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部分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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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
咸阳
(12个)
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为这些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所采集的供求信息,均为本季度有效数。
100个城市中,用人单位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招聘各类人员约551.9万人,进入市场的求职者约529.9万人,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约为1.04,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0.07和0.18。
(见表1)。
分区域,东、中、西部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分别为1.07、1、1.01;
在东部地区,闽东南、珠江三角洲、环渤海、长江三角洲地区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分别为1.27、1.09、1.01和1。
在本季度与上季度相同的93个城市中,本季度的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增加了94.4万人和53.9万人,各增长了21.4%和11.7%。
分区域,东、中、西部城市市场用人需求分别增加了65.3万人、20.5万人和8.6万人,各增长了27.1%、17.1%和10.6%,求职人数分别增加了41.7万人、9.6万人和2.6万人,各增长了17.2%、7.3%和3%。
在东部地区,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地区市场用人需求分别增长了38.6%、13.3%、21.9%和30.2%,求职人数环渤海、长三角、闽东南地区市场分别增长了28.7%、7.6%和16.1%,珠三角地区减少了16.3%。
在本季度与2009年第一季度相同的92个城市中,本季度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139万人和37.7万人,各增长了35.4%和8%。
分区域,与去年同期相比,东部城市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增加了107.3万人和52.8万人,各增长了52.6%和22.2%;
中部城市本季度的用人需求增加了17.8万人,增长了14.8%,求职人数减少了9.5万人,下降了6.5%;
西部城市本季度的用人需求增加了13.9万人,增长了20.1%,求职人数减少了5.6万人,下降了6.6%。
在东部地区中,环渤海、长三角、闽东南的用人需求分别增长了29.1%、57.9%、94.8%和12.1%,求职人数分别增长了8.3%、36.4%和41%,珠江三角洲城市的用人需求增长率12.1%,求职人数减少了25.8%。
表1.供求总体情况
需求人数(人)
求职人数(人)
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
与上季度
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
本期有效数
5519321
5299216
1.04
+0.07
+0.18
2010年第一季度全国100个城市的供求状况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总体而言,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劳动力供求人数均有较大幅度增长,用人需求增长的幅度高于求职人数。
2.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结构相对稳定;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有所上升。
从行业需求看,81.3%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以上各行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为33.4%、15.3%、12.1%、9.4%、6.6%和4.5%。
3.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既是用人需求的主体,又是求职人员集中的职业。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分别为1.06和1.27。
4.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所占比重为53%,外来务工人员的比重为35.4%。
与上季度相比,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有所上升,外来务工人员中,外埠人员的求职比重下降。
5.分性别来看,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女性略高于男性;
分年龄来看,25–34岁年龄组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高于其他年龄组;
分文化程度来看,硕士以上、初中及以下、高中、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较高。
6.各技术等级的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
其中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程师的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较大,分别为2.14、2.02、2。
二、产业、行业劳动力需求状况
本季度100个城市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1.9%、40%和58.1%。
与上季度相比,第二、三产业的需求比重各上升了0.4个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了1.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下降了1.1个百分点。
(见表2)
表2.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产业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
需求变化[1]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2]
第一产业
109567
1.9
-0.8
-0.5
第二产业
2205476
40.0
+0.4
+1.6
第三产业
3204278
58.1
-1.1
合计
100.0
/
[1]
正数表示本季度比上季度增加的百分点,负数表示本季度比上季度减少的百分点。
以下同。
[2]
正数表示本季度比去年同期增加的百分点,负数表示本季度比去年同期减少的百分点。
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二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83.5%和11.2%,二者合计为94.7%;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三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26.3%、20.9%、11.4%和16.2%,四项合计为74.8%。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制造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上升了0.8和1.5个百分点;
建筑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上升了0.3和0.1个百分点;
批发和零售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0.1和1.9个百分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上升了0.3和0.5个百分点。
住宿和餐饮业的需求比重比上季度上升了0.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8个百分,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需求比重比上季度下降了0.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了0.4个百分点。
(见表3)
表3.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行业
需求变化
农、林、牧、渔业
106205
采矿业
45736
0.8
-0.6
-
制造业
1841606
33.4
+0.8
+1.5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8520
1.2
-0.2
建筑业
247157
4.5
+0.3
+0.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7982
2.1
-0.4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47830
2.7
批发和零售业
843183
15.3
-0.1
-1.9
住宿和餐饮业
669505
12.1
+0.2
金融业
81324
1.5
-0.3
房地产业
163094
3.0
+0.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65675
6.6
+0.5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50481
0.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3933
0.6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519438
9.4
教育
46012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784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0304
1.8
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22768
0.4
国际组织
725
0.0
三、用人单位需求状况
从用人单位看,96.8%的用人需求集中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比重仅占0.7%,其他单位的用人需求比重为2.5%。
在企业用人需求中,内资企业占75.6%,其中以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较大,所占比重分别为25%、26.6%和9.8%,国有、集体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仅为5.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5.9%;
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8.4%;
个体经营的用人需求比重为10.9%。
与上季度相比,内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上升了2.6个百分点,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1和0.7个百分点。
(见表4)
表4.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的需求人数
单位性质
企业
5342758
96.8
内资企业
4038811
75.6
+2.6
-1.0
国有企业
150764
2.8
集体企业
130943
2.5
股份合作企业
182407
3.4
联营企业
118977
2.2
有限责任公司
1418509
26.6
+4.5
+2.5
股份有限公司
526000
9.8
-0.9
私营企业
1336011
25.0
-1.5
-2.0
其他企业
175200
3.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16179
5.9
外商投资企业
450230
8.4
-0.7
+1.3
个体经营
537538
10.1
事业
28500
0.5
机关
12993
0.2
其他
135070
四、职业供求状况
从各类职业的需求状况看,用人需求主要集中在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两大职业,其需求所占比重分别为38.9%和32.6%,二者合计约占全部用人需求的71.5%。
此外,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用人需求也比较大,所占比重分别为10.6%和8.6%。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需求比重分别上升了3.1和4.6个百分点;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比重比上季度上升了1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8个百分点。
从求职情况看,求职人员相对集中的职业也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其所占比重分别为30.5%和30.7%,两者合计约占总求职人数的61.2%。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求职比重分别为13.5%和10.9%。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求职比重分别上升了2.2和1.2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求职比重与上季度相比上升了0.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1个百分点。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分别为1.27和1.06;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最低,仅为0.65。
(见表5)
表5.按职业分组的供求人数
职业类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比重
(%)
相比需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
相比求职
求职变化
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1]
相比供求
供求变化
单位负责人
161712
2.9
203724
3.8
+1.4
+0.7
0.77
-0.06
+0.11
专业技术人员
586801
10.6
-1.6
-1.2
580021
10.9
-2.4
-1.3
0.98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474345
8.6
-2.1
-2.6
717889
13.5
0.65
-0.05
+0.01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
1800588
32.6
+1.0
1626594
30.7
+2.2
+1.2
1.06
+0.02
+0.13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84324
85265
1.6
0.96
+0.04
-0.15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
2149636
38.9
+3.1
+4.6
1616722
30.5
1.27
+0.15
+0.35
261915
4.7
271711
5.1
0.93
+0.08
无要求
197290
3.7
100
关于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的计算:
表5中“无要求”一栏数据197290,已按照表中实际各职业的需求比例分别加权入各职业求职人数,然后,再以“需求人数/求职人数”。
加权分配后的各职业求职人数未列入本表中。
以下“性别”(表7)、“年龄”(表8)、“文化程度”(表9)、“技术等级”(表10)表中“无要求”一栏处理方法同此表。
五、求职人员分类状况
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失业人员=新成长失业青年+就业转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人员。
)所占比重为53%,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占23.9%(在新成长失业青年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占44.6%),就业转失业人员占16.2%,其他失业人员占12.9%;
外来务工人员的比重为35.1%,外来务工人员是由本市农村人员和外埠人员组成,其所占比重分别为17.7%和17.4%。
与上季度相比,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有所上升,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求职比重上升了1.1个百分点,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下降了0.4个百分点;
外来务工人员中,本市农村人员的求职比重比上季度上升了2.7个百分点,外埠人员的求职比重下降了2.4个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上升了3.7个百分点,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求职比重上升了2.4个百分点,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比重持平,其他失业人员的比重上升了1.3个百分点;
外来务工人员中,本市农村人员的求职比重下降了0.7个百分点,外埠人员的求职比重下降了4.4个百分点。
(见表6)
表6.按求职人员类别分组的求职人数
求职人员类别
新成长失业青年[1]
1268690
23.9
+1.1
+2.4
其中:
应届高校毕业生
565589
44.6
+4.8
+3.5
就业转失业人员[2]
859173
16.2
其他失业人员
684470
12.9
在业人员
245880
4.6
下岗职工
216611
4.1
+0.6
退休人员
29526
在学人员
136294
2.6
本市农村人员
939007
17.7
+2.7
外埠人员
919565
17.4
-4.4
新成长失业青年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从未就业,目前正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初高中、职业高中、技校及大中专毕业生中未能升学、参军、被国家统一分配或单位录用的人员,以及其他初次失业的人员。
就业转失业人员是指在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中,从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的人员。
六、招聘、应聘条件状况
1.性别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需求看,64.4%的用人需求对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
其中,对男性的需求比重为34.1%,对女性的需求比重为30.3%。
从求职者的性别结构看,男性的求职人数多于女性,所占比重分别为55.1%和44.9%。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男性的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为1.02,女性的岗位空缺与求职
者比率为1.07。
(见表7)
表7.按性别分组的供求人数
性别
男
1884033
34.1
2920500
55.1
1.02
+0.06
+0.20
女
1669506
30.3
2378716
44.9
1.07
+0.16
1965782
35.6
+3.0
2.年龄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年龄要求看,86.3%的用人需求对劳动者的年龄都有所要求。
16–34岁之间的用人需求占总体需求的66.3%;
其中,要求劳动者年龄在16–24岁之间的用人需求占33.6%,要求劳动者年龄在25–34岁之间的占32.7%。
从求职者的年龄构成来看,16–34岁的求职者约占总求职人数的74.1%;
其中,16–2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40.4%,25–3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3.7%。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16–24岁、25–34岁、35-44岁、45岁以上各年龄组的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分别为1.01、1.16、1.06和0.69。
(见表8)
表8.按年龄分组的供求人数
年龄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与上季度相比供求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供求变化
16-24岁
1855114
33.6
+3.2
2139904
40.4
1.01
+0.19
25-34岁
1807235
32.7
1783251
33.7
1.16
+0.09
+0.23
35-44岁
860540
15.6
-1.4
943025
17.8
-2.5
45岁以上
238355
4.3
-1.7
433036
8.2
0.69
-0.10
-0.11
758077
13.7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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