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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办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
河南省11公路工程咨询中心
二零一四年四月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1.1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1.1.1开工报告:
承包人在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前提交开工申请表,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批准。
1.1.2分项工程首件认可制:
每个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批复后,施工单位应提出首件工程开工申请,总监办审核批复后,总监办召开工前会,进行技术交底。
工前会参加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技术管理、施工人员。
首件产品施工过程中,要求总监办工程部主任、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总工必须现场旁站指导施工。
首件工程完成后,形成首件认可文件,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由总监办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现场检查验收会议,对首件产品进行认真验收。
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首件认可文件。
首件工程经认可后,方可以其为样板组织该分项工程的大面积实施。
1.1.3工序自检报告:
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人自检,若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或补救。
若合格,则填写申请检验批复单并附工序质量检验表报专业监理工程师。
1.1.4工序检查认可: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按规定频率抽检,合格则签认工序质量检验表,不合格则指令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
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1.1.5中间交工报告:
当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填写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表,提出交工报告。
1.1.6中间交工证书:
专业工程师应按工程量清单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
检查合格后,提请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1.1.7中间计量:
对签发了交工证书的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中间计量表。
1.2质量控制要点
监理在施工阶段中的质量控制采取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三个阶段措施。
1.2.1事前控制
1.2.1.1在各工程对象在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有关事项进行事前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监理进行质量控制工作的重点,应制订和落实相应的措施加以保证。
1.2.1.2认真审查承担该项任务的各施工队伍及人员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不得进场施工。
对主要技术工程人员必须审查具有上岗操作证书。
1.2.1.3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质量控制。
对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构配件必须事先向监理报审,在经监理确认符合质量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建筑材料报审表》和《主要设备选型报审表》(须由总监办签署的,总监办初审后报总监办审批)。
对材料样品经监理施工等单位共同见证封样,材料、设备到货后应及时复核出厂合格证、有关设备得技术参数资料,并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复试及监理的独立平行检测。
对成品、制品得质量检验,监理工程师视情况到产品得产地进行考察和抽检。
对进场设备、产品监理须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限期经监理见证退出现场。
由业主提供材料设备时,应协助业主进行设备选型、订货并参加业主对该设备质量的共同验收和质量把关。
1.2.1.4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所有分项、分部工程要求承包人在开工前报送详细的施工方案。
监理工程师应予以审查。
特别是承包人报送的制作安装工程、下部结构工程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要重点审查,必要时须召开有各有关单位参加的方案会审专题会,共同把关。
质量保证体系必须健全。
主要技术组织措施要具有针对性。
施工程序必须合理。
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等。
方案未经监理审批同意不得组织施工。
1.2.1.5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查其设备的选型是否恰当。
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的报告中所表明的机械性能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和适合现场条件。
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
1.2.1.6做好施工图纸会审工作,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和技术资料,了解设计意图和各项技术要求。
核对全套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图中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是否精确和吻合一致。
核对重大分项工程,如箱梁的制作安装和关键部位等特殊技术,应复核其是否能满足施工要求。
1.2.1.7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于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据以进行准确的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施工测量控制网。
1.2.2事中控制
1.2.2.1协助承包人建立和完善工序控制体系。
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管理状态。
对重要工序应建立质量控制重点,及时检查或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
1.2.2.2总监办按监理规划目标和监理细则的要求,督促承包人加强施工工艺管理,认真执行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以提高项目质量稳定性。
加强工序控制,对隐蔽工程实行验收签证制,对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防止质量隐患。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还要记好监理日记,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数理分析,不符合质量标准时提出专题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送总监办和承包人。
检查承包人是否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如发现有不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而影响工程质量时,应及时向承包人负责人提出口头整改意见或工地巡视单,如整改不力或坚持不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直接向承包人签发书面整改通知单。
1.2.2.3总监办在接到隐蔽工程验收单后应及时派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但应事先确保各承包人在提交隐蔽工程验收单前已认真做好自检工作)。
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必要时应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的通知承包人,待其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未经复验、签证一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如下:
1.2.2.3.1各项钢筋工程中的绑扎(包括预埋件)验收:
主要检验钢筋数量、品种、规格、形状、间距,搭接和锚固长度及焊接质量。
1.2.2.3.2埋入构件中的工艺管线验收:
主要检验预埋工艺管线的数量、规格、材质、走向、接头质量和试压记录。
1.2.2.3.3安装设备和管道的水压试验验收:
主要检查设备和管线的强度和严密性。
1.2.2.4审查技术变更和会签设计变更。
凡因施工原因需修改设计,由承包人、总监办、总监办和业主共同在场签认确定。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是否有不利影响,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向总监办和业主反映。
1.2.2.5行使质量监督管理权,在发现有严重违反质量和危及安全的野蛮施工行为时,必须上报总监办和业主,并及时下达停工令。
1.2.2.6组织质量协调会或专题会、培训会,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研究相应措施,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业务活动。
1.2.2.7坚持记好质量监理日记,认真做好统计数据处理分析,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1.2.3事后控制
1.2.3.1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验。
1.2.3.2工程验收
1.2.3.2.1根据承包人工程验收申请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初验,并将初验结果通告承包人。
1.2.3.2.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在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基础上,按相应的验收规范标准,报请总监办和业主确定组织竣工验收的日期和程序,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1.2.3.3审核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并进行汇总。
1.2.3.4整理工程项目技术文件资料,按要求编目、建档。
1.3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
1.3.1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方法
精确试验
抽样试验
试验室控制
目测、手测
上图中所列的施工工艺控制和建筑材料控制两个目标,如果得到严格控制,实际上也就是控制了建筑工程的重要部分。
在这个两个目标的实现过程中,图中所示的两种方法有机结合,交叉进行。
1.3.2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的措施
1.3.2.1旁站监理
监理人员对工程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连续监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包人整改。
1.3.2.2工程检测
工程检测是监理工程师实施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监理工作科学性和公正性的体现。
工程检测包括施工现场检测和试验室检测。
监理单位配备必需的检测工具,及时、准确地对现场施工实施检测,即凡承包人须做的检测项目,均有业主单独招标的中心实验室进行独立平行检测,且不使用承包人的任何仪器、设备,不使用承包人的任何技术资料,不与承包人相互套用测试数据。
1.3.2.3质量控制
1.3.2.3.1质量问题通知单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一般质量通病,随时口头通知承包人有关人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较大质量问题或工程隐患,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填写质量问题通知单,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及时发往承包人并抄报总监办。
事后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1.3.2.3.2质量问题处理
由责任方提出处理方案,一般质量问题由总监理工程师对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督促验收,做好记录。
1.3.2.3.3工程质量鉴定,推荐优质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由承包单位进行检查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抽检认证。
单位工程由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组织综合鉴定,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站进行一次核定,在此基础上推荐优质工程。
1.3.2.3.4测量放线定位
承包人用业主指定的控制点放线定位并填写放线定位及复核记录,报监理复核,复测确认后方可施工。
1.3.2.4支付控制手段
质量监理以计量支付控制权为保障手段。
如果承包人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拒绝在计量支付凭证中签字。
1.3.3质量缺陷及事故处理
1.3.3.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制止,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1.3.3.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修补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1.3.3.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判断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要求承包人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及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
1.3.3.4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1.3.4质量风险控制措施
以事前预控为基础,以过程监控为重点,以治理通病为手段,降低工程质量风险。
1.3.4.1建立风险源清单,确定风险控制对策和措施,实现预前控制。
风险源清单的建立,对业主、承包人和风险管理单位起着未雨绸缪的作用,可以及早确定风险控制对策,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实现积极有效的预前控制。
1.3.4.2建立数字化风险控制平台,实行风险动态管理。
结合现场施工的具体情况以及数字工地的影像管理,制定有效的风险监控方法,根据各个专业分项工程重大风险等级的风险特征值和报警值,对施工现场以及相关的风险因素进行科学的、全方位的、全过程的控制盒管理。
1.3.4.3强化要素管理,控制风险诱因。
通过对现场人、机、料、施工工艺和施工环境的有效控制,从资质审查、准入控制、工艺样板引路和质量通病的治理等环节着手。
1.3.4.4强化过程控制,完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跟踪控制平台。
对整个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控制,对于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采取旁站等跟踪控制措施,严格把好质量关。
1.3.4.5检测公正、科学化。
采取科学的检测、检查方法,实现对工程质量的评价以数据说话。
充分发挥检测机构的公正、独立和科学性,确保工程内在质量。
1.3.4.6强化质量教育和方案审核,完善质量监管体系。
通过宣传、授课、观摩等相对直观的教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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