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工会台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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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意见箱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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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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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代表大会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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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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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在职代会上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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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工会财务收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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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总经理在职代会上的提案解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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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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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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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通过的奖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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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职工大会会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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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职工大会会后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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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职工代表测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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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职工代表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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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厂评选关爱企业的好工人、好干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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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刘明寿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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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关爱企业的优秀职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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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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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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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要约书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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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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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合理化建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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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合理化建议汇总表
31
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检查汇总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职工、会员行使民主管理权力,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职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合作,维护政治的稳定和社会安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指导意见》、《**县非公有制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暂行办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是职工、会员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基本形式。
职工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可以结合召开。
职工、会员25人以上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或职工、会员大会制度。
25人以下的企业可以建立职工、会员代表小组,开展本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辖各分公司。
第二章代表大会职权
第六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公司行政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让职工、会员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的经济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审议和通过本公司集体合同、工资协商合同、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劳动安全卫生合同;
听取和审议公司领导述职报告,民主评议公司领导干部;
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和批准公司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经费审查报告,审议决定工会委员会的重大事项。
四、对公司工会的委员、正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主任进行选举、增补、罢免。
对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五、选举产生本公司参加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的代表,选举产生本公司参与集体协商的代表。
六、审议本公司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
对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
第三章职工、会员代表
第七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的职工、会员均可当选为职工、会员代表。
职工代表和会员代表身份合一,一并选举。
职工、会员代表由本单位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会员代表要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愿,行使好民主管理权,接受本单位职工监督。
对不称职的职工、会员代表可由原单位职工提出罢免要求,经公司职代会职工、会员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同意后履行罢免手续,并重新选举新的职工、会员代表。
职工、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八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期应与公司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
第九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会员代表的提议,报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同意,亦可召开职工、会员代表大会。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会员代表过半数通过生效。
第十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及时处理的重大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会员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协商处理,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党委、行政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召开联席会议处理问题,应事先广泛征求职工、会员代表意见,协商处理结果,应在下一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并取得确认。
第五章工作机构
第十一条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
一、组织本公司的职工、会员代表选举工作。
二、确定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议题,负责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主持召开职工、会员代表组长联席会议,组织代表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大会决议、决定和提案的落实,动员和组织职工、会员为贯彻落实代表大会的决议而努力工作。
四、对职工代表、会员代表进行培训,提高代表的素质,接受和处理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
五、代表职工与企业及相关部门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公司集体合同,督促公司行政履行集体合同。
六、组织本公司民主管理的其它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工会委员会应定期向公司党委报告有关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情况,主动争取和接受党组织领导。
第十三条公司工会委员会在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一周和会后一周内,应分别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工会报告大会的准备工作情况和大会召开的程序及结果。
上级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公司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如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工会委员会。
本办法自二○○三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
2、认真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依法行使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
3、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4、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5、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6、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1、公司工会按照《公司法》、《工会法》、《职代会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职工代表提名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公司工会副主席可作为职工监事的候选人),经职代会二分之一以上应到的职工代表同意始得当选。
2、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的权利和义务,模范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职代会的决议,维护经理的指挥管理权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社会信誉,积极参政议政。
3、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收集职工代表的反映,检查公司财务,参与企业高层的决策和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说话办事。
4、参加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并主动发表建议和意见。
5、职工监事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接受职代会的监督。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全面推进、规范要求、提高质量为重点,全面深入地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知厂情、议厂事、参厂政、促厂兴,进一步落实党的依靠方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公开办公制度,增强企业凝聚力,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二、基本原则
厂务公开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突出重点、分层次公开等四项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厂务公开的要害是公开,实质是监督,关键是真实。
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可信,符合企业实际,注重实际效果。
2、依法办事的原则。
厂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厂长的职权由厂长依法行使;
属于对职代会五项职权范围内的公开内容,要充分落实好职代会的职权。
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保密的事项外,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事项必须公开,做到到位而不越位,维权而不越权。
3、突出重点的原则。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突出重点,因企制宜,近阶段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改革发展的难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点问题;
二是廉政建设的关键点,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
三是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公开内容
1、改革与发展、生产经营管理方面:
(1)公司改革与管理方案;
(2)公司年度经济技术指标;
(3)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2、集体合同履约方面
(1)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检查情况;
(2)《劳动法》执法监督检查情况;
(3)公司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
4、职工切身利益方面
(1)职工工资、奖金、年终分配方案;
(2)职工福利金使用情况;
(3)职工困难补助费使用情况。
四、公开形式
本着方便实用、易于操作、灵活多样、扎实有效的原则,规范公开形式。
1、召开职代会。
职工代表大会是厂务公开的基本载体,主要用于公开企业改革方案、生产经营管理、集体合同履约情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情况等需让职工代表了解并讨论审议的内容。
2、建立公开栏。
公开栏主要用于公开那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群众比较关注、须让职工监督的内容,如年终经济分配方案、职工福利金使用情况、职工困难补助费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
3、厂情发布会。
通过召开党政工联席会、中层干部例会、职工代表座谈会和老同志情况通报会等有关会议发布厂情。
4、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公告、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那些一事一公开的内容,及时进行公布。
五、公开程序
在具体实施中,要严格按照要求,把好“提出、审查、公开、复议、反馈、整改”六道关口,将公开办事结果向公开办事深化。
1、提出公开事项。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根据职代会提出的要求,由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责成有关部门提出公开内容。
2、实行责任审查。
凡是向职工群众公开的内容,由厂务公开办公室对承办单位的准备情况进行审查,并把好提案的完备和准确度。
3、明确公开方式。
根据公开的内容和工作要求,由领导小组提出公开的时限、范围和实施方式。
4、坚持复议制度。
凡遇有群众对公开的内容争议较大或反映强烈的,不搞硬行通过,由厂务公开办公室召集职代会主席团或主席团联席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求同存异。
5、反馈“公开”情况。
公开的内容要用板报、快报、公开栏、会议等多种鲜明形式向群众公布。
6、落实整改方案。
公开的内容一经通过,厂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推动承办部门及时、准确的贯彻落实整改方案。
六、监督机制
厂务公开的监督是基础,自律是关键,要建立支部挂帅监督、工会监督、群众配合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对厂务公开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1、实施支部挂帅监督。
支部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党建群团工作考核和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专项内容,实行谁负责、谁自律,做到自查自纠、互相监督。
以公司三个文明建设为依据,把党政工团组织重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做到齐抓共管,集体推动。
2、实施工会专门监督。
工会负责人以及职工代表组成的厂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年对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3、实施群众配合监督。
开辟群众性监督渠道,设立意见箱,建立信息员制度,定期召开职工代表情况通报会、职工对话会,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保证厂务公开的顺利进行。
七、工作体系
对应公开的内容,成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承办厂务公开的具体工作,保证承办工作落到实处。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小组的基础职责是: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公司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的公开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开,负责对各部门、车间厂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催办;
每月一次职工群众信访接待日,由公司党政工领导轮流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对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作出解释或提出解决方案,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成立以下四个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小组:
1、改革与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小组,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工作要求是:
在制定公司年度经济技术指标、重大经营决策、企业改革与管理方案的过程中,广泛听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工和工会的意见,在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向全体职工公开。
2、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小组,支部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坚持一年一度的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和职代会民主评议公司领导干部制度,测评结果向职工代表公布。
并及时公布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
3、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工作小组,公司工会主席为第一责任人。
每年召开1—2次职工代表座谈会,听取职工群众对公司行政履行集体合同情况和公司执行劳动法规反映,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体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职代会报告。
4、工资资金分配、职工福利基金使用工作小组,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职工年终分配方案(工资、奖金、年终分配)、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情况提交职代会通过后,向全体职工公开。
八、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科室和车间。
公司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
一、收集预审。
由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专项工作小组整理汇总各专项公开内容,提交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保证厂务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
二、公开方式。
根据公开的内容,由领导小组提出公开的时间、范围和方式,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栏、厂情发布会、信息网络、公告、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在不同的层次和范围公开相应的内容。
三、征询意见。
厂务公开以后,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听取职工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如职工群众对公开的内容争议较大或反映较强烈的,不搞硬行通过,由领导小组召集专门会议进行复议。
四、建立档案。
由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四个专项工作小组将各自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和职工提出的问题及答复、处理结果整理成文字材料,经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审核后,由公司工会建档备案。
1、坚持支部挂帅监督。
公司支部把厂务公开工作列入党建群团工作考核专项内容,实行谁负责,谁自律,做到齐抓共管,集体推动,自查自纠,互相监督。
2、开展群众专门监督。
开展群众性监督渠道,通过设立公开电话、意见箱、建立信息员制度、召开职工代表情况通报会、职工对话会等形式,及时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建立复议、反馈、整理制度,保证厂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3、建立厂务公开档案。
会同领导小组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四个专项工作小组公布的内容、形式等归档材料进行审核,由公司工会建档备案
1、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对象是: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主要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
2、职代会以企业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每年对公司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和测评。
3、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情况;
遵守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情况;
企业经营管理情况;
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作风建设、精神状态、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4、职代会听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组织职工代表采用无记名方式对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测评表。
5、由公司工会组织统计测评结果,报送公司支部和上级有关部门。
作为公司领导奖惩的主要依据。
为及时了解员工对公司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和意见,开辟群众性监督渠道,沟通双方信息,公司研究决定设立员工意见箱。
为切实加强员工意见箱管理,使之达到下情上达、沟通信息、加强管理、持续改进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目的,特订立本制度。
一、员工意见箱设置在公司办公区,并有遮雨、防潮、加锁等安全保护措施。
二、员工意见箱每月25号开启一次。
三、员工代表将公司员工意见箱中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并将分析情况、落实整改情况整理成专门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信息输入,为公司领导了解员工对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和意见,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四、员工意见箱中的员工建议和意见由工会主席及员工代表进行分类汇总,报公司经理审阅后,传递到相关部门落实改进措施,并报公司工会整理归档。
奖惩条例
全面提高职工的素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程;
加强思想教育与学习培训是提高职工素质的重要途径;
对先进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纪违规者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和经济惩罚是教育职工的重要措施。
现就本单
位的情况制订如下条款:
1.每年年终对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工作成绩显著的职工分别给予表扬和奖励,在评选先进个人的基础上再评出优秀职工。
2.平时能敬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厂方带来经济效益的给予50-5000元的奖励。
3.在开展争创学习型组织,争当文明职工活动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分别给予表扬和奖励。
4.在开展技术大练兵活动中涌现出的技术能手和创新标兵分别给予表扬和奖励。
5.帮助单位引进人才和新产品或引进外资的人,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6.在重大事故中敢于冲锋在前,给厂方挽回损失的,将按照贡献大小,分别给予当事人100-10000元的奖励。
7.在事故隐患监控和预防职业病过程中,措施得力,未造成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按贡献大小分别给予50-5000元的奖励。
8.对懂管理,会化解矛盾,本部门全年无事故、无纠纷的,年终对部门负责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9.平时遇有矛盾和纠纷时污言秽语、破口骂人、污辱人格的罚款50元,同时给予警告处分。
10.打架斗殴未给对方致伤的罚款200元,给予记过处分;
如给对方致伤的罚款500元,承担对方的全部医药费,给予记大过处分;
给对方致残的罚款1000元,承担对方的医药费、营养费和护理费,解除劳动合同,视其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在打架过程中如对方为了防卫,则由先动手方负主要责任,如果经人劝阻,停止后再动手的,谁先动手,谁负主要责任。
11.在厂区禁火线以内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屡教不改的是前次加双处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如果因烟头处置不当,引起火灾罚款500元,承担火灾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轻者解除合同开除回家,重者追究法律责任,举报人奖罚款的一半。
12.在厂里随便拿别人的钱物,一经发现,价值在200元以内的退出脏物,罚款200元,给予记过处分;
价值在300元以上的退出脏物,按实际价值加双处罚,解除合同,开除出厂,举报人奖50%。
13.利用工作之便甚至内外勾结偷厂里的物资,价值500元以内的,退出脏物,按实际价值从双处罚,给予记大过处分;
价值500元以上同时退出脏物,罚款1500元,解除合同开除出厂;
数额超过2000元的追究刑事责任,举报人奖30%。
14.平时在厂赌博发现一次每人罚款100元给予警告处分;
如果数额较大,被公安部门和联防队抓获,除公安部门处罚外,厂方对参赌者每人罚款500元,给予记大过处分;
如果屡教不改三次以上,给予开除处分,举报人奖50%。
15.凡参与卖淫嫖娼活动有人举报被公安部门抓获,除公安部门处罚外,厂方对参与者罚款1000元给予开除处分,举报人奖50%。
16.凡在网上偷看黄色资料或贩卖黄色碟片,经人举报被公安部门抓获给当事人罚款500元给予记大过处分;
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元,给予开除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举报人奖50%。
17.利用手机向对方发送低级下流的短信息有人举报,有一次罚款50元,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的,加倍处罚直至开除,举报人奖50%。
18.凡违反计划生育,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破坏殡葬改革,违反乡规民约的,厂方协助相关部门教育、罚款,并视情节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分,部门负责人不闻不问,放任自流的给负责人相应处罚。
在恋爱过程中有越轨行为,造成怀孕的,部门负责人包做思想工作,送医院做好人流手术。
拒不服从的,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19.凡触犯刑律的,厂方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厂方与其解除合同,给予开除处分,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今后凡各部门发生的人员伤害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一律实行责任追究制。
(1)工人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事故,属轻伤的,工伤者、部门负责人和厂方各负担医药费三分之一,达9-10级的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给予警告处分;
达7-8级的部分负责人罚款1000元,给予记大过处分,安全员罚款300元给予警告处分;
达5-6级,部门负责人罚款1500元,承担伤者医药费5%,给予开除留用处分,安全员罚款500元,承担医药费2%给予记过处分;
达1-4级的部门负责人罚款2000元,承担医药费10%,给予开除处分,安全员罚款1000元,承担医药费3%,给予开除留用处分;
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部门负责人罚款2万元,安全员罚款1万元,并根据上级部门调查的结果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凡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伤害事故则由厂方负责,如厂方已发现问题向有关部门指出,则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同样按上述办法处罚。
(2)人为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价值在1000元以内的,当事人赔偿85%,部门负责人承担15%;
价值在2000元至5000元的当事人赔偿80%,部门负责人承担15%;
价值在5000元至1万元的当事人赔偿75%,部门负责人承担10%,给予警告处分;
价值在2万元以上,当事人赔偿70%,给予开除留用处分,部门负责人承担8%给予记大过处分;
价值3万元以上,当事人赔偿65%给予开除处分,视其情节追究法律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5%给予开除留用处分。
如果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向相关领导回报,未引起重视和采取积极措施所造成的事故,谁主管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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