固定碳。
106(√)通常煤中游离矿物质含量越大,煤的初级子样方差就越大。
107(√)皮带上等时间间隔布点采样是一种系统采样法。
108(×)质量基采样的初级子样质量与煤流流量无关,而时间基采样的初级子样质量与煤流流量有关。
109(×)泥炭化作用阶段是以植物残体全部沉降到沼泽水面以下后而告结束。
110(√)二节炉法测得的氢含量包括煤中所有的氢元素含量。
111(√)在挥发份测定的7min时间内,可以让煤样在900±10oC至少保持5min。
112(√)根据机械采样国家标准规定,对原样或初级子样未经破碎可以缩分。
113(×)根据朗伯-比尔定律,吸光度和溶液的浓度成反比。
114(√)分层随机取样不是以相等的时间或质量间隔采取子样,而是在实现划分的时间或是量间隔内以随机时间或随机质量的方式采取子样。
115(×)停皮带采样用于例常样品的采取。
116(×)按照GB/T18666进行批煤商品煤质量验收和评定时,若以发热量计价,当干基高位的发热量、全硫以及灰分都合格时,才判定质量合格。
117(×)定量滤纸和定性滤纸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所含水分的差别。
118(×)库仑滴定法测定煤中全硫时,燃烧管需要确定与分解温度区域,而高温燃烧中和法则不需要。
119(√)落煤流机械采样器的有效开口宽度随着其移动速度的增加而降低。
120(×)当煤炭的变异性较大时,宜采用间断采样方式,以保证采样精密度。
121(√)当采取反复对氧弹充放氧气的措施后,测热过程中的硝酸生成热可以逐步降低。
122(√)空气干燥法测定煤中空气干燥基水分,仅适用于无烟煤及烟煤。
123(×)用高温燃烧中和法精确测定煤中全硫时,需要扣除煤中碳酸盐二氧化碳含量。
124(×)煤的可磨指数随着随着煤化程度的增加而降低。
125(√)采样机的偏倚性也就是其系统偏差。
126(√)制样过程中采取全水分煤样时,应在弃样中用九点法采取。
127(×)在测量系统无系统偏差时,煤中固定碳结果等于煤中碳元素含量。
128(×)相同气体类型产品,如可燃和助燃产品应集中存放。
129(√)需较长距离移动时,应将钢瓶放在专用小推车上搬运。
130(√)钢瓶气产品一般有产品警示标签、质量合格证标签等。
131(×)开启钢瓶阀门时,应迅速旋开,以免造成阀门损坏。
132(×)钢瓶阀门开启后,不宜应充分打开,以免可能会造成气体的泄漏以及阀门密封圈的损坏。
133(√)钢瓶应固定在专门的支架上,防摔链条使用位置应高于瓶体高度的1/2。
134(√)在关闭减压阀之前,应拧紧钢瓶阀门至减压阀高压指针为零(即不漏气)即刻,没有必要拧死。
135(×)根据希尔特定律,煤炭的埋藏深度每增加100m,干燥无灰基挥发分降低约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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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设备偏倚检查中,当-B 137(×)锅炉燃烧过程中,炉渣和飞灰中的可燃物属于化学不完全热损失 138(×)制备哈氏可磨指数样品时,为减少过量破碎,需要一次性将煤样破碎到3mm后筛分出所需粒级样品用于测定。 139(√)哈氏可磨指数测定方法仅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 140(√)破碎定律是指颗粒新增表面积与所磨碎颗粒消耗的能量成正比。 141(×)VTI可磨指数仅适用于褐煤和低变质煤种。 142(×)煤的磨损指数越大,表明该煤越容易被破碎。 143(×)煤场自燃会增大锅炉散热损失。 144(×)焦渣特征序号越小表明煤的变质程度越低。 145(×)当煤的变质程度从褐煤变到烟煤时,其发热量将升高。 146(√)煤中氧元素含量随着煤化程度增加而降低。 147(√)氯化锌重液减灰时可以降低煤的灰分产率。 148(√)根据现代煤化学理论腐植煤的形成经历了泥炭化阶段和煤化阶段。 149(×)按照干燥基准,煤的元素分析组成包括水分、灰分、碳、氢、氧、氮、硫等七项。 150(×)煤的内在水分只与空气湿度有关。 151(√)微波干燥法测得的煤中全水分包括外在水分、内在水分与结晶水三项。 152(√)从理论上分析,如果用反复充氧放气的方法完全排尽氧弹内的氮气后,用苯甲酸标定热容量时,硝酸校正热为零。 153(×)GB/T211-1996《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规定了全水分测定的四种方法: 通氮干燥法、空气干燥法、微波干燥法和两步法。 154(√)GB/T212-2001《煤的工业分析方法》规定煤中灰分仲裁测定方法为缓慢灰化法。 155(√)一般地说煤的变质程度越深,地质年代越长,煤的干燥无灰基挥发分越低。 156(×)煤的发热量与灰分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157(√)煤的固定碳中,除了碳元素以外,还有氢、硫等元素。 158(×)煤灰熔融性特征温度只与煤灰成分有关。 159(×)煤的哈氏可磨性系数反映了煤在机械力作用下磨制成粉的难易程度。 可磨性系数越高,越不容易磨碎。 160(×)原煤和贫煤都是电厂常用的煤炭产品品种。 161(√)在火车顶部采样时,子样点布置无论是斜线3点或斜线5点布置,其斜线末端两个采样点应距车角1m。 162(×)将煤样粉碎到全部通过孔径为0.2mm筛后,用磁铁将煤样中铁屑吸去。 163(√)火电厂是将原煤和筛选煤等一次能源转换成二次能源——电力的工厂。 164(×)煤的最大标称粒度就是指在筛分试验中与筛上物累计质量分数最接近5%的筛子相应的筛孔尺寸。 它并不是指煤中最大块的尺寸。 165(×)动力用煤常用的煤炭产品品种有原煤、精煤、低质煤和褐煤。 166(×)在火车顶部五点斜线循环采样法是一种随机采样法。 167(√)使用二分器缩分煤样,也能得到原样四分之三的留样。 168(√)煤炭质量验收中,采样基数为买受方收到的、出卖方发给的整批煤量(包括分数次或数日抵达买受方的同一批煤炭)。 169(√)在汽车上采取煤样时,对于原煤、筛选煤、洗煤(不包括精煤),应沿车箱对角线方向,按3点(首尾两点距车角0.5m)循环方式采取子样。 170(×)当火车来煤(原煤)不足6节车时,按三点法布点后多出的子样可在车箱内随机布置。 171(×)火车运输商品煤到达用户后,对于人工采样应立即在火车顶部煤表面用采样铲取样。 172(√)制样时不应将大量大粒度煤样一次破碎到某种试验用煤样所要求的粒度。 173(√)检验缩分机的精密度和系统偏差时,在留样和弃样的制备过程中必须使用二分器缩分。 174(√)测定全水分的煤样既可由水分专用煤样制备,也可在制备一般分析煤样过程中分取。 175(×)煤中的全水分指煤中存在的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总和,即Mt=Minh+Mf。 176(√)动力用煤常用的煤炭产品品种有原煤、低质煤和筛选煤。 177(√)按照GB/T18666-2002,采样基数是指商品煤质量验收时,采取煤样所含盖的批煤量的大小,它可以是1000吨,或大于1000吨或小于1000吨的煤量。 178(×)在火车顶部三点斜线采样法是一种系统采样法。 179(√)质量基采样的初级子样质量与煤流流量无关,而时间基采样的初级子样质量与煤流流量有关。 180(×)根据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火电厂发、供电煤耗的法定计量单位符号为g/kWh,单位名称为克/千瓦•时。 181(√)商品煤质量验收中,采样基数为买受方收到的、出卖方发给的整批煤量(包括分数次或数日抵达买受方的同一批煤炭)。 182(×)将煤样粉碎到全部通过孔径为0.2mm的筛子并使之达到空气干燥状态后,装入煤样瓶(装入煤样的量应不超过煤样瓶容积的1/2,以便使用时混合),送交化验室化验。 183(√)检验破碎缩分机的精密度和系统偏差时,在留样和弃样的制备过程中必须使用二分器缩分。 184(×)在火车上采取煤样时,对于原煤、筛选煤,应沿车箱对角线方向,按斜线3点(首尾两点距车角0.5m)方式,每车至少采取3个子样。 185(×)按GB475-1996商品煤样采取方法附录A中规定采样精密度至少每年核对一次。 186(√)储存全水分煤样和一般分析煤样的容器应确保密封。 187(√)制备煤样时,除水分大、无法使用机械缩分者外,应尽可能使用二分器和缩分机械,以减少缩分误差。 188(×)如一批煤的煤样分成若干分样,则可以在各分样的制备过程中分取全水分煤样后进行测定,将各分样的全水分值平均后作为该批煤的全水分值。 189(×)在火车顶部采样时,对原煤、筛选煤应按斜线3点布置采样点,每车至少采取1个子样。 190(√)在发生商品煤质量纠纷时,不能在煤堆上直接采取仲裁煤样。 191(×)在汽车上采取煤样时,对于原煤、筛选煤或洗煤,应为沿车厢对角线方向,按5点(首尾两点距车角0.5m)循环方式采取子样。 192(√)煤的发热量试验室温度应尽量保持恒定,每次测定室温变化不应超过1K,通常室温以不超出15~30℃范围为宜。 193(√)制样时不应将大量大粒度煤样一次破碎到某种试验用煤样所要求的粒度。 194(√)对采样精密度进行核对时,以6个分样的形式采样,每个分样的子样数目应为该采样单元应采子样数目的1/6,当应采的子样数目不能被6整除时,要适当增加(不能减少)子样数目使其成为6的倍数。 195(×)如一批煤的煤样由若干分样组成,则可在各分样的制备过程中分取出全水分煤样并以各分样的全水分平均值作为该批煤的全水分值。 196(√)测定发热量时往氧弹中充氧时的压力不得超过3.3MPa,充氧时间不得小于15s。 197(√)库仑定硫仪中的电解液应定期更换以避免测定结果偏低。 198(√)按GB475-1996商品煤样采取方法附录A中规定: 采样精密度至少每半年核对一次。 199(√)煤中的氧元素与煤的变质程度密切相关,而煤中的硫元素则与煤的变质程度无明显联系。 200(×)统计检验中的格鲁布斯(Grubbs)法则,也可用来检验一组标准偏差中的异常值。 201(×)无烟煤属于最低煤阶煤。 202(×)根据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煤的发热量的法定计量单位符号为MJ/kg,单位名称为兆焦/千克。 203(√)煤的最高内在水分含量也是一个表征年轻煤的煤化程度的指标。 204(√)在氧化性气氛条件下,煤灰熔融性特征温度比在弱还原气氛条件下测定的相应的特征温度高。 205(√)从理论上分析,使用国标GB/T15334-1994《煤的水分测定法-微波干燥法》对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的水分测定值不全部是内在水分。 206(√)二等量热标准苯甲酸的燃烧热,随燃烧产物的最终温度而改变,温度越高,燃烧热越低。 207(×)GB/T211–1996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标准中规定测定煤的全水分共有四种方法: 通氮干燥法、空气干燥法、微波干燥法及两步法。 208(×)在测定煤样(粒度≤6mm)全水分时,加热干燥后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冷却到室温(约20min),然后称量。 209(√)在仲裁分析中遇到有用空气干燥煤样水分进行校正以及基的换算时,应用通氮干燥法测定空气干燥煤样的水分。 210(×)测定煤中灰分和挥发分时,可使用同一台马弗炉,但在使用时的炉温控制高低不同。 211(×)任何量热仪在测定煤的发热量和标定热量计的热容量试验结果计算时,都需要对热量计内筒实测温升值进行冷却校正。 212(√)GB/T212-2001煤的工业分析方法中规定空气干燥基水分的测定方法有通氮干燥法和空气干燥法。 213(√)煤的发热量测定结果能以焦耳每克(J/g)表示。 214(×)重油和电力都是二次能源。 215(×)原煤和烟煤都是火电厂常用的煤炭品种。 216(×)贫煤属于最高煤价煤。 217(√)艾士卡法测定某煤样全硫时,灼烧物洗液中发现有未烧烬的煤粒漂浮,此次试验应作废。 218(√)新氧弹在使用前需进行20MPa的水压试验,证明无问题后方能使用。 219(√)在使用新型热量计前,需确定其热容量的有效工作范围。 220(√)煤中硫铁矿主要是指黄铁矿和白铁矿。 221(×)绝热式量热仪与恒温式量热仪的主要区别在于,绝热式量热仪没有热交换,而恒温式量热仪有热交换。 222(√)与氧气瓶连接的部位不得用油脂润滑,是因为易引起燃烧和爆炸。 223(×)煤中灰分一旦测量出来准确数值,它就是煤中的固有成分。 224(×)艾氏卡法测定煤中全硫时,灼烧沉淀的程序是将带有沉淀的滤纸放入已知质量的坩埚中,然后在温度为800~850℃的马弗炉中灼烧至质量恒定。 225(×)单点标定库仑测硫仪时,是在一组有标准值(不过期)的标准煤样中任选一个进行标定。 226(√)库仑法测定全硫时,电解液中加入溴化钾的目的是保证电流效率100%。 227(×)煤中空气干燥基水分是随着煤变质程度的增加而减少。 228(×)化验员对某煤样进行全硫测定,2次重复测定结果St,ad分别为1.38%和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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