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问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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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问答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问答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已于2018年1月由教育部发布实施。
教育部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对《实施细则》和《专业清单》的使用以及专业调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落实《通知》要求,稳妥推进专业调整工作,现将有关问题列出并解释,以供参考。
1.为什么要制定颁布《实施细则》和《专业清单》?
答:
专业是自学考试教育的基本组织形式,专业建设是自学考试工作的龙头,对各环节工作具有统领作用。
国务院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简称“放管服”)改革精神,于2015年5月和2016年2月分别取消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审批权,并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对高等教育多样化需求,2016年11月,教育部制定实施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纳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范畴,由全国考委具体负责制定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的有关办法。
制定《实施细则》和《专业清单》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取消专业审批后加强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管理与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考委本着稳中求进、内涵发展、保证质量、着力转型的原则,深化自学考试专业建设改革,完善专业管理、服务、监督的基本办法和运行机制,以规范专业设置为着力点,实行与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相衔接的专业清单式管理,扩大各省级考委专业建设的自主性,进一步调动主考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为自学考试与其他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融合发展,更好满足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社会多样化学习需求打下坚实基础。
2.《实施细则》和《专业清单》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
《实施细则》明确了专业审批取消后各相关主体在自学考试专业设置中的职责,规定了专业开考、调整、停考、监督等各环节的要求和程序。
全国考委集中于标准研制、规则制订和质量监管,对各省专业设置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服务与监督,对已登记专业毕业证书进行电子注册;省级考委集中于标准实施、政策执行、专业建设和考试管理,在《专业清单》范围内依据标准规范自主进行专业设置,制定专业考试计划,按程序进行登记。
主考学校则集中于教育内容、资源建设、人才培养和成果认定。
《专业清单》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的总目录,确定了省级考委和开考专业的范围,是实行专业目录管理的基本约束。
全国考委对《专业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本次发布的《专业清单》是对自学考试现有专业的规范,目前共有专科层次专业101个,本科层次专业157个。
全国考委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向社会发布《专业清单》及动态调整情况。
3.今后全国考委是否制定全国统一的专业考试计划?
答: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由全国考委制定专业基本规范等标准,为各地设置专业提供制度保障,一般情况下不再制定统一的专业考试计划,仅保留在必要时制定专业计划的权限。
省级考委按照专业规范要求,组织主考学校结合本地社会经发展实际,自主制订适合本地人才培养实际需要的考试计划。
4.专业开考、调整、停考为什么都要进行登记?
答:
自学考试是面向社会的国家开放教育制度,需要有制度性的保障和支持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
专业登记将按照现行专业规范对专业计划进行合标认定,赋予登记专业计划的权威性,为全国考委对各地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监管提供基础信息,为考生的学习成果得到社会的认可提供基本条件,是全国考委进行的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等服务的必要条件,也向社会提供进行监督的基本信息。
未登记的专业存在不符合规范要求、没有专业权威支持、质量脱离监管、没有权威认证服务、得不到用人单位认可等风险,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相关机构将被问责追究。
5.调整后专业中如何体现专业方向和自学考试专业特色?
答:
自2018年起,自学考试专业登记须使用《专业清单》内的规范名称,专业名称中不得增添专业方向。
在遵循专业规范的基准前提下,制定考试计划时进行部分课程的差异化设置,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和主考学校的学科资源状况灵活设置具有该校特色的课程,体现本地本校的实际人才培养定位(相当于专业方向)。
6.《实施细则》中规定各省开考专业时所选主考学校必须“已开设全日制相同(或相近)专业”,如何界定“相近专业”?
答:
专科层次中“相近专业”指同属于一个专业大类中同一专业类下所含的专业;本科层次中“相近专业”指同属于一个学科门类中同一专业类下所含的专业。
7.今后本科院校是否可以作为专科专业的主考学校?
答:
可以。
普通高等学校作为主考学校应已开设全日制相同或相近专业,所主考的自学考试专业层次不得高于该校开设的全日制相同或相近专业层次,本科层次应同时具备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授予权,且设有自学考试专门办事机构,配备相应专职人员,有保证实践性课程考核和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必要条件和措施等。
8.现设专业调整的开始和截止时间?
怎样理解“自2018年起”?
答:
我省依据《实施细则》和《专业清单》,自2018年下半年启动现设专业调整工作,专业名称调整(第一阶段)完成时间不晚于2021年6月30日(旧专业停止办证时间),专业结构调整(第二阶段)应在新版专业规范公布后三年内完成。
9.如何理解《通知》中要求的“现行专业规范”?
答:
专业规范是各地制订专业计划的基本依据。
1996年,教育部印发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办法》,其中对自学考试各种类型专业的基本框架做出了明确规定。
1998年,教育部颁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是自学考试正在执行和使用的专业规范。
其后,全国考委制订了一系列专业计划,也批准各地实施了若干专业计划。
上述规定、规范和计划都是经过全国考委专业委员会和有关专家论证的,是具有规范效力的专业标准,在新的自学考试专业规范颁布之前,均应作为现行专业规范继续执行。
各地制定新的专业计划时,可以根据学科和人才需求的实际情况,以现有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计划为基础,在总体标准框架内进行调整,进行专业登记并组织专业调整工作。
10.新专业《规范》出台前,是否仅调整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仍执行原有考试计划?
答:
新专业规范公布前,专业调整工作目标是:
完成现有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及代码的变更,在专业总体要求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继续使用现行的相近相关专业计划进行专业登记。
11.本科专业类型是否还有专升本和高起本两类?
若取消高升本专业,那原来的专业如何处理?
答:
按教育部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要求,今后自学考试专业类型统一为专科和专升本两类,本科专业类型目前只有专升本一种,此次专业调整需要将自学考试的“本科”类型专业拆分为“专科+专升本”专业,“基础科段”专业改造为“专科”专业,“本科段”专业改造为“专升本”专业。
12.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
(1)以人为本原则。
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成才为出发点,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学习和发展需求为宗旨,以提高学习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能力为目的,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合理把握人才培养标准,为学习者提供切合实际需要的服务。
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充分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扎实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专业调整情况,将调整内容和要求及时告知考生,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稳妥有序原则。
为避免短时间内专业计划频繁调整,本轮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期间,在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公布前,现行专业计划暂不予调整。
经主考学校研究确需调整的,按现行《专业规范》要求,在总体标准框架内按调整程序进行。
待新的《专业规范》出台后,再根据我省社会经济需求,调整现行专业。
(3)科学规范原则。
专业调整期内,原则上不开设新专业。
对现行专业中报考人数较少的专业直接收尾,力争将全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总数压缩至70个左右。
(4)分类调整原则。
按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应用型专业和“专接本”专业不同类型分别调整。
(5)分步实施原则。
以全国新的《专业规范》出台为界,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对现行专业进行归类、登记、过渡;第二阶段主要按照新《专业规范》制定新的专业考试计划。
13.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
(1)自2018年起,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开展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开考专业登记工作,同时着手升级软件系统以适应专业管理的新变化。
(2)2018年7月30日前,公布全部现设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调整和有关专业停考的通知。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主考学校开展自考专业名称调整的相关宣传解释工作,做好正面引导。
(3)2021年6月30日前,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全部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调整。
2021年6月30日之后《专业清单》外专业停止办理毕业证书。
(4)逐步实施新《专业规范》下专业考试计划的制定、发布等工作,实现新旧专业无缝对接,力争于2023年底完成专业调整工作。
14.我省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将如何调整?
答:
根据《专业清单》要求,我省面向社会开考29个专业(专科专业8个、本科专业21个)(见表1)调整如下:
(1)调整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与《专业清单》保持一致;
(2)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过渡期,在此期间,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不作调整,按现行计划安排考试。
(3)从2019年上半年开始,所有考生均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报名。
(4)考生均按照调整后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2021年6月后,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新《专业规范》进行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的调整。
计划调整后未毕业考生可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替代调整后的专业计划,课程全部合格后申请毕业。
表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调整表
序号
调整后专业代码
调整后专业名称
现开考专业代码
现开考专业名称
主考院校
专业层次
1
630302
会计
A020203
会计
兰州财经大学
专科
2
680503
法律事务
C030102
法律
兰州大学
3
690206
行政管理
A030301
行政管理
兰州大学
4
670103K
小学教育
A040103
小学教育
西北师范大学
5
670121K
心理健康教育
A040109
心理健康教育
西北师范大学
6
970201
汉语言文学
C050114
汉语言文学
兰州大学
7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A080701
计算机及应用
兰州大学
8
620201
护理
A100701
护理学
兰州大学
9
030101K
法学
C030106
法律
兰州大学
本科
10
030612TK
公安管理学
C030401
公安管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11
340101
教育管理
B040107
教育管理
西北师范大学
12
340102
心理健康教育
B040110
心理健康教育
西北师范大学
13
040106
学前教育
B040102
学前教育
西北师范大学
14
040107
小学教育
B040112
小学教育
西北师范大学
15
050101
汉语言文学
B050105
汉语言文学
兰州大学
16
050201
英语
C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西北师范大学
17
050301
新闻学
C050305
新闻学
兰州大学
18
090101
农学
B090102
农学
甘肃农业大学
19
101101
护理学
B100702
护理学
兰州大学
20
120201K
工商管理
B020202
工商企业管理
兰州大学
21
120203K
会计学
B020204
会计
兰州财经大学
22
120402
行政管理
B030302
行政管理学
兰州大学
23
120601
物流管理
B020229
物流管理
兰州交通大学
24
120901K
旅游管理
B020210
旅游管理
西北师范大学
25
020202
税收学
B020104
财税
兰州财经大学
26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B080307
机电一体化工程
兰州理工大学
27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B080702
计算机及应用
兰州大学
28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B080709
计算机网络
兰州大学
29
081001
土木工程
B080806
建筑工程
兰州理工大学
15.我省面向社会停考专业将如何调整?
答:
根据《专业清单》要求,我省面向社会停考的18个专业(专科专业12个、本科专业6个)(见表2)调整如下:
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停考专业过渡期,在此期间,原专业计划中的考试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考生可在其他开考专业中选择相同课程参加考试,若该课程确已不再安排考试,可在10门通用课程中选择考试,课程全部合格的考生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过渡期满后,未毕业考生从2021年下半年起在开考专业中选择相应的专业,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转入相应专业,所有考试课程全部合格后,按照所选专业申请毕业。
表2面向社会停考专业调整表
原专科专业
过渡期满后拟申请毕业专业
专业层次
1
020105
金融
630302
会计
专科
2
020201
工商企业管理
630302
会计
3
020209
旅游管理
630302
行政管理
4
020228
物流管理
630302
行政管理
5
020313
销售管理
630302
行政管理
6
050207
英语语言文学
970201
7
050308
新闻学
970201
汉语言文学
8
080306
机电一体化工程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9
080801
房屋建筑工程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
082207
计算机信息管理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11
090101
农学
970201
12
090402
兽医
970201
13
020115
经济学
120203K
会计学
本科
14
030308
政治学
120402
行政管理
15
070103
数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6
082208
计算机信息管理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7
020256
项目管理
120203K
行政管理
18
020314
销售管理
120203K
行政管理
16.我省应用型专业将如何调整?
答:
根据《专业清单》要求,我省52个应用型专业(专科专业9个、本科专业43个)(见表3)调整如下:
(1)调整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与《专业清单》保持一致;
(2)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过渡期,在此期间,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不作调整。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专科专业和经济法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建筑工程、环境保护与管理(应用化学方向)、护理学(社区方向)、现代农业管理等6个独立本科段专业考生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过渡期满后,未毕业考生从2021年下半年起转入调整后开考专业。
其他专业考生均按调整后专业名称申请毕业,原专业标有方向的,全部取消。
(3)2018年秋季招生,按照调整后专业名称注册新生。
(4)2021年6月后,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新《专业规范》进行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的调整。
计划调整后未毕业考生可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替代调整后的专业计划,课程全部合格后申请毕业。
表3应用型专业调整表
序号
调整后专业代码
调整后专业名称
现开考专业代码
现开考专业名称
专业
层次
1
690206
行政管理
A020112
工商行政管理
专科
2
630302
会计
A020203
会计(电算化方向)
3
680503
法律事务
C030102
法律(民商法方向)
4
680109K
公共安全管理
C030403
公安管理(侦查方向)
5
670102K
学前教育
A040101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
6
670215
应用阿拉伯语
A050212
阿拉伯语
7
950305
藏语言文学
C050120
藏语言文学
8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A080801
房屋建筑工程
9
620201
护理
A100701
护理学
10
020301K
金融学
B020106
金融
11
020202
税收学
B020104
财税(财政方向)
本科
12
030101K
法学
C030106
法律(民商法方向)
B030107
经济法学
13
030302
社会工作
B030203
社会工作与管理
14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B040202
思想政治教育
15
030612TK
公安管理学
B030405
侦查学
16
040106
学前教育
B040102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
17
040102
科学教育
B070402
生物教育
18
040105
艺术教育
B050408
音乐教育
19
050101
汉语言文学
B050105
汉语言文学(文秘方向)
20
350103
蒙古语言文学
C050106
蒙古语言文学
21
350105
藏语言文学
C050111
藏语言文学
22
050206
阿拉伯语
B050230
阿拉伯语
23
070504
地理信息科学
B082234
地理信息系统
24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B080302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25
080207
车辆工程
B081737
机车车辆
26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B080610
汽车运用工程
27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B080612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本科
28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B080702
计算机及应用
29
080802T
轨道交通信号及控制
B080780
轨道交通信号及控制
30
081001
土木工程
B080825
土木工程(铁道工程方向)
B080806
建筑工程
31
081101
水利水电工程
B080902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方向)
32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B081203
化学工程
33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B020277
环境保护与管理
环境保护与管理(应用化学方向)
34
082701
食品科学工程
B081308
食品科学与工程
35
082802
城乡规划
B020275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36
090102
园艺
B090113
现代园艺
37
090103
植物保护
B090303
植物保护与检疫
38
090301
动物科学
B090407
动物科学
39
090403T
动物医学
B090406
动物检疫与食品检验
40
090501
林学
B090202
林学
41
090502
园林
B090115
园林
42
090701
草业科学
B090117
草业科学
43
100701
药学
B100805
药学
44
101101
护理学
B100702
护理学
护理学(社区方向)
45
120105
工程造价
B020221
建筑经济管理
46
120201K
工商管理
B020202
工商企业管理
47
120203K
会计学
B020204
会计(注册方向)
48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B020218
人力资源管理
49
120301
农林经济管理
B020114
农业经济管理
B090615
现代农业管理
50
120402
行政管理
B030302
行政管理学
51
120901K
旅游管理
B020210
旅游管理
52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B050418
数字媒体艺术
17.我省应用型停考专业将如何调整?
答:
近年应用型专业停考专业65个(专科专业23个、本科专业42个)(见附件4),根据《专业清单》要求,对此类专业调整如下:
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过渡期,在此期间,若社会长线也未开考相同或相近专业,原专业计划中的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考生可在其他开考专业中选择相同课程参加考试,若该课程确已不再安排,考生可在10门通用课程中选择考试。
专业计划中课程全部合格的考生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过渡期满后,未毕业考生从2021年下半年起在开考专业中选择相应的专业,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转入相应专业,所有考试课程全部合格后,按照所选专业申请毕业。
表4应用型停考专业一览表
专科
本科
1
A030301
行政管理(行政组织与机关事务管理方向)
B020115
经济学
2
A020209
旅游管理
C030106
法律
3
A020313
销售管理
B040105
教育技术
4
A040101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双证书)
B040112
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
5
A050102
秘书
B070202
物理教育
6
C050114
汉语言文学(文秘方向)
B070302
化学教育
7
C050207
英语语言文学(文秘方向)基础科段
B070702
地理教育
8
C050207
英语语言文学(旅游方向)基础科段
B050408
美术教育
9
A050436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B050105
汉语言文学
10
A050436
艺术设计(园林艺术设计方向)
B050305
新闻学
11
A080779
轨道交通信号及控制
B050104
秘书学
12
A080701
计算机及应用
B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13
A100701
护理学(双证书)
B050206
英语教育
14
A080301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B050302
广告学
15
A0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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