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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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全区承担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823项,占全市比例为44.8%,获得资助金额高达10055万元。
此外,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的国家863计划、科技重大专项、市长专项以及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天津市重点计划项目占全市比重均接近或超过50%。
在百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大型数据库软件、大型轮胎成套生产设备等关键产品和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抢占了一批科技“制高点”,为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4.初步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聚集区。
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布局在滨海高新区、开发区和保税区,三个功能区聚集了科技型中小企业4723家,占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比重为92%。
滨海高新区自2008年起在全市率先实施“小巨人企业成长计划”,筛选一批高科技、高成长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取得了突出成效,目前滨海高新区每年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达到2亿多元,并颁布了近20项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
开发区目前拥有科技型中小企业1710家,涌现了一批以凯莱英、通邮科技、清源电动车、国芯科技等为代表的优秀企业,为开发区集成电路设计、软件、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保税区目前共有科技型中小企业294家,近年来新落户的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增长趋势明显,发展潜力较大。
(二)主要问题
与国家对新区的战略定位以及国内外先进地区相比,目前滨海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无论在企业创立活跃程度、技术创新水平、市场竞争力、成长性、品牌知名度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差距,尚未形成“顶天立地”和“铺天盖地”的发展态势,对新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构筑自主创新高地的支撑带动作用仍然不够凸显。
具体体现在:
1.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离国家对新区的战略定位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
目前滨海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仅5150家,距离国家对滨海新区打造研发转化基地、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区的战略定位仍然有较大差距,没有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态势,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和自主创新方面的地位仍然不够突出。
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相比,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超过了3万家,此外,深圳、浦东等地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规模都大幅领先于滨海新区。
2.企业自主创新水平仍然有待提升。
虽然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水平在全市处于明显领先地位,但与中关村、浦东、深圳等先进地区相比,企业自主创新水平仍然偏低,在新一代无线通信、高性能计算、集成电路、基础软件、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制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等前沿先进技术领域布局的企业数量仍然偏少,企业承担实施的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在全国仍然没有形成领先优势,在一些代表国家科技创新前沿方向领域形成拥有的关键技术和产品仍然不多。
3.聚集培育的龙头企业仍然偏少。
目前新区范围内聚集培育的像曙光计算机、赛象科技这样的占领产业价值链高端环节、在关键产品和技术领域拥有核心技术、形成一定产值规模的龙头型企业数量与新区的战略地位极不匹配,以衡量龙头企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创业板上市企业数量为例,目前全国79家创业板上市企业中中关村科技园区达到19家、占比近1/4,财务指标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后备企业则达到1000余家,深圳市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企业也达到了1100家,而目前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仍然偏少,差距十分明显。
4.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与其他企业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人才、文化、投融资体系等环境要求较高,需要有相应的发展环境作支撑,而目前天津市及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诸多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支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意识和工作力度需要加强,有关部门和功能区管委会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招商意识和能力仍然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有关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对中小企业提高门槛的现象仍然存在;
全区范围内激励创业、宽容失败、勇于创新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仍然没有形成;
吸引高端研发人才落户的户籍政策、住房政策、生活配套等环境仍然不够完善;
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服务体系亟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滨海新区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的指导思想为: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区委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全力打好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攻坚战、全面推进“十大战役”的要求,按照全市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促进科技创业、吸引聚集优势企业落户,根据企业处于创立期、成长期、壮大期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需求提供切实有效的支持和服务,围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群,扶持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造就一批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竞争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家,努力做大做强滨海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
在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自主培育”和“吸引聚集”两条腿走路做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
在加大对滨海新区已有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基础上,综合集成新区的政策、发展空间以及产业基础等优势,充分发挥各功能区科技招商能动性,不断增强孵化器、加速器、留学生创业园等载体的“吸附器”功能,围绕全市及新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导入全球资源,加快推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科技研发人员、大型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高等院校毕业生等到新区创业,吸引聚集一批国内外知名科技型中小企业到新区落户,新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向新落户企业和项目倾斜,打造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高地。
(二)坚持“全面支持”和“重点培育”相结合助推科技型企业成长。
通过科技立项、投融资扶持、人才支持等政策积极支持科技创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态势,在此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精确制导”的原则筛选一批高科技、高成长的优势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重点辅导和培育,辅导企业制定成长路线图,建立专门联系人制度,及时掌握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扶持措施,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三)根据不同发展阶段企业成长特征进行全程培育。
深入探索科技型企业成长的规律,结合科技型企业创立期、成长期和壮大期的阶段性特征,分别构建有针对性的扶持体系,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为科技型企业的成长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
(四)坚持“政府扶持+市场驱动+金融支撑”的原则,凝聚各方资源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紧紧围绕科技型企业发展特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和政策的引导作用,集成利用担保、信贷、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以及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各方金融资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本支撑。
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对企业成长的导向作用,按照市场规律引导优势资源支持高成长性科技企业,鼓励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获得发展能力。
三、发展目标
滨海新区要成为全市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先行区和示范区,通过本计划的实施,“十二五”时期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增长两倍以上,总数超过15000家,形成一大批“顶天立地”的科技小巨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立与成长的环境不断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对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领支撑作用显著提升,努力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型企业孕育和成长高地。
具体包括以下指标:
——规模指标:
“十二五”时期,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15000家、努力实现更多,培育10亿元以上的大型科技企业集团50家以上、收入过亿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75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收入超过6000亿元,增加值力争超过2000亿元,税收总额努力实现500亿元。
——产业结构指标:
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制造、航空航天、海洋科技、文化创意、都市农业等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形成15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群。
——孵育载体指标:
“十二五”时期全区新建综合性和专业性孵化器40家以上、新建加速器15家以上,针对已有厂房加快改造为孵化器,拓展已有孵化器面积和功能,支持建设一批大学科技园、创业苗圃、育成中心,集中建设15家左右创新创业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新建30个以上“亿元楼”。
——技术创新指标:
围绕前沿先进技术领域,形成代表国家科技创新“制高点”水平的关键技术和产品100项以上,围绕关键产业技术领域组建10-15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资金投入指标:
“十二五”时期,新区用于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总投入超过70亿元。
其中,区人民政府30亿元,开发区、保税区和高新区管委会各10亿元,塘沽、汉沽、大港管委会共10亿元,中新天津生态城、东疆保税港区和中心商务区各5亿元,临港经济区、滨海旅游区、北塘经济区、中心渔港和轻纺经济区各1亿元。
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杠杆放大效应,联动银行、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融资租赁等金融资本共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投入力度。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科技创业和“科技招商”,做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规模。
积极吸引科技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科研人员、大型企业管理和技术负责人以及高校毕业生等到新区创业,鼓励企事业单位职工领办科技型中小企业;
加快推进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入区产业化形成科技企业;
加快运用科技成果和新技术对现有中小企业进行嫁接改造转型,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加快建设完善新区孵育载体建设,不断增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载体功能;
瞄准国内外先进地区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吸引落户,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高地。
(二)加大政策扶持,促进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按照高科技、高成长原则,筛选一批成长期企业进行重点培育,进行“精确制导、一企一策”的扶持,帮助企业制定成长路线图,引导企业建设完善研发机构、吸引培养高端人才、承担实施重大创新项目,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
(三)实施聚焦战略,培育一批创新领军企业。
集成利用财税、人才、创新、投融资、企业上市等政策手段,面向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实施政策聚焦,不断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境内外上市,发展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科技企业集团。
(四)各部门联动,不断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和成长规律,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完善适合企业落户发展的科技中介服务、公共技术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科技人才服务、科技投融资体系等创新创业环境,加大力度优化适合科技人员的居住生活环境,营造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不断改进增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五、主要措施
(一)全力推进科技创业,扩大初创企业规模
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激励科技创业,加快推进孵化器等载体建设,综合运用天使投资、科技立项等方式加大对初创期企业的支持,不断做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规模。
1.营造浓厚创业氛围。
面向全球,积极吸引科技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科研人员、大型企业管理和技术负责人以及高校毕业生等到新区创业,积极吸引重大科技成果入区产业化,营造全社会浓厚创业氛围。
与国内外知名机构、国家有关部门等联手举办各类专业性创业大赛,重点围绕物联网、集成电路设计、软件、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前沿先进技术领域组织举办专业化赛事,形成国内外知名品牌活动,对创业大赛形成的优秀项目落户新区的,给予支持。
定期举办“走进滨海”、创业周、路演等活动,组织高层次创业人员考察滨海新区,宣传推介新区创业环境和政策,积极吸引落户。
新区成立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专项服务于科技创业活动。
2.加大对初创企业科技立项支持。
新区设立“科技创业计划”项目,根据项目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团队情况等对入区创业项目给予支持。
3.不断提升对初创企业的孵育载体功能。
(1)加快推进孵化器等载体建设,各管委会要加快新建孵化器步伐,积极推进孵化器建设试点工作,对部分已有厂房、加大改造提升力度,增强孵化载体功能,“十二五”期间新建孵化器40家以上。
积极推进高新区、开发区和保税区等已有孵化器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行企业化运营,不断拓展孵化面积、提升孵化功能,鼓励服务质量高、管理规范、经营业绩好的孵化器进行品牌和管理输出,不断加强对区内孵化器的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孵化器认定、管理、支持办法。
重点依托高新区、开发区和保税区集中建设15家左右创新创业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积极吸引国际知名孵化器、科技园等建设、管理机构落户新区发展。
建立完善新区孵化器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孵化器建设进展情况、孵育服务、优惠政策等内容,加强对孵化器管理和服务。
围绕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领域集中建设20家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专业孵化器。
联动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有关政府部门,建设一批育成中心、创意工场、创业苗圃、青年创业中心等载体,重点服务于新创立企业的孵育和预孵项目的储备。
(2)争取国家教育部等部门支持,推进建设滨海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大学科技园合作,积极吸引知名大学科研成果入园产业化,鼓励大学科研人员、大学毕业生到国家大学科技园创业。
(3)争取国家科技部等部门支持,推进国家863计划产业化基地建设,积极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以及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等对接,吸引代表国家科技创新前沿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入区产业化,对入区产业化项目,根据项目技术水平、产业化前景,给予相应支持。
(4)积极推进各管委会及有关街镇建设一批“亿元楼”。
(5)对租用新区孵化器、育成中心等孵育载体用房的初创期企业,根据企业创新、成长性等情况给予一定租金补贴。
4.建立完善创业导师队伍。
瞄准硅谷、中关村等地区优秀企业家、投资家和行业专家,深入挖掘本土资源,组建一支精干的“创业导师”队伍,采取一对一、个性化辅导方式,辅导带动一大批创业团队。
5.创新对科技型企业工商注册服务。
紧紧抓住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支持滨海新区优惠政策的机遇,探索实施海外留学人员、高校师生、科技人员等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资本“零首付”政策,首期注册资本可在注册登记后3个月内缴纳,其余部分在规定期限内缴足。
放宽名称核准条件,鼓励以知识产权等智力成果出资。
对在滨海新区设立综合性地区总部企业的,允许在名称中使用“总部”、“地区总部”等字样;
放宽组建科技型集团的条件,凡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并有3个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的,即可注册登记。
放宽企业住所权属证明的限制。
支持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发展,凡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投资主体迫切需要,法律、行政法规又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可以先行先试,予以登记。
6.激活新区天使投资市场。
通过参股基金、跟进投资、房租补贴等形式,吸引国内外知名天使投资人和机构落户滨海新区,激活天使投资市场。
探索建立新区政策性天使投资基金,对优秀入区项目给予投资支持。
积极探索“天使投资+孵化”的创业模式。
(二)凝聚多方资源,助推成长期企业加快发展
围绕企业处于成长期的发展需求,从发展空间、技术创新、发展战略等方面加强支持和服务,助推企业加快发展。
7.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辅导和服务。
按照高科技、高成长原则,筛选一批成长期、壮大期企业列入重点培育对象,进行“精确制导、一企一策”的扶持,建立专门联系员制度,定期深入企业调研服务,积极主动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
联动国内外高端中介咨询机构,帮助列入重点培育企业制定成长路线图,明确企业发展方向、完善治理结构。
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科技中介机构为新区企业服务,对辅导培育区内企业成效突出的科技中介机构,根据其辅导数量和成效,给予一定资助。
培养建设一批“根植”新区的高水平科技中介机构,积极推荐有关机构纳入全市支持对象。
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法律辅导和服务,及时组织举办各类法律咨询、培训活动,区人民政府律师顾问团成员优先向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8.加强企业家交流与培训。
组建“科技型企业家俱乐部”,主要围绕重点培育对象,选拔一批优秀的企业家进行重点辅导、培育,搭建企业家间交流平台,定期邀请高层领导、知名企业家等进行培训、授课,组织境内外考察、交流座谈等活动,帮助企业管理和技术负责人全面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积极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借鉴国内外知名科技中小企业成功经验,不断提升区内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9.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
为企业提供科技政策、科技金融、企业诊断、市场开拓、人员培训、资源共享等全方位网络服务;
建立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企业三层网络系统,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统计与深层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建立完善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平台、新技术和产品发布平台、投融资对接平台等。
10.加快推进加速器等载体建设。
重点依托有关管委会和“十大战役”,支持建设15家以上加速器,不断拓展企业发展物理空间。
加快推进各功能区建设、储备一批标准厂房,充分发挥“启动器”、“吸附器”功能,对租用购买标准厂房的,给予支持。
11.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增强竞争力。
(1)新区设立“成长企业助推计划”项目,专项用于支持成长期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做大做强。
(2)根据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有关政策,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对新认定的国家和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可由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给予立项支持。
(3)支持企业制订知识产权战略,获得核心专利,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支持企业牵头创制国际、国家技术标准,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
引导优质专利代理机构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专利管理服务。
(4)积极推进创新驿站、知识产权交易所等科技中介体系建设,搭建知识、技术交易服务平台,促进技术转移与合作,探索创新驿站与孵化器联动模式,引导鼓励孵化器增强技术交易服务功能。
12.建立完善公共技术平台。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建设完善生物医药、动漫、LED照明、物联网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
13.不断增强对传统产业领域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
支持一批传统产业领域中小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型为科技型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升级转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应达到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的20%以上。
(三)加强政策聚焦,培育创新领军企业
重点针对发展壮大期企业需求,加强政策聚焦,培育50家以上收入过10亿元的创新领军企业。
14.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新区设立“创新领军企业发展计划”项目,加大支持力度,专项用于支持壮大期企业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设备改造升级、重大成果产业化、建设完善研发平台、吸引高端研发团队等,围绕前沿先进领域抢占科技“制高点”,形成一批拳头产品,增强对新区和全市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引领作用。
15.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技术领域,组建15家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搭建企业间沟通交流平台,培育产业集群,新区扶持企业自主创新的项目优先支持以联盟形式承担或组织申报。
支持企业建设完善研发机构,不断增强研发能力。
16.鼓励企业建设研发机构。
支持引导企业加快推进建设研发机构,积极申报国家及市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持续创新能力。
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知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
17.推动企业上市融资。
积极推进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筛选一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重点辅导和培育,加大培训、推动、宣传力度,对境内外上市融资的企业,根据新区扶持企业上市的有关政策予以奖励。
加快推进天津股权交易所等交易平台建设,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18.加大对优秀企业奖励表彰力度。
组织新区优秀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评选,加大对典型企业和企业家的宣传表彰力度,不断增强优秀企业和企业家的荣誉感。
(四)全力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落户
19.加强“科技招商”力度。
各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科技招商”意识,充分发挥新区政策、发展空间、产业技术等优势,瞄准国内外先进地区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吸引落户,对从区外新落户新区的科技型企业,根据其技术水平、成长性等综合指标,给予相应支持。
设立专门“科技招商”部门、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20.加大招商政策支持力度。
各功能区利用土地、房租补贴、税收留成部分奖励等手段加大对新落户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五)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
21.加强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
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制造、航空航天、海洋科技、文化创意、都市农业等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和培育力度,以企业发展带动产业优化升级,形成15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群。
22.不断完善延伸重点产业链。
围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吸引培育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新区在大项目、大企业方面的优势,加快发展配套企业,做长延伸产业链,完善产业发展环境。
23.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
大力推动半导体照明、民用航空、纳米技术、集成电路设计、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制定出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办法、管理办法,积极组织基地内企业联合申报国家和天津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新区支持企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有关项目优先支持基地内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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