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制度汇编修改财务篇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22950786
- 上传时间:2023-02-06
- 格式:DOCX
- 页数:48
- 大小:46.65KB
集团制度汇编修改财务篇Word下载.docx
《集团制度汇编修改财务篇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团制度汇编修改财务篇Word下载.docx(4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八、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积极开展融资活动,保证公司资金的周转。
九、负责对各公司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十、负责总分类核算,编制会计报表,组织工资发放。
十一、负责协调财务部门与外界的业务联系。
十二、组织公司会计人员的日常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十三、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责任心,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所有财务人员工作中应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会计业务,应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坚决予以抵制和办理,或者向上级财务部门书面反映。
第十六条、财务人员的工作情况,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和其所在单位领导共同进行定期考核。
考核-3-
四、与所在单位经营者工作配合的程度及财务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第三章会计核算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财务部及所属各单位财务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簿,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核算,登记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十八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处理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一致。
第十九条、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十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一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第二十二条、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凭证的名称;
填制凭证的日期;
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
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经济业务内容;
数量单位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领导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必须有双面复写纸套写;
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收回借款后,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回借款单副本,不得退还借款单原凭证。
-4-
六、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
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将此批准文件复印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七、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具单位的公章;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第二十三条、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并要求作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编制规范,及时装订。
第二十四条、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日记账、明细账或其他辅助性账簿,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隔页、缺号、跳行,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
使用电算化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所有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第四章会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级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是:
一、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三、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
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第二十九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者帐外设帐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
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做出处理。
-5-
第三十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
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经、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
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公司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三十三条、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予以纠正。
各单位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应支持会计人员工作,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的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五章财务管理权限
第三十四条、集团公司根据财务管理状况及需要,对财务管理权限进行统一划分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的财务权限:
一、投资管理权。
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对外投资的最终审批权限属于集团公司。
各单位对外投资必须按规定程序经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投资行为包括直接投资如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
二、贷款信用担保管理权。
集团公司严格执行财政部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
除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各单位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三、赞助和捐赠管理权。
集团公司对外赞助、捐赠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理人统一审批。
四、服务价格管理权。
服务价格由集团公司营销推广部负责制定,集团公司财务部协助管理。
第三十六条、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权限:
一、会计核算管理和财务管理。
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质量状况、财务状-6-
况、经营成果,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资金管理。
合理筹集资金,有效使用资金。
三、预算管理。
做好财务收支预算、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原因,为公司完成经营指标和公司决策提供信息。
四、税务管理。
对公司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正确计税,依法申报缴纳税款。
五、财务监督。
监督财务制度的严格执行,保证会计信息正确真实,纠正可能存在的工作失误。
第三十七条、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领导人的审批权限:
一、集团公司总经理的审批权限:
1、对外投资。
但总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对外投资,需报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同意。
2、资本性支出。
单位价格在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支出及计算机设备的支出,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金额大于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资产项目的投资,经总经理审批后,必须报集团公司董事长通过方可执行。
3、净值在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
4、集团公司内各单位间的固定资产调拨业务。
5、集团公司各种经济合同的签订及下属各单位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
6、企业兼并。
包括购买式兼并、承担债务式兼并、承包式兼并。
7、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对内、对外承包和租赁。
8、集团公司内所有业务招待费支出。
9、集团公司所有咨询设计费、诉讼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评估等费用支出。
10、集团公司总部单笔日常经营费用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支出。
单笔日常经营费用支出在2000元以下的,可在经办人申请、分管副总签字同意、财务审核后,由总经理授权的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批。
11、预付账款的支付。
12、下属各单位外出培训、会议、考察、休养、特殊宴请及公关活动支出,需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13、市政项目预结算文件、维修预算、会议、展览、节庆活动的费用预算及-7-
报销须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14、下属单位业务介绍费或业务分成费支出。
15、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借款的审批。
16、其他须经总经理审批的支出。
二、下属各单位领导人的审批权限:
1、单位价格在500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
2、净值在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报废。
3、下属单位人员工资、差旅费、水电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及商品采购等日常经营性支出,由下属单位总经理负责审批。
4、下属单位依法申报缴纳的税款。
第六章财务付款审批程序
第三十八条、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应按照分权管理和责任制的要求,建立起相互制约的控制体系及付款审批程序。
特别是对现金和财物的会计处理,在手续上必须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者有关人员,实行审批与经办分管、会计与出纳分管、账与货分管、钱与物分管的相互牵制制度。
第三十九条、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领导在办理经济业务时,不能一手包办,应划分授权、主办、执行等步骤,用款或报销费用不能既是经办人又是审批人。
第四十条、集团公司总部的财务审批人为集团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人员,下属各单位的财务审批人为该单位总经理。
第四十一条、财务审批手续实行先批后审的原则,即先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核验;
费用报销实行先核后批的原则,即先由财务部门核验,后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
第四十二条、财务付款审批程序:
项目投资性付款
投资性项目在立项前必须先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和评估:
出具可行性立项申请报告、用资计划,按集团公司关于项目立项论证程序审批通过,并按计划拨付所需资金。
项目性投资付款,只能由集团公司本部实施,下属各单位不得从事对外投资,如有违反,追究下属单位法人的责任。
对公司资产造成损失的,由下属单位法人负责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已经存在对外投资的下属单位要逐步清-8-
理。
金融、证券交易性付款
集团公司的金融、证券交易性付款应在集团公司董事长授权的范围财务预算管理
第四十三条、编制预算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根据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要求,集团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单位须编制年度销售收入、成本费用预算,财务部对预算进进跟踪,将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集团公司总经理。
-9-
第四十四条、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根据董事会确定的经营规模和利润目标,分别确定销售预算、经营预算、费用预算、资金预算等,并据以编制预算资产负债表、预算利润表和预算现金流量表。
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基于节约费用的原则,编制部门的费用支出预算。
第四十五条、上报的预算需经上报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名。
第四十六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掌握和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根据需要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向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第八章资金计划管理
第四十七条、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要按月编制营业收入计划及用款计划。
第四十八条、销售部门根据经营情况和销售合同制定月度销售计划,从而制定月度营业款回笼计划。
营业款回笼计划报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财务经理备案。
第四十九条、各单位(部门)编制的月份用款计划表,应详细说明用款事项、理由、计算依据,报各单位总经理审核。
第五十条、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组织各单位财务部门对其分管副总审核后月份用款计划表,根据各单位整体资金状况,在确保各单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月份用款计划表提出修改意见。
第五十一条、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总经理、财务部经理根据审核、修改后的用款计划,联合做出审批意见。
其中,固定资产购置(建)及项目投资用款计划原则上应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五十二条、各单位财务部门按以上经审核的用款计划表组织、安排、调度资金,未列入用款计划表的用款须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按本办法相关规定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第九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五十三条、货币资金管理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外币等资金及相关结算的管理。
一、现金管理
-10-
1、现金使用范围
A、员工工资等应支付个人的有关费用;
B、差旅费;
C、个人为公司提供的各种劳务报酬;
D、购物地点为异地且购物金额和收款单位等事项不确定;
E、结算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F、其他财务部认为可以使用现金的支出。
2、现金存放
A、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每日库存限额为20,000元,超过部分要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B、不得以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抵库,如借条、白条、未做会计凭证的有关待报销单据等;
C、所有现金必须存入财务部保险柜,不得随意存放他处;
D、私人现金不得与公款混放;
E、每日清点核对后必须将库存现金按币种分放,以便稽核。
3、现金检查
A、出纳员必须按日结账,结完账后要认真核对账目,确保库存现金与出纳账目完全相符;
B、每月月底由会计主管稽查库存现金并与账目核对,做到帐实相符,并将检查结果做详细记录;
C、稽查库存现金中如发现长短款,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不能以长补短。
对于长款能退还的要尽力退还,实在无法退还的要取出单独保管,待年终一次性处理;
对于短款,由出纳员负责赔偿。
4、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员工在业务活动中收到现金时要仔细鉴别其真伪,收取假币者损失自负。
5、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原则上不办理私人借款,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同意后作个案处理,由总经理、财务部联签审批。
6、各单位原则上不为个人办理信用卡。
确因业务工作需要办理信用卡的公司高级管理干部,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
信用卡持-11-
有人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报账核销,否则,财务部门不接受下次借款入卡申请。
对因透支而发生的利息、罚金等,如属个人原因,由持卡人自行承担责任。
对违规使用公司信用卡者,公司将收回信用卡。
7、借款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和财务部经理联签审批,借款5,000—20,000元的,由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联签审批。
20,000元以上及特殊情况须经董事长审批。
8、不论是因公还是因私借款,在上次借款未办理完结算手续之前,不得办理下次借款,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除外。
9、所有借款均须遵循“先申请、后审批付款”的原则,由借款人填制借款申请单,说明借款用途、理由、偿付或结算期限。
先交部门负责人初审,然后交财务部门审核,最后分别报财务部经理、各单位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10、财务部门在办理借款审核时,应重点审核如下内容:
公司资金周转状况是否良好,借款人前次借款是否结清,借款手续是否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借款人信用是否良好,结算时是否合理等。
11、借款人应根据借款申请单确定的结算期日或借款期限,到期办理结算或偿付手续,逾期5日未办理者,公司财务部门发出催办结算通知书,在通知书确定的最后期限到期日仍未办理结算手续的,按借款额处以1%的罚款,对私人借款除罚款外,公司将采取强制性措施,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直到收回借款及罚金为止。
因特殊原因无法到期办理结算的借款人应书面说明原因,并申请缓期结算,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暂缓办理,但只能缓期一次。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开户原则
必须选择结算手段先进、服务优良、知名度高的国家专业银行作为基本结算账户,或根据集团的要求在集团财务结算中心开立基本结算账户,不得在规定以外开设任何结算账户。
2、收付款结算原则
收款结算票据要及时送至银行,以缩短款项在途时间,提高资金收益率;
付款结算要以为客户服务为宗旨,以加快客户到款速度。
3、账户设置
-12-
银行账目要按银行名称设置明细账,一定要分设,不能合并记账。
4、要严格遵守国家对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不得出租出借账户。
5、结账与对帐
A、结账
同现金日记账一样,银行存款日记账也要按日结账,并将余额情况向财务部经理报告。
B、对帐
每月月末,出纳员要及时与开户银行联系,索取银行对账单,由各单位财务部经理指定会计人员负责核对,并在次月五日前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一式两份,一份会计留存,一份报送给财务部经理。
会计主管人员对银行调节表中的未达帐项要逐笔查明原因,核对中如发现异常未达款项,由出纳员到银行查询,及时调整。
无论何种情况,都不允许存在跨月异常未达帐。
三、外币
1、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美元为辅助记录。
2、开立外币账户必须凭海口外汇管理局签批的开户通知书办理开户手续。
3、发生外币收支业务时,直接在外币账户中收支,以上月月末外币中间价作为记账汇率折合人民币记账。
4、期末将外币现金、外币存款、外币往来结算的各种外币账户余额按中国银行公布的中间价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同时结算与账面本位币差额作为本期汇兑损益。
5、严禁违反规定套取和买卖外币。
四、银行印鉴管理
1、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存放在财务部保险柜内,不得随意放置。
2、银行预留印鉴实行分管制,出纳员保管法人私人印鉴,主管会计保管财务专用印鉴。
3、银行预留印鉴不得带出财务部,特殊情况需外带时,必须双人同行。
4、所有银行付款票据必须由出纳员填制并加盖法人私人印鉴后签字,转主管会计审核加盖公司财务专用印鉴后签字,缺一不可。
5、银行预留印鉴必须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他用。
-13-
五、支票管理
1、所有购入的空白支票(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必须按购入时间、支票号码、支票数量等在专设登记薄上进行登记。
2、支票必须按序使用,不得跳号抽号使用。
3、空白支票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十四条、对现有固定资产要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一物一卡,对该资产的保管、保养责任落实到人。
遗失、毁坏的照价赔偿。
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购建应严格按董事会批准的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执行。
第五十六条、为了保证建造工程质量,降低建造成本,建造工程应选择招标方式进行。
第五十七条、固定资产标准
一、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经营办公设备等。
二、不属于经营业务用主要设备、单价在2,000元以上且期限超过两年的,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十八条、购入固定资产程序
一、由经办人填制采购申请单,并附送有关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购建合同、工程预算等,报分管副总审批。
二、分管副总初审后,由财务经理组织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固定资产购建是否纳入用款计划,有关票据是否合法,是否按合同条款支付款项,实物是否办理入库手续,质检部门是否出具有关质量检测意见等。
三、采购申请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集团下属各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必须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四、单位价值巨大或重要的固定资产需报董事会批准。
五、计划外的固定资产购置(含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总额-14-
在10万元以下,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由集团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联签审批;
单位价值超过1万元,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要上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六、财务部安排资金。
七、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第五十九条、对机器设备大修、房屋维修、装饰、景区绿化等项目开支,也视同固定资产购建审批权限办理。
第六十条、支付固定资产购建款应提供如下单据供财务部门审核:
采购申请单、付款申请单、购建合同、发票、工程结算单、入库验收记录、质检报告等。
第六十一条、工程完工后,要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验收、交接手续,并聘请中介机构对决算进行审计。
因此,在支付工程款项时要留有余地,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0%。
第六十二条、在固定资产购置、安装完工后,使用部门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单”。
财务部办理入账登记卡片,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六十三条、固定资产计价依据
以固定资产历史成本作为固定资产计价依据。
第六十四条、固定资产折旧
一、折旧方法
采用直线折旧法
二、折旧年限(暂定)
车辆7年
电子电器设备5年
办公家具10年
冷藏设备5年
运输车辆及辅助设备6年
办公房屋40年
建筑屋20年
三、固定资产净残值率
上述固定资产残值率为5%。
-15-
第十一章材料采购管理
第六十五条、本办法所称材料包括商品、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
第六十六条、材料采购必须严格履行请购制度。
一、材料使用部门根据销售合同或经营计划计算出需要购买的材料数量,填写采购申请单,材料供应部门结合库存材料情况,确定请购数量。
经材料保管人员、分管副总签字后,报财务部门审核,最后报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联签审批。
二、采购申请单是材料保管人员办理材料入库的不可缺少的凭证,没有办理采购申请单的材料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入库。
财务部门根据采购申请单,材料入库验收记录以及供应商的发票入账,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集团 制度 汇编 修改 财务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