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典型事故案例汇编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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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典型事故案例汇编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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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母×
和杨×
及其他上门吊的十人到门吊上开始工作。
15时30分左右,因厂房内有其他工作,母×
安排悬臂侧的拆除工作由沈×
负责指挥,卷扬机侧拆除工作由袁×
负责指挥。
母×
到厂房后,杨×
作为队技术员在门吊上负责总体指挥。
16时10分左右,悬臂侧的连接螺栓已拆除完毕,杨×
在门吊上指挥地面的左×
去拉住悬臂起吊安全绳,以防悬臂与主梁脱开时碰撞50t履带吊吊臂,当悬臂与主梁脱开时,门吊即向腿侧倾倒,开始倾倒时速度较慢,大约倾至硬腿与地面夹角50o时,速度加快,然后跨塌,造成此次事故的发生。
【事故原因】
门吊倾倒后,通过现场勘察,发现门吊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已被火焊割除28颗。
经现场调查,该项工作作业指导书编写准确、完善,施工前技术交底清楚。
根据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在拆除螺栓前应先将缆风绳把硬腿及软腿固定,而且必须用80T履带吊和50T履带吊双机抬吊主梁,且抬吊负荷须接近主梁重量时,才可拆除主梁与硬腿和软腿的连接螺栓。
但是在门吊倾翻时,此项工作还未作。
1、吊门倾翻分析:
当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被人为割掉28颗后,门吊基本不能承受任何侧向的作用力,而在割除连接螺栓之前,未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拉缆风绳并用两台吊车吊住主梁并受力,此时拆除悬臂脱开时对主梁所产生的一个侧向作用力将远远大于被割除连接螺栓后门吊所能承受的侧向作用力,导致门吊倾翻。
2、直接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电建二公司职工杨×
没有按照审批作业指导书施工,擅自安排人员割除门吊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部分),造成门吊失稳是这次事故的发生的直接原因。
3、间接原因:
1.现场母×
(现场指挥)14时10分在安排了工作时,只是安排拆除悬臂,没有安排割螺栓内容。
15时30分左右母×
因离开现场时安排沈×
负责指挥继续拆除悬臂工作,但门吊倾翻后发现门吊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部分被割除,显然扩大了工作内容。
因沈×
(已死亡)无法取证。
2.副队长班×
、安全员姚×
现场安全监督不到位。
【暴露问题】
1.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审批的作业指导书施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各级安全监督不力,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现场工作随意改变标准作业顺序,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安全管理不到位。
3.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思想松懈,盲目自信,存在自满情绪和侥幸心理。
4.现场作业人员自我保护能力低下,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熟视无睹。
【防范措施】
1.进一步加强员工尊章守纪的意识,克服松懈和麻痹思想,强化现场安全监督,不断加大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2.发生事故的黔北项目部各施工队全面停工整改,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和相关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举一反三,将“9.10”事故情况与本专业施工具体情况结合起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3.要求各级人员认真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避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严格落实各道工序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作业前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要清楚,明确各级监督人员责任,任何人都不准随意更改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作业程序。
4.各项目部立即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及时监督整改。
5.加大习惯性违章查处力度,并严格考核。
6.各项目部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布置合理,施工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用具是否正确佩带,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否消除。
对违章者要严肃认真地查处。
7.坚持班前会制度,总结前一天的安全生产情况,指出当天工作存在的危险点和危险源,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
纳雍发电总厂“5.25”恶性误操作造成人员轻伤(2005年)
事故前#1机处于检修状态,6kv工作ⅠA、ⅠB及公用0ⅠA段均由1号启备变带,6103、6104、6106开关均处于合闸状态。
18:
53值长令电气值班人员恢复1号炉辅机动力电源,作机组启动准备。
电气主值安排值班员徐某操作,魏某监护。
58:
24电气运行操作人员徐某在将#1炉C磨开关由试验位置推至工作位置的过程中,开关上端头发生三相弧光短路,开关爆炸,6104开关过流Ⅰ段保护动作,6kv工作ⅠB段、400v工作ⅠB段失压。
356106开关跳闸,公用0ⅠA段快切动作成功。
19:
50-2:
00电气分场修复1号炉C磨开关仓,5月26日2:
306kv工作ⅠB段母线充电成功,逐步恢复6kvⅠB段负荷。
操作人员徐某被电弧烧伤,紧急送厂医务所急救后转六盘水市医院治疗,经鉴定脸部Ⅰ度烧伤,腿部Ⅱ度烧伤。
【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认为这是一起带负荷合刀闸的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事故原因分析如下:
1.直接原因:
1)操作任务是将#1炉C磨开关由试验位置推至工作位置,但值班员徐某、魏某没有开操作票就进行操作。
2)值班员徐某、魏某现场设备检查不到位,在进行操作前,没有对#1炉C磨煤机开关的合闸与否状况进行检查。
2、间接原因:
1)值长任某、当值电气主值严某没有审核操作票就同意操作。
2)四川电器厂#1炉C磨开关(ZN28-10)“五防”机构定位插杆脱扣板与机构脱扣板间间隙达32mm,而插杆插入道轨上销孔的深度为20mm左右,在踩下分闸踏板摇动开关有试验位置推至工作位置时,抬起定位插杆,开关不能分闸,开关“五防”机构存在严重缺陷。
【事故责任分析】
经事故的原因分析,认定有关人员责任如下:
1)值班员徐某、魏某无操作票就进行操作,并未仔细检查确认开关状态,造成带负荷合刀闸的恶性误操作事故,是事故直接责任者,负主要责任。
2)当值电气主值严某、值长任某负次要责任。
3)操作票制度未得到执行,管理松懈,运行分场主要管理人员负领导责任。
【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1.运行值班员严重违反“两票三制”,未认真执行安规、标准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安全意识淡薄,在工作中存在“违章、麻痹、不负责任”行为,未对现场设备状态做认真分析,盲目操作。
2.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不到位。
3.#1炉C磨开关“五防”机构存在严重缺陷,设备的缺陷管理不到位。
【事故防范措施】
1.针对“两票三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整改,加强安全工作教育和人员培训,杜绝习惯性违章、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确立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生产理念。
2.对现役的6kv开关“五防”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经调整不符合要求的安排进行改造。
在整改完成前,运行人员操作6kv开关时应认真检查开关状态及位置信号指示正确。
3.6kv开关停电时,应将开关操作至检修位置,防止二次回路信号误合开关。
4.加强各配电室的进出管理,严格工作票制度;
没有工作票,非运行人员不得进入。
5.厂用电系统6kv小车开关操作至检修状态后,应将小车开关释能,并检查开关在断开位置;
该操作内容应补充到6kv开关停电操作票内。
6.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起事故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并做好相关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注意力不集中高空坠落死亡(2000年)
2000年5月12日,庆阳电力局西峰供电所报装班安排李×
、王×
、范×
三人,为庆阳地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工地等4处装表接火工作。
李×
为工作负责人,在办理了工作票后,三人到工作现场工作。
李、王二人在用户配电室干完安装表盘工作后,李×
继续在配电室做紧固螺丝、清理配电室等扫尾工作,范×
与王×
负责接火工作。
接火需用的黑皮线工地电工房已配合放置在杆下,因电源杆砌入工地门房后墙中,范、王二人用梯子上到门房房顶,准备由房顶再上电杆接火(电杆为10M杆),地面以上8M,该门房为坡顶,前檐高2.7米,后檐高4.08米)。
范×
从房顶准备登上电杆进行接火,王×
在杆下递线和监护,当范×
刚刚上电杆,听到工地上有人喊“有人从房顶掉下去了”,回头看时,王×
己不在屋顶,范×
立即下杆,从梯子下到地面,发现王跌落在水泥地面上,一支腿伸直,一支腿弯曲,头靠墙角,半侧卧蹲姿态,安全帽掉落在脚下面。
在场人员紧急送医院抢救,但一直昏迷不醒,经抢救治疗10天无效,于5月22日19:
45死亡。
经事故后现场勘察分析,王×
从高4.08m的门房上先跌落在距地面2.78M门房旁边石棉瓦顶的临时建筑上,将石棉瓦砸断,又跌落到地面。
1.工作人员王×
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安全意识不强,对高处作业的危性认识不足。
2.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工作人员高处作业安全帽没有系牢。
3.营业用电方面安全管理薄弱,缺乏相应的安全组织措施。
【事故暴露问题】
1.全员、全方位安全管理落实不够,生产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及现场安全措施比较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较好,但营业用电系统岗位责任制、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2.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有差距,个别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工作中未能严格技要求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电表报装工作安全管理有漏洞,现场安全责任不清,工作缺乏规范化的程序
盘电燃料职工被运行中的斗轮机挤死(1996年)
1996年8月13日15时许,燃料运行民工班班长吴X(死者)带领本班4人前去#8输煤皮带尾轮处清理轨道两侧通道上的积煤,4个民工在清理积煤,吴X在#8带运行值班室休息了大约10分钟。
#8带运行值班人员在作启动前检查时看见吴X在推土机班和几个人说话,16时9分#8带及斗轮机启动开始取煤,此时在尾轮清煤的民工胡XX看见吴从#8带头轮往尾轮既从东向西对他们走来,还未走到就又返回与斗轮机相向而行。
16时10分左右,胡XX无意中抬头看见吴X躺在斗轮机控制电源箱靠西侧的地上向他招手,胡XX与鲍XX先后跑到吴身旁,准备将吴X扶起来,吴X说:
“不能扶起来,快把皮带拉停,打电话叫部领导下来”。
16时14分左右有关人员到达现场,迅速组织救护,经厂医务室李医生现场诊断为内脏受伤,即刻用担架抬上救护车送往盘江矿务局总医院急救,于19时20分动手术,全力抢救无效于8月14日零时20分死亡。
主治医生手术诊断为:
脾脏破裂、肾脏破裂、胰腺破裂、通往下肢的动脉血管破裂,造成体内大量出血。
1.在吴X通往工作地点的途中,当斗轮机行走至控制电源箱处时,其间距离较小,吴X心存侥幸心理,硬从其间通过,正好被斗轮机爬梯护栏挤压在控制电源箱上,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
2.由于斗轮机控制电源箱现场布置不和理,当斗轮机行走至该电源箱处时,两者之间的距离较小,而它们之间又是人行通道,这就给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皮带机、斗轮机等机械启动运行时的警告信号(如蜂鸣器)不太明显(如声音小),危险点无明显标示牌等,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一定原因。
1.一些部门存在长期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够,安全管理存在真空地带,未真正落实“安全管理,层层有人负责,并把工作落到实处”的严格要求。
2.部分职工缺乏安全生产紧迫感,一贯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遇事常常冒险蛮干,自我保护意识极差,习惯性违章突出,临危应急缺乏经验。
3.现场装置性违章严重,危险地段无警告标志;
机械运行存在设计、安装上的缺陷,警告信号不明显而在生产中并未消除这些隐患。
1.各层领导时刻不忘安全,真正履行“安全第一责任者”的神圣职责,加大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攻势;
深入持久地开展反“三违”活动;
认真查找、总结不安全因数,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多次事故中均有现场装置性违章的事实,全厂范围内进行仔细的装置性违章检查,举一反三,加以整改、完善。
3.职工应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增强对自己、对厂、对家庭的责任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工作时对现场的不安全因数应有清醒的认识,并做好各种事故予想。
4.对在设计、安装以及设备本身先天的不足、隐患,工作中应善于发现,及时消除其对设备本身及人身的威胁。
盘电临时工水膜除尘器内触电死亡(1995年)
[序]#1机组停运检修,由于水膜除尘器内积灰垢严重,影响其正常工作,需要彻底清理。
该项工作便承包给锅炉运行临时工包XX(死者)完成。
在工作中,包违规工作造成触电死亡。
1995年8月3日下午,运行分场临时工包XX与锅炉专业临时负责人马X签定了清理#1炉水膜除尘器的承包合同(合同规定,工作过程中一定要使用行灯照明;
不得随意变更工作成员;
无人监护时,不允许随意加班),于次日8时包开始工作,至8月8日下午#1、2、3除尘器已清理完毕,仅#4除尘器剩下部分积灰。
8日晚19时40分,包私自带领6个民工来到#4除尘器现场加班(包原找的民工不愿干,包擅自临时找人顶替),发现除尘器工作照明不亮,包便自己去接照明(违反规程规定进行操作,所接照明电压是220伏),照明接好后,大约20时左右进入除尘器内开始工作,发现照明灯摆放偏斜,包去移动照明灯泡,右手触摸到灯罩的金属部分,造成触电倒地(约20时10分)。
其他民工见状,立即将电源切断,但电源并未即时切断,因为包手里的灯仍然亮着,第二次才将包触电的电源切断。
民工们一边对包采取人工呼吸抢救,一边汇报了当班运行人员,运行人员即刻电话通知医务人员,同时汇报有关领导。
20时20分左右,医务人员及有关领导赶到出事现场,将包转移到生办楼急救室进行抢救,21时40分送往月亮田矿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1.包已是入厂多年的民工,是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上岗的,8日下午收工时,擅自撤除安全防护措施(将36伏行灯及行灯变压器折除交给另一民工张元祥),至晚上私自加班时而失去照明,擅自搭接电压220伏的灯作为工作照明,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包违反合同规定,私自变更工作成员,未得任何人许可的情况下加班,无人监护,随意工作,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包等人对电器使用常识不甚了解,拿灯时应拿绝缘手柄而不应拿灯罩的金属部分;
当包触电时其他人两次才将电源断掉,增长了包触电时间,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4.对临时工的安全教育不够,管理不严;
签定的合同也不够严谨(如未规定明确的作业时间),是一定的事故隐患。
1.进一步加强对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民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民工“三不伤害”意识。
2.凡非民工长期从事的熟练工作,现场均应派人指导和监护。
3.完善我厂民工进出厂区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防止非工作人员非工作时间仍能进入生产区域。
4.进一步完善容器内及潮湿的地方工作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作工作照明等的管理工作,防止人身触电事故发生。
盘电焊工高空作业休息时打盹坠落死亡(1995年)
1995年5月18日16时0分,检修部锅炉本体班钳工何XX(工作负责人)和焊工黄X补焊完#2炉#2角上层三次风管漏粉缺陷后,发现#2炉#5一次风管方圆接头处也在漏粉,何遂于16时05分到集控室与锅炉运行值班人员联系处理该缺陷。
运行人员便布置安全措施(停运#5给粉机,关闭#5一次风门),检查完善后,交代何可以开工。
何与黄于16时10分一起上到#2炉前14.5米平台,共同搭好施工场地的跳板,何系好安全带,黄将把钳、手套、榔头、面罩、焊条等工具递给何,何便自己开始补焊工作,并未注意黄的去向。
大约16时45分,何补焊完工后,喊黄收工,连喊数声均无人回应,于是自己收起工具走到#2炉#1角10米平台,看见#2炉给水操作平台微喷水管处躺着一人,头部有一滩血,见是黄侃,即跑到#2集控室叫上邹X、周XX等人对黄进行现场急救,同时通知医务室及相关领导到场,将黄立即送往盘江矿务局总医院急救,经全力抢救无效,于5月18日19时30分死亡。
事后现场勘察发现:
黄是在工作中休息时,座靠在14.5米平台前边缘右侧立柱上打盹摔下的(休息中用安全帽垫做)(落差4.5m)。
1.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休息中擅自解除个人安全防护工具(安全帽),违章违纪,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张冠李戴”,工作负责人应是该项工作的监护人而自己进行补焊,失去工作监护,是这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装置性违章:
平台本应有护栏等设施,而当时现场却没有,也是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暴露的问题】
1.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进入生产现场后有不带或带有不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的现象。
2.安全教育不够,习惯性违章严重,工作随意性大。
3.安全管理有死角,未彻底更除现场的装置性违章现象,留下安全隐患。
1.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以“三铁”反“三违”,严抓工作中的违章违纪行为。
3.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不留死角,认真检查现场安全隐患和装置性违章现象,加以整改。
盘电电动葫芦存在缺陷吊物时下落砸死民工(1995年)
[序]1995年8月29日,在我厂搞技改的水城路桥公司更换输煤系统#5甲→#6甲皮带落煤管,用#5带头轮吊物孔运输所需物料时,参与工作的民工包某站在起吊重物下,被落下的电动葫芦减速器砸在头部,当场死亡。
1995年8月,盘电输煤系统进行部分技改工作,由水城路桥公司施行,我厂机修人员协助。
29日8时30分,工作负责人田XX办理了更换输煤系统#5甲→#6甲皮带落煤管的厂内申请和工作票,许可工作成员八人。
更换所需物料需由零米运至现场,田XX向生技部联系用电梯运送,但#1、2电梯均有缺陷,不能使用,于是用#5带头轮处的电动葫芦起吊。
朱XX9时20分联系二次班陈侃接电动葫芦电源,10时40分接好,试转正常后,朱XX安排包XX拿麻绳到#6带平台往下放至零米拉钢丝绳,钢丝绳拉至吊物孔1/3处时,田XX拿起滑轮及另一根2米长的钢丝绳到#5带头轮,准备安装滑轮。
此时包从伦走到吊物孔下(零米),主动指挥包XX拉绳子,被朱XX喊出,交代吊物孔下不能站人后,便走了。
当朱XX离开2米左右时,听到响声,回头一看,包从伦已被落下的重物砸中,当场死亡。
原来,田XX在安装滑轮时被电动葫芦挡住,就拿起电动葫芦控制手柄,见零米无人,操作移动电动葫芦,以便安装滑轮,哪知包从伦神不知鬼不觉的又到了吊物孔下,田XX一按动控制按钮,电动葫芦左侧的减速器就落下,刚好砸在包的头上,酿成了这幕悲剧。
1.包某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擅自跑到使用中的起吊设备下,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直接原因。
2.电动葫芦质量存在严重的缺陷,紧固螺栓仅有4颗且有松动现象,未吊重物即落下,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所使用的工、器具用前未作详细检查,是造成事故的一定原因。
4.工作现场混乱,安排工作不当,加上工作成员自我保护意识差,也是此次事故发生的一定原因。
1.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特别对民工、临时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及“三不伤害”意识。
2.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对使用的工器具作定期检查和维护,起重设备等还应作试验,检验其工作可靠性。
3.严肃认真地对待每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并多作事故预想。
4.大力开展现场的以“三铁”反“三违”活动,杜绝工作中一切不安全行为。
5.所有的吊物孔,均应加装围栏并悬挂警告标志。
盘电汽车吊吊物不伸平衡支脚倾翻造成人身轻伤(1995年)
1995年8月14日,我厂车队一辆大货车载着装满烧碱的碱罐停靠在化水处理的酸碱储存罐旁,等待吊罐。
15时40分左右,车队驾驶员兼起重工刘X驾着本厂贵B/30024#QY20A汽车吊执行起吊任务。
起吊过程中,由于刘对重物估计不足,未将汽车吊平衡支脚全部伸出,使吊车失去平衡而倾倒。
发生倾斜时,刘即慌忙推开驾驶室门欲跳车,还未跳出即被车倒下压在堆积的原煤上,造成刘右腿关节错位,吊车吊臂损坏的事故(吊车修复费用达101689.27元)。
1.驾驶员对所吊重物凭估计办事,未按起吊规范作业,在未将吊车平衡支撑脚伸出的情况下即起吊重物,是造成车辆倾翻的主要直接原因。
2.驾驶员对车辆倾翻的危险性估计不足,盲目跳车是造成人身轻伤的主要原因。
3.安全管理不力,对大型起吊作业无人监护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1.强化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杜绝违章作业,规范操作。
2.职工自身应加强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和临危应变能力。
3.安全工作要真正落到实处,特别是领导重视,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
盘电阀杆套筒损坏运行中处理时阀杆弹出造成手骨折(1995年)
1995年11月29日,#2机满负荷运行,二抽至辅助蒸汽联箱电动门原在关闭状态开不出。
该电动门位置在5米层平台下约1米处,但电动头接近平台,检修极不方便。
即日21时左右,汽机分场检修工程XX等人奉命来到现场,准备将该门开出,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即开始工作。
经检查,该门阀杆套筒损坏,门不能直接开出,遂将电动头撤除,在阀杆上套上一套筒,阀杆末端拧上一颗螺母,利用套筒抵在盘根压盖上,拧螺母将阀门开出。
程紧握扳手,弯着腰费力的拧着螺母,当阀门开出一点后,突然阀杆有效行程全部弹出(阀内有2.6Ma左右的压力,阀杆弹出是受压所致),将程右手连扳手一起挤压在5米平台顶板上,造成其右手手掌第二掌骨开放性骨折。
后经治疗,于12月6日康复。
1.工作场地狭窄、局限,带压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作人员缺乏经验,工作中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安全意识不强,是发生事故的次要原因。
3.布置安全措施不周全,考虑欠妥,也未说明高温高压的危险,也是此事故的次要原因。
1.加强安全知识和业务技术的教育培训,提高生产技能及安全意识。
2.多研究生产对象,掌握其结构特点及性能,工作前作好各种事故预想。
3.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布置安全措施应完善,正确,认真考虑隔绝范围并向工作人员说明哪些有高温高压的危险。
盘电盘上操作电动门就地人员手腕被打伤(1997年)
1997年12月22日19时35分左右,汽机运行人员余XX(零米值班)在恢复#3机#1给泵为热备用的工作中,松动其出口电动门时,集控室除氧给水值班员雷XX在没有与零米值班员取得联系的情况下,习惯性地触动盘上出口电动门按钮,导致出口电动门手轮高速旋转,打伤操作人员余XX的左手腕部,医院鉴定为开放性骨折。
1.除氧给水值班员雷XX操作前不进行联系,也不核实电动门的状态,凭印象,习惯性的盲目操作,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
2.当班班长下操作命令时,明确指出出口门电动前必须就地用手松动,而接令人擅作主张即用电动操作,当班司机不过问也未实行操作监护。
3.检修人员修完给泵后,向零米值班员交代了有关检修情况和更改内容,而值班员既不进行认真记录,也未向当班司机、班长汇报。
1.值班人员责任心差,思想麻痹大意,操作程序混乱,工作联系制度形同虚设,习惯性违章严重。
2.缺陷管理混乱,司机、班长均无给泵缺陷记录,检修后也未补填缺陷单或在缺陷记录本上进行登记。
3.检修人员工作一相情愿,不办理工作票即在重要辅机上工作,也未按规程规定:
无票抢修,也应按工作许可程序进行工作许可。
1.进一步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强化责任心教育。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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