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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成都市土地详查资料,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年鉴(1997年出版)。
(四)本次规划修编期限
以1996年为规划基期,2010年为规划期,展望2030年。
二、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利用结构现状特点及潜力
成都市位于四川省中部、四川盆地西部边缘。
幅员面积12360平方公里(由于勘界工作未完成,其中有边界争议的面积197平方公里),介于东经102?
54’一104?
54'
,北纬30?
05’一31?
26"
。
东西长192公里,南北宽166公里。
全市土地利用类型以耕地为主,占幅员面积的40.91%,林地次之,占25.64%,第三为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占11.8%。
土地利用率达90.2%,垦殖指数40.91%。
土地平均产值,以国内生产总值计为703万元/平方公里,其中耕地亩产粮食581.4公斤。
土地利用的圈层结构明显,即中心区域为城市和近郊区,作为大城市发展用地区,为城市各项功能服务;
第二圈层为中郊平原区,主要生产粮食、油料等,为全市提供粮、汕、菜、肉、蛋等农副产品;
第三层为远郊区,以农、林、果生产为主。
全市土地按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分为三类:
1.农用地。
总面积912695.54公顷,占总幅员面积的75.04%,以耕地为主,林地次之。
耕地面积497634.50公顷,占农用地的54.53%,其中大于25度以上需退耕还林的陡坡耕地5413.40公顷,占1.09%,灌溉水田348710.39公顷,占耕地的70.07%,粮果间作地21780公顷,占耕地的4.38%。
林地面积311892.65公顷,占农用地的34.17%。
其中有林地200869.92公顷,占林地面积的64.40%,全市森林覆盖率27.7%。
园地面积45283.17公顷,占农用地4.96%。
以果园为主,面积38624.04公顷,占85.29%,茶园4437.25公顷,占9.8%,桑园955.81公顷,占2.11%,其他园地1266.07公顷,占2.8%。
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水面共42115.37公顷,占农用地的4.61%,其中河流水面27981.69公顷,占66.44%,坑塘水面11886.89公顷,占28.22%,水库水面2217.96公顷,占5.27%,湖泊水面28.83公顷,占0.07%。
牧草地15769.85公顷,占农用地的1.73%,主要分布在西部高寒山区,由于海拔高、气温低、人烟稀少,不适宜放牧,暂处于未利用状态。
2.建设用地总面积184608.41公顷,占幅员面积的15.18%,以居民点工矿用地占多数。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共143244.2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7.59%,其中城镇用地36198.66公顷,占25.27%,农村居民点用地94079公顷,占65.68%,独立工矿用地9193.33公顷,占6.4%,特殊用地3773.09公顷,占2.63%.
交通用地22509.82公顷,占12.19%,以农村道路占地为主,面积12873.64公顷,占57.19%,公路8197.3公顷,占36.42%,铁路835.33公顷,占3.71%,民用机场603.55公顷,占2.68%。
水利设施用地18854.3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0.21%,其中沟渠18579.93公顷,占98.54%,水工建筑物274.45公顷,占1.46%。
3.未利用地119008.73公顷,占幅员面积的9.8%,其中以田坎占多数,其次为裸岩石砾地、荒草地。
田(土)坎面积77165.71公顷,占未利用地的64.84%。
土地利用潜力分析:
我市土地利用潜力在两个方面:
一是已利用土地的开发潜力,二是未利用土地开发潜力。
1.农用地潜力。
现有耕地中有71%的中低产田(土),中产田通过完善生产条件,推广高产综合栽培技术,加强田间管理,每亩可增产100公斤左右,低产田(土)增产潜力更大,需安经过工程措施,深度开发,提高产出率;
园地中还存在19%的低产园,主要是低产果园,通过品种改造,加强科学管理可进一步提高单产和水果质量;
有林地11%属低产林,主要是疏林地、灌木林地,应进一步加强中幼林抚育,增加林木蓄积量,提高森林覆盖;
现有养殖水面一半属低产水面,潜力较大。
2.建设用地潜力。
主要在居民点用地中。
1996年人均居民点用地132.8平方米,其中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140.4平方米,除去林盘地、院坝外,居住用地农村人均66平方米。
通过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土地整理可节约出大量土地,按2010年人口1100万人,城镇化水平50%计算,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逐步降到120平方米,可节约出土地26973公顷。
3,未利用地的开发潜力,全市可开发的未利用地18777公顷,主要是河滩地、荒草地、废弃地,其中宜开垦为耕地的3333公顷。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口密度大,人均耕地少,后备土地资源缺乏。
1996年人口密度793人/平方公里,人均耕地0.051公顷(0.76亩)。
可开发的后备土地资源仅18777公顷,大部分分布在山区和河滩中,坡陡、土质差,开发难度大。
其中可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更少,不足3333公顷。
二是园地增加较多,占用了大量耕地。
1996年园地面积比1988年第一轮土地利用规划
初期时的27333公顷增加了17950.17公顷,此外耕地中还有21780公顷为粮果间作地,是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是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加较快,但利用率不高。
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比l988年的95120公顷增加厂48124.21公顷,平均每年增加6015公顷。
扣除特殊用地和独立工矿用地后,城乡居民点占地130277.79公顷,占总幅员的10.54%,人均132.8平方米,农村居民点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均用地140.4平方米,超过建设用地标准。
农村居民点零星分散,建设无规划,土地利用率低,交通、用电、用水十分不便,不适应农村现代化需要,有待加强规划引导。
四是城市周围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不合理,违反《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乱搭乱建现象突出,自目建设度假村、高档别墅,乡镇企业布局较乱,造成土地闲置和浪费。
三、土地利用的战略方针、目标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实现社会经济发展远景目标提供保障。
(一)社会、经济总目标
按照《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0年远景目标纲要》,201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使成都的经济和社会面貌发生深刻的变化。
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240亿元(1995年价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9454元,粮食总产量395万吨。
“九五”期间人口年均增长率10‰,其中白然增长率低于5.5‰,年均迁移人口增长控制在5万人以内;
2000-2010年人口年均递增率7.5‰,主要是机械增长,自然增长率2‰以下,2010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1100万人以内,城镇化水平50%,森林覆盖率34.3%。
(二)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从我市“人多地少”的土地基本市情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对农地和非农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
总体达到以下目标:
1.全市耕地总量除退耕还林5413.5公顷外,到2010年保有492221.1公顷,其中到2000年退耕还林4080公顷。
2,各类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2718.59公顷,开发整理耕地12719.75公顷,其中开发“三荒”为耕地4200.49公顷,复垦整理增加耕地8519.26公顷,做到占补平衡。
l997-2000年各类建设占用耕地5858.6公顷,开发整理补充耕地3733公顷。
3.中心城市建设规模得到有效控制。
城市布局向东、南丘陵、山区方向发展,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26平方公里,主要在现有城市建设用地中挖潜,人口270万人(其中暂住人口28万人,非农业人口242万人),人均用地84平方米。
4.县级市、小城镇、建制镇除个别风景名胜旅游城镇外,一律控制在人均80平方米左右。
5,归并农村居民点,减少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面积,2010年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由140.4平方米降到120平方米,提倡和鼓励建设中心村、小城镇,集中修建农民住宅。
2030年,在2010年基础上,保持耕地面积的相对稳定,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点用地规模进,步缩小,加快土地整理步伐,改造农村居民点,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集约利用、优化配置土地资源。
提高土地利用率,兼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实行耕地占补平衡措施,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1.农用地减少333公顷,调整为912362.54公顷,占幅员面积的75.01%。
其中:
耕地:
25度以上坡耕地5413.4公顷退耕还林,各类建设占用耕地12718.6公顷;
开垦未利用地3333.3公顷,土地整理增加耕地80152.3公顷,园地调为耕地1333公顷,共增加耕地12718.6公顷。
增、减相抵,耕地净减少5413.4公顷。
2010年耕地面积492221.1公顷。
园地:
将1333公顷果园退园还耕,减少1333公顷,2010年园地面积43950.17公顷。
林地,退耕还林增加林地5413.4公顷,2010年林地面积317306.05公顷,有林地面积增加到占林地面积的68%。
牧草地:
不增减,保持15769.85公顷。
水面:
通过紫坪铺水库、红旗水库、东风水库建设和改建,增加水面1000公项,其中占用耕地724公顷,2010年水面共43115.37公顷。
2.建设用地调整为190632.41公顷,比1996年增加6024公顷,由占幅员面积15.18%调到占幅员面积的15.67%。
城镇建设用地由36198.0公顷增加18607公顷,2010年为5480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7340公顷。
农村居民点用地由94079.13公顷减少26973公顷,其中8052.5公顷整理还为耕地,201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67106.13公顷。
独立工矿用地由9193.33公顷增加8367公顷,2010年为17560.33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67公顷。
交通用地由22509.32公顷增加6024公顷,2010年为28533.8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177公顷。
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不增减,分别为18854.38公顷和3773.09公顷。
3.未利用地调整为113317.73公顷,比1996年减少5691公顷,由占幅员面积9.8%调减到占幅员面积的9.62%。
通过河流整治开垦滩涂为耕地724公顷,开发荒草地等未利用地为耕地2609.3公顷。
(二)城镇体系及用地布局
规划到2010年城镇体系结构基本格局为:
特大城市100万人以上l个(成都市区)
中等城市20万一50万人1个(都江堰市)
小城市(含卫星城)10万一20万人11个
小城镇小于10万人1O2个
一般集镇及中心村、聚居点2199个
如此布局,2010年建制镇以上将居住人口599万人左右。
特大中心城市区总人口由264.74万人(城市规划范围内区域人口244.72万人、暂住人口20万人),发展到2010年310万人,增加45.26万人(其中暂住人口28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由188平方公里发展到226平方公里,增加38平方公里。
城市人口由229万人增加到270万人,人均用地84平方米。
都江堰市、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四个县级市2010年人口规模合计69万人,比现状39.55万人增加29.4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由44.72平方公里增加到63平方公里,人均用地由113平方米降到91平方米。
建制镇(包括卫星城、县城)173个,建设用地现状129.27平方公里,发展到2010年222.33平方公里,增加93.06平方公里,容纳人口220万人,人均用地lOD平方米。
农村居民点总用地由94079公顷减少到67106.13公顷,减少26973.3公顷,其中复垦为耕地8052.3公顷.一般集镇199个,用地16平方公里,中心村、聚居点2000个,用地80平方公里,共计96平方公里,农村居民点由农业人口人均140.4平方米降到120平方米。
(三)成都市域中心城市土地利用
成都市中心城市范围,是指锦江、成华、武侯、青羊、金牛五城区及高新区的行政区范围,以及外环路内所涉及的郸县犀浦、安靖镇、龙泉释区的洪河、十陵镇,新都县的大丰、三河镇。
幅员面积为597.56平方公里,东部为丘陵,西部为平坝,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
城区南部.
1.中心城市土地利用现状。
(1)五城区及高新区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成都市土地洋查变更调查资料,五城区及高新区总面积为472.56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市规划范围的79.08%。
其中,农用地193.56平方公里,建设用地259.95平方公里,未利用地19.06平方公里。
(2)外环路以内涉及的其他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
外环路内涉及的其他区、县的面积为125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市的20.92%.根据1996年土地变更调卉,其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18.77平方公里,占该范围总面积的15%,其中城镇为10.77平方公举,农村居民点为8平方公里,耕地6666.7公顷.
两部分合计,中心城市规划范围内城乡居民点用地245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88平方公里,农村居民点用地57平方公里,耕地24000公顷.
2.中心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人口规划:
根据成都市人口和城市化水平预测,成都中心城市各规划年人口为:
1996年总人口264.7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91.14万人,暂住人口20万人,农业人口53.58万人),2010年总人口31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42万人,暂住人口28万人,农业人口40万人),2030年总人口36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95万人,暂住人口45万人,农业人口24万人)。
建设用地规划:
城镇:
1996年城镇人口(含暂住人口、部分城区内农业人口)228.89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82平方米。
规划2010年及以后,中心城市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严格控制在建设部规定的低限80平方米左右,则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26平方公里。
2010年前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主要是交通用地12.356平方公里。
农村居民点:
1996年该区域农村人口为35.85万人,农村居民点用地为57.16平方公里,人均为159平方米。
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通过城市建设和土地整理,土地利用将更趋于高效集约,一部分转为城市建成区,人均用地指标将大幅度下降,规划2010年人均用地降为100
平方米,2030年人均用地降为80平方米。
即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降到44平方公里,2030年为28.8平方公里。
上述规划结果,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2010年226平方公里,比现状188平方公里增加38平方公里。
3.规划发展用地分布。
城市建成区扩大体现城市向东丘陵区和向南发展高新区的战略,规划到2010年目标年,新增城市用地38平方公里,新增用地主要分配在东、南方向,其中五城区及高新区增加33.05平方公里,占用耕地3130.7公顷,东部的洪河镇增加2.5平方公里,十陵镇增加2.45平方公里。
(四)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基本农田是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
1.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
l996年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四川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及《四川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方案》,成都市划定了422989公顷耕地为基本农田,占1996年耕地面积497634公顷的85%,已落实到乡、村、组、地块和农户。
本
次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保持1996年划定的基本农田面积、范围不改变,保护率仍为85%。
2.基本农田保护区布局。
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中部平原区,属成都平原的区域89%以上划入基本农田,丘陵区域一、一二台土的水田、旱地,山区除25度以上陡坡耕地、劣质耕地外,梯田、宽谷地带的耕地划人基本农田。
具体分布为;
温江、郸县、新都、新津四个平原县
89.5%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
都江堰市、崇州市、邛崃市、彭州市、双流县、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的平坝区耕地90%以上划为基本农田,山区、丘陵除需退耕还林的耕地、劣质耕地外划入基本农田,保护率85%一88%;
城区的蔬菜基地划入基本农田;
青白江区、龙泉释区是成都市工业区,又处于丘陵、山区,保护率80%以上。
(五)土地利用分区
全市划分为七个区:
1,农业用地区。
主要分布在城镇规划区外、市域范围内的中部,总面积700993公顷,
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于十九个区(市)县,面积422989.0公顷。
2.园地区。
主要分布在东南部龙泉释、金堂、蒲江、新津、邛崃等区(市)县的丘陵浅山区域,面积41740公顷。
3.城镇建设用地区。
包括中心城市区规划范围、四个县级市、七个卫星城、四个县城、162个建制镇2010年规划范围,(已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近期建设用地区域)面积548.05平方公里。
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
4.村镇建设用地区。
包括除建制镇以外的集镇199个、中心村l000个、聚居点1000个,村镇规划用地区范围面积控制在495平方公里。
5.独立工矿用地区。
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之外的工矿建设用地区,包括成都台商投资经济开发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近期建设规划用地范围、紫坪铺水库工业生产区及现有的其他独立工矿用地。
面积约l76平方公里。
6,林业用地区。
主要分布在市域北部、西南部的龙门山、邛崃山、长丘山和东部边缘的龙泉山,面积2898.98平方公里。
为成都市生态环境屏障,长江上游水源涵养保护区。
7.风景名胜、自然保护(旅游度假)区。
该区主要分布在市域西北部,与林业用地区有交叉属于复式区。
风景名胜区十个,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三个,旅游度假区二个,分别是:
都江堰——青城山冈家级风景名胜区,面积89平方公里;
西岭雪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面积482.8平方公里;
九峰山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203.3平方公里;
崇州九龙沟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175平方公里;
邛崃大台山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147平方公里;
蒲江朝阳湖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150平方公里;
金堂云顶石城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46平方公里;
龙泉花果山风景区,面积53平方公里;
成都五津风景区,面积20平方公里。
黄龙溪风景名胜区,面积l0平方公里;
鞍子河大熊猫自然保护区,面积101.41平方公里;
都江堰龙溪虹口自然保护区,面积295.47平方公里;
祟州鸡冠山森林公园,面积9平方公里;
大邑县花水湾温泉旅游度假区,面积64.5平方公里;
双流牧马山旅游度假区,面积1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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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中除龙泉花果山、五津、黄龙溪风景区在浅丘地区外,其余均在林业用地区中。
(六)重点建设项目及其布局
1.省级重点建设项目20项,其中交通建设9项,能源电力建设5项;
2.市级重点建设23项,其中交通建设10项,能源电力建设4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3项,邮电2项,其他4项。
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时,要严格执行保护生态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在城市西部和近郊区,选择低污染、低能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新技术项目。
(七)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和保护
认真贯彻执行加强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按照“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原则,抓好环保骨干项目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土地、水、矿产和其他自然资源,防灾、减灾,提高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建设生态城市,进一步改变市区能源结构,控制大气污染和环境噪声,保护饮用水源,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增强市民环保意识,强化环境管理。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全面开展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
25度以上陡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建设水源涵养林,搞好水上保持工程,完善平原丘陵区防护林网体系建设,加强农田生态的保护与农业生态建设,严格禁止向农田排放末经处理的“三废”物质,研究和推广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提高农业抗灾能力。
全市到2010年改造中低产田(土)26.33万公顷。
积极建设崛江上游干流调蓄工程,实施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对市域内的泄洪、排洪工程和设施进行全面整治,加强对重点河段区域的防洪工程建设和管理,开展眠江成都段河流整治,将崛江、沱江防洪能力提高到50年一遇标准。
结合农村城镇化建设,积极开展田、水、路、林、村七地整理,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
通过整理增加耕地面积8052.3公顷。
五、规划指标及其分解
(一)占用耕地控制指标
四川省上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我市各项建设占用拼地控制指标1997一2010年12718.6公顷,其中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3951.9公顷。
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中心城市向东向南发展战略,8766.7公顷占用耕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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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分解下达十四个区(市)县4532.8公顷,中心城区基础设施、交通用地控制指标3387公顷,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1368.6公顷,其中已计人中心城区占用耕地521.4公顷。
各区(市)县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包括省、市项目用地)见表20(略)
(二)开发复垦、整理土地指标
按照“占一还一”,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原则,各区(市)县必须实现占一亩耕地开垦整理同等数量的耕地,占补挂钩。
全市在规划期内开发整理耕地指标12719.8公顷,主要在郊区县(市),大部分通过土地整理复耕完成耕地增加指标(见表2)。
(三)25度以上陡坡耕地退耕还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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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