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海花岛2#岛2#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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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海花岛2#岛2#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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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面积
914.71
总投资
(万元)
392
其中:
环保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2.8%
评价经费
预投产日期
2020年12月
1、项目由来
(1)项目建设背景
海花岛是一座位于海南省儋州市排浦港与洋浦港之间的海湾区域的人工岛,南起排浦镇,北至白马井镇。
是一座集大众娱乐、商务交流、俱乐部会员运动、休闲度假为一体的旅游休闲度假岛。
海花岛的建设顺应了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发展战略,极大地提升海南省滨海旅游的形象和品质。
垃圾处理站的建设将极大的改善海花岛的生活环境,提高居住和生活品质,因此在海花岛三座岛屿上建设三座垃圾转运站和一座垃圾收集站。
此次拟建的是位于2#岛的2#垃圾转运站。
(2)项目主要内容
海花岛2#岛2#生活垃圾转运站总用地面积为3030.1m2,总占地面积956.38m2,建筑占地面积为495.24m2,建筑面积为511.16m2。
项目主要建设站房,有害垃圾暂存间,卸料车道与平台,生活服务设施用房。
同时,配套建设室外停洗车场、室外道路、室外绿化、室外给排水、闭路监控系统、供配电和自动化系统等。
转运站设计规模取为145t/d,建成后垃圾转运量可达到145t/d,属于小型Ⅳ类规模。
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特委托恒大海花岛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前期投资建设及后期运行,具体筹建及运转工作由恒大海花岛有限公司下属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3)环评工作背景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12月23日向海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
在多次现场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多场会议研究的基础上,督察整改工作组研究制定了《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中针对督察指出的儋州海花岛、万宁日月湾、三亚凤凰岛、海口如意岛、南海明珠人工岛和葫芦岛等项目,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海,制定“一岛一策”整治方案。
对已批已建围填海项目分类整改,修复恢复生态环境,建立健全围填海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责令海花岛项目用海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停止建设。
2018年2月26日《海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提出,对于儋州市海花岛“双暂停”项目恢复建设经营的问题,关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旅游产业项目,在手续完备的条件下可以适时复工;
手续不齐备的,完善手续后再分批次复工。
基于上述工作背景,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中国海南海花岛2#岛2#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此完善项目环保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修改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三十五、公共设施管理业——103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全部应编制报告表的类别”,本项目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随即组织人员到项目建设场地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了有关的工程资料,进行了该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结合该项目的建设特点,编制了《中国海南海花岛2#岛2#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交建设单位呈报儋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
2、编制依据
2.1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并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改,2018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并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11月5日实施;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实施;
(12)《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011年10月17日实施;
(13)2018年4月28日公布《关于修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保部令第1号;
(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9年修正);
(15)《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2016年11月24日;
2.2地方环保法规
(1)《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2017年11月30日修正;
(2)《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条例》,2011年2月1日实施;
(3)《海南城镇园林绿化条例》,2017年11月30日修正;
(4)《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2014年9月26日修正;
(5)《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
(6)《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0年2月28日;
(7)《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定》,2008年10月1日;
(8)《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重点景区、沿海重点区域规划管理的决定》,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9)《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7月29日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2.3环评工作技术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2.1—20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2016年12月8日发布,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2018年7月31日发布,2018年12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2018年10月8日发布,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导声环境》,2009年12月23日发布,2010年4月1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964—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2018年9月3日发布,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884—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2018年3月27日起实施。
2.4建设方提供的其他资料
(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项目设计方案资料;
(3)海南省建筑设计院《中国海南海花岛2#岛2#生活垃圾转运站建筑设计方案》等。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建设性质及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单位:
总投资:
392万元
(2)建设地点及周边情况
项目位于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滨海新区海花岛2#岛经十路与纬九北路交汇处,东侧为纬九北路(红线宽20m),隔道路为海化岛2#岛居民居住小区;
北侧为经十路(红线宽12m),隔道路为规划的小学用地及幼儿园用地;
西南侧为海化岛2#岛居民居住小区。
拟建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周边环境概况见附图2。
(3)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30.1m2,总占地面积956.38m2,建筑占地面积为495.24m2,建筑面积为511.16m2。
项目建成后垃圾转运量可达到145t/d,根据CJJ/T47-2016《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对垃圾转运站的划分规定,本项目属于小型Ⅳ类规模。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项目基本组成见表1-2。
表1-1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1
总用地面积
m2
2
总占地面积
956.38
3
其中
建筑占地面积
495.24
卸料平台,坡道占地面积
461.14
公共绿地面积
绿化率
30.19%
4
总建筑面积
511.16
5
容积率
0.17
表1-2项目基本组成一览表
名称
建设内容
明细
主体
工程
压缩站房
1F,建筑面积398.49m2;
设两套压缩装箱处理系统,用来收集拟转运的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及其他垃圾,不同类型垃圾分时间段及批次分别压缩/装箱作业(厨余垃圾直接装箱,可回收积极其他垃圾压缩装箱),不混合;
总处理能力145t/d,属于小型Ⅳ类规模
有害垃圾暂存间
1F,建筑面积42.67m2,位于站房东北侧;
用来暂存岛内垃圾分类收集的有害垃圾;
辅助
卸料车道与平台
车道宽约4m,由项目东侧纬九北路经站房南侧连接至站房西侧卸货平台
生活服务设施用房
1F,建筑面积70m2,位于站房东西北角
室外停洗车场
位于转运站地块东北角
公用
供水
供水由市政供水管线接入
排水
雨污分流系统,雨水进入雨水管道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沉淀处理的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滨海新区污水处理一厂;
供电
依托市政电网接入
环保
污水处理系统
化粪池
1个3m3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
隔油沉淀池
1个2m3隔油沉淀池预处理洗车废水
储水池
垃圾压滤液及站区冲洗水经内置管道导流至专用垃圾废水储水池(4.5*9*3.6m,有效容积72m3)暂存后,外运至儋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固废收集系统
垃圾桶
办公人员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暂存后,进入转运站压缩装箱系统
废气收集排放系统
生物纳米除臭塔
风量30000m3/h,两个压缩系统共用一套除臭装置
植物液除臭系统
站内共设计喷头96个
4、平面布置
站区车辆出入口位于场地东南角与纬九北路衔接,由站房、有害垃圾暂存间及办公用房组成的生产区位于转运站最中心区域,生产区南侧为内部运输道路,连通外部大路与站房西侧卸料平台;
站房东侧为出料集装箱装卸区,与车辆出入口相邻;
站房东北侧为站内车辆停放场地,停车场东北角为车辆清洗台。
5、转运站规模及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
项目设计服务范围为海花岛2#岛全岛。
(2)设计规模
根据《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和《海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年)》对海南省各城市功能的定位、《海南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对各市县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指标,结合海南省各市县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近几年垃圾增长情况,确定各市县垃圾产量指标:
儋州市城镇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取值1.3kg/d,到访人口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取值0.5kg/d。
根据《儋州滨海新区第四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测算,海花岛2#岛常驻人口67800人(包括过夜旅客);
不住宿旅游及来访人口39900人,总人口规模107700人。
远期最高日垃圾产生量为108.09t。
根据《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的规定,转运站的规模按下式计算:
QD=KS·
Qc
式中:
QD—转运站的设计规模(日转运量),T/d,
QC—服务区垃圾收集量平均值,(T/d)。
KS—垃圾排放季节性波动系数,本工程取为1.3。
经计算,设计规模为140.52t/d,考虑到节假日访客增多等情况,海花岛2#岛2#垃圾转运站设计规模取145t/d。
建成后垃圾转运量可达到145t/d。
根据CJJ/T47-2016《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对垃圾转运站的划分规定,本项目属于小型Ⅳ类规模。
6、垃圾分类及运转模式
根据儋州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划,儋州市拟于2020年10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结合我国上海等较早实施垃圾分类的实施情况及儋州市生活垃圾成分分析数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位分类达标率达90%以上的情况下,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占比按35.94%,可回收垃圾29.98%,其他垃圾34.07%,有害垃圾0.02%计。
项目垃圾收集情况如下:
表1-3项目垃圾分类情况一览表
垃圾种类
比例
数量(t/d)
厨余垃圾
35.94%
52.113
可回收垃圾
29.98%
43.471
3
其他垃圾
34.06%
49.387
有害垃圾
0.02%
0.029
合计
145
岛内产生的的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不同类型垃圾按规定时间段投放收集进入转运站。
不同类型垃圾分批次进入作业车间,厨余垃圾直接装箱外运,可回收垃圾及其他垃圾分别压缩外运,不得混合收集、外运;
其中,有害垃圾占比极少,不进入站内压缩装箱系统,定期集中收集进入项目设置的有害垃圾暂存间。
根据《儋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1)厨余垃圾近期暂进入那大镇番真村垃圾填埋场,远期儋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厂投产后进入该厂资源化处置;
(2)可回收垃圾直接运输至白马井镇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点;
(3)其他垃圾运输至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置;
(4)有害垃圾近期暂由昌江县危险废弃物处理厂外运接收,远期待儋州市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理厂投产后进入该厂安全处置。
7、主要设备清单
(1)项目主要设备清单
表1-4项目设备清单一览表
技术参数
数量
垃圾压缩机
压缩腔容积3m3
台
垃圾压缩箱移动设备
套
垃圾压缩箱
容积20m3,最大装载量15t
个
6
勾臂车
抽风除臭塔
风量30000m3/h
生物除臭喷淋系统
96个喷淋龙头
7
地磅
称重30t
8
站内集中监视控制系统
(2)设备配置分析
垃圾转运站设备配置的基本条件如下:
①转运规模:
145吨/天;
②进站收集车:
3吨垃圾收集车;
③垃圾运输距离(单程):
其他垃圾转运至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约56公里;
厨余垃圾近期转运至儋州市那大镇生活填埋场(车程约56km),远期转运至拟建的儋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厂(与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方位一致);
可回收垃圾转运至临近的白马井镇内具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点回收处理,预计距离较近不超过20km;
有害垃圾不进入压缩系统,委托有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外运至昌江县危险废弃物处理厂。
④转运车作业时间:
8小时以内;
⑤转运车运输平均车速:
30公里/小时;
⑥转运容器装载量:
13~15吨。
主要设备配置情况分析如下:
①压缩设备
每台压缩机装满一个集装箱的时间为40~45min,压满一个集装箱垃圾量按13~15吨计,项目设置两套压缩系统同时作业,项目厨余垃圾(52.113t/d)、可回收垃圾(43.471t/d)及其他垃圾(49.387t/d)分别需要日装运集装箱4、3、4个,日均11箱,则两套压缩系统同时作业,每天压缩机工作的最少时间应为:
6次×
45分钟/次=270分钟≈4.5小时<
8小时,故2台压缩设备同时运行能够满足全天转运量对压缩能力的需求。
②配套转运车辆
根据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项目垃圾至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那大镇的填埋场均约为56公里,日需运输车次为8车次(四箱其他垃圾,四箱厨余垃圾),四辆转运车辆可满足8箱垃圾至那大的往返需求(单车日往返两次);
可回收垃圾运输至项目所在白马井镇具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点回收处理,距离较近不超过20km,日需运输车次为3车次,一辆转运车辆可满足3箱可回收垃圾外运的往返需求;
所以拟新建转运站设计购买5辆勾臂车,可满足项目生活垃圾外运需求。
③配套垃圾箱体
考虑高峰期垃圾储存能力和车辆往返时间,垃圾箱体设计个数为6个,可满足转运需求。
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转运站劳动定员6人,转运站运行时间:
6:
00-12:
00,14:
00-17:
00,全年有效工作日365天。
8、公用工程
●供配电
项目供电直接由市政引来一路10kV高压电源,高压电源经预埋管进入箱式变电站。
转运站单体电源从箱式变电站引入380V/220V电源。
转运站电源按三级用电负荷要求供电。
●消防
该垃圾站为低层公共建筑,建筑体积小于3000m3,设置室外消火栓灭火系统。
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距离路边不小于2米。
本站在两个市政消火栓的保护范围内,区内不单独设置室外消火栓。
按中危险级配备手提式磷酸氨盐灭火器,每具灭火器灭火级别2A,灭火器型号规格:
MF/ABC3,其它未加说明者均严格执行规范GB50140-2005。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底离地200mm。
●给排水
(1)给水
项目运行期用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用水、站区设施及车辆冲洗用水及绿化用水。
生活用水通过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其他生产及绿化用水来自岛内再生水系统,从纬九北路引一条DN50的再水管进入区内,供给区内再生水管网。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50015-2003),项目用水情况如下:
①职工生活用水
根据项目设计资料,项目劳动定员6人,站内设淋浴设施,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办公用水按50L/人计,淋浴用水按100L/人次计,则员工日用水量为0.9m3,则年用水量为328.5m3。
污水排放率按80%计,生活污水排水量为0.72m3/d,262.8m3/a。
②生产用水
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站区设施冲洗及车辆冲洗,生产用水来自2号岛内中水站。
A.站区冲洗:
冲洗区域主要包括卸料区域及车间内部(包括集装箱),冲洗面积约500m2,日冲洗2次,按3L/m2·
次计,则日冲洗水量3m3/d,则年用水量为1095m3;
集装箱6个,日冲洗1次,按200L/箱·
次计,集装箱日冲洗水量1.2m3/d,则年用水量为438m3。
则项目站区冲洗水量为4.2m3/d,1533m3/a。
污水排放率按90%计,站区冲洗废水排水量为3.78m3/d,1379.7m3/a。
B.车辆冲洗:
勾臂车出站前进行车辆清洗,日均出车为11次,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载重车辆冲洗用水按120L/车次,则日冲洗水量1.32m3/d,则年用水量为481.8m3。
污水排放率按90%计,车辆冲洗废水排水量为1.19m3/d,433.6m3/a。
③绿化用水
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规定,绿化用水量按照1~3L/(m2·
d)计。
项目绿化面积为914.71m2,取2L/(m2·
d)用水量计,年浇水100天,则绿化用水量为1.8m3/d,183m3/a。
绿化用水来自2号岛中水站,全部下渗、蒸发或被植物吸收,不外排。
④植物除臭液喷淋用水
根据项目植物除臭系统设计资料,除臭液喷淋雾化喷头流速为0.045L/min,喷头数量96个,运行方式为每5min喷射一次,项目压缩系统日运转270min,则稀释后的喷淋液用量为0.233m3/d,85.1m3/a。
喷淋原液稀释倍数为30倍,与新鲜水的比例为1:
29,则喷淋用水新鲜水用量为0.226m3/d,82.3m3/a;
少量喷淋液随站区冲洗作业进入压滤液收集池。
(2)排水
项目生活污水(262.8m3/a)经化粪池预处理,车辆冲洗废水(433.6m3/a)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混合废水经站区总排口外排管网,总排污水量696.4m3/a。
此外,项目垃圾压缩装箱过程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压滤液:
垃圾内部含水受到机械力的挤压而渗出变为垃圾压滤液,其量的变化较为复杂,受垃圾成分、收集方式、压缩工艺、季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GB50015-2003),垃圾中转站压滤液一般按垃圾量的5%~10%(重量比)计;
考虑到海花岛良好的物业管理实际,雨水大量冲刷的可控性,项目压滤液产生量按中等偏高值计算,按8%(重量比)均值计,则垃圾压滤液产生量为11.6m3/d,4234m3/a。
垃圾压滤液(11.6m3/d,4234m3/a)及站区内的冲洗废水(包括喷淋)(4.01m3/d,1464.8m3/a)经内置管道导流至专用垃圾废水储水池(4.5*9*3.6mm,有效容积72m3)暂存后,外运至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置。
项目用水、排水情况见表1-5,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1。
表1-5项目给排水情况一览表(m3/a)
用水部门
用水
损耗
其他
市政新鲜供水
2号岛中水站供水
生活用水
328.5
65.7
262.8
车辆冲洗
481.8
48.2
433.6
绿化用水
183
植物液喷淋
稀释用水
82.3
85.1
原液药剂
2.8
站区冲洗
1533
153.3
1379.7
垃圾压滤
4234
410.8
2197.8
450.2
696.4
5698.8
图1-1项目年水平衡图(m3/a)
9、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地面构筑物建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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