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课时 第八章 泡沫灭火系统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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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系统产生的灭火泡沫倍数低于20的系统
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是指产生的灭火泡沫倍数在20-200的系统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是指产生的灭火泡沫倍数高于200的系统
(一)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低倍数泡沫的主要灭火机理——是通过泡沫的遮盖作用,将燃烧液体与空气隔离实现灭火。
按应用场所及泡沫产生装置的不同可以分为:
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一水喷淋系统
泡沫炮系统
1.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泡沫喷射形式不同分为:
液上喷射系统
液下喷射系统
半液下喷射系统
(1)液上喷射系统——是指将泡沫产生装置产生的泡沫在导流装置的作用下,从燃烧液体上方施加到燃烧液体表面实现灭火的系统,如图3-8-1所示。
(2)液下喷射系统——是指将高背压泡沫产生器产生的泡沫,通过泡沫喷射管从燃烧液体液面下输送到储罐内,泡沫在初始动能和浮力的作用下浮到燃烧液面实施灭火的系统,如图3-8-2所示。
(3)半液下喷射系统——半液下喷射系统是将一轻质软带卷存于液下喷射管上的软管筒内,当使用时,在泡沫压力和浮力的作用下软管漂浮到燃液表面使泡沫从燃液表面上释放出来实现灭火的系统,如图3-8-3所示。
2.泡沫一水喷淋系统——由喷——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泡沫液与水供给设施组成,能在发生火灾时按预定时间与供给强度向防护区依次喷洒泡沫与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泡沫一水喷淋系统主要是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基础上增加了泡沫液供给系统和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其他系统组件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相同,不再赘述。
3.泡沫炮系统
泡沫炮系统是一种以泡沫炮为泡沫产生与喷射装置的低倍数泡沫系统,有固定式与移动式之分。
固定泡沫炮系统——分为手动泡沫炮系统与远控泡沫炮系统。
手动泡沫炮系统——由泡沫炮、炮架、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消防泵等组成;
远控泡沫炮系统——由电控(或液控、气控)泡沫炮、消防炮塔、动力源、控制装置、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消防泵等组成。
泡沫炮系统作为主要灭火设施或辅助灭火设施适用于场所:
1)直径小于18m的非水溶性液体固定顶储罐。
2)围堰内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
3)甲、乙、丙类液体汽车槽车栈台或火车槽车栈台。
4)室外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
5)飞机库。
(二)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中倍数泡沫的灭火机理——取决于其发泡倍数和使用方式,当以较低的倍数用于扑救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时,其灭火机理与低倍数泡沫相同;
当以较高的倍数用于全淹没方式灭火时,其灭火机理与高倍数泡沫相同。
(三)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高倍数泡沫的主要灭火机理——是通过密集状态的大量高倍数泡沫封闭火灾区域,以阻断新空气的流入达到窒息灭火。
(一)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是指消防水源、泡沫消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等设备或组件通过固定管道连接起来,永久安装在使用场所,当被保护的储罐发生火灾需要使用时,不需其他临时设备配合的泡沫系统。
固定式泡沫系统多设计为手动控制,手动启动泡沫消防泵和有关阀门,向储罐内排放泡沫实施灭火。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启动泡沫消防泵及有关阀门向储罐内排放泡沫实施灭火。
固定式泡沫系统适用于独立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库区和机动消防设施不足的企业附属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二)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是将泡沫产生器或将带控制阀的泡沫管道永久性安装在储罐上,通过固定管道连接并引到防火堤外的安全处,且安装上固定接口,当被保护储罐发生火灾时,用消防水带将泡沫消防车或其他泡沫供给设备与固定接口连接起来,通过泡沫消防车或其他泡沫供给设备向储罐内供给泡沫实施灭火的系统。
半固定式泡沫系统适用于机动消防设施较强企业附属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储罐区。
(三)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移动式泡沫系统——是指在被保护对象上未安装固定泡沫产生器或泡沫管道,当发生火灾时,靠泡沫消防车、其他移动泡沫供给设备或有压水源连接出泡沫枪或泡沫炮等装置向被保护对象供给泡沫实施灭火的系统。
移动式系统主要用于小型储罐或有可燃液体泄漏的场所。
第二节
泡沫液和系统组件(设备)现场检查
一、泡沫液的现场检验
一般情况下,泡沫液进场后,需要现场取样留存,以待日后需要时送检。
留存泡沫液的储存条件要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泡沫灭火剂》gb15308和《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的相关规定。
1.检查内容及要求
因为泡沫液是泡沫灭火系统的关键材料,直接影响系统的灭火效果,所以把好泡沫液的质量关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对于泡沫液用量较多的情况,需要将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泡沫液需要送检:
1)6%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7.0t;
2)3%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3.5t;
3)6%蛋白型中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2.5t;
4)6%合成型中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2.0t;
5)高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1.0t;
6)合同文件规定的需要现场取样送检的泡沫液。
2.检测方法
对于取样留存的泡沫液,进行观察检查和检查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及产品出厂合格证即可;
对于需要送检的泡沫液,需要按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剂》的规定对相关参数进行检测。
二、系统组件现场检查
泡沫灭火系统组件进场后,可能存在因意外原因对组件造成损伤,从而影响可靠性和灭火效果。
因此,系统选用的各种组件到达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还应主动认真地进行检查验收,把隐患消灭在安装前,这样做对确保系统功能是至关重要的。
(一)系统组件的外观质量检查
(二)系统组件的性能检查
(三)系统组件的强度和严密性检查
复习时,注意下列细节:
(1)需要检查的系统组件
(2)组件需要满足的要求
第三节
系统组件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
一、系统主要组件安装与技术检测
二、管网及管道安装与技术检测
三、系统冲洗、试压
四、系统调试
五、消防验收抽样检查及功能性测试
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现场需要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本节主要对泡沫灭火系统专用组件及具有特殊要求的通用组件的安装调试及验收进行说明,其他通用组件详见本书第一章的相关内容。
泡沫灭火系统的安装主要包括:
(一)泡沫液储罐的安装
(二)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的安装
3.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的安装
1)安装要求
2)检测方法
4.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安装
5.管线式比例混合器的安装
(三)阀门的安装
(四)泡沫消火栓的安装
(五)泡沫产生装置的安装
2.中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安装
3.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安装
4.泡沫喷头的安装
5.固定式泡沫炮的安装
(一)一般要求
1)安装要求
2)检测方法
(二)泡沫混合液管道的安装
(三)泡沫管道的安装
(四)泡沫液管道的安装
(五)泡沫喷淋管道的安装
(一)管道的水压试验
1)试验要求:
①试验要采用清水进行,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要采取防冻措施。
②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
③试验前需要将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隔离。
2)检测方法:
管道充满水,排净空气,用试压装置缓慢升压,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10min,管道无损坏、变形,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压30min,以压力不降、无渗漏为合格。
(二)管道的冲洗
1)冲洗要求:
①管道试压合格后,需要用清水冲洗,冲洗合格后,不能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他施工。
②地上管道在试压、冲洗合格后需要进行涂漆防腐。
采用最大设计流量进行冲洗,水流速度不低于1.5m/s,以排出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水目测一致为合格。
泡沫灭火系统的调试在系统施工完毕,各项技术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后进行。
(一)系统组件调试
1.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的调试
1)调试要求
2.泡沫产生装置的调试
3.泡沫消火栓的调试
(二)系统功能测试
1.系统喷水试验
1)试验要求
2.低、中倍数泡沫系统的喷泡沫试验
3.高倍数泡沫系统喷泡沫试验
(一)系统验收的主要内容
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质量验收需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产生装置、消防泵、泡沫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系统组件的规格、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及安装质量。
2)管道及管件的规格、型号、位置、坡向、坡度、连接方式及安装质量。
3)同定管道的支架、吊架,管墩的位置、间距及牢固程度。
4)管道穿防火堤、楼板、防火墙及变形缝的处理。
5)管道和系统组件的防腐。
6)消防泵房、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
7)动力源、备用动力及电气设备。
(二)系统组件的验收
(三)系统功能验收
1.低、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泡沫试验
2.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泡沫。
第四节
系统维护管理
一、系统巡查
二、系统检查与维护
三、系统常见故障分析及处理
泡沫灭火系统在火灾时能否按设计要求投入使用,要由平时的定期检查、试验和检修来保证。
整个系统需要确保在任何时间内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泡沫灭火系统的使用或管理单位要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维护管理人员需要熟悉泡沫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维护管理人员需要每天对系统进行外观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系统巡查包括以下内容:
1)查看消防泵及控制柜的工作状态,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的工作状态,泵房的工作环境;
查看消防水池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
查看补水设施;
查看防冻设施。
2)查看泡沫喷头外观、泡沫消火栓外观、泡沫炮外观、泡沫产生器外观、泡沫液储罐间环境、泡沫液储罐外观、比例混合器外观、泡沫泵工作状态。
3)查看水泵控制柜仪表、指示灯、控制按钮和标志;
模拟主泵故障,查看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情况,同时查看仪表及指示灯显示。
4)查看泡沫液储罐罐体、铭牌及配件。
5)查看相关阀门启闭性能、压力表状态。
6)查看泡沫产生器吸气孔、发泡网及暴露泡沫喷射口是否有堵塞
(一)消防泵和备用动力启动试验
每周需要对消防泵和备用动力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一次启动试验,看其是否运转正常;
试验时泵可以打回流,也可空转,但空转时运转时间不大于5s,试验后必须将泵和备用动力及有关设备恢复原状。
(二)系统月检要求
1)对低、中、高倍数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头,固定式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储罐进行外观检查,各部件要完好无损。
2)对固定式泡沫炮的回转机构、仰俯机构或电动操作机构进行检查,性能要达到标准的要求。
3)泡沫消火栓和阀门要能自由开启与关闭,不能有锈蚀。
4)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道及管件不能有损伤。
5)对遥控功能或自动控制设施及操纵机构进行检查,性能要符合设计要求。
6)对储罐上的低、中倍数泡沫混合液立管要清除锈渣。
7)动力源和电气设备工作状况要良好。
8)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要正常。
(三)系统年检要求
1.每半年检查要求
每半年除储罐上泡沫混合液立管和液下喷射防火堤内泡沫管道,及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口端控制阀后的管道外,其余管道需要全部冲洗,清除锈渣。
对液下喷射防火堤内泡沫管道冲洗时,必然会把水打入罐内,影响介质的质量,若拆卸止回阀或密封膜也较困难,因此可不冲洗、也可不清除锈渣,因为泡沫喷射管的截面积比泡沫混合液管道的截面积大,不易堵塞。
对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口端控制阀后的管道不用冲洗和清除锈渣,因为这段管道设计时材料一般都是不锈钢的。
2.每两年检查要求
1)对于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液上、液下及半液下喷射、泡沫喷淋、固定式泡沫炮和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查。
2)对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在防护区内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查。
3)系统检查和试验完毕,要对泡沫液泵或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消火栓、管道过滤器和喷过泡沫的泡沫产生装置等用清水冲洗后放空,复原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供水设施、管网布置中存在的问题详见本篇第二章“消防给水”的相关内容。
故障常见于泡沫产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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