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碧镇瓦厂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稿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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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试 行)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完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促进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顺利实施,根据黔县教字[2009]135号文件精神及镇中心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工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我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及工作环境,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对象及时间
瓦厂小学正式教职工。
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实施绩效考核。
三、基本原则
1、实行动态管理原则。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和兑现,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应按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方案给予调整。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和兑现。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我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内容
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考核结果为优秀(优秀比例不得超过10%)、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班主任津贴发放标准按《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津贴补助标准》执行。
2、教职工(含副校长及以下管理人员、后勤人员、教师等)奖励性绩效工资。
我校除校长外的教职工的绩效奖励性工资,在提取校长津贴及班主任津贴后的余额为我校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奖励性绩效工资。
我校按对教职工的工作业绩、工作量等的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四、考核内容
(一)班主任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爱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情况。
主要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师德;
2、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精神;
3、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注重学生身心健康,给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
4、严格管理学生,根据学生心理特点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搞好班级建设以及班级日常管理,严防学生违纪违法;
5、注重学生求知、做人、相处能力及做事能力的培养,指导学生成人成才;
6、深入学生实际,熟悉班级情况,注重优良班风、学风的形成;
7、及时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如旷课、打架、赌博、吸烟等);
8、注重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和行为规范、心理健康以及法制安全教育;
9、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及留守儿童的管理,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学生流失;
10、负责本班评优、评先、入队的推荐工作;
11、服从学校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12、积极带领学生参与有意义的社会活动。
(二)、普通教师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教师教书育人,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工作。
1、教师职业道德: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和乐于奉献。
主要考核教师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不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导资料、物品,不索要家长财物,不乱办班、乱收费,不搞有偿家教,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德育人、以智育人、以爱育人,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利益的情况。
2、教学工作:
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过程中,是否认真制定每学期的教育教学、教研教改计划;
是否认真钻研教材,勤于思考,备好课、写好教案,课堂教学讲究方法,讲求效率,注重素质教育和现代教育,渗透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
是否认真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教学效果和质量是否达到学校规定的目标,是否得到学校、师生、家长及社会的认可和好评;
是否科学合理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做好家访工作和主动参与管理学校等情况。
3、教育教学研究:
主要考核教师是否积极参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勇于承担示范课、优质课教育教学任务,积极撰写教学论文或经验交流文章,积极在教师之间互相听课、互相交流、取长补短、相互交流提高。
4、教师专业发展:
重点考核教师接受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情况,看是否按要求参加各种培训并完成规定的学时,达到规定的要求。
5、教育教学效果:
重点考核每学期教师所教班级学生成绩情况。
6、其他工作方面:
重点考核教师是否服从学校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管理人员(含副校长)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校各组织管理人员岗位设置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思政主任、报账员、学生营养餐食材采购员、两基专干、图书管理员、卫生保健、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语文教研组、数学教研组、综合教研组、远教专干、学校保卫、工会各一人。
各组织人员分别按考核得分的比例得分计算绩效工资。
副校长90%,教导主任90%,总务主任60%,思政主任60%,报账员60%,学生营养餐食材采购员60%,两基专干20%,图书管理员20%,卫生保健10%,少先队大队辅导员20%,语文教研组20%,数学教研组20%,综合教研组20%,远教专干10%,学校保卫20%,工会20%。
兼职者累计计算,以上岗位全校教师均可竞聘上岗。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德;
在工作中注重法制教育的渗透。
3、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精神;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团结互助,廉洁奉公,顾全大局;
实事求是,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能胜任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精明能干,立足本职,刻苦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
乐于奉献,吃苦耐劳,工作态度端正、和蔼,服务热情周到,语言举止文明,服务育人,为人师表。
5、做好日常安全工作;
尤其是在校学生的人身、食品及财物安全;
做好消防工作,消除消防隐患;
做到安全用电;
做到各方面防患于未然;
维护水电设施、教学设施、日常卫生安全等。
做到随时检查,及时维修,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
6、服从学校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考核程序
班主任、管理人员(含副校长)、后勤人员、普通教师由学校校长组织考核。
我校建立了有教职工代表参加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教职工代表在绩效考核时由全体教职工推选),在校长的指导下开展考核工作。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意见规定的绩效考核内容制定我校绩效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镇中心校审核批准,由学校认真组织实施。
教职工的绩效考核采取月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月考核由学校按照制定的考核实施细则自行开展,作好记载,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2、学期考核
(1)教职工(或班主任)每学期绩效考核分由教师自评分和学校考核小组评分(或校长评分)两部分组成。
如考核时被考核人无法联系或无故不到学校参加考核,被考核人最终得分以学校考核小组评分的100%计算。
(2)将全校教职工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在本校公示一周。
(3)如果公示无异议,则按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考核方法可采取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广泛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结合本校实际,根据教师岗位特点和职责,分类进行量化考核。
学校考核小组要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
可采取指标要素测评、业务知识测试、建立教师发展档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多种形式,逐渐完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要充分发挥学校领导、教师和学校有关组织在绩效考核中的作用,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保证绩效考核机制的有效运行,力求全面正确反映教职工的业绩和贡献。
七、发放绩效工资应注意的事项
1、新招录(聘)教职工从批准使用单位编制的当月起执行绩效工资(新分配的特岗教师秋季学期的最后得分要根据其绩效工资配发月数来进行折算。
即:
最后得分=合计得分÷
6×
绩效工资配发月数)。
工作单位变动的在职职工,如果全年的绩效工资都配发在新单位,该教师春季学期的绩效工资就按上级配发的的原金额进行发放,秋季学期的绩效工资则根据其绩效考核分按比例分配。
2、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从办理退休手续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提前退休、辞退、终止或解除聘约合同的教职工等从办理有关手续的次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范围。
3、校际交流、支教的教师,绩效工资由原学校管理发放,绩效考核工作由交流、支教学校负责提供考核依据,由原学校确定考核等次。
4、未承担学校任何工作的教职工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5、借调非教育系统的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聘民办学校任教的人员绩效工资由民办学校执行。
6、癌症、麻风、精神病、因公伤残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7、长病人员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
8、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5天,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9、与县教育局签订合同正在脱产进修人员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无合同的脱产进修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八、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教师绩效工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我校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严格操作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1、我校成立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心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我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制定及审核,同时切实加强对我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督查。
2、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立有教职工代表参加的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实施我校的绩效工资工作。
3、学校领导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切实维护好学校和教职工队伍稳定。
要认真分析在实施绩效考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和推广绩效考核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既要严肃考核纪律,更要杜绝平均发放,要通过绩效工资的实施,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提高学校办学质量。
九、瓦厂小学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刘碧廷(校长)
副组长:
吴长明(副校长)
成员:
在绩效考核时由全体教师推选5名教师代表组成。
十、绩效考核采用教师自评和考核小组(或校长)考核考评相结合,要求教师个人和考核小组(或校长)都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公平。
教师绩效考核自评分占20%,考核小组评分占80%;
各组织绩效考核自评分占40%,校长评分占60%;
班主任绩效考核自评分占40%,考核小组考评占60%。
本方案及细则通过教职工全体会议签字后执行,方案及细则如需修改,必须是本校教师3人以上提出书面意见交工会,学校组织教师代表会议决定。
十一、本方案自2013年1月起执行。
十二、参会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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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碧 镇瓦厂 小学教师 绩效 工资 实施方案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